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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enjoyzhang

我在澳洲沦落为’绑架犯’(5月8日更新#285楼)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4-15 12:0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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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niuwa 于 2011-4-14 10:54 发表
我有好几个朋友都是开出租的,起码有4个吧。说实话他们都开了很多年了,他们遇上这种人都是报警或是直接把人送到附近的警察局。


我很赞同。LZ为什么不把车开到警局?
持不同股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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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5 12:1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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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gifox 于 2011-4-14 11:48 发表

但是看Daily telegraph的报道,恐怕没有办法告的.
看他们的用词,他们讲的是警察控告司机些什么(相信这就是那乘客的版本).这点完全是就FACT.至于警察控告的内容是否符合事实,这不是他们的问题.他们只是报道,警察控告 ...


刑事案件是由警方来作为上诉人,所以这个案子如果警察输了,国家就的赔偿,我估计警方理亏,所以来吓唬LZ, 希望LZ挺住。
持不同股见者...

发表于 2011-4-15 12:1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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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林草123 于 2011-4-14 22:03 发表


死了吗?不是说送医院了吗?

有点不可思议的。估计被害人不起诉的原因吧?
被害人死了吧. 怎么可能起诉.

发表于 2011-4-15 12:17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大成若缺 96# 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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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不好听.可是没有什么大错.
是应该去找议员.

发表于 2011-4-15 12:1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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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xji 于 2011-4-14 13:31 发表
如果真是无辜的话,能不能和那个年轻人接触(倒是不知道触犯法律否),20岁还年轻,应该不至于心狠手辣到要整死你为止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你上有老下有小,说说情,让他自己把案子撤了,没原告官司应该打不成吧。如果你说得是真的,他还狠下心把你们一家往死里整,那他就缺大德了,你要真进去了,他良心如何过得去?


刑事案,和那小年轻没关系,这是警方起诉。
持不同股见者...

发表于 2011-4-15 12:2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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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妖姬郁子 于 2011-4-14 21:27 发表
掏钱请个大律师,不信摆不平。再怎么样只要你真没有做过的事情没打过他,没有证据他们也没办法起诉你给你定罪。(我朋友犯事比你这个严重些,而且警方有证据的结果请了个有名的大律师也没有判罪,只是简单的一年观察期而已。

那其实还是控告成立了.安排得好获得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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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5 12:4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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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ornsay 于 2011-4-15 11:12 发表


刑事案件是由警方来作为上诉人,所以这个案子如果警察输了,国家就的赔偿,我估计警方理亏,所以来吓唬LZ, 希望LZ挺住。

警察警察败诉,这些都是小case

发表于 2011-4-15 13:2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玻璃心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玻璃心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看完以后,心里堵得慌!

LZ一定要坚强,要挺住!

发表于 2011-4-15 13:4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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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xji 于 2011-4-14 13:31 发表
如果真是无辜的话,能不能和那个年轻人接触(倒是不知道触犯法律否),20岁还年轻,应该不至于心狠手辣到要整死你为止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你上有老下有小,说说情,让他自己把案子撤了,没原告官司应该打不成吧。如果你说得是真的,他还狠下心把你们一家往死里整,那他就缺大德了,你要真进去了,他良心如何过得去?

Bad idea !

发表于 2011-4-15 13:4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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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归来 于 2011-4-15 11:01 发表



呵呵,看这字眼抓的。 咱不说垃圾,改说是“烂人”,好不好?  况且是不是垃圾,也和金钱没关系,遵纪守法努力营生的人,无论怎样,都不会在陪审团和法官眼里是垃圾,俺也是做过陪审员的。对澳洲的法律制度的公平性,这点信心还是有的。 关键还是事情的真相是什么,或者不说真相,而是说律师嘴里出来的让大家能信服的东西是什么。

你先说垃圾的,:) 你改我就改
这事根本不复杂,真相八成是那司机看醉鬼不打算付钱,又出言辱骂,心中气愤,打算给点 color see see,把醉鬼拖到到 50,60 公里外教训一顿,然后让醉鬼自己开 11 路回家。:si26
没想到的是这醉鬼不差钱,最后居然付了车钱,回家后咽不下这口气,反告司机一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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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5 13:4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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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LZ别上足迹了,有这工夫快找个好律师吧,足迹里面吃饱了撑的瞎出主意的太多了,反正LZ死活也不关他们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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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5 13:5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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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PotatoChips 于 2011-4-15 12:48 发表
劝LZ别上足迹了,有这工夫快找个好律师吧,足迹里面吃饱了撑的瞎出主意的太多了,反正LZ死活也不关他们的事

是啊,看到现在都不知道有没有找个律师.

