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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猫儿不笨

[NSW] 谢连斌案:检察官说杀手知道房子格局 !!新爆料 273#395#427#431#819#2875#  关闭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12-15 21:36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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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vilsear 发表于 2016-12-15 16:17
为什么会在10年5月6日晚上心急呢?

他心里应该一直很急, 急于知道任何与案件相关的信息, 从他老婆那里知道了警方的猜疑, 立马就处理鞋盒, 而且处理方式实在是怪异的很? 剪掉充马桶, 一般人会吗? 不会, 一般人首先不会急着处理, 如果处理可能也就丢垃圾桶了!
至于为什么当着他老婆的面, 还有一个原因是做给他老婆看的, 试想如果他背着老婆偷偷处理, 他老婆是不是更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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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5 21:3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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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n123au 发表于 2016-12-15 22:35
江湖传言好多都是真的。

还有哪些江湖传言?

发表于 2016-12-15 21:3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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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100页了 !

发表于 2016-12-15 21:4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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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hbin 发表于 2016-12-15 22:36
他心里应该一直很急, 急于知道任何与案件相关的信息, 从他老婆那里知道了警方的猜疑, 立马就处理鞋盒, 而 ...

警察在10年3月2日就告诉他老婆说他是嫌疑人了,怎么还要等到5月才剪。他老婆既然可以证明他没杀人怎么会怀疑,网友都说他老婆会包庇他,他还会怕老婆怀疑?

发表于 2016-12-15 21:59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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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vilsear 发表于 2016-12-15 22:42
警察在10年3月2日就告诉他老婆说他是嫌疑人了,怎么还要等到5月才剪。他老婆既然可以证明他没杀人怎么会 ...

对于时间点, 我们可以再讨论。可能刚开始警方怀疑时并没有透漏给他老婆鞋盒的事? 所以他没有意识到鞋盒会被警方利用, 但随后知道了就立马处理了, 而且要做到不留一丝痕迹, 如果警方没有拍到这个视频, 这又是个完美的消失匿迹。

他老婆前后的口供是不一致的, 案件刚发生时的口供跟后来是有明显区别的, 这点你也清楚的很, 所以不存在不怀疑的说法!

发表于 2016-12-15 22:0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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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n123au 发表于 2016-12-15 21:20
有些人,事实上不少人,觉得穷人请不起好律师会输掉官司,而富人可以为所欲为。确实,没有好
律师会输。可 ...

这对于那些认为只有严刑拷打才制造冤案,崇尚西方司法制度的人绝对是打脸。
你说得对,一旦被公检法盯死了,连富人也对付不了。
任何时代,任何国家,我们都需要有蜘蛛侠蝙蝠侠一类的人物。
感谢那些有正义感的人克服困难,披露这些真相。
说实在,不管赔多少钱都没有办法弥补受冤者及其家人的损失。
现在想来死者倒是一了百了,生者除了真凶以外,谁都在承受煎熬。
如果凶手是因那两姐妹而来那么林家的其他人真是太可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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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5 22:0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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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hbin 发表于 2016-12-15 22:59
对于时间点, 我们可以再讨论。可能刚开始警方怀疑时并没有透漏给他老婆鞋盒的事? 所以他没有意识到鞋盒会 ...

你说过在天朝你是当警察的。问你了:警察在案发10个月后到谢家搜索检查了6天,如果你是这警察小组的组长,搜索发现谢家有与凶场可疑Asics鞋鞋印相符的鞋子的鞋盒,你敢不没收加于保护,作为证据吗?

发表于 2016-12-15 22:1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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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hbin 发表于 2016-12-15 22:59
对于时间点, 我们可以再讨论。可能刚开始警方怀疑时并没有透漏给他老婆鞋盒的事? 所以他没有意识到鞋盒会 ...

林姝在09年7月口供说谢整晚都在一起,后来10年3月22日口供说不知道谢有没有出去,所以时间点对不上。如果林姝怀疑,那为什么到了真正开庭又力挺自己老公呢?而且当天录影显示谢没有任何迫切的动作,而且吃了饭,到了深夜才剪鞋盒,晚上也没有录音显示在家里有讨论鞋盒的事情。

发表于 2016-12-15 22:1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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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雪初晴 发表于 2016-12-15 23:05
这对于那些认为只有严刑拷打才制造冤案,崇尚西方司法制度的人绝对是打脸。
你说得对,一旦被公检法盯死 ...

