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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猫儿不笨

悉尼林家血案可能是冤案一个 。。更新疑点19 。。 307# 真相?  关闭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4-14 00:1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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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oursteps.com.au/bbs/f ... id=1311806#lastpost

谢连斌定罪的住要证据:车库污迹DNA,其实跟南澳这个一样,来源不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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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15 01:0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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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车库DNA证据来源不肯定,是因为:

1.案发10个月之后警方才在又一次的车库检查时发现了这污迹。在这之前的10个月发生了不知多少事。
已经知道的是,光是警察悄无人知潜入谢家安置录像机就有好几次

2.案发5天之后警察就把谢家3口移到另一住处,而对谢家进行了历时5个小时,里里外外的仔细检查。当时采用了专门探测微量DNA物质的紫外线探测器,但宣布没有发现包括10个月后发现的那含DNA的污迹在内的“任何可疑东西”

3.案发2周后,警察完成对凶场林宅的检查,封宅之前就有几批家私物件从林家搬到谢家车库存放,这些东西能绝对排除不带受害者血迹/DNA吗?

4.从判决后法院释放的照片看得出,长20毫米,宽6毫米,窄处1毫米的污迹,就像一长三角形,或像一不拐弯的逗号,就像给刮上去的污迹,根本就不像控方说的,是从凶器或血衣在案发当晚滴到地上形成的

发表于 2017-4-15 12:2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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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儿不笨 发表于 2017-4-15 00:04
说车库DNA证据来源不肯定,是因为:

1.案发10个月之后警方才在又一次的车库检查时发现了这污迹。在这之前 ...

案发后进入了或有机会进入谢家车库的有:林老人,林老太太, 林家孤女, 华杰(书报店前员工),警察。其中华杰的物品(箱子等)是未经警察检查进入存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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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15 13:0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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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猫儿不笨 于 2017-4-22 13:11 编辑
SoftSome 发表于 2017-4-15 11:23
案发后进入了或有机会进入谢家车库的有:林老人,林老太太, 林家孤女, 华杰(书报店前员工),警察。其 ...


对。
但警方也不会检查准备搬到谢家的家私和物件的。为什么要查?用什么查?

发表于 2017-4-16 12:4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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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对很多问题都没有做解释:警方指控谢在行凶前切断电源,但在电表箱上发现的一个手印DNA却证明不属于谢。警方还说现场证据说明2男孩临终前与凶手做了殊死搏斗,但在他们手上发现的毛发,却无法与谢和5受害人相连。案发后警察多次与谢近距离接触,没见到关于谢身上有抓痕的报道和指控。大孩子Henry 的裤子上也发现不属谢,也不属5受害人的男人DNA。警察还在凶场林宅driveway 发现3个香烟烟头,而林家人和所有亲戚朋友都不抽烟。

同样对车库DNA证据根本没法做解释。
这种审讯就是这样,控辩双方都有很多无法解释的问题,最后由陪审团判定。在林家血案审讯里,控方无法回答的问题远比辩方的多。控方花了大量精力在陪审团和媒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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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0 12:09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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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只需要一个事实:谢提出上诉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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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1 22:0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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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dmznzd 发表于 2017-4-20 11:09
这里只需要一个事实:谢提出上诉了吗?

哪里?

发表于 2017-4-21 22:1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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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dmznzd 发表于 2017-4-20 11:09
这里只需要一个事实:谢提出上诉了吗?

是啊,怎么没有上诉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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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1 22:16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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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ftSome 发表于 2017-4-21 21:13
是啊,怎么没有上诉的消息?

钱花完了

发表于 2017-4-21 22:4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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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a2007 发表于 2017-4-21 21:16
钱花完了

这个么,用法律援助的律师也可以上诉啊。我猜是上诉了但没有报道。谢妻应该给媒体透露一下才对。

发表于 2017-4-22 00:1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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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猫儿不笨 于 2017-4-22 11:28 编辑
SoftSome 发表于 2017-4-21 21:40
这个么,用法律援助的律师也可以上诉啊。我猜是上诉了但没有报道。谢妻应该给媒体透露一下才对。 ...


我感觉谢妻已经在好几个场合都表示了一定会上诉的意思。包括陪审团定罪那天,宣判那天和后来的Gordon Wood法庭连续几天的露面,几乎是逢针必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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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2 07:4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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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儿不笨 发表于 2017-4-21 23:12
我感觉谢妻已经在好几个场合都表示了一定会上诉的意思。包括陪审团定罪那天,宣判那天和后来的Gordon Woo ...

可是没有确切肯定的消息。谢妻应该有很多机会对记者说话,应该对记者媒体明确公布已经上诉的事实。另外,如果是我,我会开脸书或者微博或者twitter对社会发布消息感谢公众求真求实的态度和对坚持法律原则的支持。别的一些案子里判决后被告方会在法院门口打“错判”“冤案”“上诉”等横幅表明态度,甚至召开记者招待会表明态度争取支持等等。谢家做得过于低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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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2 08:20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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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ftSome 发表于 2017-4-22 06:43
可是没有确切肯定的消息。谢妻应该有很多机会对记者说话,应该对记者媒体明确公布已经上诉的事实。另外, ...

那就说明没有上诉呗

发表于 2017-4-22 09:5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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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你把这个文章投给那些三级网络媒体了? 好像前一阵在报导。

发表于 2017-4-22 10:0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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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和尚 发表于 2017-3-11 06:59
本来也许还会有人觉的谢连斌案可能有些疑问,但经过猫儿不笨等一帮群口相声大神们的努力,终于大家都一致认 ...

