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悉尼林家血案可能是冤案一个 。。更新疑点19 。。 307# 真相?  关闭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3-5 16:5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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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猫儿不笨 于 2017-4-2 16:40 编辑

悉尼林家血案可能是冤案一个       更新疑点19

猫儿不笨   Melbourne

2017年1月27日
2017年3月5日更新


令人震惊的2009年悉尼林家血案,7年半后经过四次审讯终于在2017年1月12日有了结果,悉尼一个陪审团以11:1大多数裁决认定疑犯谢连斌有罪,独自谋杀了他妻子的哥哥一家5口人。从案发就怀疑谢,警察在案后22个月逮捕了他。第一二审都因故早期中断,第三审历经9个多月创造了澳洲记录而在2015年底流产,陪审团无法达成认定。一直坚定支持丈夫的谢妻在四审陪审团认定之后暗示将会上诉,法院也释放了一部分音像证据。作为一直跟踪,讨论,怀疑这案子的一群人之一员,觉得此案疑点多多,很可能是个冤案,特编辑此文列出诸多疑点与吃瓜群众分享。

作者吃瓜群众一枚,与谢素不相识,毫无瓜葛,不存在血缘,姻亲,雇佣,同事,同学,金钱或其他任何关系。谨此声明。


1.  第一,二,三审的检察官Mark Tedeschi 在每审开庭首日都指控谢,策划与证人A通过一个叫Harry的腐败警察,到一间殡仪馆里一个亚洲毒贩尸体采取DNA材料,再种植到林家血案凶场,以嫁祸他人,洗白自己。这新闻铺天盖地,澳洲内外足有超30家中英媒介报道或转载,见到的人都认为这案子铁定无疑了。可是第三审中期一直配合警察从谢那里套证据的与谢同狱的一囚犯证人A,上庭作证却说,检察官指控谢关于殡仪馆DNA的所谓B计划的全部细节,来自于一直跟他谈话的警员,证人A被要求转告谢这个计划,再录下谢的反应 !

可见这案子的控方先声夺人,控制媒介,歪曲事实,对参加四个审讯的60名陪审员都进行了重复的洗脑。一旦戴上了有色眼镜,一切都难于不变色了。

2.   2009年7月18日  案发
      2009年7月23日  第一次车库检查  没有发现2cm x 0.6cm 的污迹
      2009年8月初      一批物件从凶场搬到谢家车库存放
      2010年5月13日  第二次车库检查 发现2cm x 0.6cm 的污迹

上列的案发后10个月第二次车库检查发现了2cm x 0.6cm 的污迹,后来在其中发现含4个受害人DNA片段。这证据成为谢定罪的关键证据。警方指控案发当晚回家后谢的凶器或血衣上的血滴到车库地面形成了这个污迹。

但是四审陪审团定罪以后才挖出来的一篇旧新闻,发现其实还存在如上列的第一次车库检查,这信息可能颠覆以上证据。

这新闻说,案发后5天,应邻居关于谢家车库附近有奇怪斑点的报告,警察移走谢家三口,对谢家进行了5个小时,涉及“每个角落”,使用专门检测DNA物质的紫外线探测仪的仔细检查,没有发现任何可疑东西,离开时带走了垃圾桶和屋子附近的一个树枝。那时候警察正四处寻找凶杀武器,血衣和污迹疑点,谢也被升格为首要疑犯(警察案发2天后快速排除另一匪帮涉案嫌疑,见后),警察还知道了谢在案发当天早晨clean garage 这一事。照理这第一次检查应该是有备而去,仔细认真和彻底的,而专门检测含DNA物质即使是含微量DNA的紫外线探测仪也不可能漏检了2厘米x 0.6厘米这么大,含DNA物质的污迹。

更合理和明显的解释是,第一次检查时,这污迹不存在于谢家车库地面。这污迹是第一和第二次车库检查之间种植上去的。

案发后约2-3周,警方完成凶场林宅检查之后,封宅之前从林宅搬走了一批家私物件到谢家车库存放。这批东西中,很有可能就包含着一件蘸上凶场DNA材料再将其种植到谢家车库地面的物件。看过了凶场四处血迹斑斑的照片,就会相信这种可能性是实在地存在的。当然还有别的可能。

http://news.xinhuanet.com/overse ... ontent_11764507.htm
http://www.smh.com.au/national/f ... -20090723-duxi.html

3. 2012年底初审法庭法官John Andrews认为谢案证据不强而批准了谢的保释申请,但DPP立即以特别重大刑事案件的唯一嫌疑人为由将谢继续关押。后来我们知道,在这段时间有一谢的同监狱囚犯正与警方配合套取控谢证据。这被称为证人A的西人囚犯,已经至少坐了18年牢,在牢里度过他成年时间的大部分,2015年9月上庭出证后就被释放不久又犯罪回牢。他诈骗,抢劫,贩毒,暴力袭人和威胁攻击一女狱警,是个名副其实的职业罪犯。他在法庭上说,就谢案协助警方,他得到了4000澳元和刑期减短,他承认做这事纯粹是为了自己考虑。为谢案他与警察交谈了超过200次,与谢谈了21 次,录下了6段录音。可是录音里据记者报道,都是证人A讲了一通,谢答与 yeah,no worry或no problem.  法官Elizabeth Fullerton对三审陪审团说,证人A的证词只有一部分在录音里出现,其余的只是他自己说的。她认为法庭不接受,疑犯向证人A承认了杀人这件事。

问题是,不得不启用这样一个罪犯做证人的警方,是不是在心里承认,控谢的其他证据总量不足呢?

