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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wdmznzd

[NSW] 林家血案陪审团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11-27 19:2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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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x007 发表于 2015-11-27 20:24
no offense, but r u on drug?

你现在的思维跳跃性比平常还厉害。

    不是我思维跳跃,而是你们跟不上,我很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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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7 19:2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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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ngtian 发表于 2015-11-27 20:13

到底是晴天还是乌云?

发表于 2015-11-27 19:2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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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k_maomao 发表于 2015-11-27 20:25
不是我思维跳跃,而是你们跟不上,我很痛苦。

粉毛的思维有双极,甚至分裂的味道

发表于 2015-11-27 19:2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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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儿不笨 发表于 2015-11-27 20:28
粉毛的思维有双极,甚至分裂的味道

    要审视你的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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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7 19:3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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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cjx007 于 2015-11-27 20:34 编辑
猫儿不笨 发表于 2015-11-27 20:20
陪审团的局限是很明显的,有篇文章讲了几点 :1.容易冲动用事,2.对专业证人证据难于理解,3.比只有专家 ...


陪审团制度有其积极性,特别是在于教育民众法律相关知识方面。

但是,随着法律的日益复杂和技术的进步,特别是媒体的发展,在媒体轰炸下的陪审团,很难不受外界影响,陪审团越来越不能履行其职责,1000年前,陪审员制是因为当时法律人员不足,而且处理的大多是简单的土地问题,所以陪审员制度获得发展,但是现在这么复杂,陪审员制度早已不堪重负,用之前听过的以为纽约的法官关于陪审员制度优劣的回答,他开玩笑的说到:“你认为是一个人错比较好,还是十二个人错比较好?”这里头也有点精英还是民主的意思。

当然,另一方面,不少人将陪审员制度视作民主制度的一部分,比如美国就很支持这种观点。

发表于 2015-11-27 19:3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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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k_maomao 发表于 2015-11-27 20:25
不是我思维跳跃,而是你们跟不上,我很痛苦。

  没办法,领先一步是先进,领先两步是先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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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7 19:3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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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x007 发表于 2015-11-27 20:31
陪审团制度有其积极性,特别是在于教育民众法律相关知识方面。

但是,随着法律的日益复杂和技术的进步, ...

  复杂的是金融纠纷方面,特别是基金,借贷,无担保杠杆之类的套利行为。

   其他的案件,几千年还是一个样子,难道古人杀人是不同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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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7 19:3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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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ERXON007 发表于 2015-11-27 20:23
不知道法庭在轮选陪审员的时候有没有做过IQ测试,

这个问的好。
上次我也谈到,人口中患精神病和智商偏低的几占15%,按比例不经筛选的12 名陪审员中差不多有两个这种人。

发表于 2015-11-27 19:3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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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k_maomao 发表于 2015-11-27 20:33
复杂的是金融纠纷方面,特别是基金,借贷,无担保杠杆之类的套利行为。

   其他的案件,几千年还是一 ...

仅举一例,没受过法律教育的人里面,有多少分得清reasonable doubt 的?

发表于 2015-11-27 19:3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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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x007 发表于 2015-11-27 20:35
仅举一例,没受过法律教育的人里面,有多少分得清reasonable doubt 的?

   合理怀疑并不是陪审团的事,而是法官的事和对方律师的事,就象球迷并不需要会踢球,只需要知道规则就可以。

   请问,难道必须是专业球员才能看足迹比赛么?

    其实正义很简单,规则公平,公开,实力相当,都有辩护律师在场,然后结果并不重要,难道输了就不正义?

    公道在人心,人心其实就是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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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7 19:4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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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儿不笨 发表于 2015-11-27 20:34
这个问的好。
上次我也谈到,人口中患精神病和智商偏低的几占15%,按比例不经筛选的12 名陪审员中差不多 ...