发表于 2011-4-15 14:1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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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hiny 于 2011-4-14 22:07 发表

im fully loaded, ready to throw up~~like that passenger, i wouldnt split on ya becoz i knew u r full of creativity, YY 人才呐~~~上court最合适

Hold up!
到了他的店的counter 那儿再 make a big throw up.然后他来stop you , then you call police, tell this man was trying to kidnap you and hurting  your arms, let the joints being twisted  
吃瓜群众·

发表于 2011-4-15 14:1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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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password 于 2011-4-15 10:33 发表

不是每个人都和你一样看法
一个住 lower north shire 在 king st wharf 买酒寻欢的,会认为住麦觉里地,半夜还要出来的讨生活的才是垃圾,而自己是受害者。king st 半夜酒的花费很可能超过那个司机一天的收入。

能不能给扫扫盲:这lower north shire 和麦觉里是啥关系?? 那个好那个不好为啥不好??
吃瓜群众·

发表于 2011-4-15 14:2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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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sOrange 于 2011-4-14 13:57 发表
楼主会上网的话到google上随便打个community legal centre; legal aid之类的就搜得到悉尼地区的法律援助服务了。

唉,也不知道我们这些跟贴的是在跟真的Zhang说话还是国内的五同学。话说如果是五毛同学也太敬业了,远天远地来喊我们离开水深火热的澳洲,回到安居乐业的天朝。


人活成你这样真的很垃圾

发表于 2011-4-15 14:3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toolaa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toolaa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这里上庭如果不认罪和警察对上,警察如果没什么办法就是把那些charge一条条的减少。如果没有伤很难charge伤害,不过绑架勒索这条比较麻烦,把乘客带回自己家,从Lane Cove到Ingleburn,晕,这也太远了,那家伙肯定也不爽,LZ找个好律师比较重要, 25年肯定不可能,这里的什么最重刑罚都是做样子的。不过也跟警察磨也很麻烦,他们肯定要charge一些的,看看能不能跟他们协商,如果在可以接受范围的也可考虑下。我有个朋友有因为违章,连续上庭4次都不认罪,警察咬住不放,搞得大家精疲力尽,最终弄了个较轻的罚款就认了。
少年聽雨歌樓上。紅燭昏羅帳。壯年聽雨客舟中。江闊雲低、斷雁叫西風。
而今聽雨僧廬下。鬢已星星也。悲歡離合總無情。一任階前、點滴到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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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5 14:3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lone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lone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我草,看了半天,一帮人七嘴八舌的说当时怎么做是对的,现在说这些还有P用啊
不管是不是种族歧视,LZ也是个足迹网友,各位有法律知识和经验的帮助一下,出出主意就得了,哪来那么多P话。

发表于 2011-4-15 14:39 |显示全部楼层

我在澳洲沦落为绑架犯(更新4月15日)

此文章由 enjoyzhang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enjoyzhang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首先在这里感谢兄弟姐妹们对我如此的支持和各种中肯的建议,我真的很感动.客气话不多说,我先把这个官司的最新进展告诉大家. 今天(4月15日)去了District Court,本来今天应该安排我们的庭审日期。可是到了那里,legal aid的律师说中文翻译没有来,可能定不了庭审日期了,然后我们在那等了一个小时,被叫进法庭,告诉我们因为中文翻译没有来,所以只能改到5月6日再定庭审日期。 紧接着我们出来之后,律师告诉我们可能检控官想和他再商量一下再降低罪名(之前已经商量过一次想给我把人身伤害罪名取消只起诉我绑架勒索DETAIN FOR FANANCIAL ADVANTAGE,让我认罪,被我拒绝。)这次可能在我绑架勒索的前题下再降低成较低罪名,让我认罪。在这里我要先跟大家介绍一下关于我律师的情况,我先聘请了一名私人律师,但因为此案耗时太长,我不能工作也没有收入,不得以转去了legal Aid. ,自从legal aid 接手后,多次劝我认罪,并说如果我不认罪此官司必输无疑,我会入狱。可是我坚信我没有罪,所以我没同意认罪。联想起出租车最近接二连三的出事,出租车行业已经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上周末的司机被打视频在澳洲社会的轰动,http://www.couriermail.com.au/ne ... reooo-1226036828997
去年底的乘客死亡案(死亡原因我在这里不想评论,请大家自己理解)http://www.smh.com.au/nsw/sydney ... 20101019-16r3x.html,都严重反应了警方和政府在出租车行业管理上的缺陷。为了掩盖他们管理制度上的漏洞(至今也没有任何条例来处罚坐霸王车的乘客),只能想办法让弱势的以移民为主体的出租车司机当替罪羊。无论大罪小罪,都是出租车司机的罪。像被打的出租车司机至今没报警,用拍录像的司机话说,报警也没用。 所以导致今天的霸王车现象越来越严重,出租车惨案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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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5 14:4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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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一下!