制造冤案很容易的。特别是针对移民,我最恨的是中国人欺负自己人。看看印度人,韩国人,日本人,多团结。

发表于 2016-12-15 22:23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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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儿不笨 发表于 2016-12-15 23:07
你说过在天朝你是当警察的。问你了:警察在案发10个月后到谢家搜索检查了6天,如果你是这警察小组的组长 ...

我相信警察应该是有拍照或录像的。而且警察留下它作为诱饵试探谢的反应也是成功的。

发表于 2016-12-15 22:3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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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猫儿不笨 于 2016-12-15 23:35 编辑
sanhbin 发表于 2016-12-15 23:23
我相信警察应该是有拍照或录像的。而且警察留下它作为诱饵试探谢的反应也是成功的。 ...


你强迫自己相信的东西并不存在:警方几番讲到录像,却从来没有提到更有实质性证据意义的那个他们说的,被谢剪毁的鞋盒存在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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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5 22:3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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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vilsear 发表于 2016-12-15 21:23
那他干脆不进去,等他老婆自己进去发现尸体再假装惊讶地进去啊。或者那天找个理由一大早去了很远的地方如 ...

“那他干脆不进去,等他老婆自己进去发现尸体再假装惊讶地进去啊。或者那天找个理由一大早去了很远的地方如蓝山什么的,这样就不用第一时间去现场了,如果一早出去了即使有人打电话给林姝说书报店没开,他也可以说他们在很远的地方短时间内回不来了。”

我一看就能看出你方案中许多问题你自己肯定没考虑到了。凶手比你我都聪明得多,所以别以为你认为的方案就一定是凶手的最佳方案。好比一个幼儿不懂大人吃饭为什么用筷子,就说吃饭明明用手抓就行了。很难跟你解释为什么吃饭用筷子更方便因为你没有这个能力去理解超出你智力范围的事情,所以能不能请你至少多动动脑子而不是替比你聪明得多的人设想若干个方案?不过一个人的思维模式是很难改的,我最多只能让你更多的了解你自己的思维模式有多幼稚吧。无所谓了~

1:谢如果让老婆一个人进去,受到如此惊吓,不知道会变成什么结果,严重的话精神错乱都有可能,谁见过亲戚全家被残杀这场面啊?谢还需要老婆给他做不在场证明呢。
2:谢家如果平时周六没有出游的习惯,案发那天却正好全家出游,反而会引起怀疑。说不定被立刻被通缉都有可能,因为他们用的是林的车。
3:谢如果自己不进去,而里面发现他之前留下的痕迹的话,立刻会成为嫌疑犯。而他自己进去过了,所以有的痕迹,甚至警犬如果追踪到他家,他都可以解释成是发现凶案时留下的。

可能还有更多,我懒得想了,估计上面这些你都看不懂了……

争取每次唤醒几个人去独立思考,把希望的种子传播下去。

发表于 2016-12-15 22:3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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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hbin 发表于 2016-12-15 23:23
我相信警察应该是有拍照或录像的。而且警察留下它作为诱饵试探谢的反应也是成功的。 ...

就应该拿回去查dna,怎么可能放在谢家,让谢有机会毁了物证,岂不是警察脑子有病,应该是那个鞋盒不是物证。如果是物证应该拿走,拿一个一样的鞋盒放回谢家。

发表于 2016-12-15 22:5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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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hbin 发表于 2016-12-15 23:23
我相信警察应该是有拍照或录像的。而且警察留下它作为诱饵试探谢的反应也是成功的。 ...

