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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dootbear

[NSW] 林家血案之六十四: 控方做结案陈词3,在谢家车库地下发现混合4名死者的血迹绝非偶然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9-17 07:4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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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荣荣的娘 发表于 2015-9-17 06:40
十个月后发现的,科技好发达

DNA 是非常稳定的,几亿年前的都能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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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7 07:4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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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点太多,估计判不下来。

发表于 2015-9-17 07:4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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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obama 发表于 2015-9-17 07:36
车库里的血迹有4人dna也是铁证。

1:谢交代当天没有进入凶案现场,所以,理应不会沾到血迹;

这么说吧,你家的车库,你想啥时候洗就洗.难道还要申请吗?
积分: 88888

发表于 2015-9-17 07:5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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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遗漏了之前的一个细节,就是他离开老婆说去接老头老太太的时候用了超出正常的时间,好像是路上花了2~3个小时,所以警察推断他是去抛凶器。通常报警绝不会离开是要等警察来查看的,而且男主尸体当时埋在被子里连警察刚开始都没有找到,他就直接告诉老婆和岳父母说5口人被杀。

2012年度奖章获得者 2013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15-9-17 07:5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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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xu0001 发表于 2015-9-17 07:46
这么说吧,你家的车库,你想啥时候洗就洗.难道还要申请吗?

也可以这样说,洗车库是不常见的。

同学们一年洗多少次车库?

会不会在大事发生后当天早上要急忙洗车库?

仰望星空:南风车星系M83
M63南风车星系,在长蛇座,直径12万光年,距离地球一千五百万光年,是南半球看到最明亮和最近的棒旋星系之一。图中还看到距离我们22亿光年的PGC 88914星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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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7 07:5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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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做血迹的电子显微对比,如果带有林家地毯纤维之类的环境痕迹,那还好说,如果没有地毯纤维,那么唯一的解释就是直接从凶器上滴落,而且从血迹的凝固形状可以看出是滴落还是蹭落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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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7 08:0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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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寻常

发表于 2015-9-17 08:0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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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888 发表于 2015-9-17 07:41
退一万步说,既便你说的成立,他也不可能将衣物凶器拿下车呀!

人家就没开车的可能性远大于开车呢

发表于 2015-9-17 08:0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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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otbear 发表于 2015-9-17 07:54
也可以这样说,洗车库是不常见的。

同学们一年洗多少次车库?

很简单的就老谢这身体素质.能在一个屋子里杀死五个人么?澳州的警方真是把谢当犯人查了..
积分: 88888

发表于 2015-9-17 08:0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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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xu0001 发表于 2015-9-17 08:04
很简单的就老谢这身体素质.能在一个屋子里杀死五个人么?澳州的警方真是把谢当犯人查了.. ...

足坛早有认识他的童鞋披露,他是羽毛球健将了,当然乒乓球水品也很不错

发表于 2015-9-17 08:0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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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gg 发表于 2015-9-17 07:41
我觉得还有一个理由是因为谢拿钥迟进的屋。锁匠调查这个锁没有复制过。拥有钥迟的外人只有林家老夫妇和谢家 ...

对,凶手是拿着非复制的林家或谢妻的钥匙进的门,这个也是铁证,绝非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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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7 08:0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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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的家人被灭门,第二天早上起来居然有时间和精力洗车库,这太不寻常了。

发表于 2015-9-17 08:1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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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打羽毛球的人,臂力过人。精瘦的人,全是肌肉。何况杀人的是带绳子的锤子。显然是精心策划的。
澳洲有卖这种锤子的吗?

发表于 2015-9-17 08:1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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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888 发表于 2015-9-17 07:45
疑点太多,估计判不下来。

谢疑点太多,不会无罪释放的

发表于 2015-9-17 08:1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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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otbear 发表于 2015-9-17 06:54
普通人家一年洗多少次车库?
而且是发生大事后的早上。

他根本就没必要洗车库啊。如果他杀人,傻瓜才会把作案工具带回家处理吧。而且蓄意杀人,猪才开自己的车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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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7 08:1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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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7 08:1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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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nny 发表于 2015-9-17 08:12
他根本就没必要洗车库啊。如果他杀人,傻瓜才会把作案工具带回家处理吧。而且蓄意杀人,猪才开自己的车去 ...

林谢两家间隔几百米,步行就好,不用开车去的,杀完人,应该是赶紧步行回家到车库里收拾整理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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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7 08:1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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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算是最有力的证据了吧!10个月了才去查

发表于 2015-9-17 08:1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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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otbear 发表于 2015-9-17 07:54
也可以这样说,洗车库是不常见的。

同学们一年洗多少次车库?

此案就公开披露的证据来看,从推理来说谢应该是凶手,不过关键就看陪审团诸公们是怎么想的?

发表于 2015-9-17 08:1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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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nny 发表于 2015-9-17 08:12
他根本就没必要洗车库啊。如果他杀人,傻瓜才会把作案工具带回家处理吧。而且蓄意杀人,猪才开自己的车去 ...

警方怀疑他是步行去犯案的。两家距离200米。回来后凶器确实尚没有时间处理。很合理啊。除非半夜再开车出去,这个动静太大。

发表于 2015-9-17 08:2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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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应该再看下辩方的结案陈词,又是另一套说辞了。陪审团听故事,信谁的就投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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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7 08:2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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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提到血迹了。

发表于 2015-9-17 08:2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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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疏于搜证,十个月后才发现血滴。像这种案子先从身边人查起。

发表于 2015-9-17 08:26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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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eng00 发表于 2015-9-17 08:19
警方怀疑他是步行去犯案的。两家距离200米。回来后凶器确实尚没有时间处理。很合理啊。除非半夜再开车出 ...

警方有没有在这200米范围内发现什么可疑的污迹?

发表于 2015-9-17 08:2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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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FL123 发表于 2015-9-17 08:26
警方有没有在这200米范围内发现什么可疑的污迹?

在路上就算发现血迹也没法证实谁是凶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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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7 08:2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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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aimili424 于 2015-9-17 08:37 编辑
qq888 发表于 2015-9-17 07:41
退一万步说,既便你说的成立,他也不可能将衣物凶器拿下车呀!


可能他的鞋沾了混合血,回家换鞋子带到车库的,否则家里出了那么大的事,谁有心思洗车库。扔凶器不能把鞋扔了,有些东西必须回家处理掉。

剪鞋盒放马桶里冲掉极其可疑,鞋盒这东西剪得不够碎就会堵住马桶,要不是做贼心虚谁会把鞋盒扔马桶里冲掉?

就凭以上两点,如果我是陪审团成员我投谢故意杀人罪成立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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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7 08:3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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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FL123 发表于 2015-9-17 08:26
警方有没有在这200米范围内发现什么可疑的污迹?

当时没有怀疑他,估计也没做这方面研究。十个月后大马路上,就算有痕迹早就也已经灰飞烟灭了吧。

发表于 2015-9-17 08:31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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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888 发表于 2015-9-17 06:39
就算那把鎯头沾了四人血,但凶手无可能将鎯头带回家的,应该早丢了。

居然知道是榔头。难道

发表于 2015-9-17 08:3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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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ffin0211 发表于 2015-9-17 08:06
对,凶手是拿着非复制的林家或谢妻的钥匙进的门,这个也是铁证,绝非偶然。 ...

不用key一样开门,

发表于 2015-9-17 08:3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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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obama 发表于 2015-9-17 07:59
应该做血迹的电子显微对比,如果带有林家地毯纤维之类的环境痕迹,那还好说,如果没有地毯纤维,那么唯一的 ...

看来你还是满有知识的,这个分析我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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