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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dootbear

[NSW] 林家血案庭审之二十四:林老爷爷说,他半夜起来看到谢连斌在孤女房前游荡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8-17 20:2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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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lbz61 发表于 2014-8-17 19:41
大千版已经试过了,要求发贴数》100,目前发帖30,无权开新帖......急

你放心情版吧,你的分应该够。
生活就是一个七日,再加上另一个七日。(BTV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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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7 20:4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flying88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flying88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下面这是“七公主”网友写的,也是我一直质疑警察的证据、被疑为谢“亲友团”的原因

尽管现在看来有十几条理由,谢有杀人的动机。但是,我不认为“谢”可以完成这次杀人行动。杀人,讲得不仅仅只是动机,杀人同样需要能力,什么样的人才会有“能力”,一次杀死五个人。

在砸死一个成年人的时侯,另一位同床而眠的成年人难道不会惊醒。有人说用乙醚,网上查了查资料,知道了要当事人“深嗅”,才能昏睡,所以就算他把乙醚放在这对夫妇的鼻子下,他们也不会昏睡过去。那有没有其他方法呢?这边的警察应该做过空气测检了吧?应该都是正常的,不然警察应该早发话了。


辩方律师提到谢的身材矮小,那么在用钝器杀人的前提下,行凶者是不是要很有力气呢?我也心中充满怀疑,于是我又在网上查了查,查到这么一段话。
4、克利夫兰的“无头”谋杀者(1933—1937)
  这一定是个很有力气的家伙。他每次行动都要同时杀死两个人,然后将他们的尸体剁碎,混合在一块,只是拿走了他们的脑袋!这样相同的谋杀在1937 年突然停止了,很可能凶手自愿地住进了精神病院(那位著名的警长艾利奥特.内斯负责侦察这件案子)。据分析,这个谋杀者可能住在一个平静街区的房子里,他肯定有一辆汽车,但非常可能没有妻小——或者是个同性恋者 附上联接: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70687320.html

显然,一次杀二个人,就要有很大的力气,这里提到了“剁碎”,与此案的“砸烂”很接近。那力气是一个很关键的因素。我还看了看有没有短时间里连杀数人的呢?答案是:有! 基本上是以利器为主,在尖刀刺中受害人的主要器脏,因失血过多而死,而行凶者基本是不计后果式的杀人,表现在光天化日之下,或者杀完一个,再去到另一个地方,刺杀另一些曾经结有愁怨的人,行杀者有点你死我亡的味道。

再看一看连环杀人案,基本上是一次杀一个,连着杀几天。或者某一特定的日期,如每月的月圆之夜,或者其他对行凶者有特殊意义的日子。林家一案,如果把受害人全部集中到一起,一次全部杀死,并且要杀的不留痕迹?如果谢是行凶者,他一定计算过成功与失败的比例,不难想象,他成功杀人的比例应该在20%,因为家中三个大人,二个小孩。他会为了一已的愁恨,而去做这么没有把握的事情吗?

很多人说到是熟人做案,因为电源被切,因为有钥匙,因为大女儿房内没有脚印。那就是说陌生人做案,就一定不会切电源?陌生人做案就一定不懂开锁技术?懂开锁的人只要2秒钟就可以打开任何锁,林家的大门应该不是什么难事。为什么大女儿房内没有脚印?就算大女儿的房门有锁,做案人难道开得了前门,开不了这个内门?门开了,朝里张望一下,床铺一点没有皱的痕迹,行凶者自然就不用进去了。

总而言之,就算最后判谢有罪,我也不认为他有这个能力能在一夜(二个小时里),凭一已之力,完美的杀死五个人,而不留下一点痕迹。

PS:在家里做炸猪排吃,猪排要砸平,上蛋液,裹面包粉,放油锅里炸,一次做上5,6片,没有个40多分钟,基本搞不定。

就算把杀人看得象做炸猪排那么简单,前期工作,有人说是走路去的,然后切电源,然后确认每一个都睡熟了,然后换装,带面具带手套,没有个30分钟搞得定吗?再杀人40分钟,再反复确认,然后再换装,还要把自己洗干净,还要再处理掉杀人工具??除非谢果真练得绝世神功,一阳指所点,所到之处就能点人死穴。

发表于 2014-8-17 20:5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silvers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silvers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flying88 发表于 2014-8-17 20:44
下面这是“七公主”网友写的,也是我一直质疑警察的证据、被疑为谢“亲友团”的原因

尽管现在看来有十几条 ...

