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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天康妈

[全澳] 小心啦有人拿高仿当真品卖  关闭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3-23 17:50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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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 太恶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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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3 18:11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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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脚没法发帖,借这个帖子也说说关于全新衣服的概念。不知大家怎么定义全新?我的理解是没穿过或者说剪了吊牌下水洗过。经常有MM卖衣服写全新,拿到手发现有明显穿过的痕迹。衣服都起球了。还有污迹。也就几十块钱的东西,算了懒得追究了。但感觉非常不好。就象吃了死苍蝇。如果明说了也无所谓,反正大家都是拿闲置不要衣服出来卖。不过这种明显说谎的行为太恶心了。

发表于 2015-3-23 18:1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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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meatlover 于 2015-3-23 23:14 编辑

发表于 2015-3-23 18:1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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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的东西还是去商店买把。。。

发表于 2015-3-23 18:18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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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啦来啦,做饭呢给儿子,人我就不说了,口水战恶言相向太可怕了。不过我发了帖子对方就显示已售出,估计是撤了,放心了

发表于 2015-3-23 18:2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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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jyzy 发表于 2015-3-23 18:11
光脚没法发帖,借这个帖子也说说关于全新衣服的概念。不知大家怎么定义全新?我的理解是没穿过或者说剪了吊 ...

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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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3 18:50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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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一下,显示sold,也删除了照片和Valentino的相关任何信息。太明显了,是在我要求购买电子邮件确认键截屏或者网站购买记录截屏的时候出现问题的,我才得出结论八九不离十应该是高仿的。版主也不回复我,

发表于 2015-3-23 18:52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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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了,气愤,ID红袖添饭

发表于 2015-3-23 18:54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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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是真的,但至少在我这没得到合理的逻辑。:)

发表于 2015-3-23 19:2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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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人太缺德,利用别人的信任

发表于 2015-3-23 19:3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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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都发现有卖假货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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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3 19:4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huiyaoyao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huiyaoyao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呃,还能不能愉快的淘淘乐了

发表于 2015-3-23 19:4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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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从不买名牌, 更不买2手名牌类的衣物鞋子包包

发表于 2015-3-23 20:2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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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闹

发表于 2015-3-23 21:3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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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人太缺德了。大家以后奢侈品还是店里买吧。万一买个假货,心里多憋气啊。

发表于 2015-3-23 22:01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qqlovepudding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qqlovepudding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天康妈 发表于 2015-3-23 18:50
看了一下,显示sold,也删除了照片和Valentino的相关任何信息。太明显了,是在我要求购买电子邮件确认键截 ...

我最近特别长草V家的这款铆钉包和鞋,看到的时候十分心动,不过还是觉得有些舍不得。看了LZ的帖子,我一下就联想到了这个了,好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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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3 22:4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红袖添饭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红袖添饭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论坛ID天康妈发了一个帖子点名无故恶意诽谤我在论坛转让的一个包包是仿品,现做郑重声明:我从不用假货,从未卖过假货,包包百分百正品,绝无虚言。

这是天康妈诽谤我的帖子:http://www.oursteps.com.au/bbs/f ... &extra=page%3D1

下面是我作为受害人要陈述的事实:天康妈除了发了几个信息和我讲价(被婉拒)及询问几个问题后,即无缘无故上网非常直白的诽谤包包为仿品。注:天康妈从未实际见过包包,在发贴诽谤我之前也从未向我出示任何鉴定结果,我们不在同一个城市,即天康妈对于包包是仿品的结论不基于任何鉴定结果,就上网公开发帖并指明道姓诽谤。

虽然工作很忙,但是不代表可以无缘无故任人诽谤污蔑。天康妈在帖子里提到见识过骂战,想必这样发帖诽谤之事已驾轻就熟。我做人坦坦荡荡,第一次经历网络暴力,还是我最痛恨的诬蔑,处理起来可能有点生疏,但不代表完全任人宰割。既然坦坦荡荡,就不必与小人多费唇舌。以下是我做的一些小事情:

我今天下午打电话给当地警察局,询问当被不认识的人在网络上诬蔑与诽谤并严重损害自己声誉时,有没有什么方式可以保护自己以及为自己伸张正义,没有得到确定的答复。对于打电话给警察的做法,我觉得十分SILLY,但是对于极其ridiculous的人和事,就不得不先试试SILLY的方法。我明天会继续打电话给其他部门,得不到确切的帮助没有关系,不尝试不去问就永远不会知道。

