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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dootbear

[澳洲资讯] 长篇报道:林家血案开庭审理第一天,谢连斌被指控谋杀林家五口人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5-9 22:0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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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死的好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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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9 22:0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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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至于那个女儿,其实本身就是姓谢的过寄给林家的,是他自己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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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假的?

发表于 2014-5-9 22:0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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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不会小孩子原本没在他的杀人计划里,是作案被孩子发现之后不得不杀的。

发表于 2014-5-9 22:0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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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iteorchid 发表于 2014-5-9 21:02
我觉得就是姓谢的干的,虽没有铁证,但他符合每一项疑点,而且没有第二个人符合。并且如果这一家人死掉, ...

"至于那个女儿,其实本身就是姓谢的过寄给林家的,是他自己的女儿。"

确实是这样吗?求索引

发表于 2014-5-9 22:1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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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iteorchid 发表于 2014-5-9 21:02
我觉得就是姓谢的干的,虽没有铁证,但他符合每一项疑点,而且没有第二个人符合。并且如果这一家人死掉, ...

不可能,警察肯定早做了DNA鉴定的

2021年度勋章获得者 2019年度勋章 2020年度勋章

发表于 2014-5-9 22:1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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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凄惨啦,早日抓到真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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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9 22:1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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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来没有听过这个说法,只有传闻,女儿前夫生的,所以不是林家的血统。
头像被屏蔽

禁止发言

发表于 2014-5-9 22:1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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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点判吧

发表于 2014-5-9 22:1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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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态! 怎么下得了手的?

发表于 2014-5-9 22:1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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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儿不笨 发表于 2014-5-9 21:09
"至于那个女儿,其实本身就是姓谢的过寄给林家的,是他自己的女儿。"

确实是这样吗?求索引 ...

嗯,几年前看到一个关于这个案子的帖子,具体记不清了,但是记得的提到这个女孩跟姓谢的有一种特殊关系。

发表于 2014-5-9 22:1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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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看控方的证据非常薄弱,没有人证,没有DNA证据,没有找到凶器,没有形成证据链。控方用疑犯在羁留期间说的话为证据,除非疑犯在法庭上承认否则恐怕会被辩护律师质疑合法性,按疑点归被告的原则而不被采纳,而且控方也无法提出有力的动机。以目前控方的证据,如果陪审团判被告有罪,几乎肯定被告会上诉,此案将旷日持久。
阅读之前,没有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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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9 22:1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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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dmznzd 发表于 2014-5-9 21:12
现在看控方的证据非常薄弱,没有人证,没有DNA证据,没有找到凶器,没有形成证据链。控方用疑犯在羁留期间 ...

只是第一天而已,很多重要的证据还没有放出来,警方也不想亮剑太早

发表于 2014-5-9 22:1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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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愿真凶永世不得超生!

发表于 2014-5-9 22:1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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惨无人道!该杀!

2012年度奖章获得者 2013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14-5-9 22:1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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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完了,好辛苦。。。

各位同学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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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9 22:1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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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衲 发表于 2014-5-9 19:07
同感,谢自己做不了。最多是买凶杀人,他负责领路。

我那个通灵的朋友就是这么说的,凶手用的就是类似于锤子样的东西,做完案,当天就离开澳洲了。
爱人如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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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9 22:2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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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otbear 发表于 2014-5-9 20:47
我想,法医可以鉴定出血液细胞生存了多长时间。

孩子每动一下,流出来的血的位置不一样等等现象吧。。

可能沾染血的手或身體有移動過,這樣可以證明死之前有掙扎啰!

发表于 2014-5-9 22:2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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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iteorchid 发表于 2014-5-9 21:02
我觉得就是姓谢的干的,虽没有铁证,但他符合每一项疑点,而且没有第二个人符合。并且如果这一家人死掉, ...

