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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64299138

[法规和安全] 汽车直行撞上横穿马路行人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8-9-7 01:35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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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目击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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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7 01:3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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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PR与这个事情无因果关系。。。

发表于 2018-9-7 01:3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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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99138 发表于 2018-9-7 00:30
她担心那个人行人!警察告诉她如果严重或者死亡你的罪行往上加!我感觉这个警察也是2B!为什么要吓到她神 ...

放心吧,这里的法官都是慈悲为怀的,嗑药,酒驾撞人的都没坐牢,你这个更不会。
少年聽雨歌樓上。紅燭昏羅帳。壯年聽雨客舟中。江闊雲低、斷雁叫西風。
而今聽雨僧廬下。鬢已星星也。悲歡離合總無情。一任階前、點滴到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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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发言

发表于 2018-9-7 01:3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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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人就是司机的错,行人在任何情况下都有优先权。当初学驾照师傅就是这么教的。

发表于 2018-9-7 01:4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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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olaa 发表于 2018-9-7 00:35
坐牢肯定不会,警察说的罪行加重一般也就是指可能驾照吊销时间更长或其他的。不过这事认罪了有可能有reco ...

哎!谢谢您带来的帮助!希望双方都没事!现在律师也是给她两个选择认罪和不认罪!但是认罪的话,我们直行正常驾驶跑出来个人怎么避免!也想不过去!不认罪吧比较把人撞进医院了!好难

发表于 2018-9-7 01:53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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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zzhmh 发表于 2018-9-7 00:35
找目击证人

哎很难呀我去帮她找过!早上在那举着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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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7 01:54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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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mwbull 发表于 2018-9-7 00:36
申请PR与这个事情无因果关系。。。

不是要填写有误犯罪记录吗?这个算是刑事案件了

发表于 2018-9-7 01:55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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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olaa 发表于 2018-9-7 00:37
放心吧,这里的法官都是慈悲为怀的,嗑药,酒驾撞人的都没坐牢,你这个更不会。 ...

但愿都没事!看他们说的要找大壮才可以摆拍!他们这些更大的罪

发表于 2018-9-7 01:57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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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le321 发表于 2018-9-7 00:38
撞人就是司机的错,行人在任何情况下都有优先权。当初学驾照师傅就是这么教的。 ...

那以后还开车吗?马路高速有行人司机们就一起刹车啦?

发表于 2018-9-7 01:5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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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99138 发表于 2018-9-7 00:49
哎!谢谢您带来的帮助!希望双方都没事!现在律师也是给她两个选择认罪和不认罪!但是认罪的话,我们直行 ...

这个是很难决定,利弊上面我也说了,就看本人意思了。
少年聽雨歌樓上。紅燭昏羅帳。壯年聽雨客舟中。江闊雲低、斷雁叫西風。
而今聽雨僧廬下。鬢已星星也。悲歡離合總無情。一任階前、點滴到天明。

发表于 2018-9-7 01:5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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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99138 发表于 2018-9-7 00:54
不是要填写有误犯罪记录吗?这个算是刑事案件了

这个不是刑事案,是交通案,但也有可能有record的。
少年聽雨歌樓上。紅燭昏羅帳。壯年聽雨客舟中。江闊雲低、斷雁叫西風。
而今聽雨僧廬下。鬢已星星也。悲歡離合總無情。一任階前、點滴到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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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7 02:0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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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99138 发表于 2018-9-7 00:55
但愿都没事!看他们说的要找大壮才可以摆拍!他们这些更大的罪

不一定的,这里法官只要你表示有悔过之意,一般都放你一马的。
少年聽雨歌樓上。紅燭昏羅帳。壯年聽雨客舟中。江闊雲低、斷雁叫西風。
而今聽雨僧廬下。鬢已星星也。悲歡離合總無情。一任階前、點滴到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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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7 02:1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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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99138 发表于 2018-9-7 00:57
那以后还开车吗?马路高速有行人司机们就一起刹车啦?

你那不是高速,是居民区吧。

开车不看人,就是个错。何况撞上了。  这边开车马路上有条狗都会停下来。

你这是典型的马路杀手,不行就不要把车开出来。

发表于 2018-9-7 02:25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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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le321 发表于 2018-9-7 00:38
撞人就是司机的错,行人在任何情况下都有优先权。当初学驾照师傅就是这么教的。 ...

你师傅教得不对,或者你理解的不对~不存在百分百撞人就是司机的错,在司机完全合法行驶的情况下,行人违规造成的司机避让不及发生碰撞,司机不但无责,还可以要求行人负责车损......

发表于 2018-9-7 02:36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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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99138 发表于 2018-9-7 00:49
哎!谢谢您带来的帮助!希望双方都没事!现在律师也是给她两个选择认罪和不认罪!但是认罪的话,我们直行 ...