发表于 2011-4-15 14:4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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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gorilla 于 2011-4-15 13:19 发表

能不能给扫扫盲:这lower north shire 和麦觉里是啥关系?? 那个好那个不好为啥不好??

Lane Cove虽然在lower north shore,也不算很什么啦,以前都是退休工人住的,它旁边的Chatswood和Northbridge比它贵多了。Macquarie Fields有点远,快到Campbelltowm了,它旁边的Ingelburn算是印度人的聚集区。
少年聽雨歌樓上。紅燭昏羅帳。壯年聽雨客舟中。江闊雲低、斷雁叫西風。
而今聽雨僧廬下。鬢已星星也。悲歡離合總無情。一任階前、點滴到天明。

发表于 2011-4-15 14:4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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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有什么法律问题可以私下pm我,也许我可以帮你问一下律师。不过不保证能提供全套的服务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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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5 14:4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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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你那么坚信你没有一点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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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5 14:4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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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我觉得你最大的失误是下手不够狠,直接废了鸭,罪名即便成立,也做不了25年牢阿。

发表于 2011-4-15 14:5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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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澳洲杀个人都判不了25年

发表于 2011-4-15 14:5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gifox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gifox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不过一件事还一件事情,
警方是否在这类事情上不作为.跟LZ你面对的这CASE胜算一点关系都没有吧.

还有,我们这里能看到的是lz的论述.而没有包括了对方的证词,还有警察方面已经掌握的资料.

是否如legal  aid说的那样没有机会赢,不要说没有相关经验和知识,就算又也不可能判断.

是不是就这事情去另外取得法律咨询.看看是否真没有机会呢? 

发表于 2011-4-15 15:0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nali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nali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楼主提到了雨贝的事件,恰好这个坛子有个专题,你可以先看一下,里面有很多可取经验。你可以看到这个事故的处理并没有歧视。

对楼主非常同情,但是因为载客人去自己家,总归让人感觉有很大问题。再如何解释,都不可能让陪审团,让法官认为无罪的。 这件事我觉得还是退一步会好些,毕竟你有错在先。

你在这个行业里已经六年了,应该知道开出租车的风险,但是也因为是出租车行业,都是现金交易,逃税容易,你这些年应该也有些积蓄,不至于生活上开销出问题。要做好持久战的准备。

楼主自始至终认为所有主流在歧视你,警察也在歧视你, 这已经使你自己处于下风了。换到中国发生同样的事,中国的媒体也会有类似的报道吧。 既然已经这样做了,就只能专业对待。 找好的律师认真打官司。

good luck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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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tina + 8 感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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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5 15:1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归来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归来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很简单,楼主的处理方式却有过当之处,甚至说是STUPID,事实上很多同学都说了更合理的处理方法。

但楼主主观上没有侵害他人财产的意图,只是维权而收取自己应该的费用。 所以根本上说,改行为的性质并不能提高为绑架抢劫的刑事犯罪行为。完全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赔偿,来补偿对方时间上的损失等等。。

其实还有很多很多的细节,律师完全可以慷慨陈词,将楼主描述成很伟大负责任的守法公民。比如说没有把一个醉酒昏睡的人扔在路上,而是等他醒来后讨论车资,另外还把他送上公共交通等等,能说的多了去,关键是陪审团要信服。 如果楼主真的没有去故意去伤害侵犯他,律师大有文章好做,比如在再去调查一下对方的人品,20岁的小鬼不会没把柄,另外强调楼主家里有年老父母,怀孕的妻子要养等等。 只是看这个律师愿不愿意为这个官司去拼而已,相比很多刑事案最后被判无罪,这真是P大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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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积分 +3 收起 理由
hyundai + 3 你太有才了,希望对楼主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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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5 15:1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pandababy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pandababy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开taxi周收入1000现金已上了吧。。。

发表于 2011-4-15 15:2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pandababy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pandababy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今天澳洲前水球选手母亲杀害自己婴儿才判13年半

发表于 2011-4-15 15:3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superblue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superblue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我对法律不熟,但是坚决不能认罪啊,认了就既成事实,很难翻身了。

楼主,你建立一个账户,大家给你捐款吧,不知道能有多少,多了你就去请律师,少了照顾老婆孩子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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