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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enjoyzhang

我在澳洲沦落为’绑架犯’(5月8日更新#285楼)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4-15 15:3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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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不是检讨是与非的时候,什么吸取教训了改正了的那是后话。现在不是还有一家子要过日子呢吗,一定要想办法打赢。黑社会的干多少坏事,找大律师就能打的没事。有些律师就是空子的。就算你把人拉回家了,还是可以找理由的。
我前面说的那个朋友跟警察打官司的事,开始的时候所有的人都说打不赢,算了认了算了,能轻判之类的。可是他背水一战,用了好几年的时间打赢了。不用背一辈子的包袱。

有个人明明是酒醉开车,警察当时测出来酒精含量高。我们都知道酒醉开车等于谋杀,应该重判,给他教训。但是人家有钱找了个大律师,硬是打赢了。在这个案子里。律师调出了那个机器过去测酒的所有记录,找出来有几次不准的记录。所以律师说当时警察测的报告不能作为依据证明酒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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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5 15:3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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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蓝绝对可以去慈善机构上班
中国大使馆应该做点事,天天白吃白喝

发表于 2011-4-15 15:3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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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uperblue 于 2011-4-15 14:31 发表
我对法律不熟,但是坚决不能认罪啊,认了就既成事实,很难翻身了。

楼主,你建立一个账户,大家给你捐款吧,不知道能有多少,多了你就去请律师,少了照顾老婆孩子生活。

顶, 可以不可以现在就搜索那鬼佬小孩,哪里可以找到屁小孩的资料?

发表于 2011-4-15 15:4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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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pandababy 于 2011-4-15 14:34 发表
超蓝绝对可以去慈善机构上班
中国大使馆应该做点事,天天白吃白喝

白吃白喝,那是gcd的钱,为gcd服务。

发表于 2011-4-15 15:4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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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nali 于 2011-4-15 14:07 发表
楼主提到了雨贝的事件,恰好这个坛子有个专题,你可以先看一下,里面有很多可取经验。你可以看到这个事故的处理并没有歧视。

对楼主非常同情,但是因为载客人去自己家,总归让人感觉有很大问题。再如何解释,都不可能让陪审团,让 ...

其实,我猜 LZ 不是第一次带客人去自己家,开六年出租,LZ 已经有一套处理酒鬼,收回车资的方法,我猜猜猜...
这次遇上个 20 出头的愣头青,倒霉而已

[ 本帖最后由 password 于 2011-4-15 14:43 编辑 ]

发表于 2011-4-15 15:4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mcdull122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mcdull122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hyundai 于 2011-4-15 14:35 发表

顶, 可以不可以现在就搜索那鬼佬小孩,哪里可以找到屁小孩的资料?


人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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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5 15:4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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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把需要做的事情列出来,人多力量大?
顺便说一下,不喜欢legal aid的人,除了新人以外,都是牛X的不得了。

发表于 2011-4-15 16:0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hiny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hiny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legal Aid滴老板是政府, 它们肯定说你必输无疑

找私人律师, 它们肯定说你稳赢, 可是前提是你要准备银两~~~

先不讨论谁对谁错, 如果你想不花钱请律师打赢的话, 难度很高, 除非有人资助或者有菜鸟律师想一战成名, 免费或少收你费用

现代版滴Waltzing Matilda 故事, 这里滴法律只为有钱人服务, 一向哒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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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若缺 + 2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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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5 18:2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大成若缺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大成若缺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LZ加油,有很多人是在你这边的。无论最终结果怎样,我相信你的本性是好的,只是处理的欠妥当。

发表于 2011-4-15 19:1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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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声叹息。
愿lz好运。

发表于 2011-4-15 19:4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高密公主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高密公主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hornsay 于 2011-4-15 11:02 发表
杀人也就判25年,你得把那个混蛋警察的话纪录下来交给律师。准备以后起诉他。

这个官司一定要打,如果你是被冤枉的,最终会得到国家的赔偿,当然官司经费会很大,这方面可能会需要有人出面来募捐,但前提是你所做的必须和你现在讲的是一样。

“被冤枉的”原则上不可能。抛开其他一切比如殴打比如勒索都不谈,司机不经允许用车把乘客半夜带到了离应去方位非常远的“司机自己的家”是事实。
仅仅基于司机现在讲的,绑架罪不管怎么都成立。

但因为没有造成什么损害,如果赶紧认罪道歉,不会入狱。
思う事 思うがまゝに なしとげて 思う事なき 家の内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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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5 19:46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73# 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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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班上和人聊天的时候聊到这件事,只说双方都是local,结果所有的人都站在乘客一边。

发表于 2011-4-15 19:4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猪猪的宝贝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猪猪的宝贝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chiny 于 2011-4-15 15:02 发表
legal Aid滴老板是政府, 它们肯定说你必输无疑

找私人律师, 它们肯定说你稳赢, 可是前提是你要准备银两~~~

先不讨论谁对谁错, 如果你想不花钱请律师打赢的话, 难度很高, 除非有人资助或者有菜鸟律师想一战成名, 免费或少收你费用

现代版滴Waltzing Matilda 故事, 这里滴法律只为有钱人服务, 一向哒潜规则

legalaid的律师都是无偿服务,不存在谁是老板一说。这么说还是有失公平的
你被捧上天,你被批评得一无是处,只要看到你踢球时熟悉的样子,我就知道你依然是你。

发表于 2011-4-15 19:5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pink_maomao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pink_maomao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legalaid有自己的考核线,胜诉率是多少,公诉方也有自己的考核目标,定审率是多少,不存在什么同一个老板之说。

发表于 2011-4-15 20:1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水深三尺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水深三尺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关注.LZ记得下个月来更新.
顺祝好运.

