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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资讯] 被判杀害妻子毛玲罪名成立的孙焕在狱中自杀 [复制链接]

2012年度奖章获得者 2010年度奖章获得者 2011年度奖章获得者 2013年度奖章获得者 2014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10-12-2 17:4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BOC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BOC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在陪审团认定孙焕谋杀妻子毛玲罪名成立后几个小时,他的尸体被发现在看守所。

在NSW高院历时4周的审理后,陪审团在周二认定孙的谋杀罪名成立,他被指于2009年8月谋杀结发8年的妻子,中国出生的会计师,33岁的毛玲。

毛玲被肢解的部分尸体,包括腿,胳膊和头在悉尼南部的树林中被发现,但是她的躯干从未被找到。

紧随陪审团的决定,宣判意见书将在今天公布,但是法庭在周三得知孙的死讯。

“我们可以确认一名犯人已经死亡”监狱发言人今天说。

孙的死因将被调查。

http://www.news.com.au/breaking- ... rfku0-1225964694729

[ 本帖最后由 BOC 于 2010-12-2 18:0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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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 17:4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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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 17:44 |显示全部楼层

在里面受不了那些鬼的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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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孽啊!

发表于 2010-12-2 17:4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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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有应得活该

2011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10-12-2 17:4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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菊花变向日葵了,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啊,毁了2条命,毁了2个家庭

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10-12-2 17:4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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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他的工作人员会被问责的。

监狱和看守所的设计,除了防止越yu, 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防止自杀:里面不能有任何带钩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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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 17:4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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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事实是怎样的呢

发表于 2010-12-2 17:5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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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培培 于 2010-12-2 17:48 发表
菊花变向日葵了,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啊,毁了2条命,毁了2个家庭

发表于 2010-12-2 17:5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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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根本都没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孙真的是凶手吗? 还是别有内情

发表于 2010-12-2 17:5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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谜团一个接着一个,都能拍CSI了

2012年度奖章获得者 2010年度奖章获得者 2011年度奖章获得者 2013年度奖章获得者 2014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10-12-2 17:5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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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SMART1968提供新闻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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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 17:5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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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障碍?杀人,自杀,俺觉得不是光有心理素质就干得来的

发表于 2010-12-2 17:5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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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BOC 于 2010-12-2 17:55 发表
感谢SMART1968提供新闻线索

不用谢应该的,是个杯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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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 18:0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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咬舌??

发表于 2010-12-2 18:0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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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敢者的游戏啊

2011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10-12-2 18:0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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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illhill 于 2010-12-2 17:51 发表
是啊,根本都没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孙真的是凶手吗? 还是别有内情


判定一个人有罪比判定无罪要困难的说;陪审团都不是傻子,辩方律师也会尽力挑选有利于自己的陪审团;

就这件案子,我选择相信陪审团的判决;假如孙真的是无辜的,他总有方法来证明,而且还可以上诉。

没有进过监狱或拘留所的人,很难想象在里面身体和心理上的艰辛----悔恨,无助,绝望,也许就是他自杀的理由。

假如真的夫妻不和,即使离婚和放弃所有财产,也比走极端要好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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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访问

发表于 2010-12-2 18:0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沉默需烈酒香烟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沉默需烈酒香烟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在看守所说自杀就自杀了?不会是用澳币打开手铐然后用鞋带把自己勒死的吧?

发表于 2010-12-2 18:0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SMART1968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SMART1968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培培 于 2010-12-2 18:03 发表


判定一个人有罪比判定无罪要困难的说;陪审团都不是傻子,辩方律师也会尽力挑选有利于自己的陪审团;

就这件案子,我选择相信陪审团的判决;假如孙真的是无辜的,他总有方法来证明,而且还可以上诉。

没有进过监狱或拘留所的人 ...

发表于 2010-12-2 18:1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卡落琳0000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卡落琳0000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罪有应得 总是要还得(paopaobing(49))

发表于 2010-12-2 18:1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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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具

发表于 2010-12-2 18:1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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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夠狠,可憐家長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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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 18:1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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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卡落琳0000 于 2010-12-2 18:11 发表
罪有应得 总是要还得(paopaobing(49))

是的

2011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10-12-2 18:1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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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MART1968 于 2010-12-2 18:08 发表




大佬,别客气,握手礼免了,使劲拿分砸我就是了

发表于 2010-12-2 18:2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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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培培 于 2010-12-2 18:18 发表



大佬,别客气,握手礼免了,使劲拿分砸我就是了

听口气你也应该是知情者之一,今天我没分了

发表于 2010-12-2 18:2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qianqian2007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qianqian2007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谁给个联接吧,到底怎么回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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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 18:2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即来之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即来之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从介绍的几句话来看,这个案子很可能是没有足够的直接证据的,躯干也没有被找到,凶器也肯定没找到。
肯定辩控双方就按推理和猜测来断案,这时律师的水平就是案子胜负的关健。最终杀不杀人由陪审团的感觉说了算,陪审团相信他杀人,他就杀人,陪审团相信他没杀人,他就没杀人。
以定罪几小时就自杀来看,不堪折磨的可能性不太大,也有可能是被冤枉了,以死明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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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qylin + 1 有点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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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 18:3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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躯干没找到?我记得都找到了

发表于 2010-12-2 18:3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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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即来之 于 2010-12-2 18:26 发表
从介绍的几句话来看,这个案子很可能是没有足够的直接证据的,躯干也没有被找到,凶器也肯定没找到。
肯定辩控双方就按推理和猜测来断案,这时律师的水平就是案子胜负的关健。最终杀不杀人由陪审团的感觉说了算,陪审团相信他 ...

真不好意思,你说得不对

发表于 2010-12-2 18:3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bulaohu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bulaohu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http://www.smh.com.au/national/p ... -20090812-ehdu.html

看这个报道,在3个不同的地点找到了尸块。必须有尸体这一条是为了证明受害人确实死亡了,所以其实都不用完全找回,只要找回部分足以证明受害人已经死亡就够了

2012年度奖章获得者 2010年度奖章获得者 2011年度奖章获得者 2013年度奖章获得者 2014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10-12-2 18:3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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