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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dootbear

[NSW] 林家血案之三十三:周二林家老奶奶出庭作证时情绪失去控制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3-5 10:5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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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长时间还没有个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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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5 11:5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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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怜的老人啊,身心双重折磨

发表于 2015-3-5 12:0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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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网友提到过杀人凶手有可能认为人死之前看到他的影像会留在视网膜中,所以把受害人毁容,这个猜想很有可能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反而不支持谢是凶手的证据,因为谢是医生出身,很清楚这种想法是不符合医学常识的
参尕儒:水中倒影着美丽的白塔
Reflection in the water with a beautiful Baita

发表于 2015-3-5 19:5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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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n123au 发表于 2015-3-5 05:55
作案90%不只一个人,这是一个尽心策划谋杀案,留下线索太少 ,很少有人能挺过7年牢狱之苦,如果谢杀人, ...

美国曾发生一灭门案,一少女16岁,平时可能跟家人感情就不太好,后来交了男朋友但父母极力反对,少女怀恨在心跟男朋友说想杀了家人。后来他男朋友找了俩同学三人把少女的父母和两个弟弟全部杀死,当然事发时少女出门去了。
林家血案会不会跟这个版本更像?

发表于 2015-3-5 20:3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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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azsea 发表于 2015-3-5 18:50
美国曾发生一灭门案,一少女16岁,平时可能跟家人感情就不太好,后来交了男朋友但父母极力反对,少女怀恨 ...

could be

发表于 2015-3-5 22:0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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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猫儿不笨 于 2015-3-5 22:40 编辑

还有一件事:林暋的尸体被凶手盖于被子下,似乎是刻意的,以致2位特警都给蒙了。整栋楼找不到人又到外面去找。直到下午才找到。

是凑巧还是故意的,如果是故意,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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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5 22:2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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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iwen 发表于 2015-3-5 00:03
我看到你啦!

是we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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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发言

发表于 2015-3-6 07:1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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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儿不笨 发表于 2015-3-5 22:01
还有一件事:林暋的尸体被凶手盖于被子下,似乎是刻意的,以致2位特警都给蒙了。整栋楼找不到人又到外面去 ...

这个就是说明是亲属作案,对死者有内疚心情的表示,如父亲杀了孩子,也是把尸体掩盖起来的。
签名被屏蔽

发表于 2015-3-6 07:1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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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儿不笨 发表于 2015-3-4 22:54
找出真凶,替我报仇

澳洲的法律找不出真凶,律师就把法官搞糊涂了,你就当冤魂在澳大利亚广袤的国土上游荡吧,阿门!

发表于 2015-3-6 07:2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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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ddlehead 发表于 2015-3-4 22:43
嫌疑人不等于犯罪份子。从没见哪个国家有法律严惩犯罪嫌疑人的。

您可错判一个,不能危害百姓。错判也是要在有重要线索的情况下,否则任由律师搅合,社会秩序就乱套了。美国辛普森杀妻案就是明明就是他杀的,在无良律师搅合下竟然无罪释放,结果后来辛普森又犯了案子才被绳之于法。你希望成为被严重怀疑的家伙被害者吗?马丁广场的例子足以说明问题

发表于 2015-3-6 07:2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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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儿不笨 发表于 2015-3-5 21:01
还有一件事:林暋的尸体被凶手盖于被子下,似乎是刻意的,以致2位特警都给蒙了。整栋楼找不到人又到外面去 ...

杀他,他还没有死,用被子盖上,杀他,以防声音过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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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6 07:2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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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ilpoon 发表于 2015-3-4 20:30
我也可以说,抓错了人,让真凶逍遥法外,那能给多少无辜者造成伤害?被冤枉的人,真凶继续伤害的人。我们 ...

有的人被怀疑为犯罪嫌疑人,那肯定是与案子有点关系,在澳洲的体制下凭空被怀疑的可能性还是极低,而恰恰是真正的罪犯被律师搅和成无罪的可能性很高,在这种情况下,就应该是宁可错判一个严重被怀疑的嫌疑人,也比放过这个嫌疑人而导致其继续危害百姓为佳。就像人们患了癌症或谁被害一样,谁赶上了只能说你不好彩,因为绝对的公正会导致绝对的不公正。

发表于 2015-3-6 08:2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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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gbao 发表于 2015-3-6 07:26
有的人被怀疑为犯罪嫌疑人,那肯定是与案子有点关系,在澳洲的体制下凭空被怀疑的可能性还是极低,而恰恰 ...