写得挺好,不过最后这炸猪排出现得有点突兀

2013年度奖章获得者 2016年度奖章获得者 2021年度勋章获得者 2017年度勋章 2018年度勋章 2019年度勋章 2020年度勋章

发表于 2014-8-17 20:5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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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ying88 发表于 2014-8-17 18:44
下面这是“七公主”网友写的,也是我一直质疑警察的证据、被疑为谢“亲友团”的原因

尽管现在看来有十几条 ...

有可能不被同房的人发觉:先一击砸晕,挨个砸晕,回头再慢慢砸烂。。。
面干了就加点水,水多了就加点面粉

发表于 2014-8-17 21:1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WEIB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WEIB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虽说是杀了五个人,其实只有一个成年男性,在偷袭的情况下,只要对成年男性先动手,基本不会有大的闪失。

首次袭击选定男主人,闪电砸数次,也就几秒钟,女主是坐在床上靠墙而亡,说明女主已经惊醒做起,懵懂中根本没有反抗意识,女人的反抗能力也有限。


女足妹妹死于我是地上,说明已经听到动静下床,但她轻易不会进入姐姐姐夫房间,无论姐姐姐夫是床笫之欢还是有小冲突,作为妹妹都不好轻易介入。

最后两个孩子更是不堪一击,两个孩子不是当即死亡,已经说明凶手力气耗尽大部,已经力不从心了,完全符合一个凶手的特点。


再说现在的现场勘查技术水平高了很多,在认定作案人数上还是比较可靠的。

发表于 2014-8-17 21:2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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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ile 发表于 2014-8-17 19:51
随便在哪个区先发下,再让版主移到大千

就找你发,你跟我一样二颗星,我试过开新贴了,没成,你来帮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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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7 21:2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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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anqian2007 发表于 2014-8-17 20:21
你放心情版吧,你的分应该够。

分够了,发贴数差太远,无权限开新贴,说第二遍了,以后请仔细读贴。对事不对人。

发表于 2014-8-17 21:3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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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lbz61 发表于 2014-8-17 21:29
分够了,发贴数差太远,无权限开新贴,说第二遍了,以后请仔细读贴。对事不对人。 ...

没事。我只想帮你。
生活就是一个七日,再加上另一个七日。(BTV7)

发表于 2014-8-17 21:3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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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有个婆婆都能把个年轻的儿媳妇砸死吗?

发表于 2014-8-17 21:4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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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anqian2007 发表于 2014-8-17 21:30
没事。我只想帮你。

新贴无权限开,哪位同学/网友/读者分数够的从今晚开始从第二十四集第十八页第520楼,帮忙粘贴到你们认为合适的版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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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7 21:4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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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flying88 于 2014-8-17 21:51 编辑
WEIB 发表于 2014-8-17 21:19
虽说是杀了五个人,其实只有一个成年男性,在偷袭的情况下,只要对成年男性先动手,基本不会有大的闪失。

...


我相信一般人做不到,所以需要警方强有力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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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勋章

发表于 2014-8-17 21:49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rachelwang528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rachelwang528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你就在这儿说呗。

发表于 2014-8-17 21:5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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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lbz61 发表于 2014-8-17 21:45
新贴无权限开,哪位同学/网友/读者分数够的从今晚开始从第二十四集第十八页第520楼,帮忙粘贴到你们认为 ...

五年零一个月的今天即时,Norman林离开了他父母的家庭聚歺会,回自己在North Epping的家(媒体上都有)我从这里开始写起缘於帮助大家一起回忆,为使整个事件有一个完整条理,知道的同学可以跳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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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7 22:0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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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lbz61 发表于 2014-8-17 21:55
五年零一个月的今天即时,Norman林离开了他父母的家庭聚歺会,回自己在North Epping的家(媒体上都有)我 ...

此日今时22:00左右,谢连斌也离开以上的此次的聚餐会,用谢妻的车载了妻、儿(据信)、 二个侄子先送侄子们回自己的家,(媒体早些时候有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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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7 22:1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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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lbz61 发表于 2014-8-17 22:06
此日今时22:00左右,谢连斌也离开以上的此次的聚餐会,用谢妻的车载了妻、儿(据信)、 二个侄子先送侄 ...

