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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育儿假补助金后,有妈妈问了一些情况下是不是可以领补助金,那么,来这里看一下吧!
什么时候休产假,怎么休,满足了什么条件才能领取补助金?这些都是有规定的。
由于育儿假补助金的设置,本身就是为了平衡工作与照顾孩子的问题,因此,在整个申请过程,育儿假期间,以及重新返回工作岗位的过程中,有一系列需要注意的与工作相关的事项。
本期,就让我们来盘点一下育儿假补助金与工作相关的那些注意事项。
通过工作要求测试,是领取补助金的前提条件。
孩子出生或领养前13个月中,至少10个月要工作,且在这10个月的时间内,要满足工作330小时以上,大约每周最少工作1天。
一个工作日指,至少工作了一个小时的一天,包括带薪休假,如病假、年假和带薪产假。
无薪假期,都不计算在内,包括无薪的产假。
其中,10个月以295天计算(约42周),13个月以392天(56周)计算。每两个工作日之间的间隔不能超过8周。
如果发生妊娠相关疾病,如并发症和早产,计时方式可能发生改变。
除了正常的全职工作外,兼职、或季节性工人、承包商或自雇人士、在家族企业工作、有多个雇主、最近换了工作或离职等情况中的有效工作日,也会被计算在内。
举个例子
安娜是一名在超市兼职工作的收银员,每周只在周末工作两天,每天4小时工作时间,那么10个月则可以工作336个小时。
在生产前的3个月,她选择提前休息。由于她每周都去上班,所以,每两次上班时间间隔没有超过八周,因此她符合申请的要求。
从例子中,我们可以看出来,以10个月来计算,想要满足条件,每周最少的工作时间是8个小时。
对于一些典型或特殊的情况,我们分别举几个例子。
情况一:带薪休假
艾莉森于2018年8月18日生了孩子。
她13个月的工作测试时间是2017年7月22日到2018年8月17日,她生孩子的前一天。
在此期间,艾莉森每周工作38小时全职工作,并享受了11周的带薪休假。
这次休假后她重返工作5个星期。然后,从2018年7月28日,开始享受3周的带薪产假。
艾莉森的带薪休假计为工作测试的工作。
由此可见,艾莉森在2017年7月22日至2018年5月12日期间,工作了10个月,工作时间超过330小时,且工作日之间没有8周及以上的间距。
因此,艾莉森符合工作测试。
情况二:雇主不同
珍娜于2018年7月3日生了第一个孩子。
她13个月的工作测试时间是从2017年6月6日到2018年7月2日。
在2017年6月6日至2018年3月27日期间,珍娜为三名雇主工作了10个月。
由于珍娜每周一在办公室工作6个小时,从工作测试开始到2018年3月27日,她共做了258个小时。
在其他时间,她会担任服务工作,从6月6日至3月27日期间,她共工作了70个小时。
除此以外,她还是一名游泳教练,每周工作3小时,在2018年2月做了4周,总共12个小时。
因此,她可以将她与每个雇主的工作纳入工作测试。
珍娜在工作测试期间,一共工作了330多个小时,在10个月期间的任意2个工作日之间,也没有8周或更长的间距。
珍娜可以通过测试。
情况三:妊娠相关疾病或并发症
在开始全职工作之前,帕特里夏已经休了两年无薪假。
她于2017年7月3日开始全职工作,原本打算工作到2018年5月4日,而她的孩子计划将于2018年6月3日生产。
然而,因怀孕相关的并发症她不得不提早停止工作,实际全职工作仅至2018年2月1日,并于2018年5月30日早产下她的孩子。由于帕特里夏的医生告诉她要停止工作,且她还向雇主提供证据证明她计划工作到2018年5月4日。因此,这段原本计划的工作时间,也被计入工作日中。
她的13个月工作测试时间是2017年5月3日至2018年5月29日。帕特里夏的10个月工作区间是从2017年7月3日开始。
在此期间,帕特里夏工作了330多个小时,且任意2个工作日之间的间隔未超过8周。
因此,帕特里夏满足了工作测试。
情况四:早产
丹尼斯的13个月工作测试时间是2017年4月25日到2018年5月21日。
自2017年9月4日起,丹尼斯每周工作8小时。
她的孩子原计划于2018年8月4日生产,但在2018年5月22日,孩子早产。
从2017年9月4日到2018年5月21日期间,丹尼斯实际只工作了296小时,这不满足在10个月内工作满330小时的要求。
但是,她原本打算的工作截止时间其实是2018年6月25日,如果按原定计划,她的工作时间会超过330个小时。
丹尼斯向她的医生提供了她孩子预计出生日的证据,并向雇主提供证据证明她计划在6月25日才停止工作,证据包括丹尼斯预计工作的小时数。
经过审核,该情况下丹尼斯仍然符合工作测试。
情况五:不足13个月前获得过育儿假
萨迪于2017年4月24日至8月28日期间,获得上一个育儿假及补助金。然后于2017年8月30日重返工作岗位。
之后她,每周工作35小时,并于2018年5月2日停止工作,准备迎接第二个孩子,最终于2018年5月26日生了第二个孩子。
她的第二个孩子育儿假补助金13个月的工作测试时间,是2017年4月29日到2018年5月25日。
在这种情况下,萨迪可以包括她之前的育儿假时间和她在工作测试中的有偿工作。
这意味着,在2017年7月12日至2018年5月2日的10个月内,她的工作了超过了330个小时,任意2个工作日之间的差距也不超过8周。