澳洲人口受教育程度偏低是个不争的事实,

大学教育普及率只有单位数百分比,酒精和毒品导致的低智商小朋友比较常见
豁达的人不问过去,乐观的人不问现在,睿智的人不问将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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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7 19:4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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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cjx007 于 2015-11-27 20:46 编辑
pink_maomao 发表于 2015-11-27 20:38
合理怀疑并不是陪审团的事,而是法官的事和对方律师的事,就象球迷并不需要会踢球,只需要知道规则就 ...


那是因为以前法律不完善,当然follow ur heart 就是了,但是法律日益严谨,提供给陪审团自由发挥的空间并不多。合理怀疑当然是陪审员的事情,只要存在reasonable doubt ,那么就可以宣判无罪,但是陪审员制度下,陪审员可是经常会忽略这一点的,又不是没见过辩方大喊reasonable doubt,然后陪审团完全没反应,因为,ya, follow ur heart。

至于看球的例子,我想说,看球要想看专业了,也不是那么容易的,翻翻足球规则,你会发现很多你以前认为的东西都是错误的。

我尊重陪审员作出的裁决,我也尊重现行法律认为这个制度是合理的,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就认为制度本身是合理的。

发表于 2015-11-27 19:4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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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k_maomao 发表于 2015-11-27 20:38
合理怀疑并不是陪审团的事,而是法官的事和对方律师的事,就象球迷并不需要会踢球,只需要知道规则就 ...

你又乱来了,陪审团不是看球的好不好,是踢球的,他们来根据reasonable doubt 的原则,判断证据是不是满足beyond reasonable doubt, 从而决定被告是否有罪,是抓着被告生死大权的人。如果他们不明白什么叫reasonable doubt, 如何定案?
只要你在
便是网球最美的时代

发表于 2015-11-27 19:4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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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x007 发表于 2015-11-27 20:43
那是因为以前法律不完善,当然follow ur heart 就是了,但是法律日益严谨,提供给陪审团自由发挥的空间并 ...

    看球专业了,并不代表需要会踢球,这就是常识错误。

      天天熬夜看球的球迷,规则熟悉的不得了的,大多数连球都不踢。
   
      不信问问你的内心,看看周边的人,是不是这样。

       就象代表法律的正义女神Justitia,,手持天秤与长剑,把自己的眼蒙起来,称的准不准,并不是她自己看,而是给观众看的,法何以服众,就是持法而不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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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7 19:5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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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方丢人了吧。没铁证还搞毛线啊。浪费纳税人的钱。

发表于 2015-11-27 19:5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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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很有必要对陪审团做IQ筛测,然后再做法律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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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7 19:5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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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还不能达成一致要解散现有陪审团再重审?

发表于 2015-11-27 19:5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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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纯粹猜测,我觉得无法一致解散的可能性不小。这个案审了那么久,陪审团的观点恐怕都很顽固了。又是这么大的案子,之前法官又说那些什么相信良心之类的话,认为有罪的觉得是伸张正义,无罪的阻止“滥杀”无辜,大家都凭着良心站在道德制高点,难啊难啊。

不知道是几比几,9:3还有戏,4以上看来难办了。还要看都是些什么人,退休、学生什么的耗得起
只要你在
便是网球最美的时代

发表于 2015-11-27 19:5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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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k_maomao 发表于 2015-11-27 20:48
看球专业了,并不代表需要会踢球,这就是常识错误。

      天天熬夜看球的球迷,规则熟悉的不得了的 ...

但是要想从看球的人变成踢球的人,就要对规则熟悉,真心说一句,问问看球的关于越位的规则定义,多了不敢说,起码一大半说不出来。

后面关于蒙眼女神的的那一段,完全不知所云,Lady Justice 可是自己判案的。

发表于 2015-11-27 19:5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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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xk 发表于 2015-11-27 20:52
看来很有必要对陪审团做IQ筛测,然后再做法律培训

  不好意思,法律从业人员包括法学生都不能参与陪审工作,因为他们不能follow their heart,讽刺吧。

发表于 2015-11-27 19:5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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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enezh 发表于 2015-11-27 20:53
如果还不能达成一致要解散现有陪审团再重审?