你好像总是选择性忽视判错嫌疑人必然代表真凶逍遥法外这个事实,这样对比 明知是真凶但因为律师太厉害定不了罪 有什么更好的?

你上面的论点有点自己追咬自己尾巴原地转圈的感觉。你也说了,澳洲体制下凭空乱抓人的机会很小。那澳洲什么体制呢?不就是无罪推定,定罪要beyond reasonable double, 非法取得的证据不能提堂等。你想如果没有了这些西方法律体制的基石,警察没有accountability, 抓嫌疑人的准确率会不会大大降低? 甚至在破案压力下制作证据?因为体制的优点,造成了他难定罪的缺点,两者是无法分割的,一旦放弃上面说的原则,必然出现大量错案。

我也多么想看到可以两种制度折中,一下钉死真凶,又确保永远不会抓错人。可是实际上做得到吗?你说嫌疑很大直接定罪,那如何见嫌疑很大,标准怎么定?有些人无罪推定,有些人有罪推定?不经过法庭的过滤,怎么知道嫌疑很大?警察说了算?经过法庭,你剥夺嫌疑人请律师的权利?不能吧?一但有律师,只要上面说的原则还在,就有周旋的余地,凶手就可以get away. 无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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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儿不笨 + 4 你太有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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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6 08:2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h168668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h168668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T@0T13 发表于 2015-3-4 11:56
案子拖得太长了,但换句话说,这对夫妻真心不应该那样对女儿。

这里水很深      本文的重点是:


法官和陪审团成员们还被告知,在林暋一家人被谋杀后,朱凤琴与丈夫林养飞(Yang Fei Lin)和女儿女婿的关系就破裂了。

朱凤琴在庭上说,当他们的女儿Kathy林妹出嫁后,她就不再是林家的人,她属于谢家。

她说,我没有任何义务或责任,去保护谢连斌。

法官和陪审团成员们还被告知,他们两位老人家在2010年和谢连斌夫妇因为扶养林家孤儿有争吵。

朱凤琴曾经告诉谢连斌,我永远也不会原谅你。

发表于 2015-3-6 08:3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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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细节却是可以改进,例如陪审团的选择。如果我没有弄错,现在陪审团最后那12人是由辩方选的。很自然他们会排除任何看上去对自己不利的人。例如谢会排除所有亚裔,杀死老婆的家庭暴力男会排除和老婆相似年龄的女人等。我认为最后这个环节也应该随机挑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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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6 10:1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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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ilpoon 发表于 2015-3-6 08:21
你好像总是选择性忽视判错嫌疑人必然代表真凶逍遥法外这个事实,这样对比 明知是真凶但因为律师太厉害定 ...

对于这种事情,对于最广大百姓的最大利益来说只能两害相权取其轻,否则永远不会有正义。是的,澳洲警察不会轻易怀疑人有罪,但是一旦怀疑上并告上法庭,那肯定是有些问题,律师就是在这方面钻空子,收取高昂律师费,睁着眼说瞎话,胡搅蛮缠。对于整个社会的安宁而言,必须有人要为此付出代价。严峻的刑罚固然可能有错判,但是如果能震慑那些还打算犯罪的人,毕竟还是值得试探的。我想哪天被法律放纵的罪犯将屠刀搁在你的脖子上,那你后悔可就来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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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6 10:3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yxfc2003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yxfc2003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林家必有隐情。 阴毛论横行。。。

发表于 2015-3-6 12:2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rachael2209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rachael2209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很奇怪还有人为澳洲的司法辩护。看新闻,总理外长为救两个澳洲死刑毒贩使出吃奶劲了,还要用印尼囚犯交换。一点都不避嫌啊,在中国,谁敢这么明目张胆去营救个毒贩啊,还动用国家资源!!这个国家和犯罪分子真是一条心啊。守法公民怎么办?
不要说为什么还来澳洲?大家都结婚吧,一定有人离婚吧,离婚时说你为什么结婚有用么?当然,说你回中国去啊,就跟说婚姻不好你离啊。可是,是中国人的都知道,中国人要脸面,打碎钢牙咽肚里。不要说当初,就说现在大家发现澳洲司法的弊端有什么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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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888 + 4 說得真好。有良心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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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6 13:38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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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gbao 发表于 2015-3-6 10:17
对于这种事情,对于最广大百姓的最大利益来说只能两害相权取其轻,否则永远不会有正义。是的,澳洲警察不 ...