毫无疑问,警察在谢家根本没有发现有与凶场可疑Asics鞋印相符的鞋盒,因为有的话那鞋盒本身就会开口说话:谢是凶手,拥有与凶场可疑Asics鞋印的鞋子,案发后毁灭鞋子,有鞋盒为证。这证据比目前所有控谢疑点证据总和还强,若存在的话警察只会如获至宝立即加于没收保护,而不会还放回谢家,再几番催促疑犯去消灭证据。

控方说谢剪毁的鞋盒,就是属于可疑Asics鞋印鞋子的鞋盒。这明显就是谎言。这就是控方作假栽赃的又一个证据。这将是案后谢索赔的一个证据。

发表于 2016-12-15 23:0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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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的结论是,谢家没有控方所说的“那个”鞋盒

既然没有“那个”鞋盒,如果谢是凶手他是应该知道这一点的,他是不必剪鞋盒的,他知道那个鞋盒早已经被处理。只有当谢不是凶手,才会不知所措,惊慌不择地一口气连剪了3个鞋盒。谢被报道了几次回答记者提问时说“身清自然清”,但眼看警方查了10个月找不到线索,搞到他身上了,终于害怕跳进黄河洗不清而剪掉鞋盒,也是讲得通的。

我觉得这个录像,不但证明了谢的无辜,还暴露了控方的作假栽赃行径。

发表于 2016-12-16 00:0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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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雪初晴 发表于 2016-12-15 20:28
这个楼里有人看过吗?http://www.oursteps.com.au/bbs/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275813&。           ...

毫无疑问,哪个国家都有冤案错案; 但, 同时, 任何国家,也都到案真凶, 玩法律司法游戏得以逃脱法律制裁。那么, 谢是属于哪一类?难道有寃案就是能说明谢也是冤案?在谢案上, 哪些是控方警方栽赃谢?难道, 那滴车库疑似血迹是警方派人放的?孤女指控谢性侵也是受警方指使的假证?谢不是亲手剪的鞋盒?证人A也是警方指使栽脏谢?谢没有"恰巧"在案发当天clean up车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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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6 06:2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jasyangau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jasyangau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devilsear 发表于 2016-12-15 22:42
警察在10年3月2日就告诉他老婆说他是嫌疑人了,怎么还要等到5月才剪。他老婆既然可以证明他没杀人怎么会 ...

时间点是这样的,警方告知她涉案的可能鞋型后,老谢立马剪鞋盒了。
老谢最擅长的功夫是左右互博,前面说自己相信“清者自清”,后面cosplay人形碎纸机还用纸屑堵马桶

发表于 2016-12-16 06:3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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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的心理素质是强。

发表于 2016-12-16 06:5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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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儿不笨 发表于 2016-12-16 00:00
唯一的结论是,谢家没有控方所说的“那个”鞋盒

既然没有“那个”鞋盒,如果谢是凶手他是应该知道这一点的 ...

鞋盒不是重点,重点是警察在谢的照片上,看到谢有一双䅁发现場这样的鞋。那是不是表示谢上交的那双鞋子,不是警方要找的鞋子。而剪掉的盒子,也许是那双不见了的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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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发言

发表于 2016-12-16 07:1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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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vilsear 发表于 2016-12-15 15:59
他老婆白天上班,他大可以在白天趁没人在家烧盒子为什么要在三更半夜在老婆面前剪呢? ...

你怎么知道半夜三更在老婆面前剪?
签名被屏蔽

发表于 2016-12-16 07:1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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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眸一笑 发表于 2016-12-16 07:10
你怎么知道半夜三更在老婆面前剪?

警方有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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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6 07:20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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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Shenjie 于 2016-12-16 08:31 编辑
pan123au 发表于 2016-12-15 23:17
制造冤案很容易的。特别是针对移民,我最恨的是中国人欺负自己人。看看印度人,韩国人,日本人,多团结。 ...


这是一桩五人灭门刑事案件。警方控方是依法办案,真要警方栽赃嫁祸需要拖上这些年?在刑事案件上最团结的种族就是美国黑人,他们滥打种族牌那是有目共睹。那些利用种族说事,实为刑事犯罪背书才是可恨至极!
头像被屏蔽

禁止发言

发表于 2016-12-16 07:2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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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热闹。

发表于 2016-12-16 07:41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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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雪初晴 发表于 2016-12-15 23:05
这对于那些认为只有严刑拷打才制造冤案,崇尚西方司法制度的人绝对是打脸。
你说得对,一旦被公检法盯死 ...