4. 警察从案发一开始就跟踪监视谢,22个月后逮捕他,指控他独狼行凶。因为没有发现任何他有同伙的迹象和逻辑。

凶杀现场发现了40几个血鞋印,其中20几个可被辩认为符合包括ASICs鞋的共4种鞋鞋印,谢有ASICs鞋就给对上了。可是另外约占一半的20来个难于辨认的血鞋印,为什么就不可以是属于另一双老旧的鞋子呢?控方后来只讲前面那20几个鞋印,很多人都不知道还有另20个鞋印。其实早期的警察估计是有2个凶手。有一篇报道还讲了受害人的创口显示有2种钝器在运行,其中一个使得伤口呈V字型。

5. 警方指控独狼凶手先杀了林暋和妻子Lily,再另一成人Lily的妹妹Irene,最后是9岁和12岁的2 男孩 Terry和Henry,这符合先强后弱,先近及远考虑。可是四审时爆出了警察在2男孩房间采取的全部70多个血样本里,没有发现姨妈Irene的DNA !检察官Tanya Smith解释说这结果是因为警员没有将房间的每一寸表面进行检查 !

6. 现场Irene的房间墙壁上有明显的血绳印,2个受害者身上也有明显的勒痕。辩方律师指出这是凶手不止一人的另一个证据。但警方认为,独狼凶手使用了一件绑于一条绳子的锤子做武器,所以留下了绳印。那是毛利人使用的短绳系腕短锤,还是流星锤? 前者明显不可能因绳子太短了,后者请读者自行判断。

7. 护士的可信度在澳人历年评价排名总在前1,2名。受害林家的一位退休护士邻居在法庭上书面出证,案发那天凌晨4时许,她醒来听到屋外有亚洲男人低声对话,门外的自动灯被触亮后声音就没了,代之是离去的脚步声。另一个邻居也上庭作证说,当晚附近的狗叫声不断,一直到一部车启动并开离之后。警察却指控谢行凶之后徒步回家。

8. 首先发现现场的谢夫妇和后来到达的2名特警都没有发现男主人林暋的尸体,当天悉尼的新闻报道都说林暋是可疑凶手,杀人在逃。下午才在床上发现被藏在被子底下的林暋的尸体,警察大呼上当,赶紧查机场出境名单。这里的问题是,林暋的尸体是否是特意包埋的,为什么四个人都没看出来? 如果是,被定罪的谢有什么必要花宝贵的时间做这件事?

9. 林家血案发生的2个月前,林暋目击了发生在他书报店对面的一起银行载款车武装抢劫案并上庭作证,还上了电视露面。血案发生后2天,警方公开排除了这帮匪徒涉案的可能:这帮人除了2个在逃海外,别的在我们眼皮底下。而到了林家血案之后的10个月,警察才抓到劫匪中的2个。怀疑警方是为了推卸缺乏对证人应有的保护而致血案的责任。我认为警察起码是太大意了,这样做分明忽略了那2人用假护照假面具潜回悉尼取走赃款再杀人报复的可能。就在1年多后也就在悉尼机场,有人用别人护照入关,再驱车到Perth 杀人之后,由原路经悉尼出境逃走了。若不是他的车在Perth附近被交通警察无意中拦下再拍照,这个案子也可能变成冤案或悬案。

如果这两歹徒是林家血案凶手,则圆满解释了现场的一切,包括2女性尸体被凌辱;林暋尸体被过度施暴报复;凶器不是难于带入海关的手枪而是在没有录像监控的亚洲杂货店都可以买到的锤子和绳子;凶场既不像是职业杀手又不像是独狼杀手所为而恰好可以由这2报复暴徒解释;林暋尸体被特意包埋等到几个钟头后才发现,为凶手逃走赢得了时间,虽然包埋尸体没有一开始不被发现的确定性,但这么大的现场涉及3个房间的5个人,首先发现现场者为了顾及全场而没加认真检查的可能性是确实存在的,乘早班机可以在中午就到达印尼或别的亚洲国家的某机场。这还可以解释疑点4,5,6和7.

10. 案发后不久警察和媒介就公开怀疑谢了,谢被中文报报道了几次回应记者就这事的提问:身清自然清。辩护律师在初审法庭上说,自被怀疑到被捕的近2年里,谢回广州3 次都依时归澳,没有逃跑。请读者试着认真穿上凶手的鞋,你真的是五重凶杀的罪犯,警察在追查你了,当你为唯一疑犯不查别人就光追查你了,抄你的家了,在你心里,不管你做得如何干净,警察最后不抓你的机会是多大? 不是零吗?你不逃了再说吗?