怎么还发在今日悉尼?华人朋友怎么会出资帮助谢翻案,就凭谢性侵犯孤女这样呕吐的事,华人朋友绝对不会鼎力相助,无论如何谢是不是杀人犯,至少是参与者,知情者,
根本赢不了的,还在枉费心机,颠倒黑白,死马当活马医,

发表于 2017-4-22 10:58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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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a2007 发表于 2017-4-22 07:20
那就说明没有上诉呗

问题是也没有确切的消息说没有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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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2 12:0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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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核桃 发表于 2017-4-22 09:02
怎么还发在今日悉尼?华人朋友怎么会出资帮助谢翻案,就凭谢性侵犯孤女这样呕吐的事,华人朋友绝对不会鼎 ...

“至少是参与者,知情者”

凭什么说这句话?难道你是其中一员,这么肯定?
头像被屏蔽

禁止发言

发表于 2017-4-23 23:4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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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儿不笨 发表于 2017-4-22 11:06
“至少是参与者,知情者”

凭什么说这句话?难道你是其中一员,这么肯定? ...

猫大,同样的逻辑,你凭啥肯定谢不是凶手?

难道是你干的?

看来你应该不傻

发表于 2017-4-24 19:4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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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tornot 发表于 2017-4-23 22:40
猫大,同样的逻辑,你凭啥肯定谢不是凶手?

难道是你干的?

1#

发表于 2017-4-25 10:1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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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ftSome 发表于 2017-4-22 09:58
问题是也没有确切的消息说没有上诉

上诉与否,是要上诉庭开听证会审批的,如果没有新的关键证据证明司法审判或司法程序有错,那么上诉是无法得到批准的,就是上诉庭拒绝上诉。

发表于 2017-4-25 14:5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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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别说话了,让猫儿自个儿说去,让这贴沉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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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5 15:1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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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黑天 发表于 2017-4-25 09:18
上诉与否,是要上诉庭开听证会审批的,如果没有新的关键证据证明司法审判或司法程序有错,那么上诉是无法 ...

谢家提出了上诉,开了听证会了?参加听证会的是谢妻和法律援助的律师吧?

发表于 2017-4-25 19:2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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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黑天 发表于 2017-4-25 09:18
上诉与否,是要上诉庭开听证会审批的,如果没有新的关键证据证明司法审判或司法程序有错,那么上诉是无法 ...

不知道你的说法从哪里来?

看看这个:
http://www.legalaid.nsw.gov.au/publications/factsheets-and-resources/a-guide-to-indictable-appeals

Anyone who has been convicted or sentenced in the District or Supreme Court can appeal their conviction and/or sentence. Technically, for most indictable appeals, you need the permission of the Court of Criminal Appeal to appeal. However, if your appeal is lodged in time and has merit, then generally the Court will grant you that permission.

我个人觉得只要在时间范围内提出上述,一般就批准了。
持不同股见者...

发表于 2017-4-25 23:5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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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贝我爱 发表于 2017-4-25 13:51
大家都别说话了,让猫儿自个儿说去,让这贴沉了吧。

唉,宝贝

发表于 2017-4-26 11:4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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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hsy12 于 2017-4-26 11:00 编辑
hornsay 发表于 2017-4-25 18:28
不知道你的说法从哪里来?

看看这个:


if your appeal is lodged in time and has merit, then generally the Court will grant you that permission.

怎么把merit忽略了?我的理解是,只有证据才能作为merits,其他什么程序问题都不予考虑了。

https://en.wikipedia.org/wiki/Merit_(law)

Merits (Old French merite, reward, moral worth) is a legal concept referring to the inherent rights and wrongs of a legal case, absent of any emotional or technical biases. The evidence is solely applied to cases decided on the merits, and any procedural matters are discounted.

发表于 2017-4-26 12:0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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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y12 发表于 2017-4-26 10:46
if your appeal is lodged in time and has merit, then generally the Court will grant you that permi ...

个人理解,这个merit没什么特别的,只要你提出上诉的理由就可以了。

澳洲法律本来就允许被告可以上诉,所以我觉得这个没什么值得争议的。

Gordon Wood在2008年12月被判有罪,2011年8月开上诉庭,中间有将近3年时间。

所以谢上诉的话估计也需要一段时间。
持不同股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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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6 12:0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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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hsy12 于 2017-4-26 11:13 编辑
hornsay 发表于 2017-4-26 11:02
个人理解,这个merit没什么特别的,只要你提出上诉的理由就可以了。

澳洲法律本来就允许被告可以上诉, ...


这里用的是“and",不是“or",怎么会没什么特别的呢?怎么能只看时间呢?每个人都有理由,但是理由不是证据。
允许上诉,不等于一定会grant you that permission啊。
何况,如果没有新的有力证据,再走一遭会有什么区别和意义?这个不是掷硬币,一会儿正面一会儿反面。

发表于 2017-4-26 12:2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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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y12 发表于 2017-4-26 11:05
这里用的是“and",不是“or",怎么会没什么特别的呢?怎么能只看时间呢?每个人都有理由,但是理由不是 ...

所以你的认为是: 谢没法上诉?
持不同股见者...

发表于 2017-4-26 12:2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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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rnsay 发表于 2017-4-26 11:20
所以你的认为是: 谢没法上诉?


似乎你比较容易走极端,我什么都不知道,关键看谢有没有新的证据,跟大黑天说的一致。
我主要是反驳你说的这句话,“我个人觉得只要在时间范围内提出上述,一般就批准了。”

发表于 2017-4-26 12:3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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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y12 发表于 2017-4-26 11:24
似乎你比较容易走极端,我什么都不知道,关键看谢有没有新的证据,跟大黑天说的一致。
我主要是反驳你说 ...

如果我告诉你,谢已经上诉了而且已经得到了批准,你还要argue什么?
持不同股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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