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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哇哇哇

[VIC] 中国学生被殴致死案:母亲当庭掌掴脚踢儿子头部的女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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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0 23:09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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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rothy1 发表于 2016-11-10 17:35
我很不赞同群里人的说法,复仇,杀人,还有给出详细方案的。你们为什么不想想为什么几个中国年轻人如此心狠 ...

圣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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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0 23:09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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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rothy1 发表于 2016-11-10 17:42
虽然我不是基督徒,但是澳大利亚是以基督教精神为指引的国家,家庭教育也多以“爱“,“爱他人” 为主基调 ...

太牛了。真的圣母在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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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0 23:19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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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法律不能彰显正义,那么有些行为可以理解。

发表于 2016-11-11 11:0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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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thwind79 发表于 2016-11-10 20:05
没看懂。为什么才两年?

因为不是她至伤致死吧

发表于 2016-11-11 11:4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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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rock 发表于 2016-11-10 12:25
能让他们活下去的唯一动力,就是希望看到罪犯受到惩罚,正义得到伸张。

澳洲会让他们继续失望
like hell

发表于 2016-11-11 14:15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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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迹的道德标准什么时候降到不赞成追杀就是圣母了? 谁给你权利剥夺另一个生命?
给出致命一击的那个应该没有这么轻。逝者父母可以在中国再起诉好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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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1 14:18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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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an564 发表于 2016-11-10 19:32
以德报怨,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

不追杀算不上是德,只是没有触犯刑法而已

发表于 2016-11-11 14:4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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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形同畜生, 害死了人还满不在乎的人, 估计再犯的可能性很大吧? 说不定下次更放肆。
支持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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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1 15:3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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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自己一想就痛,不如让施害人更痛,这是做人生存下去的原则。圣母的基因终归会灭绝的,不要想着才几十年才出来的博爱主题和生物亿万年进化出来的种内竞争相对抗,没事看看猴子猩猩的社会体系和互相的仇杀,是的,猴子猩猩乃至狼等社会性动物都会非常主观的进行有目的的残杀,你的祖先正是能够有这种能力才有后来的基因延续,软弱的基因是不能延续的。

发表于 2016-11-11 15:3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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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情死者父母,养大个孩子不容易,心疼啊!
看到第三页也很奇怪很多回复都带着支招复仇的想法,这世界还有正义吗?

发表于 2016-11-11 18:09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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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母真多。你儿子被人打死的时候再这么大方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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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1 22:13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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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 was taken to a hotel room at 10.51pm, and then to the Royal Melbourne Hospital at 7.42am.

He later died in the hospital’s intensive care unit.
回头看了五月份的新闻,觉得这个小孩的离开有太多因素了。他的朋友也在现场,扶他起来送去旅馆,隔了很长时间才去医院。朋友在场没制止,出事后没有及时送医。
施暴者那么多,十七岁的主谋到现在都没曝光,当时参与人数多少感觉也没有很清晰。回想起美国那起高中生霸凌事件,受害者还只是皮外伤,结果主谋主犯都获重刑,在澳洲青少年犯罪成本太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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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1 22:16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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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赴美國加州留學的中國學生涉嫌霸凌同學,遭美國法院判處6年至13年的有期徒刑。

周三(2月17日)美國法院以綁架、嚴重人身傷害、攻擊罪以及攻擊導致的嚴重人身傷害等罪名,判處三名嫌犯翟蕓瑤、章鑫磊、楊玉菡各13年、6年、10年有期徒刑,服刑期滿後將被遣返回中國。

事件發生在去年三月,就讀高中的嫌犯涉嫌夥同其他中國留學生,對兩名分別16及18歲的中國女同學施以虐待,施虐內容包括強迫脫光衣服、用煙頭燙傷乳頭、掌摑、剃頭髮。其中18歲的受害者是被綁架至公園施暴,過程持續五小時。

发表于 2016-11-11 22:39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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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看到这种帖子就觉得孩子一定要学防身术