11. 警察在谢家秘密安置了录像机,再放风怀疑谢家里的鞋盒了,谢闻风慌忙不择地剪毁了几个鞋盒被录像录到了,警方把这录像作为控谢证据,指控谢销毁了属于凶杀现场那双ASICs鞋的鞋盒,销毁罪证。这里的问题是,如果谢是无辜的,他就不可能为了自保而做这件事吗?眼看警方找不到真凶而专做他的案子,终于由以为身清自然清变为怕跳进黄河也洗不清,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讲得通吗?世上冤案还少吗?

还有,从现场看得出凶手是独狼的话必定是老奸巨猾,若凶手是谢的话他可能那么傻就上套吗?若谢是凶手的话他应该知道哪个鞋盒属于那双鞋,销毁那鞋盒就是了,有必要销毁几个鞋盒吗?

12. 警察起控谢的另一证据是现场门窗完好,凶手使用钥匙入门,而谢是除了林家血亲唯一拥有钥匙的。但是在法庭上辩方出示了林暋在案发1-2周前丢了钥匙四处找的证据。现场检查也没有找到Irene和1男孩本来有的的大门钥匙,很明显他们的钥匙也丢失了。

另一点是正因为谢是除了林家血亲唯一拥有钥匙的,这么尖锐而突出的事实,是不可能被这精心蓄谋并完美执行了这5人凶杀,不留痕迹,不惊动邻居的凶手所忽略的。谢若是凶手,完事后撬门制造门被撬而入迹象来保护自己应该是必不可少的一步。而门窗完好的事实,是不是可以反证他不可能是凶手呢?林宅大门是凹进去的,不朝向任何邻居的门窗,撬门技术网上可以轻易学到,几分钟不出太大声响就可以把门撬开。这相对前面的5人凶杀是小菜一碟。其实有警员证实窗户也可能是入口:

http://oznewsroom.blogspot.com.au/2012/08/blog-post_9458.html

13. 林暋的书报店还经营keep me posted 的出租邮箱生意,联邦警察在2002-2007年间9次截获了从海外寄到其中一个邮箱的毒品。林家血案发生后不久林姝收到一封匿名勒索信,说林暋就是因为欠钱才被收拾的,要林姝补还10几万澳元。林姝把信交给警方了,但没有后续消息。林家血案至少还有3-4个不同的可能线索。我怀疑警方很可能一开始就认定谢是凶手,而放松了其他线索的认真追查,丧失了时机。

14. 凶场查不到谢的丝毫痕迹,没有DNA。警方指控谢在行凶前切断电源,但在电表箱上发现的一个手印DNA却证明不属于谢。警方还说现场证据说明2男孩临终前与凶手做了殊死搏斗,但在他们手上发现的毛发,却无法与谢和5受害人相连。案发后警察多次与谢近距离接触,没见到关于谢身上有抓痕的报道和指控。大孩子Henry 的裤子上也发现不属谢,也不属5受害人的男人DNA。警察还在凶场林宅driveway 发现3个香烟烟头,而林家人和所有亲戚朋友都不抽烟。

15. 指控谢杀人的动机学一直很弱,难于服人。2012年底初审时控方还承认不知道谢的动机,有了证人A配合之后就强行上马,2014年初第一审时指控谢谋财害命和妒忌嫉恨而杀人,第二审时又加上有性动机。第三审时又把谋财害命从动机中去除,因为警方自己发现的信息表明谢远不是一开始认为的那样穷,甚至比受害者林暋还有钱,不可能为书报店生意那一点最后也根本轮不到谢的财产而杀5个人。但其实另一动机妒忌嫉恨也是基于并与谋财害人相连的一件事,没了后者,还哪有前者呢?谢家把墨尔本的250座自助餐厅卖了好价钱,根本不是原来警方和媒介认为的因为移民局拒批他的几个厨师担保移民申请而关闭生意,搬到悉尼之后就买了现在的房子和另一间unit,据警察披露,不借房贷。警方查到那几年谢从广州调了70几万澳币到悉尼,还一次从悉尼汇了1百万澳币到广州,谢还借给林老太亲戚一笔钱做生意。辩方律师和林姝说谢一家那几年依靠以前的投资和炒股票,经济上过得去。这看上去是合理的说法。法官Elizabeth Fullerton最后在她的判词里也承认,控方提出的凶手凶杀动机学不令人信服。

16. 警方指控谢杀人的第三个动机是因性杀人,因为第二审林家唯一幸存者孤女上庭披露谢性侵过她,也因为凶杀发生于孤女随学校海外游不在家的时候。但孤女同时也坚称她认为谢不是杀人凶手。警方并没有就这事起诉谢,而是用这件事影响审讯谢五重杀人罪的陪审团。我认为谢的五重杀人罪本来应该由法官而不是陪审团组成的法庭来审判,只有法官的法庭就是专门为类似谢案的案子而设计的。与普通人的陪审员不同,法官冷静客观,不易因别的因素而偏离主题,不易把一个未经审判的性侵罪干脆定为五重杀人罪。

17. 控方一开始指控谢的目的是灭门,但后来诸多证据使这说法明显讲不通,又改口指控谢的目标是林暋或者林暋夫妇,另3人是不得不顺带杀的。但这也讲不通。三审的辩护律师指出,如果杀林暋,为什么不用更方便省事的办法,譬如在他每天不误的清晨分派报纸到别的卖报站的路上下手?还有,案发之前的晚上谢林2家像以往一样在林老夫妇家用了固定的周五大家庭聚餐,餐后林老太想留大孙子Henry过夜,但谢提醒Henry,第二天有羽毛球练习而把他劝回家了。控方又怎么解答这事实呢?

