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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猫儿不笨

[NSW] 谢连斌案:检察官说杀手知道房子格局 !!新爆料 273#395#427#431#819#2875#  关闭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11-28 16:0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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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vilsear 发表于 2016-11-28 16:49
有。

你也看到了,那么多媒体报道与庭审实况的大不一致。你强调几次说去听庭审,不信媒体。同意。但,能问个问题么? 为什么那么多媒体报道与庭审实况的大不一致? 是这些记者都不求甚解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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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28 16:0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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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vilsear 发表于 2016-11-28 16:56
既然不是子虚乌有那为什么不调查不审判。不调查怎么决定性侵是因谋杀是果。 ...


如果你稍微了解一些法律程序的话,谢现在被指控的是杀人罪名,而不是性侵未成年人。如果要指控谢性侵未成年人,那则需要另外立案审理

谢性侵近亲幼女之所以可信是因为上庭作证做伪证是属于比较重的罪名,不论是检方还是幼女都几乎不太可能去构陷谢

发表于 2016-11-28 16:1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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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儿不笨 发表于 2016-11-28 16:59
我没这么认为。
倒是你好像认为这事无需立案审查就可定了?

首先,我认为控方和幼女一起上庭作伪证的可能性极低

其次,不论法庭怎么判性侵,跟谢是不是无辜之间没有任何必然联系

只要法庭能依据法律程序来做判决,我都支持。我不支持的是有些人把法院的判决当真理,用来作为说服大众来相信谢有罪,或者无罪的最终和绝对的依据

发表于 2016-11-28 16:1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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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esea 发表于 2016-11-28 16:33
能单独解释几项不难,这么多巧合在一个人身上是很奇怪的事情,这些巧合就如同指纹一样,能有诸多特征同时 ...

那你看一下澳洲著名冤案Lindy Chamberlain,就是有这么多巧合。

发表于 2016-11-28 16:1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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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ttleBigPlanet 发表于 2016-11-28 17:10
首先,我认为控方和幼女一起上庭作伪证的可能性极低

其次,不论法庭怎么判性侵,跟谢是不是无辜之间没有 ...

这里的第2段否定了你自己1154#的末端

发表于 2016-11-28 16:1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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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esea 发表于 2016-11-28 13:48
谢更怕有人马上有人报警呼救的风险!

是的。 他也必需有时间要将身上的血衣和凶器处理好,必需是干干净净地回到车上,否则的话, 一旦回到车上定会在车上留下珠丝玛迹,若选择洗车也是自暴嫌疑,最周密的计划就是, 凶人后要换干净衣物回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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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28 16:1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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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ttleBigPlanet 发表于 2016-11-28 17:04
如果你稍微了解一些法律程序的话,谢现在被指控的是杀人罪名,而不是性侵未成年人。如果要指控谢性侵未成 ...



我没有说性侵不可信,但是如果谢是利用幼女全家被害的机会来性侵呢?杀人不是他,他只是利用这个全家被害的机会来肆无忌惮的性侵那杀人案就与他无关啊。既然与他无关谋杀案就不应该提性侵的事情。不立案调查怎么知道。

发表于 2016-11-28 16:21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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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儿不笨 发表于 2016-11-28 17:15
这里的第2段否定了你自己1154#的末端

你确定?

发表于 2016-11-28 16:2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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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jie 发表于 2016-11-28 17:18
是的。 他也必需有时间要将身上的血衣和凶器处理好,必需是干干净净地回到车上,否则的话, 一旦回到车上 ...

那既然可以干干净净回来家里为什么还有车库里那块疑似血迹呢?难道谢回到车库明知是干干净净还特意拿出来?

发表于 2016-11-28 16:2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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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ttleBigPlanet 发表于 2016-11-28 17:10
首先,我认为控方和幼女一起上庭作伪证的可能性极低

其次,不论法庭怎么判性侵,跟谢是不是无辜之间没有 ...

所以说到底,夸夸其谈可能性高低是没用的,这才有法庭。是吧。
大家在这里讨论也是谈自己的看法,不是像你说的为了说服别人。

目前审的是5重杀人案,证据明显不足,想拿还没确定的另一证据来加料,作用不大的,因为那个也还没确定,警方没有起诉。

发表于 2016-11-28 16:33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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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vilsear 发表于 2016-11-28 17:19
我没有说性侵不可信,但是如果谢是利用幼女全家被害的机会来性侵呢?杀人不是他,他只是利用这个全家被 ...

