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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liu263

[澳洲资讯] 林家血案陪审团再次称无法达成一致,法官称多数意见也可以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11-30 18:4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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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chael2209 发表于 2015-11-30 18:00
同意解散陪审团,重审。

审到2025年?
Never argue with stupid people. they will drag you down to their level then beat you with experi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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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30 18:48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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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法官最终解散陪审团本案将真正进入僵局。法官很可能将现批准保释将人放了,然后再和控方商量是不是继续起诉。

发表于 2015-11-30 18:4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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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估计若判决流产,或陪审团无法达成判决,谢将会再次申请假释,再申请审判改由只有法官的法庭执行而避开陪审团。估计法庭对这两个申请都会批准。

还有一个可能是NSW的DPP决定不再起诉谢,而试图与谢达成协议。因为确实没有证据可以起诉了。

发表于 2015-11-30 18:5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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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ttlemonkey25 发表于 2015-11-30 16:11
为什么谢的表情给人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

要不,判他个“毛骨悚然”罪如何?

长得难看,还出来吓人,罪有应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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嘛嘛咪咪 + 3 你太有才了
猫儿不笨 + 3 你太有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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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格拉底怎么死的?!

发表于 2015-11-30 19:24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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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为什么,总感觉谢不是省油的灯。

发表于 2015-11-30 19:2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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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sa688 发表于 2015-11-30 19:24
不知道为什么,总感觉谢不是省油的灯。

你是说,他会反过来索赔?纳税人遭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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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it1256 + 1 不是好人的意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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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30 19:3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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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法官说多数意见亦可,说明倾向无罪的多过两个人。

发表于 2015-11-30 19:3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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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k_maomao 发表于 2015-11-30 19:31
一般法官说多数意见亦可,说明倾向无罪的多过两个人。


也可能是倾向有罪的多过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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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vi + 1 maomao代入感太强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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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30 19:4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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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一步步PUSH陪审团,从一开始必须要12个人一致意见,才能定罪,而且表示不出意见不放回家,PUSH后压力测试的结果是,少数几个已经放弃固定立场,个别立场坚定者始终坚持意见,开始趋向于真实的内心。
      
     法官然后突然释放压力,陪审团在两种极端下,内心马上会被摧毁,如果最后一个被动摇,表示意见可以给出,如果最后依然坚持无罪,法官判无罪的可能性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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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30 19:4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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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儿不笨 发表于 2015-11-30 19:38
也可能是倾向有罪的多过2人

    有罪的绝对多过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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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vi + 1 如果多数可以,那谢应会被定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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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30 19:4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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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看了5篇报道,有四篇只讲“仇”,而不讲“財”和“色”为作案动机。另一篇也提了“財”。
看来控方的确改变了对作案动机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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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30 19:42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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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儿不笨 发表于 2015-11-30 19:28
你是说,他会反过来索赔?纳税人遭殃了?

最不愿意看到的结果是:案可能是谢做的,但警方无能,证据不足法官宣布无罪释放,让罪犯逍遥法外,反过来他又来要求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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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碎时不要逃跑 + 3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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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30 19:4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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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sa688 发表于 2015-11-30 19:42
最不愿意看到的结果是:案可能是谢做的,但警方无能,证据不足法官宣布无罪释放,让罪犯逍遥法外,反过来 ...

的确是。

发表于 2015-11-30 19:4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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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k_maomao 发表于 2015-11-30 19:41
有罪的绝对多过2人。

无罪的也绝对多过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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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vi + 1 是认为有罪的人数应该多于认为无罪的两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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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30 19:4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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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sa688 发表于 2015-11-30 19:42
最不愿意看到的结果是:案可能是谢做的,但警方无能,证据不足法官宣布无罪释放,让罪犯逍遥法外,反过来 ...

     这也是良性的结果,至少可以看到,法官并没有要求制裁,而枉法,而是尊重程序,至于结果,是制裁重要,还是法律的不可侵犯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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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云马 + 3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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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30 19:4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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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k_maomao 发表于 2015-11-30 19:41
法官一步步PUSH陪审团,从一开始必须要12个人一致意见,才能定罪,而且表示不出意见不放回家,PUSH后压 ...