18. 谢的妻子林姝指证案发那天晚上谢就跟她在一张床上,没有离开,她还记得他穿的底裤是绿色的,因为从林老太家聚餐回家晚了,他们凌晨2时才上床。这个谢不在凶场的证据十分关键,警察花了大力气诋毁林姝的可信度,指出第一次和第二次被问及案发那天晚上谢有没有离开家,林姝的回答不完全一致,一次是肯定的回答,另一次是不很肯定的回答。但实际上第二次回答问题是发生在林姝被警察请喝茶了几次,威逼配合警察,威胁不然连她也告的情况下,谁敢排除警察的威胁对林姝的内心没有丝毫的动摇作用?  林姝在庭上解释说她几次说话有出入,是因为她的英文不好导致的,这一点也被法院刚刚释放的林姝在发现现场后电叫000与接线员们交谈的一段录音所证实。使用不适宜的开场白像How are you ,不明白对方重复的简单清楚的句子的意思,答非所问,讲话回答都很快难以避免地导致稍微误解对方意思的话会答出错误的回答,这些都在这段录音里表露出来。

警方还指控林姝被谢下药了,所以她所说关于那天晚上的记忆是不可靠的。但据记者报道,证人A录下的录音,说的是证人A的一通讲话,谢答与no worry. 这能说明什么呢?排除得了这是证人A讲了非常长的一段话使谢听烦了最后提到这个问题又加上需要谢回答no worry 的问题再录下来的吗?谢若是五重凶杀的罪人,真的会在监狱里对另一囚犯夸口吹牛吗?

19.  NSW 的DNA专家对污迹分析的结论是,污迹含有能与男受害者父子3人DNA相配的DNA片段,而污迹含的女性DNA不与2女性受害者DNA相配,而且这女性DNA很大可能属于还活着的的一林家女性。初审法庭法官JohnAndrews 因此说,污迹女性DNA与2 女性受害者DNA的不相配,使得这基于DNA证据的案子变得更弱。这是因为这结果可以简单地由活着的林家女性一人,Brenda或林姝,的DNA样本解释,根本与凶杀无关。据此他判准了谢的保释申请。

控方不满意这结果,除了以特殊条例将谢继续扣押制造罪犯证人A证据,还把污迹送到新西兰和英国检验,明显得出了一样不满意的结果。最后是美国的TrueAllele为控方得出了满意的结果:污迹含能与男性父子3人和阿姨Irene DNA相配的DNA !
TrueAllele在美国问世15年,是市场上诸多DNA分析产品的新产品。但包括FBI和国防部超98%的DNA实验室不用它。TrueAllele 为了保护其商业利益拒绝公开其工作原理或code,受到华尔街日报和众多人权组织的抨击。很多法庭拒绝其上庭作证。

我有几个问题。控方凭什么不采取自己专家和另2个信得过兄弟国家的结论,一定要用TrueAllele?不公开工作原理使人无法核实其真伪,涉及金钱交易具商业性质更使True Allele作弊作假成为实在的可能,难道控方偏选这样一个机构来得出自己所要的结论,其中真的没有猫腻?有充裕的样本来分析出2女性受害者的详细DNA,NSW专家在此基础上得出污迹含有能与男受害者父子3人DNA相配的DNA片段的同时,得出污迹含的女性DNA不与2女性受害者DNA相配,难道这种绝对排除的结论可能被彻底调转 ?
。。。。。。

这个案子的蹊跷之处实在是太多了。四审陪审团定罪之前,除了车库污迹,其他所有控方所列对谢的疑点都站不住脚,才会每一步都拖了那么久,才会到了需要启用毫无信用的职业罪犯做假证的地步。这案子里控方无法回答的问题,远比辩方的多。看得出由于缺乏证据,控方花费了大量精力,无微不至控制媒体,洗脑陪审员,一切都围绕争取,影响陪审团进行。

四审之后才发现的上列2.新证据,估计会推翻关键的污迹证据。我们希望谢家能认真做好上诉准备,关键是请到最好的律师。我们知道谢家在前三审已经消耗了大量资源。我们呼吁广大吃瓜群众和有识之士,当林姝在不远的将来求援时,助力一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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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5 16:5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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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猫儿不笨 于 2017-3-13 23:38 编辑

因为新的信息,疑点12,14,15 和18有了更新补充。

发表于 2017-3-5 16:5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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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判谢,才是真正的冤案

发表于 2017-3-5 17:0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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悉尼华人灭门案现新疑点:案发前停电和车库怪痕

