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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为虚创收为实 「放倒钩」挑战社会公义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10-23 11:2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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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为虚创收为实  「放倒钩」挑战社会公义

本刊编辑部


如果你正驾车在上海某处逡巡,有人拦下你的车,并且声称「胃痛」,求你载他去医院,你会怎麽做?或许你应该保持警惕,因为只要你善意地答应下来,就很可能已经落入了执法大队「钓鱼式执法」的陷阱,你会被冠以「非法营运」的罪名,等待你的将是高达一万元的罚单。「钓鱼式执法」与常见的「卧底」、「放蛇」不同,乃是政府执法部门主动出击,挑战社会公序良俗,手法令人震惊。


好心人遭遇「放倒钩」
这两天,在上海工作的张军成了新闻关注的焦点。9月初的一天,张军开车去公司,途中等红灯时,一男子捂住腹部,称「胃痛」,要求搭载一程。张军让其上车,约10分钟後,该男子主动提出给10元钱。张军说,我是私家车,看你胃痛才搭你的,不要你钱。停车後,七八名身穿制服的执法人员围过来,经过一番争执,张军被带入一辆麵包车,轿车被扣押,「胃痛」男乘客则不知去向。之後,张军被认定为「非法营运」,处以罚款一万元,外加车辆扣押期间每天50元的「停车费」。

上面这一段,就是上海市闵行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钓鱼式执法」的典型场景,在上海方言裏,这种做法被称为「放倒钩」。「放倒钩」的基本模式,是由一、两名人员充当「钓钩」,请求私家车主同意搭乘,然後向车主支付车资,并且伺机抢下车匙取證,此时埋伏在周边的其他执法人员一拥而上,将车主捕获,车辆扣押。

遭遇「放倒钩」的当然远远不止张军一人,另一为叫做孙中界的司机的遭遇则更加值得同情。10月14日晚,一名衣衫单薄的男子拦住孙中界的车,说天冷要求搭车,孙中界好心同意搭载。接下来的故事和张军的情况基本相同,孙中界收到了「非法营运」的处理决定书和巨额罚单。由於孙中界所驾之车并非私车,而是公司所有,孙中界因此还受到了公司的处分。双重打击之下,孙中界无法自證清白,一时愤怒用菜刀斩下小指自残。


「钓钩」背後的利益链

其实,把闵行区交通执法行政大队的做法称为「钓鱼式执法」并不确切。「钓鱼式执法」的重要特点是「诱人入罪」,通常是由「卧底」探员执行,通过某种方式暴露罪犯的犯罪意图,取得證据将其入罪。一向以来,香港亦有针对街头卖淫的「放蛇」行动,派遣年轻警花扮作卖淫女,在流莺活跃地区扮作「企街」卖淫,吸引嫖客上前问价,然後实施拘捕,被捕嫖客会被控以「在公众地方唆使他人做不道德行为」的罪名。香港警方对外界称,由於一些淫业猖獗的地区,对普通妇女构成严重滋扰,故采取有关行动。

闵行区交通执法行政大队虽然也打著「打击黑车」的旗号行事,但做法完全不同。所谓「黑车」,就是没有出租车牌照而私下从事载客业务的车辆。一般认为,「黑车」是城市扩容阶段交通建设之後的常见产物。上世纪5、60年代的香港,没有出租牌照的「白牌车」也盛极一时,後来由於公交建设的不断进步,「白牌车」逐渐减少。今日上海的外围地区,也确实有不少「黑车」从事非法运营。

但是,张军等人遭遇的实际情况是:「钓钩」利用车主的同情心,装扮成需要帮助的路人,主动要求搭乘私家车(如同卧底警花主动向路人自我推销),并且在未获得车主同意的情况下强行「支付车资」,已经不是「诱人犯罪」,而是「创造犯罪」,将事前完全没有犯罪意图的车主硬性定义为「非法运营」,完全可以用「栽赃式执法」来形容。

