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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虞宅与美丽

好奇:公共场合拍摄的法律底线是什么?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4-1-24 15:28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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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企鹅男孩 于 2024-1-24 15:34 编辑

基本来说,只要没有裸露、侮辱性之类的内容,公共区域拍照和摄像是合法的,怕被拍到只能自己不出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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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4 16:0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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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doubleseven 于 2024-1-24 16:09 编辑

我也想知道。
有时候在city看到那种不知道是小红书还是哪个站的人,做短视频。我真的很反感自己被他们镜头扫到。
平时没所谓。
但如果当我介意了,比如我接上挖鼻孔,做抠脚大汉,或者裙子飞起来了,被他们拍到,zoom in了,是没有权利让他们删的么?

发表于 2024-1-24 16:2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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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ubleseven 发表于 2024-1-24 15:07
我也想知道。
有时候在city看到那种不知道是小红书还是哪个站的人,做短视频。我真的很反感自己被他们镜头 ...


是的,没有权利要求对方删除,因为这是公共场所。您能做的就是自己保护好自己的隐私比如戴口罩之类的,很多明星在公众场合就是这么处理,要么戴口罩,要么戴墨镜,要么两者都用。正是出于这个原因。肖像权的保护,只有一个关键词,就是您的照片被用于商业目的,在有证据的情况下,可以报警。

试想一下,如果我们去新西兰旅游,拍了一组短片,照到了沙滩上的游客,如果每一个人都要求删除自己的照片,在实际生活中是无法想象的,司法层面也无法操作,故法律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只保护私人领域,比如您自己的家中,他人是不能进入拍摄的,但是公共空间没有这方面的要求。
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無故彼無,此灭故彼灭。

发表于 2024-1-24 16:32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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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ZHU 发表于 2024-1-24 16:21
是的,没有权利要求对方删除,因为这是公共场所。您能做的就是自己保护好自己的隐私比如戴口罩之类的,很 ...

就算有侵犯肖像权的问题,通常也属于经济纠纷,警察应该不介入吧?应该自行采取法律行动。

发表于 2024-1-24 16:3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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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己度人 发表于 2024-1-24 15:32
就算有侵犯肖像权的问题,通常也属于经济纠纷,警察应该不介入吧?应该自行采取法律行动。 ...

在钢琴家这个案件中,警察介入只是了解情况,并没有对当事人采取任何措施。普通的了解一下情况,这完全在警察的职权范围,这种程度的介入,每天都会发生,不足为奇。
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無故彼無,此灭故彼灭。

发表于 2024-1-24 16:5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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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 would know the answer, if you watch Current Affairs, Border Security, e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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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勋章 2018年度勋章

发表于 2024-1-24 17:1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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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tmier 发表于 2024-1-24 14:07
这个事件讨论的重点应该是即时性,你正在发现自己被直播,甚至知道自己被恶搞,是否要采取回应。 ...

对,就是拍下来之后会被怎么用,有没有依据可以维权,比较关心。

当然走到这一步的时候,即使维权成功,可能传播的影响也已经造成了。

2017年度勋章 2018年度勋章

发表于 2024-1-24 17:1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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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yradium 发表于 2024-1-24 15:51
you would know the answer, if you watch Current Affairs, Border Security, etc.

这是又一个话题,新闻媒体是不是有另外的权力?

发表于 2024-1-24 17:1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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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属于灰色地带。

个人感觉,在公共场所拍摄,拍摄者在拍摄时应该注意礼节,特别是在拍近距离大头照时。

2019年度勋章

发表于 2024-1-24 18:02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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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司机 发表于 2024-1-24 14:10
背景和针对拍摄应该不同吧。而且各国也不相同,至少澳洲你不可以拍别人孩子,比如沙滩上孩子换衣服不仅拍 ...

背景和针对,主观性很强,不太可能据此判断
舆论自由意味着容忍自己不喜欢的言论的存在。
我的观点当然可能是错误的。可以拉黑,无权屏蔽。

发表于 2024-1-24 18:0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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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大概11年前,在Martin Place坐着看手机,来了几个本地小女孩,趁我不注意贴近我耳朵喊,然后其中一个偷偷拿手机录下来我的反应。我当时很愤怒,但不确定能不能采取什么行动,毕竟是未成年人。
现在回想起来,一把夺过对方的手机摔碎之后离开,是最解气也最保险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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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勋章

发表于 2024-1-24 18:04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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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epYY 发表于 2024-1-24 13:44
拍摄本身不是啥问题,问题通常出现在拍摄者后来把视频放到了社交媒体,再加上有意或者无意的评论之后,对 ...