整个事情我已经报告三位版主,还没有收到处理意见。

根据天康妈自己在帖子里自傲的叙述,跟我几个短信询问就直接断定包 包为仿品,她其实从未真正见过或者摸过我的包包,更不用说送交任何相关机构取得鉴定结果,既然没有掌握鉴定结果,就上网发帖指名道姓断定别人包包非真,在广大网友看来是不明真相,在我这个受害人看来除了诽谤诬蔑我不做其他想。既然要鉴定真伪,就要由专业人士认证:

1)        包包现在已经出售给布市一位MM,经过与买家MM沟通以后,我可以将包包图片及收据送到网上包包鉴定论坛,支付费用即可得到奢侈品专家的专业意见及鉴定证书。
2)        另外,如果天康妈在其所在城市有任何鉴定机构或奢侈品店可以做鉴定,可以由她指定,我由我先生配同,携带包包图片到该地鉴定。
3)        我同时会与取得刚刚买我包包MM商量,是否能给我一份证人证言,用天康妈的说法,尽量多要凭据。
但是,做以上1,2和3事情费心费力费时间,我不是傻子,为一个诬蔑诽谤我并且根本没有见过我的东西的人花费时间和金钱。我和我先生以及买我包包的MM为了鉴定包包而产生的上班请假费用、旅行费用、鉴定费用等,会有一个大概的数字,由事情的发起人天康妈支付一笔费用到论坛版主或我和我先生都信任的人士那里,如果包包鉴定结果为真,费用转给我们,天康妈在淘淘乐公开道歉,具体我们还可以索取什么精神损失需要等我向其他部门咨询后才知道;如果包包鉴定非真,这笔钱退还给天康妈,我们在论坛发声明公布结果,花费的时间力气和钱我买单。

但是,如果天康妈拒绝为鉴定做任何实质性的付出和提出可行的方案,而已“我没空”“懒得和你吵”等等假大空说辞来搪塞,即直接证明其在没有权威证据的情况下说我的真包是仿品,即直接证明其诬蔑诽谤的行为。既然她可以在毫无权威凭据的情况下诬蔑诽谤我,我当然可以在取得权威凭据前自辩。一旦天康妈提出可行的鉴定方案及实质性的将费用放在第三方处保证我在无辜受害之后不会还要做冤大头,我和我先生会马上不遗余力的配合鉴定过程。

我认为我已经把我的意思表述的非常清楚了。热切希望各位不明真相的网友推动天康妈将这场无厘头的闹剧演下去,这不仅仅是为了我,也是为了各位卖真包还没有卖出去的MM,为了淘淘乐的气氛。我不确定天康妈在没有正式证实的情况下在论坛发表严重损害别人名誉的言论的起因是什么。我之前从未和天康妈有过交集,只看到她多次在各个帖子里抱怨卖一个没有收据的PRADA钱包没有人买,以及表达了有人质疑她钱包是仿品时她的愤慨。既然她多少了解被人冤枉的气氛心情,自己在没有任何公平鉴定结果甚至没有见过这个包包的情况下去把别人冤枉的淋漓尽致,我是无法理解这样的心态的。

倘若天康妈不能启动任何实质性的鉴定行为而只是上来诽谤我并用非常有煽动性的文字鼓励不知道真相的其他网友对我进行攻击,其造成的损害不仅仅是我的名誉,还有其他在卖正品包的MM,以及大家对淘淘乐的信任,更重要的是,对于那些拿高仿当真品卖的人不伤皮毛。倘若天康妈此举只是自称的“心直口快”“想到什么说什么”“暴脾气”,除了一再证明自己的人品阴暗自私毫不顾及他人,我只能说我也无能为力,其他事情是医生才能帮她的了。因此,我再次建议大家鼓励天康妈将这场闹剧进行圆满,给大家一个交代,既然她无故发起此时并造成伤害,就有义务完成这个闹剧。我全力配合,当然是在不当冤大头的情况下。

天康妈说不想挑起骂战,不会的。起码我不会。从现在起我不会回应她的任何帖子,我不认为她有这个资格让我去与她对话。我也不会回应她提出的所谓“推论证据”,对于一个一再向我证明其人品的人,拿出什么证据来都有可能,欲加之罪何患无词。要证据,就要双方同意的专业部门鉴定意见,有话,我会对版主说。

另外,之前我在淘淘乐从未有过不愉快的经历,以后也不怕来。但是我的经历,对于那些准备买天康妈的东西或准备卖东西给她的MM,可以参考。

我在查阅应对网络暴力的信息时,看到美国一个妈妈,因为无聊怂恿女儿假冒一个帅哥在网上哄骗女儿一个其貌不扬的同班同学,甚至自己亲力亲为,然后向该同学拆穿取笑,造成严重后果。即使这样,法官也无法判断其有罪,但是整个社区自发起来到这个母亲家门口静坐,要求这丑陋的一家离开这个社区,最终这家人只好搬走。人可以不高尚,但起码可以善良;可以不善良,但起码不阴暗。如果都做不到,如何配称人母?!