谢的儿子,是否亲生,姓什么会是家庭结构背景一栏里给出,相信这是中、西方媒体没有报导过的。


请暂时不要提问,耐心看下去,当你们对该背景有了一个大致了解后再发问不迟,我一定会尽力一一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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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7 22:2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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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看这开头就感觉是新爆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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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7 22:3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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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lbz61 发表于 2014-8-17 22:16
谢的儿子,是否亲生,姓什么会是家庭结构背景一栏里给出,相信这是中、西方媒体没有报导过的。

此曰今时,谢连斌应该把二个侄子送到家了,逻辑上他不会上楼(他是精明透顶的人,后叙),掉车头自已一家三囗回自己的家(几百米距离,留给你们查),理论上先安排“儿子”休息,再......这不是我此文要探讨的重点,知道的请绕过,谢谢。

我现在无法回复你们的提问,因为我在写,没看,也为版块的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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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7 22:4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indita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indita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等更新。

发表于 2014-8-17 22:4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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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心等待。

发表于 2014-8-17 22:50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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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

发表于 2014-8-17 22:5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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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lbz61 发表于 2014-8-17 22:37
此曰今时,谢连斌应该把二个侄子送到家了,逻辑上他不会上楼(他是精明透顶的人,后叙),掉车头自已一家 ...

哎!不要断楼层啊,我在一段一段写,出於二个原因:1。新贴无权开, 2。即实时写历史帮助我们所有人有一个完整的、正确的回忆。

觉得合理的,尽你们的所能,加点小小分,为以后上图,另开新贴铺路,第二部分的名字都取好了。“足迹断案”   谢谢

我在回复第一个网友前,积分才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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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7 22:52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ameng00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ameng00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说得跟自己看到一样,写小说呐?!

发表于 2014-8-17 22:5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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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lbz61 发表于 2014-8-17 22:51
哎!不要断楼层啊,我在一段一段写,出於二个原因:1。新贴无权开, 2。即实时写历史帮助我们所有人有一 ...

我今晚要快写不成了,已有2⃣️3⃣️提醒,正在等待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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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7 22:55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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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lbz61 发表于 2014-8-17 18:04
正着手写疑似凶手的背景资料,先谢谢各位的鼓励与支持,同时也对持有怀疑态度的读者表示同情与理解,请保持 ...

不是“以食焦急的读者”,应该是想说“以飨焦急的读者”吧…

发表于 2014-8-17 22:5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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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eng00 发表于 2014-8-17 22:55
不是“以食焦急的读者”,应该是想说“以飨焦急的读者”吧…

可以念si4不?那样就通了。
别难为爆料人行不?除非那个字影响破案。
别君去兮何时还,白鹿已老青崖间。。。

发表于 2014-8-17 23:0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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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lbz61 发表于 2014-8-17 22:54
我今晚要快写不成了,已有2⃣️3⃣️提醒,正在等待回复......

哥你也太容易受干扰了。
别君去兮何时还,白鹿已老青崖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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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7 23:0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herry_melody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herry_melody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为保持思维连贯和版面整洁,建议大家尽量别回帖,等待Mlbz61通知开始答疑的时候再发表自己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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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sThere + 1 嗯得好好呵护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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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7 23:0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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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eng00 发表于 2014-8-17 22:52
说得跟自己看到一样,写小说呐?!

你已经捣蛋几天了,请走开,你不走我不写,等你爆料,大家说对不对。

你不买不读小说,也要尊重作者。
我写的不是小说,是背景爆料,应该刚起了个头,就被你这个孙子xxx天天捣乱,鄙视你,你爆半点点料给大家看看,我有自信拨倒你,请试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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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7 23:1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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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lbz61 发表于 2014-8-17 23:05
你已经捣蛋几天了,请走开,你不走我不写,等你爆料,大家说对不对。

你不买不读小说,也要尊重作者。

哥你注意保护自己的思路哈,别跟他们一般见识。
别君去兮何时还,白鹿已老青崖间。。。

发表于 2014-8-17 23:1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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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eng00 发表于 2014-8-17 22:55
不是“以食焦急的读者”,应该是想说“以飨焦急的读者”吧…

谢谢指证,看完背景爆料,欢迎责疑,但不是捣乱,你已经从我几天前刚发贴开始,就一直捣乱,下不为例,否则要請你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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