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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wsedr

[其他信息] 砍自家院子里的树,邻居发飚,威胁烧了我家房子 ( 41 楼砍树步骤图、108 楼具体经过 )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11-24 15:4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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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sqhugh 于 2009-11-24 15:08 发表

中国語を話せば死ぬか。 ところで、これらの応答から私達は氏が絶対に正しいことをLZほとんどの人々が同意することを見ることができる。

打倒日本人.打倒装日本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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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4 16:1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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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sqhugh 于 2009-11-24 15:08 发表

中国語を話せば死ぬか。 ところで、これらの応答から私達は氏が絶対に正しいことをLZほとんどの人々が同意することを見ることができる。

我曾經中死亡。順便說一下,我們是從反應的帠是絕對正確的事情大多數人可以看到你的看法。

什么JB玩意

发表于 2009-11-24 16:2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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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awara 于 2009-11-24 16:11 发表

我曾經中死亡。順便說一下,我們是從反應的帠是絕對正確的事情大多數人可以看到你的看法。

什么JB玩意


Do I die if I speak Chinese?   By the way, from these answers we can see that LZ is absolutely correct, because most people agree with h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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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积分 +1 收起 理由
hsqhugh + 1 你太有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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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鞋族

发表于 2009-11-24 16:2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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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那些站着说话不腰疼的主,你们要是不砍树,你爱护树,那把树移到你家,我想lz没什么意见吧
都别在那假惺惺的了
这个鬼佬为什么发飙,那是因为侵犯他的利益了,你以为就是为了爱树啊!这里可没有无利不起早的
你要喜欢那可以,那你拿去,那就哑巴了!

再说一句,lz明显太娘们了!有点血性啊!对你只能无语

发表于 2009-11-24 16:2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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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帖子从450楼开始都在说什么啊,谁能翻译一下

发表于 2009-11-24 16:4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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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高寿财 于 2009-11-24 16:22 发表


Do I die if I speak Chinese?   By the way, from these answers we can see that LZ is absolutely correct, because most people agree with him.

你太NB了,比Google翻译的还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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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发言

发表于 2009-11-24 16:5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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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高寿财 于 2009-11-24 16:22 发表


Do I die if I speak Chinese?   By the way, from these answers we can see that LZ is absolutely correct, because most people agree with him.




不過是:Will you die if you speak Chinese?
我比較反對在華人論壇裡用英語,但凡能輸入中文,還是應該用中文。我之所以用日語,是表達對那些不使用中文的人的抗議。當然我的日語也是翻譯出來的,我哪會日語呀。

意外的收穫是,又發現了一些盲目反日的熱血憤青

发表于 2009-11-24 16:5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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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awara 于 2009-11-24 16:46 发表

你太NB了,比Google翻译的还好


是网络自动翻译,我那会日文啊

发表于 2009-11-24 16:5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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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高寿财 于 2009-11-24 16:56 发表


是网络自动翻译,我那会日文啊


我那个也是,怎么成了那个XX样

[ 本帖最后由 kawara 于 2009-11-24 17:00 编辑 ]

发表于 2009-11-24 17:0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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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sqhugh 于 2009-11-24 16:52 发表




不過是:Will you die if you speak Chinese?
我比較反對在華人論壇裡用英語,但凡能輸入中文,還是應該用中文。我之所以用日語,是表達對那些不使用中文的人的抗議。當然我的日語也是翻譯出 ...

这位的逻辑很奇怪. 用英文没什么吧, 虽然这是个中文网站,但毕竟设在澳洲,假设多数人会英文,这个假设不算不合理,有人中文输入可能有困难,就英文了,不过分.你搞出日文,真是莫名其妙.

发表于 2009-11-24 17:1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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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lovesunday 于 2009-11-24 17:01 发表

这位的逻辑很奇怪. 用英文没什么吧, 虽然这是个中文网站,但毕竟设在澳洲,假设多数人会英文,这个假设不算不合理,有人中文输入可能有困难,就英文了,不过分.你搞出日文,真是莫名其妙.