发表于 2016-11-11 22:5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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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人家独生子打死,让人父母怎么活?这群小鬼太凶残,不多说了,去买枪吧

发表于 2016-11-11 23:5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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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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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2 02:1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hriscai2000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hriscai2000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如果那几个小畜生能被关个10年20年,也算罪有应得,现在只关2年,很可能1年多就出来了,你让死者父母怎么接受!别说楼里说复仇的人凶残,事情没发生你身上,大道理谁都懂!还有人说死者母亲在庭上打人反应过激的,你知道失独家庭的感受吗??

发表于 2016-11-12 06:55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sz;ww;wq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sz;ww;wq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chriscai2000 发表于 2016-11-12 02:13
如果那几个小畜生能被关个10年20年,也算罪有应得,现在只关2年,很可能1年多就出来了,你让死者父母怎么接 ...

说的对。

发表于 2016-11-12 08:36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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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这帮破孩子啊!!!

发表于 2016-11-12 09:2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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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萨蛮 发表于 2016-11-11 22:13
He was taken to a hotel room at 10.51pm, and then to the Royal Melbourne Hospital at 7.42am.

He lat ...

此案件,再联想到目前澳洲治安日益严重的局面

的确目前澳洲青少年犯罪成本太低了,所以层出不穷。

发表于 2016-11-12 10:36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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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得这么轻啊!如果在国内还得不到重判买枪或雇人崩了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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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2 12:1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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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了错事,就得受到惩罚。被害者父母再怎样做,都不为过。只是不要涉及其他无辜的人就好了。可为什么那些青少年这么残忍,这真的要引起思索。在外留学的孩子们很辛苦,太小出来留学真的不好。出来留学的父母们要三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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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2 12:36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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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gjia 发表于 2016-11-12 09:21
此案件,再联想到目前澳洲治安日益严重的局面

的确目前澳洲青少年犯罪成本太低了,所以层出不穷。 ...

政府有着救世主的情怀,以教育为主,慈悲判罚为辅,试图以此来挽救问题青少年。然而这种方法无济于事,只会助纣为虐,为青少年犯罪提供了温床。
经常看到市中心,繁忙街区,火车站等地有警察在教育问题少男少女,公车,火车,电车上也有很多问题青少年的身影或留下的犯罪痕迹。问题青少年偷车,入屋抢劫,抢劫商铺,破坏公共设施,聚众闹事。。。在这里看了太多疯狂的“原始人”。然而这些人最后都是被批评教育,做个笔录就放走了。有几个是被重判的?很好奇澳洲少年管教所里的人都是到什么程度了才被关进去的。

发表于 2016-11-12 12:39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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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riscai2000 发表于 2016-11-12 02:13
如果那几个小畜生能被关个10年20年,也算罪有应得,现在只关2年,很可能1年多就出来了,你让死者父母怎么接 ...

关个一年半载的时间都不够那些罪犯反省的。罗某辍学在澳做混混,现在判个一年半载的,日后回国对她反倒潇洒。

发表于 2016-11-12 12:52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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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也应该死缓

发表于 2016-11-13 02:4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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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情死者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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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3 03:1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绿野仙踪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绿野仙踪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同情死者父母!好孩子们被打(甚至死亡)受气,坏畜生们打家劫舍、嚣张跋扈、欺行霸市。

发表于 2016-11-13 07:09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August2010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August2010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唉,死者的父母太可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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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3 09:54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nmhsly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nmhsly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在中国2万5可能就够了。。还可以卖了他们器官说不定还能小赚一笔

发表于 2016-11-13 10:0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urbb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urbb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椎名道哥 发表于 2016-11-10 16:04
他说双方因为那个17岁少年的“失恋”而安排会面,于晚上10:27分开始打架。

“有人说他们聚在那里讨论这 ...

这简直是太凶残了。
那些朋友就这么看着打到死啊?没人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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