去公共场合,就表示愿意承担这种风险。

一定要发起诉讼,也几乎肯定败诉。

类似判例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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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论自由意味着容忍自己不喜欢的言论的存在。
我的观点当然可能是错误的。可以拉黑,无权屏蔽。

发表于 2024-1-24 18:46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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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digua 发表于 2024-1-24 17:02
背景和针对,主观性很强,不太可能据此判断

如果你是照片中的主要角色就是针对,拍别的有你就是背景。
加分怎么加?加满啊!分用完了?加金币啊!没金币?买啊!

发表于 2024-1-24 19:0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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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让CCTV把采集的个人面部形态信息都删除了

没有经过个人签字同意,采集的个人信息,包括面部形态特征,都不能使用。

凭什么回去要采集指纹?

2019年度勋章

发表于 2024-1-24 19:09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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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司机 发表于 2024-1-24 17:46
如果你是照片中的主要角色就是针对,拍别的有你就是背景。

录像中,一秒24张照片
舆论自由意味着容忍自己不喜欢的言论的存在。
我的观点当然可能是错误的。可以拉黑,无权屏蔽。

发表于 2024-1-24 19:58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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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自己出门带墨镜口罩是比较好的选择,或者让拍摄的人打个马赛克就可以了也不用删除这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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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4 21:06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leonxu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leonxu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sheepYY 发表于 2024-1-24 13:44
拍摄本身不是啥问题,问题通常出现在拍摄者后来把视频放到了社交媒体,再加上有意或者无意的评论之后,对 ...

这种需要原告举证被告通过拍摄获取了多少利益,然后索赔,所以说除非被告是把这个做成了商业广告,不然赚钱明细很难界定。

发表于 2024-1-26 11:05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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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digua 发表于 2024-1-24 18:04
去公共场合,就表示愿意承担这种风险。

一定要发起诉讼,也几乎肯定败诉。

这肯定是有界限的,举个例子,你走在路上,有人拍了你的大头照然后打广告说你好看因为用了他们家的护肤品,这就妥妥的侵权,一告一个准

2019年度勋章

发表于 2024-1-26 11:09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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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epYY 发表于 2024-1-26 10:05
这肯定是有界限的,举个例子,你走在路上,有人拍了你的大头照然后打广告说你好看因为用了他们家的护肤品 ...

未必。

美国有个判例。有人裙下偷拍,被抓后被法官无罪释放。因为是在公共场合,不算侵犯隐私。。。。。。我不清楚细节,但知道这么个判例。

极端例外永远存在,但我们在这里只能讨论正常情况,不钻牛角尖。
舆论自由意味着容忍自己不喜欢的言论的存在。
我的观点当然可能是错误的。可以拉黑,无权屏蔽。

发表于 2024-1-26 11:12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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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digua 发表于 2024-1-26 11:09
未必。

美国有个判例。有人裙下偷拍,被抓后被法官无罪释放。因为是在公共场合,不算侵犯隐私。。。。。 ...

极端案例有利于划清界线

2019年度勋章

发表于 2024-1-26 11:52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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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epYY 发表于 2024-1-26 10:12
极端案例有利于划清界线

正相反。

法律实际上无法应对无穷无尽的未知。

所谓政治正确,很大程度就是试图用法律取代常识,来应对快速变化的社会。
舆论自由意味着容忍自己不喜欢的言论的存在。
我的观点当然可能是错误的。可以拉黑,无权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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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6 13:46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shadowintopiece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shadowintopiece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doubleseven 发表于 2024-1-24 16:07
我也想知道。
有时候在city看到那种不知道是小红书还是哪个站的人,做短视频。我真的很反感自己被他们镜头 ...

个人非常反感走在大街上,也不是啥集庆活动,有人拿个大pad大手机在直播。只想赶快走过去,怎料对方突然转头,念念有词的样子。我就很不舒服,把脸转过一边赶快带着孩子赶快闪。虽然不是名人,看到好多粉丝,路人,在机场或者私人场合见到名人马上掏手机就要怼脸拍还是很同情艺人的。不过人家挣的也是这种交换,没有公众生活,没有隐私,出来打酱油也得花大妆。

发表于 2024-1-27 10:5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b10862035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b10862035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我也很不喜歡被人家拍到
互相尊重很難嗎

2017年度勋章 2018年度勋章

发表于 2024-1-27 14:00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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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dowintopiece 发表于 2024-1-26 12:46
个人非常反感走在大街上,也不是啥集庆活动,有人拿个大pad大手机在直播。只想赶快走过去,怎料对方突然 ...

是吧是吧?我也是很不喜欢。这种公共场合的拍摄可以这么没有界限吗?

即使这某一个具体的片子不是广告,整体来说vblogger是一个有流量和潜在商业机会的行为,凭什么大街上的任何人都是ta的无偿群演,想拍谁就拍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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