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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neal

[NSW] 突发新闻:林家凶杀案审判中止陪审团解散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6-10 20:0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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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气雄鹰 发表于 2014-6-10 17:28
证据就是要把所有的法庭笔记必须销毁。说明什么?抓错人了!一个个不懂在这装懂! ...

是陪审团人员做的笔记,不是所有的笔记吧?我认为陪审团是不是应该有保密协议之类的吧?说是所有法庭笔记呢?所有的庭审记录怎能会销毁呢?
您若很懂,好好地分析一下,有必要在这凶这个凶那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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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0 20:0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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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otbear 发表于 2014-6-10 18:11
7号台说,法律不允许现在公布新证据。

而且有可能控罪也要改变。

可能是需让辩方有一定的法定时间为新证据作辩护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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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otbear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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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0 20:0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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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believable!

发表于 2014-6-10 20:0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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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培 发表于 2014-6-10 18:20
那我就没法理解为何要解散陪审团了

相信控方起诉的证据应该在审判一定法定时间之前提供给辩方律师,以作准备。现在这新的重要证据刚发现不到两周(5月底),辩方律师根本无暇准备。只能解散陪审团,辩方律师要求估计也是按章办事

发表于 2014-6-10 20:0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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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控方提供的证据,也就是警方提供了新证据。我觉得不管有利无利于谢,都要提供吧。为的是抓住真凶不是吗?如果明知道谢不是凶手,难道警方还会为打赢官司而隐瞒新证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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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0 20:2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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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believabl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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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0 20:2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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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l see

发表于 2014-6-10 20:3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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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的办事效率能不能快点,干脆点,这样一拖又不知道何时才能水落石出了

发表于 2014-6-10 20:3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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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应该是无罪的,同时广州人,支持他。

发表于 2014-6-10 20:4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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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是上周打架的时候,才发现“谢”真的会点穴吧?能一点至人于不能动弹,真有那么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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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0 20:4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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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CC 于 2014-6-10 19:49 编辑
LEOZHU 发表于 2014-6-10 17:20
新的陪审团?老的为何不要?难道陪审团也有expire day? 或者 best before XX ...


我陪审过的一个案子也解散陪审团的,理由比这次的还要弱10倍,而且跟陪审员一点关系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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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0 20:5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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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猫儿不笨 于 2014-6-10 19:58 编辑

Justice Peter Johnson said the new material presented may change the shape and content of the trial in significant ways


content 改了不奇怪,增加了新证据就是改了
但这句话里的shape字很耐人寻味
shape of the trial 改了,是指被告人增加了,还是换人了,还是原来的证人证物改变了?

发表于 2014-6-10 21:0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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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切关注,和华人有关的案子。

发表于 2014-6-10 21:0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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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就瞎猜吧

发表于 2014-6-10 21:0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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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怜林家老人还要出庭遭罪一次

发表于 2014-6-10 21:0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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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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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0 21:09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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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otbear 发表于 2014-6-10 18:17
是谢的大律师要求解散陪审团的。

另外:下个月21号,新的陪审团成立,重新审过。

这一个多月又闲得蛋疼了,就象在等MH370
THXMGT

发表于 2014-6-10 21:1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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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儿发生在澳憨身上,不奇怪。

发表于 2014-6-10 21:1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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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

发表于 2014-6-10 21:2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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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多猜测

发表于 2014-6-10 21:2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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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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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0 21:3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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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气雄鹰 发表于 2014-6-10 17:53
在西方抓错人是经常的事⋯⋯

是不是东、南、北方就经常不抓错人哪?

发表于 2014-6-10 21:3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峨嵋高手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峨嵋高手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傲气雄鹰 发表于 2014-6-10 17:22
你看文章了吗就在这瞎评论?!认字吗?需要我一个字一个字读给你听吗?

你是够'傲气'的,人家也就问一下,有时候是可能没有看完或者看的文章没有提及那部分.没有必要这么冲吧,就你认识英文啊!切!

发表于 2014-6-10 21:3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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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st1 发表于 2014-6-10 19:03
是陪审团人员做的笔记,不是所有的笔记吧?我认为陪审团是不是应该有保密协议之类的吧?说是所有法庭笔记 ...

发表于 2014-6-10 21:36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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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似看戲。

发表于 2014-6-10 21:4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aprilpoo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aprilpoo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回 猫儿不笨 , 谢在每次陪审团出来离去都起立的,解散陪审团他鞠躬也没什么奇怪的。话说就凭他对陪审团那个尊敬样,我是陪审团可能都不忍心判他有罪
只要你在
便是网球最美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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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0 21:4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utebaby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utebaby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看来铁证如山了

发表于 2014-6-10 21:4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amtfkatie8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amtfkatie8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快点拍成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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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0 21:5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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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yoyuyu 发表于 2014-6-10 14:52
如果他清白,那警察就涉嫌做伪证了

正解

发表于 2014-6-10 21:5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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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证如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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