这位同学真顽强。观点不敢苟同,精神令人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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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发言

发表于 2009-11-24 17:2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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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lovesunday 于 2009-11-24 17:01 发表

这位的逻辑很奇怪. 用英文没什么吧, 虽然这是个中文网站,但毕竟设在澳洲,假设多数人会英文,这个假设不算不合理,有人中文输入可能有困难,就英文了,不过分.你搞出日文,真是莫名其妙.


you think think from china come many migrants no speak english.

i used japanese you understand those no speak english people how think.

those here use english people when they with plmm use QQ or MSN chat they use english or chinese?

呼吁一下,在中文网站尽量用中文,这个逻辑很奇怪吗?又没说禁止使用英文。何况我禁止又有屁用,谁会听我的。

发表于 2009-11-24 19:0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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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sqhugh 于 2009-11-24 15:08 发表

中国語を話せば死ぬか。 ところで、これらの応答から私達は氏が絶対に正しいことをLZほとんどの人々が同意することを見ることができる。


你引用了我的话,但是显然你没有明白我在说什么。

假设按照你说的大多数人认为搂主坎树没有错,那么‘没有错’是不是等于'appreciate' 呢?

就好象我开车撞死一个人,最后警察说我没有过错,放了我。那是不是等于警察'appreciate'我撞了这个人呢?

发表于 2009-11-24 19:1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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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el666 于 2009-11-24 16:27 发表
楼上那些站着说话不腰疼的主,你们要是不砍树,你爱护树,那把树移到你家,我想lz没什么意见吧
都别在那假惺惺的了
这个鬼佬为什么发飙,那是因为侵犯他的利益了,你以为就是为了爱树啊!这里可没有无利不起早的
...


不要一棒子打死。放到我家来好了,我家的树比lz的大多了。只要有地方,种了之后美观,我无所谓,多点树多好啊。

[ 本帖最后由 wolf1982127 于 2009-11-24 19:15 编辑 ]

发表于 2009-11-24 19:1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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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树移到我家也行,大树底下好乘凉呀。

发表于 2009-11-24 19:24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63#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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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砍个树,有什么需要appreciate不appreciate的阿。你吃不吃肉,杀不杀生阿。你用不用实木家具地板阿,你开不开车阿,你住不住大房占别人资源阿,你房子的砖澳洲不产用中国进口的你不亏心阿。你为什么不食素,住小房,骑自行车,不用任何家具住山洞阿。你上网发贴浪费电不知道国内现在雪灾阿,有本事回国绿化祖国建设四化啊。

[ 本帖最后由 iamssgg 于 2009-11-24 19:2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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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4 19:3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wolf1982127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wolf1982127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iamssgg 于 2009-11-24 19:24 发表
就砍个树,有什么需要appreciate不appreciate的阿。你吃不吃肉,杀不杀生阿。你用不用实木家具地板阿,你开不开车阿,你住不住大房占别人资源阿,你房子的砖澳洲不产用中国进口的你不亏心阿。你为什么不食素,住小房 ...


境界不同,说太多估计你也看不明白,剪短一点:坎的是自己的树,影响的是大家的绿化。

至于我吃不吃肉,杀不杀生,用的是什么家具,开不开车,住的是不是大房子,用的是什么砖,亏不亏心我没必要回答你。只是告诉你,我不吃野生的肉,我不杀有益的生,我家的实木不是坎的社区里的树做的,如果可以我不想开车,我住的房子是劳动所得,我房子的砖头我不知道是不是中国的!!!!!

