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书,在不同的年龄读,感受是不同的。比如初中的时候昏天昏地地看金庸的小说,几乎部部都钟爱,除出那本《鹿鼎记》。觉得韦小宝就是胡同串子小流氓,一度还以为这书是别人冒金大侠名才写的。要等到来了澳洲以后,百无聊赖,去图书馆借书,看到这套鹿鼎记,再读一遍,方能领会里头一种不同的处世态度,才看出其精妙来。 同样,《玫瑰的故事》是亦舒早期很出名的一本书,可是我读的太早,全无什么好印象,只记得玫瑰眼花缭乱的爱人和被爱。乃至于我以后喜欢上了亦舒,把她的书翻来覆去的读,那本《朝花夕拾》读过没有十遍也至少有八遍,可是独独不去碰《玫瑰的故事》,可见我其实也是个固执的人。 人和书也是讲机缘的,周末的晚上,我的鼠标竟然点向了这本被我雪藏已久的书。看了第一章第一节,我的心情很复杂。一方面后悔为什么前面20年没有去读,另一方面又庆幸还好没有去读,如今读来,像是看亦舒的新书一般,可是又比她这两年的新作不知道要高明多少。这种感觉,就好比将一瓶佳酿,珍藏了10来个年头,终于拿出来一饮,之痛快,之欣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