纯个人建议,如果担心申请PR有record的话,先做无罪辩护,找个好一点的律师,能上庭的,不要那种只能处理文档的所谓solicitor,到时他们还是要把你们的case转给barrister,中间难免有错漏。
少年聽雨歌樓上。紅燭昏羅帳。壯年聽雨客舟中。江闊雲低、斷雁叫西風。
而今聽雨僧廬下。鬢已星星也。悲歡離合總無情。一任階前、點滴到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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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7 02:3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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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slie1207 发表于 2018-9-7 01:25
你师傅教得不对,或者你理解的不对~不存在百分百撞人就是司机的错,在司机完全合法行驶的情况下,行人违 ...

合法不等于看见人还可以撞上去。

小号楼主的朋友要是能证明自己真的看不见人穿马路那还有希望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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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7 09:1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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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信号灯是红灯还是绿灯,如果是绿灯行人又没走斑马线应该是行人责任。如果是红灯,车的责任大一些,早应该减速刹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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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7 09:18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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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le321 发表于 2018-9-7 00:38
撞人就是司机的错,行人在任何情况下都有优先权。当初学驾照师傅就是这么教的。 ...

国内的驾校学的?

发表于 2018-9-7 09:18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天上不会掉馅饼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天上不会掉馅饼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怕个屁
我就明跟你说,警察只要看见你不是白皮猪
特别是中国人,亚洲人,记住这点

就往死里忽悠。因为吃定你英文不好,怕事!

这种事情100%行人的错,就算是过马路也要走斑马线,不走斑马线被撞了,活该。

你自己上网搜一下行人不走斑马线横穿马路的例子。

遇到这种傻逼就要怼回去!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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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7 09:20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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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le321 发表于 2018-9-7 01:38
合法不等于看见人还可以撞上去。

小号楼主的朋友要是能证明自己真的看不见人穿马路那还有希望脱罪。

请问你明不明白什么叫“避让不及”?

发表于 2018-9-7 09:2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大牛哥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大牛哥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楼主当时不在现场吧?光听朋友说,不太可靠。

既然警察已经这么指控,肯定有他的道理,即便上法庭你朋友都没什么翻盘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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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7 09:2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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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99138 发表于 2018-9-7 00:49
哎!谢谢您带来的帮助!希望双方都没事!现在律师也是给她两个选择认罪和不认罪!但是认罪的话,我们直行 ...

律师应该给建议,怎么拿这个给当事人选择呢?警察也经常看人下菜,有时类似的事故他们都不指控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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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7 09:2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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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上不会掉馅饼 发表于 2018-9-7 08:18
怕个屁
我就明跟你说,警察只要看见你不是白皮猪
特别是中国人,亚洲人,记住这点

这个不见得,法律确实规定车子任何时候都必须避让行人,如果在可以控制的范围内司机没有避让撞上的话司机是要负很大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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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7 09:4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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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这里有一个例子,司机应该没有被起诉:

https://www.dailytelegraph.com.a ... fac3e4879d2295586ca

Emergency services were called to Elizabeth St, Redfern, following reports of a child hit by a car about 12.40pm.

When paramedics arrived at the scene they discovered a boy suffering from injuries to his legs.

The boy, believed to be 10 years old, was stabilised on scene before he was transported to the Sydney Children's Hospital at Randwick.

The child sustained a compound fracture to his right leg and was taken to Prince of Wales Hospital, where he is expected to undergo surgery.

The taxi driver, a 56-year-old man, was questioned by police at the scene.

He was also subjected to a roadside breath test with negative result.

Inquiries into the cause of the collision are continuing; however, it’s believed the boy chased a football out onto the roadway before he was struck.

Redfern Inspector Victoria Beresford said the driver was not considered to be at fault.

"The 10-year-old boy ran out on the road chasing a ball," she said.

发表于 2018-9-7 09:5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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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99138 发表于 2018-9-6 23:39
她没有安装没有行车记录仪

没记录光贫嘴,很难客观了
一司机跟主持人聊天,司机快哭了,说这雾霾天,看不清红绿灯,已经闯了六个红灯了。主持人安慰小伙子,说:别急,这么个雾霾天,探头也是拍不到车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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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7 10:2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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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slie1207 发表于 2018-9-7 08:20
请问你明不明白什么叫“避让不及”?

你就是撞人的那个吧? 避让不及?你去跟法官解释吧。

马路杀手赶紧回国去吧,就这样还在澳洲开车,同胞们的脸就是被你这种人丢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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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7 10:3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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蔻宝宝 发表于 2018-9-7 08:18
国内的驾校学的?

你们这种开车不把行人当回事的司机以后请不要出去开车了。 丢人

发表于 2018-9-7 10:3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Rainstorm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Rainstorm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关键是不是看看当时是红灯还是绿灯吧?

发表于 2018-9-7 10:4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hainray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hainray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toolaa 发表于 2018-9-7 00:58
这个不是刑事案,是交通案,但也有可能有record的。

上庭就会有记录,afp的check会查到
禱告,因为我渺小。。。。

发表于 2018-9-7 10:4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hainray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hainray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如果真上庭还是找个律师咨询一下

ls那个建议你认罪的属于极度不负责任的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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