发表于 2009-11-24 19:5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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锁帖吧,太多人参公鸡,没意思了

发表于 2009-11-24 19:55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67# 的帖子

此文章由 iamssgg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iamssgg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马克思说:没有人能超越自己的阶级。看看你怎么对我们自己中国人的吧,楼主群求帮助,你这样的只知道落井下石。你要真的崇高,为什么不绿化祖国,为什么用别国木料。野生肉你不吃是因为你怕菌。劳动所得你以为就公平,国内和澳洲为什么干一样的活,赚的不一样,国内的民工辛苦赚钱,劳动得到什么了!你要真超越阶级,就别站着说话不腰疼。

发表于 2009-11-24 19:5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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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攻击是谁先挑起的,楼主是寻求帮助,不是绿党挑起的么!

发表于 2009-11-24 20:1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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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歪了楼歪了~~
其实我觉得吧,,,,lz的邻居根本就是被锯树的声响吵到了,被吵醒了,然后就发作一顿起床气,然后鬼佬们脾气一大就爱喝酒,喝完了就胡言乱语了。但是有这样四肢发达,脑袋糨糊的邻居,还是要格外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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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4 20:3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wolf1982127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wolf1982127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iamssgg 于 2009-11-24 19:55 发表
马克思说:没有人能超越自己的阶级。看看你怎么对我们自己中国人的吧,楼主群求帮助,你这样的只知道落井下石。你要真的崇高,为什么不绿化祖国,为什么用别国木料。野生肉你不吃是因为你怕菌。劳动所得你以为就公平 ...


请不要随意用自己的认知揣测或臆断别人。

我说的是不要坎树,特别是这么大的树,这个和阶级有什么关系?

楼主寻求帮助,我怎么“落井下石”了?我没有针对楼主或任何人,同样不希望别人针对我。我只是就事论事,换了谁我也说一样的话。这个和民族阶级没有任何关系。

请不要随便给别人套帽子和人身攻击。

发表于 2009-11-24 20:4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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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iamssgg 于 2009-11-24 19:58 发表
人身攻击是谁先挑起的,楼主是寻求帮助,不是绿党挑起的么!


寻求帮助,就不允许别人从侧面分析,站在不同的立场上思考?难道一味的说LZ想听的就有用了?

你好好看一遍帖子就知道是谁在人身攻击谁,我不多说了,不然又要被人套帽子了。

发表于 2009-11-24 20:5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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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llkk 于 2009-11-24 19:50 发表
锁帖吧,太多人参公鸡,没意思了


恩,快点锁了吧。(monkey37)

发表于 2009-11-24 20:5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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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锁啊

发表于 2009-11-24 21:0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billwong999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billwong999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iamssgg 于 2009-11-24 19:24 发表
就砍个树,有什么需要appreciate不appreciate的阿。你吃不吃肉,杀不杀生阿。你用不用实木家具地板阿,你开不开车阿,你住不住大房占别人资源阿,你房子的砖澳洲不产用中国进口的你不亏心阿。你为什么不食素,住小房 ...


您这说的是哪儿和哪儿啊,怎么会扯到同工不同酬的问题上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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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4 21:0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billwong999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billwong999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紫萱 于 2009-11-23 07:24 发表

你的也是
难道你不知道这是个人吃人的社会么?

您的心理太阴暗了,这个世界还是好人多,愿意帮助人的人多。

发表于 2009-11-24 21:0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iamssgg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iamssgg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wolf1982127 于 2009-11-24 20:38 发表


请不要随意用自己的认知揣测或臆断别人。

我说的是不要坎树,特别是这么大的树,这个和阶级有什么关系?

楼主寻求帮助,我怎么“落井下石”了?我没有针对楼主或任何人,同样不希望别人针对我。我只是就事 ...


套帽子和人身攻击 本身就是对我的人身攻击,我对此提出抗议,我也是就事论事,只不过借用一些绿党的思维。

发表于 2009-11-24 21:1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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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billwong999 于 2009-11-24 21:03 发表


您这说的是哪儿和哪儿啊,怎么会扯到同工不同酬的问题上去了。


这是借用绿党思维,无限上纲上限,就是这样。

发表于 2009-11-24 21:1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iamssgg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iamssgg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我比较尊重人,痛恨一些人都受了罪,还那么重视重动物和植物的虚伪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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