王朔有一句名言:我是流氓我怕谁。我送给心理阴暗自私的人一句话:你是流氓谁怕你。



发表于 2015-3-23 22:5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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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康妈 发表于 2015-3-23 18:54
也许是真的,但至少在我这没得到合理的逻辑。:)

"天康妈 发表于 2015-3-23 18:54
也许是真的,但至少在我这没得到合理的逻辑。:)"

照个相而已。诬蔑诽谤对于某个人来说是随手拈来,做个鬼脸那么简单的事情。从来没有在乎自己的一句也许,损害别人极其看重的声誉。很好玩吗?好有趣哦?一再一再的展示自己待人处事极其LOW的人品,戴着网络的面具就可以诬蔑诽谤号召不明真相的网友一起攻击取乐吗?以为无人能剖白真相吗?以为受害人只能白白受辱吗?这样的为人如何自称人母?!

发表于 2015-3-23 23:0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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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康妈自己都在帖子里说,谁会为这点钱去把仿品当真品,这是我唯一同意她的一句话。我要问的是:谁为一时的变态快感去诬蔑诽谤素昧平生的人?当真相大白的时候,我不认为天康妈会有任何发自内心的道歉。我也不会让我蔑视其人品的人占据我的人生。有任何实质性的鉴定方案,提出来,我和我先生配合。但现在规则已经不是天康妈来定。既然决定出来无端搞事,就应该有承担后果的准备。还是这样的事情天康妈做太多了没有人正面还击过?那我还顿时自豪起来,对网络暴力,甚至阴暗恶毒的诬蔑诽谤,我有底气说不。

发表于 2015-3-23 23:1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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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意思已经非常清楚了,多说无益。成年人的做事方法是专业鉴定后愿赌服输,泼妇的搞法是胡搅蛮缠东拉西扯,人品阴暗的人还会继续诽谤与诬蔑。我没有心情去分析某个人的心态,我不能预知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更荒谬的闹剧,我也不去哀叹为什么无缘无故摊上倒霉事,遭遇人生第一次网络暴力。除了那个人,我仍旧坚信其他人人性的善良。

发表于 2015-3-23 23:3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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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大家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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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3 23:3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aimili424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aimili424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我觉得足迹不属于买卖交易网站,没有和买卖相关的监督和服务部门,交易价格不易过高,应该有上限。

发表于 2015-3-24 00:1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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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被论坛ID天康妈无故恶意诽谤的声明
http://www.oursteps.com.au/bbs/f ... &extra=page%3D1

发表于 2015-3-24 00:1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rainyfriend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rainyfriend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息怒,万事好商量

发表于 2015-3-24 00:2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lemonteawithice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lemonteawithice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支持lz曝光

发表于 2015-3-24 07:56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天康妈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天康妈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已经曝光,今晚会整理短信来往记录,以做证据,您说了一堆都是主观情绪发泄,说到底也没把真凭实据贴出来。如果贴出人物时间地点配凭证逻辑上合理,就不会有人有疑问。我好似从头到尾也没攻击过你人品,你不贴真凭实据只是言语上攻击别人已足以说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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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4 08:4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angel@sydney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angel@sydney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这帖子不要开在这里了吧 已经超出这个版的范围了 建议到站务讨论版

发表于 2015-3-24 09:14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天康妈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天康妈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找警察找艾伯特也是那一句,你把网站购买原始记录截屏和PayPal原始记录截屏拿出来证明验身就可以了,打印出来的可以自己改的不足为证。写那么长。不好意思我不屑于攻击,陈述事实就好。

发表于 2015-3-24 10:3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scholar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scholar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其实卖家想解释一下的话,即使收据什么的都丢了,把买家mm转账记录,和你们一起的鉴定纪录发上来就是了

发表于 2015-3-24 10:3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wherever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wherever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本帖最后由 wherever 于 2015-3-24 10:38 编辑


废话不说了,请大家看图吧!
说话记得不要自己打自己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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