不立案调查的东西你就不知道了?你这逻辑有点问题啊。。。

既然谢性侵近亲幼女的事情是可信的,那么就可以对谢这个人做一些基本判断了吧,如果他利用灭门来满足自身兽欲岂不更加糟糕,能作出这种事情来的谢,做灭门按太有可能了,而且他还是受益者,我们分析一件事情,很多情况下的是看谁受益的

当然你可以说这些都是巧合而已,谢就是倒霉,但我觉得这个案子的巧合之处太多,从常识上判断,谢是凶手属于大概率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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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28 16:42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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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ttleBigPlanet 发表于 2016-11-28 17:33
不立案调查的东西你就不知道了?你这逻辑有点问题啊。。。

既然谢性侵近亲幼女的事情是可信的,那么就可以 ...

现在问题是光是可信不行啊,法律是要证据确凿的。因果关系不能倒过来啊,即使谢是十恶不赦的性侵犯,如果谋杀案不是他也不能冤枉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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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28 16:45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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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儿不笨 发表于 2016-11-28 17:25
所以说到底,夸夸其谈可能性高低是没用的,这才有法庭。是吧。
大家在这里讨论也是谈自己的看法,不是像 ...

你看,这就是你的问题了,我从没强求别人相信我的说法,我只是发表我的意见而已,我也并没有对你的观点做任何评判,你却要诋毁我,说我是在夸夸其谈,甚至还要用"法庭"来压我。既然是大家谈自己的看法,你这么玩儿就犯规了吧

这个灭门案其实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让大家能一边学习澳洲法律程序,增长见识,又能发表各自的看法,大家互相讨论,本来是件好事情

但是你拿法庭审理和进展来到处压人,玩儿打地鼠的游戏就没意思了。而且更搞笑的是还有人跟着你起哄,还有人打起种族牌和警察牌了,这就偏离方向,好事变坏事了

发表于 2016-11-28 16:5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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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vilsear 发表于 2016-11-28 17:19
我没有说性侵不可信,但是如果谢是利用幼女全家被害的机会来性侵呢?杀人不是他,他只是利用这个全家被 ...

性侵一事由于孤女不愿意起诉,根本不可能立案。
但此事重要在于从另一方面证明谢妻关于谢在案发当晚的动向的证词不可靠。

发表于 2016-11-28 16:57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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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vilsear 发表于 2016-11-28 17:42
现在问题是光是可信不行啊,法律是要证据确凿的。因果关系不能倒过来啊,即使谢是十恶不赦的性侵犯,如果 ...

我从来没要求法庭一定要判谢有罪吧,只要法庭能按法律程序来审理和判决,我都支持

但是法院和陪审的判决标准的依据是法律程序,这跟我个人的看法和标准是不同的,甚至连各自提出的问题都不同

我提出的问题是谢有没有可能是凶手?是凶手的可能性是不是比较大?我自己得出的结论是谢可能是凶手,并且可能性要超过随机概率(超过一半的可能)

发表于 2016-11-28 17:05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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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vilsear 发表于 2016-11-28 17:21
那既然可以干干净净回来家里为什么还有车库里那块疑似血迹呢?难道谢回到车库明知是干干净净还特意拿出来 ...

百密一疏,或天网恢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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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28 17:1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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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ttleBigPlanet 发表于 2016-11-28 17:45
你看,这就是你的问题了,我从没强求别人相信我的说法,我只是发表我的意见而已,我也并没有对你的观点做任何 ...

不要激动,话多必有失

发表于 2016-11-28 17:1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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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望者 发表于 2016-11-28 17:57
性侵一事由于孤女不愿意起诉,根本不可能立案。
但此事重要在于从另一方面证明谢妻关于谢在案发当晚的动 ...


这个也不对。林姝从没表态过她是否知道晚上谢起来到儿子房间去。控方没有问过。控方只是让孤女上庭出证。再也没有别的活动来求证孤女的证词。所说的“从另一方面证明。。。 ” 不成立。

发表于 2016-11-28 17:21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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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儿不笨 发表于 2016-11-28 18:10
不要激动,话多必有失

足迹又不是法庭,大家发帖又不是作证,不存在得失的问题

难不成我们说谢有罪,有人要告我们诬陷么

发表于 2016-11-28 17:2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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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ttleBigPlanet 发表于 2016-11-28 17:45
你看,这就是你的问题了,我从没强求别人相信我的说法,我只是发表我的意见而已,我也并没有对你的观点做任何 ...

别激动,我回答的,是针对你的 “我不支持的是有些人把法院的判决当真理,用来作为说服大众来相信谢有罪,或者无罪的最终和绝对的依据 “
我根本没说你强求别人相信你的说法。

发表于 2016-11-28 17:3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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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望者 发表于 2016-11-28 17:57
性侵一事由于孤女不愿意起诉,根本不可能立案。
但此事重要在于从另一方面证明谢妻关于谢在案发当晚的动 ...



