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宋朝代表人物之一:欧阳修---“乱伦惯犯”?
(写前申明一下:我这都是些八卦调侃之文,各位当不得真,切记勿忘!)
拿欧阳修出来,是因为此人做为北宋大诗人,生平存词二百多首,约有四分之三都是表现男女欢爱,离别相思,歌舞宴乐的艳词,因此他的性格也可以说是风流倜傥,不拘泥理教规矩. 他生平有几件疑案,被后人说成乱论,通奸,恋幼情结,当然这中间曲折是非,没有正史记载,谁也说不清楚.
1) 这第一件就是”盗甥”,也就是说欧阳修与外甥女张氏通奸.噢,乱伦加洛莉情结,够狗血啊! 这在宋王铚《默记》卷下有记载.这是怎么回事情呢? 原来说是欧阳修的妹妹早年守寡,他可怜他妹妹和她的继女(非亲甥女)于是把娘俩接到身边供养.据说欧阳修初对这几岁的小姑娘一见钟情. 外甥女长大成人,嫁给了欧阳修的远房侄子欧阳晟。欧阳晟阳萎,可惜当时没有伟哥,外甥女难耐寂寞于是红杏出墙,与家仆陈谏眉来眼去勾搭成奸,事发被人捉奸扭送到了开封府。不知是出于何种目的,外甥女突然揭发欧阳修和她有不伦之情。欧阳修曾上表为自己辩白,无论真假,其中的尴尬可想而知.这感觉怎么和现在闹得沸沸扬扬的”赵饶案”相似. 这里面不能不提一件趣事,当这场风流官司开庭的时候,下面是当庭记录.
被告人:”法官大人,我是冤枉的,我从来没有和我外甥女有私情,如有隐瞒,天打五雷轰.”
原告方律师:”法官大人,我的代理人并没有冤枉被告,现在我要陈上当年被告人给我代理人写的小诗一首,名为<<望江南>>,大人且看.”
被告人:”大人,我没有…”
原告律师:”法官大人,当时,我的代理人才7,8岁,初入他家,这位就已经盯上了.现在我的代理人已经长大成人,他还能放过她吗?”
被告人:”这…%$#^^%$@”
2) 这第二件就是说他与儿媳私通. 宋司马光《涑水纪闻》中有记载. 宋高晦叟《珍席放談》亦云:“熙宁初欧公在政府,言官诬其私子妇吴氏,惟冲卿以己女尝辨于文疏,余无一言为明其诬蔑。”
这都是怎么说呢,看来这句话是真理,做名人难,做个雄性名人更难,但再难也难不过做个本性风流潇洒却好名节的雄性名人. “赵饶案”中的赵老师如今应该对这话深有体会吧.
这个时代是个风流的时代,是个正经的时代,是个乱伦的时代,这是个与众不同的时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