2009年07月24日 10:31:31  来源:中国新闻网  


      据澳洲新快网报道,7月18日凌晨发生在悉尼北Epping区的华人五口遭钝器袭击死于家中的灭门惨案出现了新线索。

    7月23日晚,警方一直对凶案屋内和周边环境进行侦察。同时还对发现他们尸体的亲属的房子也进行了详细的检查。

  事发当晚屋内断电

    根据《悉尼先驱晨报》的消息,在惨案发生当晚,林家的房子突然停电,电闸似乎被人拉下。对于拉下电闸的人是否是犯罪分子,警察暂时拒绝评论。

    同时,负责调查灭门案的Geoff Beresford警官也拒绝透露林家五口相继被谋杀的顺序。

    他说:“警方现在还需要等待验尸结果。”

    林氏亲戚家车库奇怪痕迹

    穿着蓝色制服的现场勘查人员用紫外光扫描了林家亲戚Lillie Lin的妹妹房子的每一个角落:包括所有的小路、围栏和垃圾箱。这座房子离事发现场很近,走一个拐弯就会到达林家被害地点。

    尽管对其妹妹的房子进行了详细检查,警官Geoff Beresford称:“我们发现房子与杀人案无关。”

    这次检查是在23日下午3点30分进行的。因为,Epping区有人报告警方说在林家亲戚家的车库里见到过一个痕迹。经过5个小时的检查,警方带走了一些物件:一个垃圾箱和附近树上的树叶。

    警方现在不愿意透漏现场勘查的结果。但他们已经排除这个痕迹是血迹的可能性。

悉尼资深刑警分析华人灭门案:仇杀可能性极大

    据澳洲新快网报道,7月18日发生在悉尼北Epping区的华人五口被杀案至今仍没有头绪,不过有关部门正在尽一切努力搜集线索抓捕歹徒。警方呼吁附近麦格理大学的知情同学能够迅速联系警方,提供线索。记者采访一名拥有多年刑侦经验的警督,他指出,这是一次有针对性的、赤裸裸的杀戮。

    这5名被杀的华人中,除了男主人一家四口为澳洲公民外,还有39岁中国公民,林暋的妻妹林云彬。据信,她曾经于去年在麦格里大学上过贸易和经营的课程。

    负责调查的警官Beresford说,侦探们希望麦格理大学中任何认识她的同学能够尽管到警局提供线索。

    据警方消息,一个月前,在林家的书报店里曾经发生过抢劫案,当时林暋的妻子林云丽被歹徒胁迫。不过,警方不相信这起灭门案与当时的抢劫案有关。比较大的可能性是熟人作案,但也不排除其它可能。

    21日晚,警方为收集线索召开200人大会,同时也与此案幸存者,林家的大女儿Brenda进行了长时间的交谈。她受这次事件的打击很大,还需要稳定情绪。

    拥有近30年刑侦经验的一级警督何发恒先生表示,据网上公布的新闻线索分析,凶手是有针对性地对林家五口施暴,是赤裸裸的杀戮行为。

    他认为此案“仇杀的可能性极大”,并对澳洲警方的进度表示遗憾。

(责任编辑: 王评 )
http://news.xinhuanet.com/overse ... ontent_11764507.htm





July 24 2009

Family murder inquiry turns focus to neighbouring house

Geesche Jacobsen and Dylan Welch



POLICE have refused to comment on reports that the electricity to the house where the Lin family was murdered was cut before the killings.

Last night police were continuing their investigations into the Lin family murders near the house of the relatives who found their bodies on Saturday.

Despite the investigation of the area, the head of the homicide squad, Geoff Beresford, said last night that police were satisfied "that the house is in no way associated with the crime".

The investigations had started about 3.30pm when a neighbour of the Beck Street property was seen talking to police. Police said a member of the community had reported seeing a stain in the area near the carport of the relatives' home. After five hours of examination, police removed a garbage bin from a neighbouring property.

A detective at the scene would not say what they had found.

Superintendent Beresford also refused to comment on reports that the electricity had been cut. He rejected suggestions, in the same commercial television news report, about the order in which family members might have been murdered as "pure speculation", saying police were still awaiting autopsy results before being able to determine such detail.

Other crime scene officers were finishing their six-day investigation at the Lin family home last night.

with Erik Jensen

http://www.smh.com.au/national/f ... -20090723-duxi.html

发表于 2017-3-5 17:0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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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刚被挖出来的,发生于凶杀后第6天的新闻报道,明确说了警察案后第5 天就对谢家包括车库的每个角落都用紫外线灯等仔细查了,一批人马花了5个小时,结果是没有发现任何可疑东西 。紫外线探测仪的主要功能是检测含DNA物质,即使是微量的。

我们已经目睹了媒介的混乱,但这件事应该是发生过了,其中细节有可能有出入,但“车库奇怪斑点”, “紫外线检测仪”, “检查了5个小时”, ”包括每个角落“ 这些关键字眼应该不会搞错。紫外线检测仪是专门用来检测微量含DNA组织/样品的,这在案发10个月后发现的2厘米x 0.6厘米污迹,如果在上述车库第一次检查时已经存在,不管是不是血都不应该漏掉。

现在问题是案后第6天和案后10个月的两次检查结果为什么不符,第2次发现的污迹是在第1次检查之后怎么搞上去的?

