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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luciano

华人妈妈在hurstville火车站被打始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7-4 09:5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penguin_n88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penguin_n88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飞儿 于 2011-7-4 08:47 发表



这位同学没听过受害者赔偿署哈。。。

是否能得到,或能得到多少,人家会判断。

还有,损失不只是经济上的,身心的创伤,是金钱很难弥补的损失。。。

哈,你电视剧看太多了吧,很不巧本人是律师,澳洲执牌8年,很负责的告诉你lz的情况赔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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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儿 + 1 自己上受害者赔偿处问个明白最重要,道听途说不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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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4 09:5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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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游牧人 于 2011-7-4 00:14 发表
是我,我就去找个心理医生,做个报告,说我被打后天天恶梦,不敢出门
严重影响我日常生活了,除了要那人道歉,还要赔偿我家人看孩子误工的损失
当然你要狠心告,自己请个律师出口气


要是我也会这么做

发表于 2011-7-4 09:5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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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飞儿 于 2011-7-4 08:37 发表
如果是我

一,快和宝宝一起去看医生,你们身体,特别是心理,必定受到深重的伤害,医生,包括心理医生的报告是呈堂重要证据

二,当然上法庭,一定让对方留案底,最少判个缓刑

三,向对方索赔,对方没钱,则向受害者赔偿署。。。。

。。。。。。祝福



很对,就这样做

2011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11-7-4 10:0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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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aren_au 于 2011-7-3 23:32 发表
太粗鲁了
Hurstville可是我们华人的地盘,这个鬼佬竟然这么嚣张

支持楼主用法律手段让她受点教训!不管她会受到什么法律制裁,那都是她应得的。


That woman could be from middle east. Not necessary 穆斯林. They look like western in our Asian's eyes. Very short temper...very easy to get angry/excited. I've got relatives like that too.

Stay away from middle east ppl...as far as possible.

If I were LZ, I would do similar things that "fei er" suggested.

发表于 2011-7-4 10:0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老男孩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老男孩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penguin_n88 于 2011-7-4 08:55 发表

哈,你电视剧看太多了吧,很不巧本人是律师,澳洲执牌8年,很负责的告诉你lz的情况赔不了



那你就给些建设性的意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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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儿 + 1 天真的同学,律师费多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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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11-7-4 10:0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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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penguin_n88 于 2011-7-4 08:55 发表

哈,你电视剧看太多了吧,很不巧本人是律师,澳洲执牌8年,很负责的告诉你lz的情况赔不了


我只相信官方的说法,你再牛是你的事哈 还是受害者赔偿处请了你作代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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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ef + 3 支持飞儿。 对比真鲜明
qzqz + 3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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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的灵魂,懂得自由的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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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4 10:0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lucyzest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lucyzest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luciano 于 2011-7-3 23:13 发表
时间:2011年七月一日中午十二时左右
地点:Hurstville火车站通向3,4号站台的Lift中
人物:一位带着一岁宝宝的中国妈妈,一位也是带着宝宝的鬼佬长相的妈妈。两位都有使用婴儿车。
经过:七月一日中午十二时左右,我带着我的儿子 ...

我也支持LZ起诉这种白人垃圾。我也遇到不少的被歧视的事情。

但是我也想问一下,如果她真的霸占了一定的空间你无法进入,你是否就等等下一趟呢?也用不了1,2分钟的时间,何必要掐在电梯里争执,和一个恶人有什么好争执呢?尤其是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你难道都不顾自己的孩子的危险了,电梯有时时间过长会关门的。

我的建议是遇到恶人,还是让让,但他们是疯狗,如果是在别的地方,又是晚上,出了什么事都没有人知道了。

如果大家认为我不对的话,我接受批评,轻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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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晨 + 3 我很赞同
yinshe + 1 事后诸葛,当时谁知道是变态
irenezh + 3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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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11-7-4 10:1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飞儿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飞儿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而且,我还真见过通常以为没得赔偿的受害者获赔不少。。。

当然对lz 来讲,目前这是次要,关键是把对方绳之以法先

发表于 2011-7-4 10:1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poptanger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poptanger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hursvile 不是华人区吗?

楼主 下次出门穿个有杀伤力的高跟鞋。如果再有类似情况发生 直接拖了鞋砸之。

各位律师大人,如果楼主选择还击(孩子被踢后) 致人轻伤不知人死 会被判处故意伤人罪吗?

这算正当防卫吗?

发表于 2011-7-4 10:1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北京吉普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北京吉普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penguin_n88 于 2011-7-4 08:55 发表

哈,你电视剧看太多了吧,很不巧本人是律师,澳洲执牌8年,很负责的告诉你lz的情况赔不了

“澳洲执牌8年”
问问你,走在大街上,一陌生人随手抽你一嘴巴,你怎么办?
对方是不是什么事都没有,可以大摇大摆的走开?
而你只能忍气吞声?

[ 本帖最后由 北京吉普 于 2011-7-4 09:18 编辑 ]

发表于 2011-7-4 10:2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jxky0107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jxky0107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太可气了!不管结果如何,为了过自己心理这关也要起诉她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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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4 10:3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weiwei0571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weiwei0571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告!干嘛要心里憋着受气呀。
头像被屏蔽

禁止发言

发表于 2011-7-4 10:3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janet668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janet668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支持你,起诉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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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ke@lu@mel + 5 太给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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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4 10:3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pandababy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pandababy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估计这种白人sb连法庭出庭费都交不起

发表于 2011-7-4 10:3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zbeibei2005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zbeibei2005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告她 肯定会赢的 录像 再看看心理医生 说自己被吓着 也算证据 或者再看看孩子是不是能睡安稳 连带着一起告!