发表于 2011-4-15 20:2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enjoyzhang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enjoyzhang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谢谢大家的支持和鼓励,祝大家周末愉快。我会随时把最新进展告诉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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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5 20:2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moody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moody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就lz的阐述,我觉得lz被起诉的罪名会成立。
lz很生气,觉得冤枉,但没办法,法就是法。
想想你是家庭的顶梁柱,退一步海阔天空。
救我个人经验,澳洲毕竟是法治社会,不是以种族而是以法裁决的。

发表于 2011-4-15 20:2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留学生妈妈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留学生妈妈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同情楼主,祝顺利。

发表于 2011-4-15 20:3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hornsay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hornsay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瞎说一下.

就检察官威胁你要判25年, 这是不是已经在abuse了, 如果是, 这个case根本不用打了. 检方已经输了.

可能要有律师来回答.

发表于 2011-4-15 20:4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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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猪猪的宝贝 于 2011-4-15 18:49 发表

legalaid的律师都是无偿服务,不存在谁是老板一说。这么说还是有失公平的

Legal aid in Australia
Australia has a federal system of Government comprising federal, state and territory jurisdictions. The Australian (Commonwealth) and State and Territory governments are each responsible for the provision of legal aid for matters arising under their laws.

Legal aid for both Commonwealth and State matters is primarily delivered through State and Territory legal aid commissions (LACs), which are independent statutory agencies established under State and Territory legislation. The Australian Government funds the provision of legal aid for Commonwealth family, civil and criminal law matters under agreements with State and Territory governments and LACs. The majority of Commonwealth matters fall within the family law jurisdiction.

Legal aid commissions use a mixed model to deliver legal representation services. A grant of assistance legal representation may be assigned to either a salaried in house lawyer or referred to a private legal practitioner. The mixed model is particularly advantageous for providing services to clients in regional areas and in cases where a conflict of interest means the same lawyer cannot represent both parties.

The Australian Government and most State and Territory Governments also fund community legal centres, which are independent, non-profit organisations which provide referral, advice and assistance to people with legal problems.

In July 1997, the Australian Government changed its arrangements to directly fund legal aid services for Commonwealth law matters. Under this arrangement the States and Territories fund assistance in respect of their own laws.

公诉的话, 自己人打自己人呐?? 神马叫conflict of interest?? 政府发薪水給它们滴呀~~~肯定adviced说必输无疑~~~通常没钱打滴那一些都找Legal aid ~~~, 可是quality就大不同啦~~

发表于 2011-4-15 20:4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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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hiny 于 2011-4-15 19:41 发表

Legal aid in Australia
Australia has a federal system of Government comprising federal, state and territory jurisdictions. The Australian (Commonwealth) and State and Territory governments are each r ...


    脑子一泡屎。
此人已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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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5 20:5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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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高密公主 于 2011-4-15 18:45 发表

“被冤枉的”原则上不可能。抛开其他一切比如殴打比如勒索都不谈,司机不经允许用车把乘客半夜带到了离应去方位非常远的“司机自己的家”是事实。
仅仅基于司机现在讲的,绑架罪不管怎么都成立。

但因为没有造成什么损害,如果赶紧认罪道歉,不会入狱。


你讲的有道理, 随便怎么说, 把客人开到自己的家, 确实是非常strange. 这也是一个重点, 如果LZ能够说服法官把开到自己家的理由是合情合理的, 我想还是有希望的.
持不同股见者...

发表于 2011-4-15 20:5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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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 luck, LZ

发表于 2011-4-15 21:0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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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pink_maomao 于 2011-4-15 19:47 发表


    脑子一泡屎。

倒不知道你脑子有多好使, 最多置身事外罢了~~ 偶只知道世界上没有免费午餐, 最COMMON SENSE 啦~~~任何东西都免费的话, 大家有问题的话都去LEGAL AID啦~~反正都是纳税人滴钱~~~

发表于 2011-4-15 21:1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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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声祝福
头像被屏蔽

禁止发言

发表于 2011-4-15 21:1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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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雄起,事情是你做错了,
但事到如今,只能死不认罪,这里的政策就是坦白从严,抗拒从宽的,和天朝一样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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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5 21:1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password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password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我认为 lz 别省这个钱,也别听论坛上的,我们都不是法律砖家,花点钱请个好律师是上策

发表于 2011-4-15 21:2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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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是木有回头路可走了,唯有祝福

发表于 2011-4-15 21:35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hornsay 177# 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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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不太容易找。楼主司机的认路肯定比我熟,但是从land cove那一路上无论开哪条道回macquarie field,都要经过比较大的社区,即使在后半夜,到了parramatta之类的地方也容易寻求帮助,或者哪怕把乘客找个地方丢下车完事(理由,不付钱),不是楼主的责任。或者开始就拐个弯送到chatswood,要么直接送到city,现成要几百人也有。

有个小地方很难澄清:楼主口口声声说那个喝醉的家伙可能会有暴力倾向、弄得楼主很害怕。可是又说了这长长的从北区去西南边一路上他都在呼呼大睡。哪怕他长得比楼主强壮,当时醉成这样也可以被法庭认证为暂时没有自卫能力。
而如果那醉汉真的有暴力倾向:常识而言有几个人会选择在这个时间把这么大的危险带回那么偏僻的家,交给自己的怀孕妻子?

综上所述,越来越觉得所谓歧视不成立。楼主还是去道歉,小事化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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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林火山 + 3 分析的很仔细!
gloria0323 + 2 楼主的自述明显强词夺理, 难以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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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う事 思うがまゝに なしとげて 思う事なき 家の内哉

发表于 2011-4-15 21:4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fljrc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fljrc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交给警察多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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