发表于 2017-3-5 17:0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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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警察做这个第一次车库检查,是把谢家一家移到另一service apartment  的,估计这持续了5个小时的检查应该包括了车库的谢宅里外。

但重要的是,即使检查记录显示第一次车库检查不彻底,警方也回答不了下面几个问题:能肯定当时污迹已经存在吗?能排除污迹当时并不存在车库吗?能排除污迹是后来林家家私种植上去的,或者是别有用心的人种植上去的吗?
面对上诉法庭的法官们而不是陪审团,警方对那几个问题的回答可想而知。如果无法肯定那几个问题,就无法认定警方原来的指控:污迹是案发当晚从凶器或血衣滴下形成的。

其实这几个问题早在3-4审就应该问警方了,估计也问过了,但被显得毫无力量。因为控方主导审讯过程,用海量的控词重复重叠向陪审团洗脑,冲淡了辩方质问力度,陪审团也可能根本听不懂。上诉法庭上面对的将是法官们,控辩位置也调过来了,这几个问题将会被听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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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5 17:1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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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警方的解释的确蹊跷多多。现场用双狼解释远比用独狼合理
警方明知这样还控独狼是因为他们无法提供谢另一同伙的任何资料 (实际上应该是与谢无关的另2个人),而控独狼即使陪审团认为是双狼也会把谢当作其一,不妨碍陪审团对其定罪,而不要求控方提供另一同伙的证据
控方整个起诉都围绕陪审团可能的思路来安排,事实和证据只是第二位重要

这就是我认为陪审团制度过时的原因之一

发表于 2017-3-5 17:1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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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ve robberies, $6m, one gang
http://www.smh.com.au/national/f ... -20090530-br1d.html

Two men arrested and charged over cash-in-transit-van armed robberies in Sydney
http://www.dailytelegraph.com.au ... 0f46b0fcf4fe2085a27

又发现问题了。上面第二个新闻报道所说抢劫银行的2人被逮捕,是发生在2010年3月,林家血案发生8个月之后。为什么警方在林家血案2天之后就排除这帮人涉案的可能呢?

发表于 2017-3-5 17:1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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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想看,其实这案子不管凶手是谁,警方都会首先重度怀疑谢的
也凭这一点,有教育的谢都不应该是凶手了
也凭这一点,如果警察里面有涉黑帮的,拿谢当替死鬼是最方便的了

发表于 2017-3-5 17:1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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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多别的很多案子近亲谋杀群亲的,多是生活在底层或没受过教育,有明显动机不顾后果,案后不是自杀就是一周内被抓获。

谢不同。你再静心思考一下,案发那天晚上还和受害人一家聚餐,案发后包括在追悼会上被怀疑的那些表现,都是他知道林家出大事他必是头号受怀疑的才有的不自觉表现。他的教育使得他清楚地知道林家出大事他是跑不了的。关键还是动机。他有什么动机要杀5个人?为什么聚餐时林老太想留大孙子Henry而他却提醒第二天的练习而把他劝回去?

还有一点,林老太在法庭上说,谢在接他们的路上很紧张害怕,手发抖,告诉他们说他看见1+1+2具尸体,不见林暋的。如果他是凶手,为什么会那样说? 有什么必要?为什么不当场跟林姝一起就掀开林暋包裹着的被子?我把这个情节看作他不知情的表现。

发表于 2017-3-5 17:1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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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什么都有根据。
这是因为2012年底在初审法庭,NSW的DNA专家爆出污迹的女性DNA不与2女受害者相配!这使得法官说了这样子这原来只基于DNA证据的案子变得更弱了。据此他批准了谢的保释申请。
控方估计此时才焕然大悟。但同时监狱里出现了证人A主动要求跟警方配合获取控谢证据的有利进展,控方很可能这才决定继续走下去。因为即使这污迹证据不是证据,也不自动排除谢涉案,只是还没找到而已。后来污迹送到新英两国都得出与NSW专家意见相近的结论,控方再到美国去,找到由一黑箱数学或然法算出来,合适控方的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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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5 17:1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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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judge said she was unable to make a finding on his motive beyond reasonable doubt,”

https://www.theguardian.com/aust ... -lin-family-murders

法官Elizabeth Fullerton 还算有勇气,宣判时承认控方提出的谢杀人动机不令人信服。

发表于 2017-3-5 17:1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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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想一下这么大的凶杀,屠杀5人,没有动机,没有铁证,就定罪了?!靠的是什么?

那污迹现在也没那么铁了,新的信息发现案发5天后警察把谢一家请到一service apartment,已经用紫外线探测仪对谢家里外进行了5个小时的检查。专门探测DNA材料的紫外线探测仪可能漏掉那污迹吗?即使真的漏掉,警方能肯定被漏掉吗?能肯定污迹当时存在于车库吗? 能排除那污迹当时并不存在吗?能排除那污迹是后来由林家搬过来的家私种植的,或是别有用心的人种植上去的吗?

面对上诉法官,而不是陪审团,警方的回答可想而知。
而不能肯定那些问题,就不能认定警方的指控:污迹是案发当晚从凶器或血衣滴下去形成的

发表于 2017-3-5 17:1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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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污迹的大小,参加庭审的devilsear同学确定说,是2cm x 0.6cm ,呈褐色,紧贴着尺子那个斑点。原来报道的2cm x6cm 是错的。

那斑点,就像一不拐弯的逗号,长2cm,宽处6mm,窄处1mm.这像警方所描述的,从凶器或血衣滴下去形成的吗?为什么不说那就像什么东西刮上去的?