謝謝,屠刀放你脖子先。也希望你有一天被國家機器冤枉時自動放棄請律師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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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6 13:45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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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chael2209 发表于 2015-3-6 12:20
很奇怪还有人为澳洲的司法辩护。看新闻,总理外长为救两个澳洲死刑毒贩使出吃奶劲了,还要用印尼囚犯交换。 ...

避什麼嫌?據調查這事情澳洲民眾的觀點是50/50

誰說發現澳洲司法弊端不可以?大家都只是在辯論。發現弊端很好,而且我覺得不能停留在辯論上,要行動,要告訴立法的政客你們的不滿,促進社會改革。只當鍵盤俠沒什麼意思。這幾年我自己就行動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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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6 14:3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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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ilpoon 发表于 2015-3-6 13:45
避什麼嫌?據調查這事情澳洲民眾的觀點是50/50

誰說發現澳洲司法弊端不可以?大家都只是在辯論。發現弊 ...

据调查,什么时候调查的,调查神马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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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6 22:3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ninioldba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ninioldba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本帖最后由 ninioldba 于 2015-3-6 21:43 编辑
shengbao 发表于 2015-3-6 09:17
对于这种事情,对于最广大百姓的最大利益来说只能两害相权取其轻,否则永远不会有正义。是的,澳洲警察不 ...


你期望的是从严处理的法制,可惜西方社会不是,中国其实也不是。控方无法充分证明,就不能定罪,在哪都一样。

你期望的在文革时候存在。

不管你喜不喜欢,有了事你肯定会找律师。

发表于 2015-3-6 23:0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Sha2002rro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Sha2002rro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qq888 发表于 2015-3-4 14:50
瞎說。
上海公布,兇殺案破案率99%。

不破不立——破不了就不立案,你懂得

发表于 2015-3-7 07:2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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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2002rron 发表于 2015-3-6 23:05
不破不立——破不了就不立案,你懂得

你也是瞎说。
你不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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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7 08:3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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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ilpoon 发表于 2015-3-6 08:21
你好像总是选择性忽视判错嫌疑人必然代表真凶逍遥法外这个事实,这样对比 明知是真凶但因为律师太厉害定 ...

真知灼见,第一次在论坛上看到这么有水准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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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ilpoon + 4 你太有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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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7 08:3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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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ilpoon 发表于 2015-3-6 08:32
有些细节却是可以改进,例如陪审团的选择。如果我没有弄错,现在陪审团最后那12人是由辩方选的。很自然他们 ...

这个不能赞同,选择陪审团是被告律师和被告的权利,也是制衡的重要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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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7 09:1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wdmznzd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wdmznzd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aprilpoon 发表于 2015-3-6 07:32
有些细节却是可以改进,例如陪审团的选择。如果我没有弄错,现在陪审团最后那12人是由辩方选的。很自然他们 ...

陪审团是随机产生,但是控辩双方都可以把可能不利于本方的陪审团成员剔除。
阅读之前,没有真相

发表于 2015-3-7 09:4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Ashley13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Ashley13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再拖个几年,就是判谢有罪也要当庭释放了--刑期够了。

发表于 2015-3-7 10:0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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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n123au 发表于 2015-3-6 07:25
杀他,他还没有死,用被子盖上,杀他,以防声音过大

若是这样被子不会把尸体盖得平坦,漏不出轮廓,以致2个特警都看不出来

发表于 2015-3-7 10:0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shengbao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shengbao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ninioldba 发表于 2015-3-6 22:39
你期望的是从严处理的法制,可惜西方社会不是,中国其实也不是。控方无法充分证明,就不能定罪,在哪都一 ...

所以,在西方很多人被杀,被奸,只能自认倒霉,这就是你希望的社会,希望哪一天你会被奸被杀,到那时找律师也没用了。律师只会帮嫌疑人脱罪,而不会让罪犯被定罪。你见过有律师给罪犯定罪的吗?都是帮着脱罪,逃脱惩罚。我不惹事,别人有事也找不到我头上,也从来没找过律师,不花那个冤枉钱。至于买房那是程序问题,该走的程序还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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