「栽赃式执法」的根本原因在於利益。上海当地一位老司机透露,「放倒钩」在上海其实很普遍,但真的黑车很难抓,为了向上司交代,所以就找个「钓钩」来钓你上钩,让你做黑车、罚点款。而且,担任「钓钩」的其实不是警务人员,只不过是警务部门雇用的无业人员。「钓钩」每「钓」到一名私家车司机,便可获得人民币200至600元不等的奖励。上海商报也刊文指出,一份闵行区交通执法行政大队的文件显示,该大队两年时间裏「查处非法营运车辆5000多辆,罚款达到5000多万元」,数目上和每次「罚款一万元」非常吻合,而如此巨额的罚款正是「栽赃式执法」动力的来源。

「钓鱼式执法」理所当然引起了司法界的质疑,张军的代理律师郝劲松致函媒体称,交通执法部门使用「钓鱼式执法」强行罚款,牟取巨额利益,导致与被处罚车主常常矛盾激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出臺规定禁止。上海新文汇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富敏荣则认为,现行法律对非法营运行为事实的审查认定太过宽泛,乘客硬塞钱而司机没搭理,或乘客硬把钱放在车上,都可能构成「非法营运」,对私家车主而言太不公平。


破化社会公序良俗
郝劲松律师批评交警大队「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其实是事件当中最值得深思的问题。警队人员直斥张军「他胃疼关你什麽事」的说法曝光後,已有网友在网上发出「最牛私家车帖」:「本车拒绝一切搭载求助。临盆产妇、车祸、中风、触电、溺水,都不关我事,尤其是胃疼!」而张军本人在花了一万元买了这麽大一个教训之後,也对媒体表示「以後再也不会(让人搭车)了!」很多人担心,张军和孙中界的遭遇将引发汽车社会的「彭宇效应」。

2006年,南京人彭宇好心扶起在公交站摔倒的徐姓老太,却被徐老太及其家人指认为肇事者。儘管有目击證人證明事实并非如此,但南京市鼓楼区法院依然认定彭宇有罪,并且在判决书中指「彭宇的行为有违常理」,判处彭宇4万馀元的赔偿。法院「你不误伤她,就不会送她上医院」的「常理」,被广泛认为是对社会良知的一次毁灭性打击。

彭宇案的後遗症流毒甚广,今年9月19日,一位80岁左右的老翁在重庆南坪一条商业街边的人行道上摔倒,手足抽搐,周围来往的行人络绎不绝,始终无人上前搀扶,个别围观者想要上前帮忙,亦被其他人「善意劝阻」。更早之前,一名75岁南京老汉在公车站下车时,跌倒在公车後门爬不起来,身後的乘客不敢上前救助,幸亏老汉「头脑清醒」,大喊「是我自己跌的,你们不用担心」,这时才有乘客敢上前救助他。

如果说司法的不健全尚可以假以时日发展成熟,那麽社会公序良俗一旦摧毁,将很难再度重建。英国哲学家培根(Francis Bacon)有句名言:「一次不公正的司法判决,其恶果甚於十次犯罪,因爲犯罪只是弄髒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判决却是弄髒了水源」。相比彭宇案的判罚,「钓鱼式执法」已经不仅仅是「不公正的司法判决」,而是执法者爲了获取经济利益,主动采取有悖於社会公序良俗的做法,带来的恶劣社会效应,将危害每一个人的生存环境。

正如郝劲松律师所言,「钓鱼式执法」在主观上有陷害善良人士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栽赃他人的行为,必将破坏社会成员间的信任与互助,沉重打击民众的善心,令社会陷入人人相疑的状态。上海市政府如果不能妥善处理此事,那上海恐怕堕入「临盆产妇、车祸、中风、触电、溺水,都不关我事」的新时代,全世界对华人看法也将随之跌落谷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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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3 12:0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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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不合公序、良俗。

发表于 2009-10-26 23:2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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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政府已经公开道歉了。这种做法不单单在上海,在其他城市也有发生。

希望在上海政府道歉之后,其他城市也会收敛吧

发表于 2009-10-26 23:3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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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一个道歉的视频嘛,不过~~如果道歉有用的话,要警察干嘛。不过现在是警察道歉哦,能仰仗谁去干嘛呢~~

发表于 2009-10-28 18:0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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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警察道歉,是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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