萨迪通过了工作测试。
情况六:自雇
丽莎于2017年3月开始,在家经营自己的公司,由于启动和运营成本,丽莎尚未从她的业务中获利。
她每周至少工作4天,每天工作5小时。
丽莎于2018年4月30日生了第一个孩子,她13个月的工作测试时间是2017年4月3日到2018年4月29日。
从2017年4月3日到2018年1月22日,她工作了10个月。在此期间,她的工作时间超过330个小时,且任意两个工作日间隔未超过8周。
丽莎也符合工作测试。
雇主发放补助金
育儿补助金是由澳洲政府拨款资助的,无论企业规模有多大,雇员都可以向雇主提出带薪假期的要求。
在大多数情况下,带薪产假由雇主直接向符合资格的父母提供,雇员可以在生产或收养孩子前三个月提交申请。
但雇主无需向雇员支付爸爸和伴侣补助金(Dad and Partner Pay),Centrelink会评估他们的个人申请,如果他们符合资格,Centrelink会向雇员提供给付。
在雇主支付补助金之前,雇员要首先向Centrelink递交申请,之后,如果雇员要求雇主支付带薪产假,Centrelink会联络雇主并为雇主提供所需要的所有资讯。
雇主在向雇员支付补助金之前,将会收到Centrelink拨出的款项,让雇主可以按照支付正常周薪或月薪的方式支付给雇员。
在Centrelink向雇主支付款项之前,雇主没有义务自己支付给雇员。
Centrelink会在雇员的薪金支付周期截止日之前,将款项通过电子转账到雇主指定的银行账户(雇员的薪金支付周期取决于以往雇主支付工资时雇员的银行记录)。
雇主将会被要求向符合以下条件的符合资格雇员只支付Parental Leave Pay:
在孩子预产期或被收养之前,已经为其工作至少12个月;
在雇员的领取育儿假补助期间还是该工作场所的雇员;
目前身处澳洲;
预期领取至少八周的带薪产假。
如果雇员符合领取补助金资格,但没有要求雇主支付,Centrelink会直接付给该雇员。
但是,如果雇主希望参与并在雇员放假时与他们保持联系(而且得到了雇员的同意),Centrelink将会拨款给雇主向他们支付补助金。
育儿假的时间其实是灵活的,雇员可以在同一时间领取任何类型的有薪或无薪假期,但是放假时段必须是连续的,最长可达到18周。
例如,玛丽选择放四周的年假,然后六周的有薪产假,然后八周的无薪育婴假,但是这18个周不管玛丽有没有薪水(年假和带薪产假是有正常薪水的),都可以再额外收到补助金。
雇员在递交申请时会告知Centrelink希望自己的育儿假何时开始,放假期可以从孩子出生之日或稍后的日子开始,但是,雇员必须在孩子出生或收养后的52周之内领取所有带薪产假。
雇主在支付补助金时,与支付正常工资时一样,还是需要根据合适的比例给员工交纳税款。
与工作场所保持联系
尽管有育儿假,但是一些棘手的或特别的工作,可能需要补助金申请者去处理。
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雇员和雇主都同意,那么在育儿假期间,雇员可以选择与工作场所保持联系,适当的联系不让雇员失去育儿假薪酬。
从该雇员成为主要照顾者申请到育儿假开始,到育儿假结束,该雇员最多可以访问10个保持联系日期,这10天不会被认为是雇员重返工作岗位。
雇员参加计划会议,参加工作培训,重新熟悉工作场所和工作角色等任何用来处理工作或接受培训以准备重新投入工作的工作日,都是保持联系日。
工作一个小时及以上的某一天,即被认为是一个工作日。
除此以外,在孩子出生后的前2周,雇员和雇主都无权要求保持联系日。
在孩子出生或被收养的6周内,雇主不能够要求雇员有保持联系日,但如果两周后雇员同意参加,那么可以有保持联系日,但保持联系天数不会延长育儿假期的时长。
雇员在在休假期间,任何保持联系日进行的工作将被视为服务,雇主必须支付雇员工作的时间。
而任何保持联系日以外的定期工作活动被视为重返工作岗位。如该雇员已经进行了11个工作日的工作,那么,会被自动认为是重返工作岗位,那么育儿假补助金将会停止发放。
在育儿假期间,如果雇员重返工作岗位,雇员和雇主都有义务告知Centrelink。
但10个工作日的限制,只针对育儿假期补助金,不会影响雇员根据国家就业标准,享受的12个月无薪育儿假的权利。
如果育儿假补助金申请者是自雇人员,那么,申请者在假期时可以执行不定期任务以密切关注其业务,确保业务在其休假期间保持运营。
例如,该申请者可以支付账户,检查订单的交付,批准业务帐户,处理临时纠纷,保持与客户的基本联系等。
但在育儿假结束之前,申请者不能够维护业务的日常运营,否则将被视为已经重返工作岗位。
如果申请者决定提前返回工作岗位,且育儿假补助金中未使用的部分符合资格标准,则可能会转移给其他人。
在死产或婴儿早夭的情况下,申请者可以在育儿假期间结束前返回工作岗位并继续领取育儿假补助。
此外,如果是因为遵守法院传票命令,或者是被强制召回职务(国防军和执法人员),那么该申请者即便返回工作仍然可以收到补助金。
Resource: Australia Government Department of Human Services, e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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