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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dootbear

[NSW] (长篇)林家血案庭审之二十九:林家孤女今天告诉法庭,谢连斌将手放到我的睡衣里面 [复制链接]

2017年度勋章

发表于 2014-9-13 18:15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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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rysu 发表于 2014-9-13 17:11
如果用自己的幸运,去证明别人的苦难来得咎由自取,这本身是种对别人的伤害 ...

还是版主有水平,言简意赅且中要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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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3 18:1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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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eng00 发表于 2014-9-13 17:14
这个帖子让人看到人性的黑暗面。同情心看起来并非人人都有。

我以最大的善意来揣测人们的意图,可能她们只是怒其不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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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君去兮何时还,白鹿已老青崖间。。。

发表于 2014-9-13 18:1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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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eur 发表于 2014-9-13 17:05
留点力气去指责下施暴者吧。。。通篇下来,你只盯住孤女不放:有错!有错!可憎!自找!。。。 ...

我没有说施暴者是不对的,他应该下地狱,我不是一直叫他畜生和禽兽吗?但是我们讨论的是在这件事上孤女有一定的责任,我认为一开始她就应该反抗,也不至于长达两年的受辱,是你们一直为她开脱,让她不知道什么是应该做的什么是不应该做的,反过来你还说我,是什么蒙蔽了你的眼睛

发表于 2014-9-13 18:16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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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azhou158 发表于 2014-9-13 16:47
所以说自己酿成的苦果只能自己喝,任何人帮助不了她,她只能自己帮助她自己,只有她自己出来,她才真正自 ...

被人性侵居然是她自己酿的苦果??!看来身为女性的你,比较适合生活在印度。

2017年度勋章

发表于 2014-9-13 18:18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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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eng00 发表于 2014-9-13 17:14
这个帖子让人看到人性的黑暗面。同情心看起来并非人人都有。

是啊!很心寒!

现在更加理解为什么众多的性侵的受害者选择沉默,二次伤害不容小视。

发表于 2014-9-13 18:1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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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eng00 发表于 2014-9-13 17:16
被人性侵居然是她自己酿的苦果??!看来身为女性的你,比较适合生活在印度。 ...

只要为人光明磊落,心胸坦荡,生活到哪都一样,满身的罪恶,就是生活在天堂也像在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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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3 18:19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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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sThere 发表于 2014-9-13 17:15
我以最大的善意来揣测人们的意图,可能她们只是怒其不争。

她们确实有怒其不争的本意,却也不能掩盖由此滋生的恶意。
我们又何尝不“怒其不争”,只是这份怒其不争在女孩遭受的巨大创伤以及现在勇敢指正下,显得无足轻重罢了。

发表于 2014-9-13 18:1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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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azhou158 发表于 2014-9-13 16:47
所以说自己酿成的苦果只能自己喝,任何人帮助不了她,她只能自己帮助她自己,只有她自己出来,她才真正自 ...

你可以怒其不争,但孩子自己思想上的改变可能很难或很慢,需要别人更耐心的对待。
用成人世界的标尺去残酷地评价她的软弱,窃以为是不够nice不够宽容不够仁义的。
别君去兮何时还,白鹿已老青崖间。。。

发表于 2014-9-13 18:1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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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azhou158 发表于 2014-9-13 17:16
我没有说施暴者是不对的,他应该下地狱,我不是一直叫他畜生和禽兽吗?但是我们讨论的是在这件事上孤女有 ...

确实,你在指责孤女的时候,的确“顺带的”说下施暴者不对。

嗯。。我觉得,说你“顺带”都有点勉强。。。
我喜欢同班的静静,从出生那天就喜欢。至于谁是静静的班主任,只会影响我偷看静静的方式,而决不会削减我对静静的爱。

发表于 2014-9-13 18:2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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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強姦的,是做錯了?是穿得太性感的錯?長得太美的錯?
被搶劫,是錢財露眼的錯?是錢太多的錯?
反正事後總可以總結出避免的手段,然後就可以指責受害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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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csydney2000 + 2 你太有才了,印度的违禁词官也是这么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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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3 18:2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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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azhou158 发表于 2014-9-13 17:18
只要为人光明磊落,心胸坦荡,生活到哪都一样,满身的罪恶,就是生活在天堂也像在地狱 ...