没有判决的话,解散是一定的了,要不要重审要看控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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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7 19:5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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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x007 发表于 2015-11-27 20:55
不好意思,法律从业人员包括法学生都不能参与陪审工作,因为他们不能follow their heart,讽刺吧。 ...

是这个原因吗?
另一职业医生也被禁,是什么原因?

发表于 2015-11-27 19:5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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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ilpoon 发表于 2015-11-27 20:47
你又乱来了,陪审团不是看球的好不好,是踢球的,他们来根据reasonable doubt 的原则,判断证据是不是满 ...

    reasonable doubt 是对方律师的事,英美法绝不许无辩方律师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审判 ,否则 就是显失公正,而reasonable doubt是律师最拿手的攻防战术,上庭律师的训练基本上是基于reasonable doubt的破解与进攻。

     你的说的培审团不懂reasonable doubt,其实就是相当于球迷连基本的防卫都不会踢,怎么能看球?

     你把律师与培审的功能混为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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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7 20:0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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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x007 发表于 2015-11-27 20:43
那是因为以前法律不完善,当然follow ur heart 就是了,但是法律日益严谨,提供给陪审团自由发挥的空间并 ...

    什么叫reasonable doubt,什么无罪?

    合理怀疑一般就是检法的律师提出来的,试图引导到一个方向上去,比如疑犯的人格缺陷,无关动机等等,辩方律师就是提出抗议,让法官喊停,不许上纲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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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7 20:0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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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ngjian 发表于 2015-11-27 17:42
有理由這樣懷疑。

一个穷华人。

发表于 2015-11-27 20:0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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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k_maomao 发表于 2015-11-27 20:57
reasonable doubt 是对方律师的事,英美法绝不许无辩方律师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审判 ,否则 就是显失公 ...

你就吹吧,陪审团定罪的标准是证据必须满足 beyond reasonable doubt, 什么叫reasonable doubt, 这是法官没开庭前给陪审团的指导之一。不明白就无法判断
只要你在
便是网球最美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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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7 20:0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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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儿不笨 发表于 2015-11-27 20:56
是这个原因吗?
另一职业医生也被禁,是什么原因?

真要选也能选,但是一般情况上是不会选法律从业人员的,医生那些是因为法官一般都会认为这货接受了这么多年教育,医疗系统还整天喊资源不足,我把他困在这里几个月还不如放他出去多救两个人(以上纯属演义)。

发表于 2015-11-27 20:0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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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ilpoon 发表于 2015-11-27 21:02
你就吹吧,陪审团定罪的标准是证据必须满足 beyond reasonable doubt, 什么叫reasonable doubt, 这是法官 ...

    我来给你讲一下什么叫beyond reasonable doubt吧。

     当没有足够的表面证据,而是采用检方的证据链,以reasonable doubt为起点的控诉,当你认为 reasonable doubt已经达到了guilty定罪时没有疑点时,你必须不为自己所作的判罚而后悔终身,你不必为夺去一个无辜的生命而良心受罚。

      beyond reasonable doubt就是不必因为审判了他人而成为良心犯。

      
此人已消号

发表于 2015-11-27 20:1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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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x007 发表于 2015-11-27 21:08
真要选也能选,但是一般情况上是不会选法律从业人员的,医生那些是因为法官一般都会认为这货接受了这么多 ...

哎,这还与我不谋而合。

发表于 2015-11-27 20:1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博闻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博闻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lxk 发表于 2015-11-27 20:52
看来很有必要对陪审团做IQ筛测,然后再做法律培训


对陪审团的法律培训,是法官在做的。陪审团审案,法官一直在给他们讲相关的法律。至于IQ,据说高IQ的人,或者高学历的人会被排除在外。当然了,弱智也会被排除在外。
签名谢绝外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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