躲开媒介有意无意的误导,devilsear 同学说发现污迹时当场做了2个血测验,阴阳结果各一,但这种检查由于假阳性率过高而不被正式接受,这么大的案子警方必定要做一正式的confirmation test,但警方说他们没有做,因为样品不够,我信吗?不管如何,后来的几个国家的专家替澳洲警方做了这血检查,没有一个专家认定那是血。但3审的检察官MarkTedeschi对陪审团说,那就是血,不是血是什么?

为什么是不是血意义这么重大,使得Tedeschi会有如此表现呢?我们知道,如果真的是像警方描写那样,污迹是从沾血的凶器或血衣滴下去形成的,必定是血。而如果是后来等血干了以后,在2次车库检查之间种植上去的,则可能不带血 !

这些陪审团可以不懂,而上诉律师毫不费力就能让上诉法庭法官们明白。

发表于 2017-3-5 17:2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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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怀疑他们是太大意了。

3审的律师Turnbull很了得,陪审员据说大多数都认为谢无罪,最后是hung jury。据说是个女性西人,检察官Mark Tedeschi的忠实粉丝参加了3审的所有庭审,透露出来的信息:她看得出大多数陪审员都认为谢无罪,她自己看了不到一半也都看出问题,认为谢无罪。控方也宣布第4审改由年资最低,原来只做part time的 TanyaSmith 担任检察官。

我怀疑谢家在这种情况下,钱也被折腾掉了不少,以为第4审会很容易赢庭,就采用了法援处支持的律师了。这律师只有2个多月准备时间,中途发现不合适想换律师,却已经来不及了。

法官也是人,心也是肉做的,即使会比陪审员好一些,但还是不免会受情感影响而站一边。Turnbull在时,法官无法做的一些事,当Turn bull不在而换成经验和权威不足的新律师RobWebb时,就可能做了。譬如引导陪审团不需考虑动机,把注意力集中在。。。。。。

发表于 2017-3-5 17:2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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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太相信是雇凶杀人,雇凶杀人谢绝对会有不在场证据的。"

这话绝了。我也信了,绝对不会是谢雇凶杀人,不然”谢绝对会有不在场证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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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5 17:2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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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很细心。
我也认为谢清楚地知道林家出事他也会被首先怀疑,所以才有急着离开现场,后来又在追悼会上躲避镜头的不自觉表现,这些都被控方当作“可疑表现”而作为控点。
但后来因为林老人太过分,骂人,谢一点都不心虚就赶他出去,一点都不心虚地与林老人争夺书报亭经营权和孤女抚养权,不怕变成关注中心,还有22个月里回广州3次都没逃跑,这些都说明他心中无鬼。

发表于 2017-3-5 17:3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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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olmate 发表于 2017-2-22 14:12
呵呵。还大张旗鼓在早上所谓打扫车库。真是他干的,他用得上打扫车库 么?他知道从哪个门进,哪个门出, ...

这话也绝了,实在在理啊。
凶手不留下丝毫痕迹在2家之间,照理有凶器血衣也应该是妥妥包在袋子里的,到了车库也不应该是messy的,担心什么只会沿路沿线重点清理,干嘛要扫地呢?

发表于 2017-3-5 17:3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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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夫妇一直“身清自然清”和相信澳洲司法部门的心理,还被人看成是心虚。大亏特亏

发表于 2017-3-5 17:3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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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的警察与天朝的是完全不同的。因为制度不同。
天朝没有陪审团,也缺乏实际独立的辩护律师,所以那里起诉你的警察需要相当铁的证据。
这里除了一样有的上诉法庭,有对抗警察和控方的初审法庭和辩护律师。检察官实际上也就是警察请的律师,做出成绩来名声地位都上升,做出冤案反而受吹捧,因为做成了无米之炊。还有一定余地让控方做手脚,那就是系统的资源和信息,避免不了,这些留待辩护律师驳辩。

这制度这样设计的目的明显是让控辩2方全力朝相反方向拼搏,这样暴露出来的事实真相更淋漓尽致地摆在作定论的第三方陪审团面前,使其作出的定论更趋于司法公正。

简单一点讲,对起诉一个被告,天朝的警察位置是在中间,而澳洲的警察是在左边(辩护律师在右边,陪审团中间)。

发表于 2017-3-5 17:3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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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事也讲不清楚。孤女说性侵的事案发后就开始了,但孤女自己还是选择了要跟谢家住,而不愿意跟爷爷奶奶住 ,案发5个月后还跟谢2人去了一趟广州,几次对媒体讲了谢不可能是凶手,谢为林家做了很多事,还讲了在一起谢总是令人愉快等等。3审时在庭上她也说谢总是让她讲实话。谢入狱了她还去探望,入狱后第一个父亲节她还给他寄了贺卡。

总觉得这其中还发生了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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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5 17:3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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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mum2 发表于 2017-2-25 00:37
我没有看到林女选择的报道,也没有看见法官判抚养权是根据林女选择的报道,只看见谢家争夺林女的抚养权 ...