你强调了自己的磊落,却没想到这样的磊落可能给受害者带来的伤害。
白话讲就是你有口无心大嘴而已,请别再标榜自己正义了,反省一下比较好。
别君去兮何时还,白鹿已老青崖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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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3 18:2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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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cky0858 发表于 2014-9-13 16:31
我觉得你的抢银行和贩毒当妓女的比喻很不恰当,孤女在这里完全没做任何违背法律和道德的事情,而这些悲剧 ...

这就是为什么需要敲醒她,让她明白什么是对和错,而不是一味的用什么同情和可怜,让她分不清楚到底错在什么地方

发表于 2014-9-13 18:2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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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eng00 发表于 2014-9-13 17:19
她们确实有怒其不争的本意,却也不能掩盖由此滋生的恶意。
我们又何尝不“怒其不争”,只是这份怒其不争 ...

打着爱护的旗号,标榜自己,伤害他人!
我喜欢同班的静静,从出生那天就喜欢。至于谁是静静的班主任,只会影响我偷看静静的方式,而决不会削减我对静静的爱。

发表于 2014-9-13 18:2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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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rysu 发表于 2014-9-13 17:11
如果用自己的幸运,去证明别人的苦难来得咎由自取,这本身是种对别人的伤害 ...

字字珠玑。
别君去兮何时还,白鹿已老青崖间。。。

发表于 2014-9-13 18:2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lld104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lld104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其实如果我倒退到10多岁 遇到有人敢猥亵我 我也一定会让他好看 因为从小在爱的环境里长大 我知道爸爸妈妈会不惜一切代价保护我 而且那正是个没有过多的经历血气方刚的年龄, 如果再大些我反而可能不会直接搞大了, 要知道这样的事在国内 冷漠无情的言语和指点只会比足迹上更甚, 而且可能不光针对我也会针对我的父母 爱人 他们也是我想要保护的人 所以在揭出来前反而会权衡利弊  如果想让他吃苦头 私下雇个人把他的命根子断了好了 干脆利落 永绝后患

发表于 2014-9-13 18:28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snc302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snc302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有些人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振振有词的说着遇到事情应该怎么样,应该怎么样。让人感觉书读了没消化。

不妨再多读点书,为什么有那么多被长期性侵的人都选择沉默。又为何有那么多长期在学校被欺负的学生回家也不敢告诉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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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3 18:2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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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azhou158 发表于 2014-9-13 17:24
这就是为什么需要敲醒她,让她明白什么是对和错,而不是一味的用什么同情和可怜,让她分不清楚到底错在什 ...

有的人需要棒喝,有的人棒喝之后会从此不开口或自杀。
你若是一个成人,你考虑过这样的简单粗暴会伤人吗?
如果你还没进入婚姻会还没有孩子,那祝福你,你还有些许机会去改变,否则。。你的家人已经有被你的正义所荼毒的危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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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君去兮何时还,白鹿已老青崖间。。。

发表于 2014-9-13 18:2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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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azhou158 发表于 2014-9-13 17:24
这就是为什么需要敲醒她,让她明白什么是对和错,而不是一味的用什么同情和可怜,让她分不清楚到底错在什 ...

她已经醒了,站出来了。。。不是你敲的

请问,你觉得她还应该怎么做,才达到你所谓的“醒”的标准?

发广播稿?写大字报?出本书?上个访谈?

跟别人分享下心路历程,当然,最重要的是要自我反省,深刻的自我反省,明白今天的处境,全都是自己咎由自取??????
我喜欢同班的静静,从出生那天就喜欢。至于谁是静静的班主任,只会影响我偷看静静的方式,而决不会削减我对静静的爱。

2017年度勋章

发表于 2014-9-13 18:29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rachelwang528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rachelwang528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本帖最后由 rachelwang528 于 2014-9-13 17:34 编辑

怎么这帖子让俺不禁想起前两年那起著名的印度公共汽车轮奸杀人案,当时案件发生了后不是有印度人也说那个女孩有"责任"吗?不该晚上和男人出去看电影之类的,意思是女孩行为不检点咎由自取。
头像被屏蔽

圣靴族

发表于 2014-9-13 18:3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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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3 18:3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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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c302 发表于 2014-9-13 17:28
有些人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振振有词的说着遇到事情应该怎么样,应该怎么样。让人感觉书读了没消化。

