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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dootbear

[NSW] 林家血案之四十六:Kathy说谢连斌对两名外甥好像自己的孩子一样对待  关闭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6-18 11:0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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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妇 发表于 2015-6-18 10:47
是谁乱骂人?自己心里不清楚?
奥,可能你是真不清楚,我错了,高看你了。

睁眼说瞎话,是非黑白不分,“迂腐”,挺合你ID的。既然无视,请你离我远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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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发言

发表于 2015-6-18 13:0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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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碎时不要逃跑 发表于 2015-6-18 11:03
睁眼说瞎话,是非黑白不分,“迂腐”,挺合你ID的。既然无视,请你离我远点。 ...

我一直在看贴子  发现你一会儿跟这个吵,一会儿又跟那个吵。别人都有好多人支持,  你是孤独一人呀。算了, 我们只是在讨论对一件事情的看法, 不走偏路。

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15-6-18 13:1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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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猎梦人 于 2015-6-18 15:17 编辑
心碎时不要逃跑 发表于 2015-6-18 07:54
是的,事实真相未明之前对一女流之辈出言如此粗俗,实在太过分了,丢尽男人的架。事后还四处撒分求安慰, ...


你高看自己了。就你这种人,我除了看不起没别的感觉,还求安慰,呵呵,给我带来负面情绪,你还真不配,这个高看你自己了。另外加分只是因为人家支持我表达一下谢意,仅此而已。

现在又把真相未明说出来了,不过前面你自己都说了承认性侵事件成立,而我的评论也只是针对性侵孤女,你这样这样说话不停自打耳光的人在足迹还真不容易碰到。

有支持你有支持我的,你看我可曾像你一样反驳过他们?更别说人身攻击了。你的言行任何人都有权利评论,看到不利于自己的就人身攻击,这种心理素质真不适合玩论坛,这对你来说难度太大。反复就会拿我那个回复说事儿在配上对我和支持我的网友人身攻击,就是不敢面对自己的言行,这种菜市场大妈吵架的风格能不能换一换?看得我都视觉疲劳了。

我以为你会和我一样,说出来到此为止就真的到此为止,没想到你只是鹦鹉学舌,说出来的话根本不会负责。既然这样子更没有什么好说的了,你搞人身攻击,我开始举报你,就这样。

评分

参与人数 1积分 +4 收起 理由
山大爷 + 4 你太有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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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着做梦

发表于 2015-6-18 13:1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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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梦人 发表于 2015-6-18 13:10
你高看自己了。就你这种人,我除了看不起没别的感觉,还求安慰,呵呵,给我带来负面情绪,你还真不配,这 ...

你把人骂了、奚落了、出完气了就想让人和你在那一刻到此为止,你好高大上哦。

身为一版之主,首先坏了发言规矩,对不同意见者不依不饶,还好意思举报。

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15-6-18 13:2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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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猎梦人 于 2015-6-18 13:44 编辑
心碎时不要逃跑 发表于 2015-6-18 13:19
你把人骂了、奚落了、出完气了就想让人和你在那一刻到此为止,你好高大上哦。

身为一版之主 ...


认识我签名里的每个字吧,除了我管理的版块,其他版块我和普通会员没有区别。在这里 大家都是普通网友各抒己见,但我不会看着支持我的网友被人身攻击。至于你前面攻击我的,我连举报都懒得,更别说出气了,根本没有因为你这样的人说出来的话动气过。原因前面说的很清楚了,不管你信不信,真相就是这样……你可以人身攻击三次,省着点用啊。
醒着做梦

发表于 2015-6-18 13:2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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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梦人 发表于 2015-6-18 13:22
认识我签名里的每个字吧,除了我管理的版块,其他版块我和普通会员没有区别。在这里 大家都是普通网友, ...

你已经和版内极个别无耻之徒没什么区别了,送你一碟法国名菜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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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15-6-18 13:2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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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碎时不要逃跑 发表于 2015-6-18 13:25
你已经和版内极个别无耻之徒没什么区别了,送你一碟法国名菜足矣。

能得到你这样的人这样的评语,我很欣慰。
醒着做梦

发表于 2015-6-18 13:55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neal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neal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发现一点,所有认为谢是凶手的都被性侵事件给恶心到了,并由此对谢和谢妻感到极度愤怒和厌恶。
那些认为谢不是凶手的,对性侵事件也没什么感觉,有的认为性侵还证据不明,有的即使承认性侵也没觉得是多大事。
个人认为后者在逻辑和道德上都有问题。逻辑上,通常告性侵需要提供证据是因为可能存在勒索报复等因素,但孤女需要提供证据吗?不需要!因为她没有任何理由去编造被性侵的故事。她没有任何理由去诬告她的“亲人”。再蠢的法官也会判决性侵成立。如果你觉得性侵需要证据, 那你已经失去基本的逻辑判断或纯粹从反驳辩护的角度抬杠。
道德上,一个叔父性侵侄女幼女,是什么一个畜生啊?即使幼女自愿的,叔父也要帮助她纠正错误的想法吧。能他妈的半夜偷到她房间吗?为什么你们不会被恶心呢?

