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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州警方抓错了人,错误地起诉了对方,还嘴硬意图拒绝缴交法律费用

2014-5-30 13:44| 发布者: 哇哇哇 | 查看: 2634| 原文链接

维州被查出错误地起诉了一名男子犯下盗窃罪,警务总长Ken Lay已经被要求支付超过500澳元的法律费用。

一名警员在看到了警方内部流传的一起窃案发生现场的闭路电视录像后,错误地将Richard Toal指认为凶手。

在经过了进一步的仔细审查后,这名警员在本周四意识到Toal先生并不是录像里面的窃贼。

警方在发现抓错了人之后,于周四撤销了他们在墨尔本地方法庭上对于这名男子的指控。

警方检察官,高级警员Giovanni Lazaro称这仅仅是一起“张冠李戴”的事情。

不过,违禁词官Peter Lauristen依旧下令要求警务总长Lay向Toal先生的法律援助律师支付555澳元。他指出,如果这起案件真的上了法庭,Toal先生最终将无疑获得无罪释放,而维州警方同样将不得不支付这笔法律费用。

法官Lauristen问道,“这没什么区别吧?”

而高级警员Lazaro则认为警务总长不应该支付这笔钱。他觉得在该事件中搞错男子身份的警员并没有“采取不合理的手段”,而此事也在尽短的时间里提交给了法庭处理。

对此,法官Lauristen坚称,警务总长必须支付这笔钱,这一点不容置疑。他给了对方三个月的时间来交钱。

Toal先生的律师Adam Chernok则惊讶于警方拒绝付钱。

“就目前维州法律援助机构所需要处理的这起灾难般的事件而言,事实是一名无辜的人被错误地剥夺了他的人身自由。这简直是难以置信的事情。”

http://www.theage.com.au/victori ... 20140530-397x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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