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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kaiziluo

我想认识华人道上的朋友(说的是气话),希望能提供有用的信息(胜诉)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10-19 23:2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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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帮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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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0 19:4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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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觉得便宜那烂人了,不过还是支持楼主,按自己的心愿去做吧

发表于 2007-10-21 18:4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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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改付钱.

发表于 2007-10-24 09:0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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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不要付钱。他们既然可以说没有扎你的轮胎你为什么不能说你已经付了现金了?不然你还不如不要找警察了,让他们自己找警察。

发表于 2007-11-28 14:3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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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老头居然把我的280退回来,硬要敲诈616,昨天终于VCAT庭上见,这个死老头的儿子坐过五年牢,还一个受冤枉的样子,死老头只差一个鼻涕一吧泪,不过法官没有理会,判对方扎胎,我们不需要付任何钱给对方,那老头在庭上直呆呆望着法官说不出话.
天作孽尤可恕,自作孽不可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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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07-11-28 14:3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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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得到圆满的结果了,恭喜楼主!

不知道楼主的律师费等等费用花了多少MONEY,可否给大家介绍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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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8 14:4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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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jungle 于 2007-11-28 14:36 发表
终于得到圆满的结果了,恭喜楼主!

不知道楼主的律师费等等费用花了多少MONEY,可否给大家介绍一下。。。


应该没有请律师,low court一般不会请律师的

发表于 2007-11-28 15:4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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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楼主先付搬运费是明智之举,这样在法庭上,法官也会看到我们希望解决问题的姿态,而且问题也变简单,剩下的就是他们对车胎的赔偿和对楼主人身威胁的备案了。

希望经过此事,老头不敢再来生事了。


我的感觉反而是,在澳洲真正的local反而还好些,最欺负人,素质最差的倒是那些东欧来的

发表于 2007-11-28 16:1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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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LZ圆满解决此事,赞!

发表于 2007-11-28 16:3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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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stice is served!!

发表于 2007-11-28 17:0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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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各位支持,鄙人准备详细写个遭遇商业纠纷的遇事处理流程出来,以让后面有这等疑问的铜子能够直接按图索骥,毕竟鄙人走了N多的弯路,总算理清了整个头绪,这个过程请的假损失不可谓不大,但是律师是找的LEGAL SERVICE 中心的,免费,一般是MONASH等大学的法律专业学生他们有律师资格,可完成整个诉讼,VCAT如果涉及金额低于10000的是不建议请律师的.

[ 本帖最后由 kaiziluo 于 2007-11-28 20:5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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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斑竹 2009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07-11-28 17:1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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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个结果真让人觉得畅快!!
恭喜LZ了。

发表于 2007-11-28 17:2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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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一把.

发表于 2007-11-28 19:2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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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X LZ!

发表于 2007-11-28 19:4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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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争了一口气啊。

GX

发表于 2007-11-28 20:3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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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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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8 20:5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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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头到尾看这个帖子

开始的时候真的很郁闷,结果却是大快人心!

谢谢你  lz

发表于 2007-11-28 21:1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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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X!好样的!

发表于 2007-11-28 21:2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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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

发表于 2007-11-28 22:0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神仙老虎狗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神仙老虎狗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恭喜LZ啊,gx, gx...本来还想给你介绍个人的(墨尔本),现在看来不用了。。。祝好吧。++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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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njin1976 + 2 好人啊。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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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8 23:3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sea109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sea109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恭喜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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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9 04:1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希曼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希曼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呵呵,不错。 不过有的筒子建议做姿态,先付钱什么,我可不赞成。 法官不会理会的。

发表于 2007-11-29 09:5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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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喜可贺!

我觉得钱还是要先付的,不过应该按照合理的运费计算(刨除那老头和他儿子打架的时间及他儿子跑了一后造成的影响和你们帮忙作的部分,当然是往大了算了),然后再刨除你们修胎的费用,所花费的时间影响收入也要算,刨的差不多了再给它,它爱要不要

还有找道上的朋友绝对不是好主意,既然来了这里就要按这里的规矩办

发表于 2007-11-29 16:2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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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公布一下该死的Alex的电话吧。

发表于 2007-11-29 16:3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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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意思,是我看贴不仔细

发表于 2007-11-29 18:5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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鄙人把所有的心得和经验放在 http://www.oursteps.com.au/bbs/v ... &extra=page%3D1 ,( 对于搬家,租房等纠纷有帮助,VCAT诉讼经验谈 )这个帖子里面了,希望大家有需要的铜子吸取教训,能够预防出现象鄙人一样被动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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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egg + 5 恭喜恭喜
fly_cat + 4 谢谢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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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9 21:3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fly_cat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fly_cat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支持楼主,也谢谢楼主的经验分享

发表于 2007-11-30 10:1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米奇的妈妈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米奇的妈妈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看了真是大快人心啊。恭喜楼主!我自己也开心极了。呵呵呵呵,哈哈哈哈哈。。。。。。

发表于 2007-11-30 10:3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snowbird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snowbird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看到结果,大快人心。


好。好

发表于 2007-11-30 11:2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yanyan911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yanyan911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恭喜楼主一下,用分分支持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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