发表于 2015-6-18 13:5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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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al 发表于 2015-6-18 13:55
发现一点,所有认为谢是凶手的都被性侵事件给恶心到了,并由此对谢和谢妻感到极度愤怒和厌恶。
那些认为谢 ...

恶心或者被恶心,是一种情绪,大家更关心的是能够定罪的证据。
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無故彼無,此灭故彼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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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8 13:58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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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谢从道德上就是一个人渣

发表于 2015-6-18 13:5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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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搞得都想小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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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8 14:0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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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说好的杀手锏呢呢呢,
纳税人的钱都是用来听笑话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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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8 14:01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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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白了,警方没有铁证
只能还原这一家人复杂的关系和嫌疑人渣渣的人格,让大众判断
至于是谁杀的人,恐怕没人知道了

发表于 2015-6-18 14:06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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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ZHU 发表于 2015-6-18 13:57
恶心或者被恶心,是一种情绪,大家更关心的是能够定罪的证据。

你更关心证据还是关心到底谢做了什么?
我觉得只有谢和其律师更关心证据,关心他是否能定罪。
而一般人更关心谢到底干了什么,是怎样一个“人”

发表于 2015-6-18 14:1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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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al 发表于 2015-6-18 14:06
你更关心证据还是关心到底谢做了什么?
我觉得只有谢和其律师更关心证据,关心他是否能定罪。
而一般人更 ...

不,我们更关心证据,证据更能说明谢是怎么样的一个人,究竟是坏到性侵未成年人的程度,还是坏到灭门林家的程度。
所以,我们关心证据,与你关心谢是一个怎样的人,并不矛盾。
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無故彼無,此灭故彼灭。

发表于 2015-6-18 14:1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lr8225009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lr8225009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性侵是性侵,杀人是杀人。这是两码事。
   检方将性侵引入到这个案件中,法官都应该宣布无效trial。尤其是这性侵都没被判定的前提下。即使按时间顺序,也应该先审杀人,后审性侵。
    同时也表示出检方只能从其他事件来证明谢品格不端等等,来给陪审团塑造他很可能是杀人犯的可能性。
    Anyway,我要是陪审员,我就判他有罪。  我就不是个理性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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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ZHU + 3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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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8 14:2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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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ZHU 发表于 2015-6-18 13:57
恶心或者被恶心,是一种情绪,大家更关心的是能够定罪的证据。

正是如此。

发表于 2015-6-18 14:2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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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ZHU 发表于 2015-6-18 14:11
不,我们更关心证据,证据更能说明谢是怎么样的一个人,究竟是坏到性侵未成年人的程度,还是坏到灭门林家 ...

再顶。

发表于 2015-6-18 14:24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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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ll, 如果你们承认性侵,那么说谢是人渣,估计你们不反对。但是你们依然站在谢一边,反对说他是杀人犯,因为证据不足。
很好,你们从法律的角度,依然支持一个人渣,保护人渣的人权,以免他受到不公正对待。
但是,以后,如果有什么人权律师,难民律师,维护各种人渣的权利,你们不要唧唧歪歪了吧。

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15-6-18 14:2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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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r8225009 发表于 2015-6-18 14:11
性侵是性侵,杀人是杀人。这是两码事。
   检方将性侵引入到这个案件中,法官都应该宣布无效trial。尤其 ...

据说目的是将谢想长期占有孤女做为一个可能的犯罪动机,因为性侵最开始发生在灭门惨案之前的……至于信不信就看个人了。
醒着做梦

发表于 2015-6-18 14:2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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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al 发表于 2015-6-18 14:24
Well, 如果你们承认性侵,那么说谢是人渣,估计你们不反对。但是你们依然站在谢一边,反对说他是杀人犯,因 ...