后半句有根据吗?
爱人如己

发表于 2014-5-9 22:2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豆花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豆花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如果有神明,神明也应该显灵了,
真的太惨了,我读的时候脑子总是出现漆黑,阴冷,到处是血,孩子的挣扎,无力的呼救。。。

发表于 2014-5-9 22:2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女包纸一枚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女包纸一枚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本帖最后由 女包纸一枚 于 2014-5-9 21:32 编辑
dootbear 发表于 2014-5-9 20:47
我想,法医可以鉴定出血液细胞生存了多长时间。

孩子每动一下,流出来的血的位置不一样等等现象吧。。


法医通常是用尸斑来推断死亡时间的,还有尸体的僵硬程度,体内食物消化程度等

发表于 2014-5-9 22:3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双鱼狮子座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双鱼狮子座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但愿凶手收到严惩,安慰死者在天之灵
什么深仇大恨啊,再就是人不可貌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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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9 22:3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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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thlink 发表于 2014-5-9 21:16
只是第一天而已,很多重要的证据还没有放出来,警方也不想亮剑太早

这个案子控方用了5年时间才能完成检控,被告被羁押了近2年才能开庭,可见控方十分勉强,而在开庭呈词的时候控方以被告穿过的耐克鞋与现场鞋印是同一种鞋子,这能用来作为5重谋杀指控的证据吗?被告在现场一个人用一件钝器连杀5人而警方在现场找不到被告的任何DNA证据。
阅读之前,没有真相

发表于 2014-5-9 22:3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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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是他干的,那实在是禽兽不如!

发表于 2014-5-9 22:3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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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包纸一枚 发表于 2014-5-9 21:28
法医通常是用尸斑来推断死亡时间的,还有尸体的僵硬程度,体内食物消化程度等 ...

尸斑推断时间不够准确,特别是在尸体被搬动过的情况下。貌似测肝温是最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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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14-5-9 22:3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飞儿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飞儿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dootbear 发表于 2014-5-9 19:53
同学们,

我更新了一大段。。。。请大家回去一楼看看。

辛苦了。

孩子太无辜太惨了。。是人都下不了手。。。

想起了在儿童罪案调查组扑桌痛哭的日子。。。
自由的灵魂,懂得自由的珍贵。

发表于 2014-5-9 22:3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brow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brow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看谢的表情就象他干的。如果不是他,他的表情一定会比较丰富,而不是现在这样冷静,因为对他来说,到这份儿上,即使被定罪,他也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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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9 22:4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philongyao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philongyao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有嫌疑。只看第一天的证据, 要定罪非常勉强。最多只能说reasonable doubt.

发表于 2014-5-9 22:4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7987789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7987789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本帖最后由 7987789 于 2014-5-9 22:08 编辑

从媒体报道的证据角度观察,所有指控中推断成分太多,包括对林家HOUSE的熟悉程度,现场留下的鞋印,之前疑犯曾穿过类似的运动鞋,都缺乏法律上的可信性,而且所有的证据都是推断性,根本不形成刑事案件必要的证据链。

对某某人家HOUSE的熟悉,未必一定就是被害者的亲戚,他可以是之前来拜访过(哪怕就一次)的来客,或是曾经的房主,房客或其他进过房子的任何人。

一般家庭,几乎都是主人睡在唯一的MASTER BED ROOM,小孩子睡在其他地方,所以,所谓的先杀成年人的杀人顺序完全可以理解。

疑犯和被害人是近亲,常来常往,事发前一天还去过被害人家,案发后又是第一个到现场的人之一,所以,现场当然会留有清晰的疑犯脚印,这又能说明什么?之后的被监测到的销毁鞋盒的行为,完全是正常的个人行为。

疑犯家中车库地上的一滴血迹,鉴定表明,这一滴血包涵和混合了三名死者的血液。看起来似乎是唯一的最有利的证据,其实也很难被采纳。当然,如果疑犯是一个和被害人素不相识,素不来往的陌生人,那么,车库地上的血迹,可以认定采纳为直接证据。
但问题是,疑犯是被害人的近亲,他和他妻子都是第一个达到现场的人,正常情况之下,都会直接上去抱住被害人,检查看看,是否还有人存活,所以,疑犯的手上,身上带有被害人的血迹,就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

本案事发时间是09年,迄今已5年了,说明警方和控方都缺乏足够的证据而在不断找寻中,但就目前媒体报道的证据来看,实在是太inadequate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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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etiger + 1 你太有才了;嘿嘿,但是如果最后你错了呢?.
萍踪侠影 + 1 不是监狱里有犯人听他承认了吗?.
猫儿不笨 + 3 警方不想再拖了,尽快结案领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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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9 22:4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Gordonhk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Gordonhk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在澳洲竟然中国人杀中国人!?
澳洲白人一定偷笑!

发表于 2014-5-9 22:4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szjane8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szjane8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本帖最后由 szjane8 于 2014-5-9 22:57 编辑

变态的人,无论是否有血缘关系,都最好离远点。
同胞至亲有时因不平衡更容易招嫉恨。
如果谢是凶手,他该有怎样的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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