如果谢妻林姝在关键证词上做伪证,而造成这次还是无法定案,让真凶逃脱法律制裁,那就是林家最大的悲哀,更是林家孤女的最大悲哀,家破人亡。

发表于 2016-12-16 08:13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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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Shenjie 于 2016-12-16 09:21 编辑
devilsear 发表于 2016-12-15 21:23
那他干脆不进去,等他老婆自己进去发现尸体再假装惊讶地进去啊。或者那天找个理由一大早去了很远的地方如 ...


因为他儿子只有七岁,正常无可疑的是带着七岁儿子一起进入林家,但他沒这样做;如果说是普通的担心有些什么事不希望孩子看到,那让林姝一个成人单独进林家,而谢留在车內陪儿子也说的通,但,他也没这么做;他选择的是,把七岁小孩单独留在车子,而他陪伴妻子林姝进林家,他为什么要选择陪林姝?他知道林家内部有什么是林姝一人无法面对的,需要他陪同进入?血淋淋五条人命现场?所以,当时对他最可行的办法是让小孩留在年内,而他陪林姝进入林家。

如果,你一定要问他为什么不留在车内陪小孩,那样对他最有利。那他们进入林家后的那一幕很能说明问题了,在林姝还未看见尸体时,走在林姝后的谢就抱住林姝让她不要看尸体!林姝是其妻,他嫉恨的仅是林暋一家,他当然不希望让其妻去单独面对五尸命案现场,并且五人面部被击打变形,血腥恐怖。就像楼上网友所说 ,林姝一个人真的一间间房看过血腥尸体,她也许真的会疯或受严重精神刺激,那也不是谢希望看到的,他必须陪林姝进入林家,这是他的不二选择。所以就是,将七岁儿子独自留在年内,而他和林姝进入林家。

发表于 2016-12-16 08:41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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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devilsear 于 2016-12-16 09:52 编辑
meteordust 发表于 2016-12-15 23:34
“那他干脆不进去,等他老婆自己进去发现尸体再假装惊讶地进去啊。或者那天找个理由一大早去了很远的地方 ...


那你怎么知道两个人进去谢妻就不会受到惊吓呢?谢妻也是三个卧室都看了才下来报警的。现在谢妻口供前后不一致不是对他更不利吗?反正你说他是变态,怎么还会理会老婆疯不疯,疯了不是更好吗?这样性侵的时候又少了一个顾虑。谁说出行一定要开车呢!既然谢家的车是林家的他要避免怀疑就坐火车啊。警察根本没有用警犬。谢前一天才去了林家,即使用了警犬他说是前一天留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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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6 08:57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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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jie 发表于 2016-12-16 09:13
因为他儿子只有七岁,正常无可疑的是带着七岁儿子一起进入林家,但他沒这样做;如果说是普通的担心有些什 ...

那7岁不行,要到几岁才行呢?

发表于 2016-12-16 09:04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ivy_c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ivy_c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林家谢家在林老人的带领下本就是利益共同体。谁名下的车都无所谓,这就是做生意上考虑税务优惠。假设谢是凶手,因财杀人根本立不住脚,只有性作为动机才说的通。假设谢不是凶手,这样杀全家的做法看起来更像是报复报仇。林妻的特别的尸体被羞辱也是一个需要关注的点。

发表于 2016-12-16 09:0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SoftSome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SoftSome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Shenjie 发表于 2016-12-16 09:13
因为他儿子只有七岁,正常无可疑的是带着七岁儿子一起进入林家,但他沒这样做;如果说是普通的担心有些什 ...

疑邻盗斧

发表于 2016-12-16 09:4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jimshengli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jimshengli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pan123au 发表于 2016-12-15 23:17
制造冤案很容易的。特别是针对移民,我最恨的是中国人欺负自己人。看看印度人,韩国人,日本人,多团结。 ...

很赞同,总有一些人恨不得把所有屎盆子都扣在自己同胞身上,完全不能理解这些人是个啥想法,自卑?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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