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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车考牌] 被苹果网兜的帖子蛊惑,今天上法庭(半失败)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6-10 13:4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面窝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面窝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 去年10月底,不小心开上的Harbour Bridge 上的Bus Lane。
  • 一个多月以后,就收到了RTA寄来的礼物,$238+3分。
准备拖到最后一天,Due Date的时候再交钱,省得TND亏利息。

前面的人我觉得没理由的都被判了撤消诉讼


于是决定以身试法,上庭辩护。


  • 于是天天看邮箱,看有没有来自法庭的信。漫长的等待了半年以后,在2008年5月的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终于在我家邮筒里面看到了court attendance notice。10/June,上庭
  • 上庭时间,9:15am。早上8点半,早早的来到143 liverpool st, Sydney.

在法庭的过程就不用详述了,苹果网兜的帖子里很详细。不过也感谢苹果的细节描述,到达法庭4楼以后,直接在墙上的information board上找到自己的名字,就直接和门口负责登录的人确认,告诉她我plea guilty。于是乎,省却了苹果在第一个庭上的过程,直接来到第二个庭,面见法官大人。

等候了半个钟头以后,轮到我法庭陈述,bala bala bala,法官说你应该非常注意道路上的Sign,所以我不能免除你的罚款,但是可以减少到$120块,另外还有$70的上庭费,28天内缴清。

辛苦了半天,238-120-70=48,节省了48块钱。
不过回头想想,反正我也不用请假,唯一的损失就是花了1个半小时(比AppleNet)快多了,但是讨回了48块(苍蝇也是肉啊,48块够吃一个金沙粉丝蟹煲了:),而且多了一次不一样的经历,也算可以鸟。所以说,本次上庭是一次半失败的经历。

另外,友情提示
  • 即使法官dismiss 这种case,免除了罚款, 但是他还是不能免除罚分,他说扣分是RTA的事情,他没有权利去取消。所以同学们想通过上庭免除罚分的话,就不要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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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9积分 +41 收起 理由
base + 4 谢谢奉献
widelink + 3 恭喜恭喜
icebear + 1 感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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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0 13:5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哇哇哇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哇哇哇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很有用。谢谢了。

2007 年度奖章获得者 参与宝库编辑功臣 飞天奖章

发表于 2008-6-10 13:5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astina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astina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文字也是肉
48刀也是钱

更何况还有宝贵经验呢

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08-6-10 13:5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夢回唐朝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夢回唐朝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经验比肉更珍贵,lz辛苦了

发表于 2008-6-10 14:2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boblillia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boblillia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感谢分享

退役斑竹 2008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08-6-10 14:4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dickso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dickso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苹果网兜, 你太有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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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0 15:1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eswee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eswee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Just for fun la....

原帖由 面窝 于 2008-6-10 12:49 发表
  • 不过回头想想,反正我也不用请假,唯一的损失就是花了1个半小时(比AppleNet)快多了,但是讨回了48块(金沙粉丝蟹也是肉啊,48块够吃一个苍蝇了
  • 发表于 2008-6-10 16:1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柯柯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柯柯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好TX,可惜今天没分了

    发表于 2008-6-10 16:5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面窝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面窝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柯柯 于 10/6/2008 15:15 发表
    好TX,可惜今天没分了


    明天补不补?

    发表于 2008-6-11 04:0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icebear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icebear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I am scared by court! But now it is ok!

    发表于 2008-6-11 16:0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et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et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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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8-6-12 00:3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l2007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l2007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48刀诚可贵, 经历价更高...
    本人也多次试图以身试法, 上法庭白呼白呼, 可惜一直没机会, 每次都是给警察一写信, 他们就取消了.

    退役斑竹 特殊贡献奖章

    发表于 2008-6-12 10:2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applenet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applenet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不许给我起外号!严重抗议'苹果网兜'名字!!

    我觉得你在ARGUE这个CASE的时候没有说好理由。

    我在贴子里可能没有说清楚别人的个案是怎么说的。
    第一,他们都有文字说明,让法官看出自己是很SERIOUS对待这个事情,让人觉得他是真的冤枉
    第二,很多人不但要了自己当时的照片借以指正,并且回到原地再拍照片说明该地标识不清
    第三,有个女的走BUSLINE是因为她女朋友指错路(当然这也不是什么强理由),她还有拿女朋友的陈述作为佐证
    第四,我当时的理由是大雨挡住视线

    你啥都没有,而且是人人都过的雪梨大桥当然法官会驳回。

    另外关于扣分,再次说明是对的,罚款免了,我最后去RTA查还是被扣了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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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与人数 1积分 +4 收起 理由
    sinohwc + 4 谢谢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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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8-6-12 13:0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s3022797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s3022797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感谢分享

    发表于 2008-6-12 13:4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面窝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面窝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applenet 于 12/6/2008 09:29 发表
    不许给我起外号!严重抗议'苹果网兜'名字!!

    我觉得你在ARGUE这个CASE的时候没有说好理由。

    我在贴子里可能没有说清楚别人的个案是怎么说的。
    第一,他们都有文字说明,让法官看出自己是很SERIOUS对待这个 ...


    确实,我也没有什么合适的理由。

    applenet 翻成中文不是“苹果网兜”吗?

    发表于 2008-6-12 13:46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3# 的帖子

    此文章由 cl2007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l2007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另外关于扣分,再次说明是对的,罚款免了,我最后去RTA查还是被扣了三分"

    我想與RTA應該可以商量的,通常維州罰分是可以取消的,不知NSW如何?

    [ 本帖最后由 cl2007 于 2008-6-12 12:5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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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8-6-12 17:2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xxn617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xxn617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面窝 于 2008-6-12 12:44 发表


    确实,我也没有什么合适的理由。

    applenet 翻成中文不是“苹果网兜”吗?



    貌似确实是"苹果网兜"啊

    退役斑竹 特殊贡献奖章

    发表于 2008-6-13 01:0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applenet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applenet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讨厌!

    我告诉老师去!! '老师,他们给我起外号, 面窝开始的,还有那谁谁谁....'

    哼,谁再叫我苹果网兜我就给谁扣分, 这招估计最管用. 嘿嘿!!

    发表于 2008-7-23 00:1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恢恢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恢恢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那plead guilty之后会不会有不好的记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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