  听法官扯,我就不信这里面没有一个人知道可以大比数裁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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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30 19:44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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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k_maomao 发表于 2015-11-30 19:31
一般法官说多数意见亦可,说明倾向无罪的多过两个人。

我很赞同。

因为如果有罪,应该压倒众多才算数,至少11:1这样比例。

无罪就应该easy了

发表于 2015-11-30 19:4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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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x007 发表于 2015-11-30 19:44
听法官扯,我就不信这里面没有一个人知道可以大比数裁决的。

     没有一个人知道,法官团的秘密在于,可以禁止一切媒体的报道,除非法官愿意让媒体知道。

    法治国家,RULE OF LAW,法官可以拒绝其他政治力量的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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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30 19:4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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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a2007 发表于 2015-11-30 19:44
我很赞同。

因为如果有罪,应该压倒众多才算数,至少11:1这样比例。

无罪也应该至少11:1
不然叫 hung jury

发表于 2015-11-30 19:5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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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k_maomao 发表于 2015-11-30 19:47
没有一个人知道,法官团的秘密在于,可以禁止一切媒体的报道,除非法官愿意让媒体知道。

    法治 ...

错了,粉毛。
这次大家都见证了许多明显的媒体的报道禁止。

发表于 2015-11-30 19:5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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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儿不笨 发表于 2015-11-30 19:50
错了,粉毛。
这次大家都见证了许多明显的媒体的报道禁止。

     那是因为法官没有禁令,或是属于可以公开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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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30 19:5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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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猫儿不笨 于 2015-11-30 20:00 编辑
pink_maomao 发表于 2015-11-30 19:52
那是因为法官没有禁令,或是属于可以公开的部分。


我说的是明显的媒体报道被禁止了,只能是被法官禁止。

审讯中途法官因故开除了一名陪审员。4-5家媒体争相报道这新闻,是在周一早上,而且都同时报道说就那个星期,美国专家将就DNA证据做解释。但下来一个星期一点新闻都没有。

我说你错,是你说这事“没有一个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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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30 19:5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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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警察证据这样的法官,qnmd,可怜的陪审团倒大霉了

发表于 2015-11-30 19:5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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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得太久了

发表于 2015-11-30 20:0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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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儿不笨 发表于 2015-11-30 19:58
我说的是明显的报道体报道被禁止了,只能是被法官禁止。

审讯中途法官因故开除了一名陪审员。4-5家媒体 ...

      我都说了,法官在正常程序上的报道,都会公开,有法官发言人发布标准新闻稿,媒体乱写,会被靠上法庭,防碍司法公正,你说换陪审员,这些都不是程序上需要保密的。

     陪审团中的具体意见,倾向性,人数比例,在审理时不准任何报道,否则就是防碍司法公正,法治国家虽然没有中宣部,但还是有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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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30 20:05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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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如果去旁听,就应该知道陪审团有哪些人组成是不是?他们不会连开庭都躲在黑屋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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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30 20:0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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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k_maomao 发表于 2015-11-30 20:02
我都说了,法官在正常程序上的报道,都会公开,有法官发言人发布标准新闻稿,媒体乱写,会被靠上法 ...

我指的是美国专家对DNA的解释。本来期待已久,控方也一直使大家以为DNA证据会有新发现 ,但根本没有。那控方为了不让这对控方不利的事被报道,可以向法官要求不让报道,理由是保护证人,法官只能同意。

发表于 2015-11-30 20:0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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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民伤财。

发表于 2015-11-30 20:0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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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藐视法庭”罪可大可小,个人犯案,顶多罚款或是禁足令,注册媒体犯案,估计得喝一壶,记者丢饭碗,还要罚款。

     在普通法国家,特别是澳洲这样的前殖民地国家过渡过来的国家,“藐视法庭'罪是很严重的,虽然与新闻自由有点相违背,但媒体 不会触动法律尊严的这个逆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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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30 20:1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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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儿不笨 发表于 2015-11-30 20:07
我指的是美国专家对DNA的解释。本来期待已久,控方也一直使大家以为DNA证据会有新发现 ,但根本没有。那 ...

    那是控方的事,执法部门的事,法官又不管的,法官只管法庭内这一块。

     就算是控方说自己的DNA是千真万确,不上法庭检测,都没有任何法律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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