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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东恰

[VIC] 周六一名中国女子被人发现死于墨尔本市中心,警方锁定西澳流浪汉为嫌疑人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6-30 23:2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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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战打架,路数都很野,没有规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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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30 23:3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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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怜。

发表于 2014-6-30 23:3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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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可怜了,RIP,希望严惩凶手,伸张正义

发表于 2014-6-30 23:4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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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可怕

发表于 2014-6-30 23:5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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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s好缺德,刚播完这个案子就播在中国,父母扔残疾小孩

发表于 2014-7-1 00:0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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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inray 发表于 2014-6-30 22:27
不同意

除非你是mma实战的,否则遇到这种情况,不要打,逃是关键

你又说是女的要逃,又说mma,又踢木板踢砖的,你的意思是女的练mma比空手道实用?你的重点到底是啥?照你的观点mma实战也没用,反正是女的,力量爆发力都不行,锁住了还是解不开。算了我是彻底凌乱了,你的重点应该就是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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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1 00:2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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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hostEye 发表于 2014-6-30 23:09
你又说是女的要逃,又说mma,又踢木板踢砖的,你的意思是女的练mma比空手道实用?你的重点到底是啥?照你 ...

我的重点是,女生遇到这种情况,逃是首选

即便连防身术,硬碰硬也没有大胜算,除非你是m ma出生

连空手道什么,锻炼身体可以,但实战想一招置敌,那我只能呵呵了

几段几段,那是正规比赛,难道你期待那流浪汉规规矩矩和女生鞠个躬?然后切磋锻炼?

街头打架,路数很野;能不卷入就别卷,何况流浪汉都是不计后果的

禱告,因为我渺小。。。。

发表于 2014-7-1 00:2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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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见过我们那边车站流浪汉撒泼的样子

3个警察才勉强按倒

发表于 2014-7-1 00:3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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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inray 发表于 2014-6-30 23:23
我的重点是,女生遇到这种情况,逃是首选

即便连防身术,硬碰硬也没有大胜算,除非你是m ma出生

呵呵,算了,这不是墨迹这点破事的帖子。
逝者安息吧。刚看了新闻,录像显示嫌犯在跟踪受害人15之前刚被酒店赶出门。可怜的女生,真的是错误的时间遇到了错误的人。而且这个人新闻里说是美国出生,在西澳以前开舞厅,96年生意失败。唉,希望能多点舆论的压力严判,就跟Jill一样,不要因为是亚裔最后又关个3,4年不了了之。

发表于 2014-7-1 00:3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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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P, 看到的人一定要举报这个王八羔子!

发表于 2014-7-1 00:3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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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hostEye 发表于 2014-6-30 23:33
呵呵,算了,这不是墨迹这点破事的帖子。
逝者安息吧。刚看了新闻,录像显示嫌犯在跟踪受害人15之前刚被 ...

你说得对
禱告,因为我渺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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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1 00:4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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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走夜路,一定要避免走夜路。

发表于 2014-7-1 00:4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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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怜的中国女孩,安息

发表于 2014-7-1 00:5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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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这个女生上不上足迹。

发表于 2014-7-1 03:4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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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LKEW 发表于 2014-6-30 14:06
神会有最后的审判。
人的一生是短暂的,好不好就是百十来年。
而死后在天家或是入地狱却是永恒的。

在上帝面前我们都是罪人。
在上帝与我们无法勾通的年代,我们信仰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我们用雷锋精神鞭策和约束自我,试问屠杀伊拉克阿富汗妇女儿童的刽子手,在澳洲光天化日之下夺人性命者,而今在上帝面前我们与罪犯共同沦为罪人,上帝公平吗?!

发表于 2014-7-1 03:4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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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feng 发表于 2014-6-30 15:14
是的,这实际上是个非常乱的社会,表层里大家似乎什么都看不出来,实际上治安非常不好,在中国最乱的地方 ...

在中国最乱的地方,半夜你都敢出门?
这话实在是不敢苛同.
看了楼上很多回贴,不得不佩服国内资讯封锁/掌控的好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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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1 03:5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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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rilla 发表于 2014-6-30 14:46
你的解释不伦不类
她的过世是:

上帝隐藏在一本圣经里,你是让他走门出去还是走窗,还是半夜三更走下水道让他游荡在黑夜中?结果完全不同。

2015年度奖章获得者 2016年度奖章获得者 2017年度勋章

发表于 2014-7-1 08:1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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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P

发表于 2014-7-1 09:3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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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安越来越差了

发表于 2014-7-1 10:4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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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2021年度勋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14-7-1 11:0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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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决不能一个人走夜路。爱惜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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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1 11:06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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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加小心
头像被屏蔽

禁止发言

发表于 2014-7-1 12:3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redsummer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redsummer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嫌疑犯被抓到
是在墨尔本东区的一个教堂领免费早餐的时候被抓的
这下天天有免费早餐了

发表于 2014-7-1 12:3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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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ourstep 发表于 2014-6-30 00:41
又是这种极度没有技术和哲学含量的案子,跟Jill的案子一样。每次出国尤其是在美国都羞愧不已,看看人家怎么 ...

这位同学你逊了,这个杀人犯就是美国生美国长,然后跑到澳村来流窜作案的。

发表于 2014-7-1 12:4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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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早上听广播说人已经抓到了!我们应该倡议政府管理这些流浪汉!!

发表于 2014-7-1 13:18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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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ndyjoe71 发表于 2014-7-1 02:49
在中国最乱的地方,半夜你都敢出门?
这话实在是不敢苛同.
看了楼上很多回贴,不得不佩服国内资讯封锁/掌控 ...

你只是不知道 全部中国没有晚上不能出门的地方就连最恐怖的地方人们晚上不敢出门也不是常态 澳洲则不同 人们晚上不敢出门是常态  哪个凭良心说一下在几百个不同民族不同肤色不同信仰的这个社会里他敢自由的在夜里的社区里游荡 说句不好听的你被揍趴在街上你不能总叫救护车来吧 警察也不管你啊 等他们来你都挂个百十来回了

评分

参与人数 1积分 +4 收起 理由
澳洲是传说 + 4 有人肯定不服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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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1 13:2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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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inray 发表于 2014-6-30 23:23
我的重点是,女生遇到这种情况,逃是首选

即便连防身术,硬碰硬也没有大胜算,除非你是m ma出生

同意,找机会逃是上策,即便是防身术,也是在短暂让对方失去侵害能力后,逃走,街头格斗完全不同于正规比赛,不然泰森也不会在街头战中吃亏了。。。。。。。。。。。。

发表于 2014-7-1 14:0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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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dsummer 发表于 2014-7-1 11:33
嫌疑犯被抓到
是在墨尔本东区的一个教堂领免费早餐的时候被抓的
这下天天有免费早餐了 ...

我怎么看的是一个off duty的警察在纽省靠近维省得eden附近发现并逮捕他的啊?你是在哪看的在教堂被抓的?

发表于 2014-7-1 14:1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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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 Potter described the attack as a “particularly violent crime” and said the victim was sexually and physically assaulted before being murdered.
The woman was a Chinese national but it not known how long she’d been in Australia.
She worked in the hospitality industry and is understood to have been walking to work when she was attacked.
Mr Potter said some of the woman’s family had been contacted in China and they were making arrangements to fly to Melbourne to formally identify her.
Police had received more than 40 calls about the case since yesterday.

发表于 2014-7-1 14:1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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