凶手案发之后的心理应该是尽量低调,不抢镜头。而谢毫无顾忌,赶林老人出门,上庭争孤女抚养权,争书报亭管理权。这像是凶手的行为吗?

现在知道的更多事实说明谢不会为了林家财产而杀人,控方撤走了原来的指控。因为那些财产无论如何根本与谢家无关,谢也被发现比林暋有钱得多。

发表于 2017-3-5 17:3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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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verbridge 发表于 2017-2-25 07:46
有钱人就不贪财?你是来搞笑的吧。

不是贪财的问题,有钱人更贪财。问题是有钱人不会因小财冒险杀一家五口,灭门。

发表于 2017-3-5 17:3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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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mum2 发表于 2017-2-25 19:07
我们不是在谈谢案吗?怎么就成了“一般情况”?

你知道谢妻为何失去法庭信任?就应为她在某些事情上撒了 ...

就事论事。谢妻的可靠性控方是花了大气力来诋毁的,因为不然的话光是她的谢不在场证据成立的话这官司都不用打了。

警方说她对同一问题的回答有一次很肯定另一次不肯定,说她撒谎。但四审的检察官改腔了,因为三审陪审团明显接受了辩方律师和林姝对那2次回答差异的解释。四审检察官Tanya Smith不认为林姝撒谎来保护丈夫,认为她是真挚的相信谢无罪,所以谢有些事还是躲着她来做的,但Smith认为林姝的谢不在场证据不可靠,因为她被谢下药了。

但法官Elizabeth Fullerton在她的判词中说,她不认为证人A录音中关于谢承认对林姝下药的录音可靠(据记者报道描述,录音中证人A讲了一长通话最后问谢是不是没问题,谢答予 no problem), 也就是说,法官不接受控方的证人A证据,她没有认为林姝被下药。但Fullerton 还是认为林姝的谢不在场证据不可靠,因为林姝若睡着了谢出去2个小时她也可能不知道。

现在轮到你说。警察从没收的谢的电脑证实他一直活动地用电脑至凌晨2am。说说看,如果谢真的起身出去杀人,2 小时后带着满身血腥味和严冬的寒气钻进被窝,林姝一点感觉都没有,这可能性有多大。

发表于 2017-3-5 17:4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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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rry 发表于 2017-2-25 20:07
媒体上叫评论,法庭上才可以质疑。你有不是当事人,有不是检察官,你什么都不知道,你凭什么质疑。错误的 ...

“你什么都不知道”

回头版看看19疑点的第一点,你能说我什么都不知道吗?那是白纸黑字写着的。
还有太多事实,大家都知道的。

当然有太多我们不知道的,这才有了质疑。譬如,为什么警方居然启用了这样一个毫无信用的职业罪人做假证针对谢?。。。

发表于 2017-3-5 17:4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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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官Fullerton的判词里面,她基本上把证人A证词的可靠性视为零了。只是没有直接指出那是栽赃行为。因为审讯的不是他,而他也够烂了,没必要再告他假证罪。更主要的,他是配合警方上庭的,法官给个脸子。

但我相信,在上诉法庭上,他不会被允许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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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5 17:4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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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节目里有2个特殊人物:Brenda 的校长和律师。2人明显都是对Brenda的上庭出证有关。校长今晚说,她一眼就看得出那亲戚有问题 !然后把Brenda介绍给那个律师,也是她的同学。然后那个律师帮Brenda意识到了,Brenda原来以为跟凶杀无关的一些事,其实很可能是有关的。这里指的应该是性动机。但Brenda后来还是说,她还是搞不清楚,一个人会不会就为了性而杀5个人。

Brenda今晚的表现很好,没有越线说话。看得出由于她的性格,还有周围爱护她的人,她恢复得很好,这事令人欣慰。我希望媒介不要再为了提高自己的收视率再继续用她曝光。

今晚的化妆师太差了。她的形象在之前拍摄的,都比今晚这张好。

发表于 2017-3-5 17:4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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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孤女的录像,看到她说的她最遗憾的一件事是没有在飞机场拥抱她爸爸林暋并告诉他,她爱他。这些场面令人心酸。

心酸之余也想到另一件事。当时在机场她妈妈也站在爸爸旁边,但孤女没有提到妈妈。案发后发生了一件事,连林老夫妇都大吃一惊。原来警方发现,孤女的出生证上父亲那一栏是空的。后来查到原来Lily在跟林暋结婚之前已经结过一次婚。这些可以在早期媒介报道中读到,但关于Lily前夫的更多信息却找不到,只知道警方查过了。

这件事又令人浮想联翩。

发表于 2017-3-5 17:4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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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猫儿不笨 于 2017-3-5 18:03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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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5 17:49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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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儿不笨 发表于 2017-3-5 17:45
看了孤女的录像,看到她说的她最遗憾的一件事是没有在飞机场拥抱她爸爸林暋并告诉他,她爱他。这些场面令人 ...

案发后发生了一件事,连林老夫妇都大吃一惊。原来警方发现,孤女的出生证上父亲那一栏是空的。


上面这段话,有出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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