按照你这个逻辑,如果谢是性侵少女的人渣,我们不需要任何证据,直接把杀人罪也推给他,然后我们就开可乐庆祝?
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無故彼無,此灭故彼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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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15-6-18 14:2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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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al 发表于 2015-6-18 14:24
Well, 如果你们承认性侵,那么说谢是人渣,估计你们不反对。但是你们依然站在谢一边,反对说他是杀人犯,因 ...


我完全不理解一些非要不准别人说谢是罪犯是什么心态,这事情每个人都有发表自己看法的权利。可以认为也可以不认为,各自选择,有分歧辩论也行,但是非要说服判断凶手是谢一方赞同自己观点,还要拿什么法庭没有判谢有罪别人就不能说来做理由……这个真的太让人无语了……
醒着做梦

发表于 2015-6-18 14:2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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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al 发表于 2015-6-18 13:55
发现一点,所有认为谢是凶手的都被性侵事件给恶心到了,并由此对谢和谢妻感到极度愤怒和厌恶。
那些认为谢 ...

性侵犯只能说明谢是个人渣,但不能直接证明谢杀了5个人,从这一点来说你是一感性的人或者是感性大于理性

发表于 2015-6-18 14:3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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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梦人 发表于 2015-6-18 14:28
我完全不理解一些非要不准别人说谢是罪犯是什么心态,这事情每个人都有发表自己看法的权利。可以认为也可 ...

那么你的意思就是谢杀了人

发表于 2015-6-18 14:34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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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ZHU 发表于 2015-6-18 14:26
按照你这个逻辑,如果谢是性侵少女的人渣,我们不需要任何证据,直接把杀人罪也推给他,然后我们就开可乐 ...

不是,谢是否是杀人犯,由法庭判决。
但谢是性侵幼女的人渣,我对他非常厌恶,因此不会替他说话,不会站到他一边,情感上无法支持他。

发表于 2015-6-18 14:3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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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梦人 发表于 2015-6-18 14:28
我完全不理解一些非要不准别人说谢是罪犯是什么心态,这事情每个人都有发表自己看法的权利。可以认为也可 ...

老兄,你咋没看出来呢?你说每个人都有发表自己看法的权利,对吧?那么:

甲说:谢是罪犯。(这是甲发表自己看法的权利)
乙说:法庭没判之前,你不能说谢是罪犯。(这是乙发表自己看法的权利)

你纠结啥呢?
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無故彼無,此灭故彼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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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8 14:3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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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al 发表于 2015-6-18 14:34
不是,谢是否是杀人犯,由法庭判决。
但谢是性侵幼女的人渣,我对他非常厌恶,因此不会替他说话,不会站 ...

没有所谓替谁说话的问题,如果有证据,谢的杀人罪名就成立,谁替他说话都不好使。
如果没有证据,谢会被释放,政府还要赔钱给他,全世界都不替他说话,他还是会被当庭释放。
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無故彼無,此灭故彼灭。

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15-6-18 14:3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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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n123au 发表于 2015-6-18 14:32
那么你的意思就是谢杀了人

我记得昨天正面回答过你自己对这件事的看法,在前面233楼,你如果漏看了可以回去再看一下。

林家灭门案我希望可以拿出足够说服力的证据来结案,这样子可以最大可能性减少冤案的可能,这样的惨案是灭绝人性的,真正的凶手不应该漏网。

性侵案我认为很难拿出证据,但我主观相信这是真的。
醒着做梦

发表于 2015-6-18 14:4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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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梦人 发表于 2015-6-18 14:24
据说目的是将谢想长期占有孤女做为一个可能的犯罪动机,因为性侵最开始发生在灭门惨案之前的……至于信不 ...

    这是不行的。
    即使是有性侵这个事,法官应该排除这个证据。因为这个事情会使陪审团对被告有明显的偏见。用犯罪动机来引入这个性侵的证据,我觉得法官已经失职了,检方应该被吊销执照。应该是检方突然在庭上提出这个证据,法官没有时间阻止。
    这个事情一曝光,谁还能用公正的眼光看被告?
    Anyway,我还是判他有罪。谁让我那么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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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积分 +3 收起 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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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15-6-18 14:4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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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ZHU 发表于 2015-6-18 14:34
老兄,你咋没看出来呢?你说每个人都有发表自己看法的权利,对吧?那么:

甲说:谢是罪犯。(这是甲发表 ...

如果乙方只是像你这样的就好了,我没有意见

我指的乙方除了那上面句话以外,还要再加上一句:所以甲方你不能这么说。

这样子我就觉得管得有点宽了。
醒着做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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