They有口无心。
别君去兮何时还,白鹿已老青崖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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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3 18:36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de

此文章由 黄小宝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黄小宝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本帖最后由 黄小宝 于 2014-9-13 17:41 编辑

希望每个人都有勇气和幸运 在遭遇侵害的时候第一时间站出来,即使是时隔多年站出来,身边人都相信她 支持她;而不是质问她,为什么你不早点说,说了就是比不说好,你的质问有可能就是她为什么不愿意说并且以后有事也不愿意跟你说的原因之一。这不代表你不需要教育她自我保护和面对侵害要SAY NO,这只代表侵害发生后请多给你孩子一些爱和勇气,让她知道以后不管发生什么你都会相信她支持她。大家都觉得自己教育出来的孩子肯定会第一时间站出来SAY NO,那就再好不过,不过当她没这么做时请你给她多一些爱护,而不是责问,因为她是受害者,她需要多大的勇气站出来跟你说这一切,要回想那些让她痛苦不堪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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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3 18:4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aprilpoo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aprilpoo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garysu 发表于 2014-9-13 17:11
如果用自己的幸运,去证明别人的苦难来得咎由自取,这本身是种对别人的伤害 ...

Well said! 不好意思今天没分了

很羡慕你们文字这么好!我完全没法用文字表达我对这里某些人的愤怒
只要你在
便是网球最美的时代

发表于 2014-9-13 18:4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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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小宝 发表于 2014-9-13 17:36
希望每个人都有勇气和幸运 在遭遇侵害的时候第一时间站出来,即使是时隔多年站出来,身边人都相信她 支持她 ...

是的,有句话说,better late than never

有勇气第一时间说出,固然很好。如果孩子犹豫一下,纠结一下,错过了第一时间,事后决定站出来的时候,请给她们鼓励和包容,而不是揪住为什么没第一时间站出来不放!
我喜欢同班的静静,从出生那天就喜欢。至于谁是静静的班主任,只会影响我偷看静静的方式,而决不会削减我对静静的爱。

发表于 2014-9-13 18:4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annazhou158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annazhou158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苍海一声笑 发表于 2014-9-13 16:37
你这个能和孤女的遭遇相提并论?不想得罪你的家人。如果这个也算,我个人亲身经历比你英勇多的都有。 ...

那你为什么不分享给大家,每件事情发生都有不同和相似处,就看你怎么避免

发表于 2014-9-13 18:4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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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eur 发表于 2014-9-13 16:36
省省吧,自始至终你都忽略真正的自愧祸首,反倒对一个受害人百般指责!

治病得治根儿。。你还是留点力气 ...

难道你不知道沉默,忍耐,原谅就是这些禽兽的温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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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3 18:4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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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sThere 发表于 2014-9-13 17:33
这位女士,如果真的不幸某天你遭到了强迫性侵,你会怎么想怎么做?
活该倒霉,你接受这样的冷血评价吗? ...

我十岁就遇到过,你每看到吗?

发表于 2014-9-13 18:50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vicky0858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vicky0858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rachelwang528 发表于 2014-9-13 17:18
是啊!很心寒!

现在更加理解为什么众多的性侵的受害者选择沉默,二次伤害不容小视。 ...

是的,人言可畏。就算满篇都是同情和慰问,只要稍一句话,一个词就能让受害人立刻感到压力,立刻受到更严厉的伤害。

发表于 2014-9-13 18:52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vicky0858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vicky0858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annazhou158 发表于 2014-9-13 17:18
只要为人光明磊落,心胸坦荡,生活到哪都一样,满身的罪恶,就是生活在天堂也像在地狱 ...

你这话确实要回回炉,重新斟酌,你这里的满身罪恶到底是指谁的罪恶?

发表于 2014-9-13 18:52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黄小宝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黄小宝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本帖最后由 黄小宝 于 2014-9-13 17:56 编辑
annazhou158 发表于 2014-9-13 16:32
唉,你算说对了,本人正有如此经历,所以本人在这里站着说话不腰疼,我的经历是在10岁左右,还没有孤女大 ...


按照你的逻辑 我是不是应该说谁让你吃人家东西接受人家给你的好处啊,你是不是喜欢人家才给人家机会啊,谁让你单独跟他上车啊,人为什么不找别人就找你啊?是不是你勾引的人家啊?如果你说了以后你身边人都这么质问你,请问你什么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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