性侵这么严重的刑事案不是说受害人不愿起诉就不能立案,警察如果知道了有犯罪就要调查。再举一个例子:一个司机超了100公里但没有人受伤,警察拦住了,那这种情况下怎么办?警察会说现在没有起诉人所以司机可以走了?又或者司机把人撞成植物人了,警察是不是要等伤者醒来问他愿不愿意起诉再采取行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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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28 17:4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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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儿不笨 发表于 2016-11-28 18:17
这个也不对。林姝从没表态过她是否知道晚上谢起来到儿子房间去。控方没有问过。控方只是让孤女上庭出证。 ...

我们按照坛上某人所谓的社会常识来推断:谢妻不会纵容谢对孤女的性侵。
那么,谢妻对谢长期在深夜出入孤女房间做坏事都一无所知,怎么就突然就对案发当晚谢是否曾离开就了如指掌了呢。
再加上之前在口供上的反复与矛盾,更进一步佐证了谢妻其实对当晚谢的动向并不知情。

至于某人非要认为谢妻不会与杀兄一家的谢继续同枕共眠,来证明谢妻口供的真实,
那么,谢妻在获悉谢性侵兄的唯一遗孤后,不还是选择继续与谢同舟共济了吗!

发表于 2016-11-28 17:4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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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vilsear 发表于 2016-11-28 18:35
性侵这么严重的刑事案不是说受害人不愿起诉就不能立案,警察如果知道了有犯罪就要调查。再举一个例子: ...

时隔数年,早已没有了物理证据,仅凭孤女的口供,并没有足够证据支持这一起诉。
况且受害人本身不愿意就此事起诉,有可能放弃继续在此事上做进一步的指证。
我不认为警方会就此立案侦查。

发表于 2016-11-28 17:5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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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望者 发表于 2016-11-28 18:41
我们按照坛上某人所谓的社会常识来推断:谢妻不会纵容谢对孤女的性侵。
那么,谢妻对谢长期在深夜出入孤 ...

现在只能由证据证词来决定。
社会常识可靠的话,根本就不会逮捕谢。明知警察高度怀疑他,搜他的家,录像监视他的活动,他发现录像机并没有加以摧毁,而是乖乖的交上含有他剪鞋盒片段的录像机,这不说明他心中无鬼吗? 从被怀疑到被捕的18个月,他回了广州3次都回来而没有逃跑。把自己真的摆进那个情景:如果你是5重杀手,现在警方当你为唯一嫌疑犯,最后不抓你的机会不是零吗?你不逃逃逃,逃了再说吗?

发表于 2016-11-28 17:55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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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儿不笨 发表于 2016-11-28 18:51
现在只能由证据证词来决定。
社会常识可靠的话,根本就不会逮捕谢。明知警察高度怀疑他,搜他的家,录像 ...

谢没逃就能证明他无罪?用没做的事来证明无罪?

发表于 2016-11-28 17:5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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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jie 发表于 2016-11-28 18:55
谢没逃就能证明他无罪?用没做的事来证明无罪?

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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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28 18:10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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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儿不笨 发表于 2016-11-28 18:57
看全文

你凭什么就主观认为我沒看你的全文?你的全之不高深不难㤏,就算玩点小小自鸣得意的文字游戏又能怎样?加问一句,什么样人蠢到会破坏警方设下的摄相头,?再有,谢回国会无中澳警方暗中关照?逃?一逃不就露出马脚?当然不逃

发表于 2016-11-28 18:1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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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jie 发表于 2016-11-28 18:55
谢没逃就能证明他无罪?用没做的事来证明无罪?

控方说被录象录到的谢所剪的鞋盒,就是犯罪现场留下血脚印的Asics鞋的鞋盒。你真的信了?警察真的发现那个至今最强有力的证据,胆敢不马上没收保护,反而故意促使疑犯破坏销毁证据 ? 很明显那个盒子不是警方说的那个盒子,谢的家里也没有那个鞋盒,不然警方要这个破录像干嘛?
既然那盒子不是,谢若是凶手的话必定知道(因为是的那个早被销毁了),那他干嘛要销毁别的鞋盒?只有当谢不是凶手时,他才会不知所措,担心被冤枉而慌张地剪鞋盒,一口气剪了3个。

仔细想一下,警方这一证据真的反而排除谢是凶手的可能,也露出警方栽赃作假的尾巴。

发表于 2016-11-28 18:2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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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jie 发表于 2016-11-28 19:10
你凭什么就主观认为我沒看你的全文?你的全之不高深不难㤏,就算玩点小小自鸣得意的文字游戏又能怎样?加 ...

全文的第一句话是:现在只能由证据证词来决定。
你若看了就不会有那个问题。

发表于 2016-11-28 18:2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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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jie 发表于 2016-11-28 19:10
你凭什么就主观认为我沒看你的全文?你的全之不高深不难㤏,就算玩点小小自鸣得意的文字游戏又能怎样?加 ...

对于5重杀手来说,被警方当作唯一嫌疑犯就是露出马脚了。不逃最终就是监牢,逃了再说应该是真凶手心里唯一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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