发表于 2011-7-4 10:4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angaru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angaru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penguin_n88 于 2011-7-4 08:55 发表

哈,你电视剧看太多了吧,很不巧本人是律师,澳洲执牌8年,很负责的告诉你lz的情况赔不了


这就是我在澳洲不太信任中国律师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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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tucho + 2 我很赞同
B&C + 3 我很赞同
Poweregg + 3 你太有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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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尕儒:水中倒影着美丽的白塔
Reflection in the water with a beautiful Bai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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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4 10:45 |显示全部楼层

赞成支持起诉的同学都是法盲!

此文章由 大牛哥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大牛哥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楼上仅有两三位同学是明白人。

这种事情起诉了,得不偿失。自己要耗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和金钱,最后换来的结果却很可能让人失望。

报警后,让警察教育一下对方就完了。旷日持久的官司是下下策。

发表于 2011-7-4 10:4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jfding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jfding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告啊。
事实上的种族歧视

发表于 2011-7-4 10:5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amy_guo2003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amy_guo2003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看的我热血上涌, LZ可真能忍耐,换成我肯定和她打的你死我活了,能不能拿到赔偿是另外一回事,但是一定要告这个贱人,让她长点记性!!!

发表于 2011-7-4 10:5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MC1224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MC1224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真气人,觉得最近这样侮辱中国人的事件特别频繁,这些鬼佬出门都没吃药吗?发什么神经

发表于 2011-7-4 10:5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jeans119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jeans119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起诉她种族歧视,一定要严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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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4 10:5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weixs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weixs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支持你,起诉她

发表于 2011-7-4 11:0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乘物以游心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乘物以游心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penguin_n88 于 2011-7-4 08:55 发表

哈,你电视剧看太多了吧,很不巧本人是律师,澳洲执牌8年,很负责的告诉你lz的情况赔不了


钱不是唯一的目标。

你既然是律师,不如出点主意,看看怎样才能用法律作武器折腾死对方?
(假设楼主不在乎钱,就想花点钱,玩死她! 不是建议楼主这么做,而是纯学术讨论)
超然世外,欲乘物以游心,
逍遥驰骋,必先了悟宇宙之真谛。

发表于 2011-7-4 11:0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bfox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bfox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大牛哥 于 2011-7-4 09:45 发表
楼上仅有两三位同学是明白人。

这种事情起诉了,得不偿失。自己要耗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和金钱,最后换来的结果却很可能让人失望。

报警后,让警察教育一下对方就完了。旷日持久的官司是下下策。


如果你对类似的事情有经验, 能不能分享下呢?

发表于 2011-7-4 11:0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summersnow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summersnow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游牧人 于 2011-7-4 00:14 发表
是我,我就去找个心理医生,做个报告,说我被打后天天恶梦,不敢出门
严重影响我日常生活了,除了要那人道歉,还要赔偿我家人看孩子误工的损失
当然你要狠心告,自己请个律师出口气

严重支持这个提议。。 真的看得气死我了。。
不知道还可不可以告那个鬼婆意图谋杀,要知道夹在电梯内会搞出人命的。。

发表于 2011-7-4 11:2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lucyzest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lucyzest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summersnow 于 2011-7-4 10:07 发表

严重支持这个提议。。 真的看得气死我了。。
不知道还可不可以告那个鬼婆意图谋杀,要知道夹在电梯内会搞出人命的。。


我个人认为“告那个鬼婆意图谋杀”不成立。鬼婆先进去,而且她已经说了没位置了 --- 即使是假的,但是楼主强行进入,这样的情况是不是LZ吧自己和孩子放在了危险的情况了呢?

其实这里的习惯都是能让就让,开车在国内都没有什么“give way”的。所以大家还是不要争这1,2miutes,最终伤害的是自己和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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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sjrr + 3 我很赞同,mm很理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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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4 11:2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lanshen4001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lanshen4001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一般这种鬼婆受教育程度很差,也说不定是中东人。受教育高的洋人圈反而没那么嚣张,hurstville周围的区,不少鬼老素质底,看到华人比他们富裕自然嫉妒。支持楼主给她个教训,留个案底。

发表于 2011-7-4 11:2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星湖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星湖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看了真气人!lz做的对,跟警察说起诉!
足迹上的华人律师都是做做房产买卖的,对于其他案子也就和我们一样看看报纸电视新闻而已。这种情况会很负责地告诉客户赢不了?值不值得提起诉讼是两码事。
大牛哥说的有道理,律师费等费用要先垫付,还要看那个鬼婆的偿付能力(一般素质差到这种程度的,经济能力不会好,除非她那天早上另外发生过什么事情导致行为失控),lz综合考虑下提起民事诉讼自己是否能承受,是否值得进行。

发表于 2011-7-4 11:3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xsjrr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xsjrr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lucyzest 于 2011-7-4 09:08 发表

我也支持LZ起诉这种白人垃圾。我也遇到不少的被歧视的事情。

但是我也想问一下,如果她真的霸占了一定的空间你无法进入,你是否就等等下一趟呢?也用不了1,2分钟的时间,何必要掐在电梯里争执,和一个恶人有什么好争执呢?尤其 ...



赞同这位mm的说法。
同时,都被打了,情节这么恶劣,支持起诉。

发表于 2011-7-4 11:3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aus2005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aus2005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不用请律师,就让警察局起诉它。一定要她出庭,让她搭上她的律师费,赔偿(看病,精神)。然会再做义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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