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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enjoyzhang

我在澳洲沦落为’绑架犯’(5月8日更新#285楼)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4-19 20:4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PotatoChips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PotatoChips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楼主还是回中国开出租吧,省的在这唧唧歪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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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9 21:0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高密公主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高密公主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enjoyzhang 于 2011-4-19 17:11 发表
关于高密公主所说,觉得我给中国男人丢脸,我更不那么认为,我老婆确实已怀孕,而且反应非常厉害。我的帖子之所以会得到那么多网友的关注,我相信在这里很多人也曾受到过很多不公平的待遇,也都有相类似的感受。 ...

本来不想再在你这个帖子浪费时间,但看到你来了,觉得还是打个招呼吧。
首先,你太太案发时有没有可能确认怀孕、有没有可能生理反应,这个基本的生理学常识不用解释了,都是成年人,谁都骗不了。至于现在是不是在怀孕,这可没有人怀疑过,到时候公审也都会被看着。

其次,有一事说一事,既然你好像怎么说都理解不到点子上,那就最后一遍重申为什么我这么火,谁没有个错,谁不犯个傻?就算你把那个乘客杀了,我都不会说出你给中国男人丢脸这句话来。盖做中国男人要有尊严,要有义务,拿自己没出世的孩子来当挡箭牌,博取人家同情,撒这编不圆的大谎,你不觉得很懦弱吗?你们照片都上了报纸,你妻子的找工作的难度不可能比你低,她又是孕妇!为了博取一点同情,你在这个时候选择把身体、经济的所有压力交给她,你这是男子汉吗??你太太、孩子“歧视”了你?值得你这样对待?偶尔也有男人出了问题找老妈挡灾的,找老婆挡灾的,就是没见过找自己没出世的亲生胎儿挡灾的,开眼了,开眼。

[ 本帖最后由 高密公主 于 2011-4-19 20:26 编辑 ]
思う事 思うがまゝに なしとげて 思う事なき 家の内哉

发表于 2011-4-19 21:1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高密公主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高密公主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最后,我可不是为了踩你这种人才来浪费时间的,为了能找到可以帮到你的地方,我和几个哥儿们都快把你这故事背过了!还不许说你几句??

说个你绝对不愿意听的话,他们在这个案子不是歧视和压迫你,而是忍让你了,除了实在没法给你洗清的绑架这条,所有本来有可能使用的罪名都不用,而且还一再拖延时间,还把定罪程度降到最低,还给你庭外和解的可能。

剩下的这一条绑架,如果较真起来,你家里参与堵截和要钱的父母妻子也休想脱了干系,现在他们只问你一个人。

你要是知道轻重,赶紧停止罗嗦,赶紧stop四处煽动歧视,赶紧找地方挣钱等着老婆生孩子。否则,确实就只有那七个字能评价你了。

[ 本帖最后由 高密公主 于 2011-4-19 20:1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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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rub + 2 你看你还动气了,说多没用,各人走各人的路。
JuliaBear88 + 1 消消气,最后一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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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う事 思うがまゝに なしとげて 思う事なき 家の内哉

发表于 2011-4-19 21:1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myozshop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myozshop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只看了第一页和最后一页。
首先恭喜楼主要当爸爸了,任何事情相对于这件事情来说都是小事。

就算是高密公主计算的精确,当人遇到困难时,想更多的得到支持,也无不可。

楼主现在的这种观点,我是支持的。
“而是想让很多人知道到底澳洲的真实情况,让很多人少走弯路,我知道很多人被警察诬告后都含冤认罪,息事宁人,想让大家知道他们很喜欢我们中国人正是因为我们中国人的软弱(请大家轻拍),能从我们身上沾到更多便宜,我觉得我并没有给中国男人丢脸,反而应该有更多的我这样的中国人,才能让别人不敢再来欺负我们。如果将来所有的人都能为自己所遭遇的不公而抗争,而不是息事宁人,低头认罪,别人才不会更瞧不起你,以后会更欺负你。”

发表于 2011-4-19 21:3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myozshop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myozshop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澳洲办事效率就是低,干别的事情可以慢一点,喝咖啡是不能省的,并不能由此认为就是歧视。不开庭,也不是因为怕你多说话,你多说少说,对于他们来说都是无所谓的。

发表于 2011-4-19 21:3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小紫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小紫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大家多关心一下同胞,不用这么mean吧。如果lz知道自己会触犯到这里的法律他一定不会这样做的,又有谁能够很肯定的说100%懂这边的法律呢?即使把孩子老婆拉进来,能从轻处理,他也就可以早点为家庭奋斗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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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9 22:3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hornsay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hornsay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我觉得高密公主批评的太过了点。

毕竟LZ起早摸黑的开着出租车来养活这个家庭,这是一个既辛苦有不安全的工作,而他只是为了得到他所应该得到的那可怜的一点车费。

今天他不但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工作,而且有被送进监狱的可能,我们应该多鼓励而不是责难。毕竟事件已经发生,我相信LZ也从中吸取了教训,如果再发生这样的事,他可能就不会这么处理。

因为目前在官司中,对于LZ来说,他当然会拿出尽可能多的理由来为自己开脱。

在这里我们只能祝他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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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不同股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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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9 22:4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herub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herub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公主说的有理啊,一个事件被立案不是单凭一个所谓的被害人的话,LZ被要求认罪,也不是有人借机陷害。经过调查取证双方确认,才到今天这样的吧。LZ你想想,这个案子可以拖这么久,可见法官也知道不是多么严重的事,你为什么还不依不饶呢?
一点亏吃不得,是不是就是当初你把乘客拉回家的原因?一个人的性格和做法是很难改变的,你现在的表现,恰恰说明,当初你不是完全没错,更说明,现在要求你认罪并非过分。

[ 本帖最后由 Cherub 于 2011-4-19 21:5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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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9 22:4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aunz2009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aunz2009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是啊,lz正处在困境中,大家应多给他帮助,不要对同胞要求这么苛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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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9 22:5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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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aunz2009 于 2011-4-19 21:49 发表
是啊,lz正处在困境中,大家应多给他帮助,不要对同胞要求这么苛刻。

其实我不想掺合,掺合就会被骂对同胞如何如何。再说高密公主说话恶毒刻薄,我也不大乐意跟她同一阵线的。(monkey27) 这次不得不破例,我想我们这些对同胞恶毒刻薄的人,看法都是一样:LZ既不想息事,也不想宁人,不住的拖延,所为不是正义,而是让经济方面的损失最小化。有没有道理,大家各有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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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9 22:5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enjoyzhang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enjoyzhang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高密公主你好,我们对这件事的看法是完全不一样的,从一开始你就觉得我是有罪的,但是我不认罪是经过很多非常懂法律的人和我们的研究一致决定的,我不介意并非常欢迎和我观点不同的人给我一些建议,请你不要因为观点的不同就这样对别人进行攻击,那不是公主应该有的风度. 其实就是中国人的一句古话,道不合不可相为谋.如果你不喜欢我的观点,那我就引用你的那句话:"我可不是为了踩你这种人才来浪费时间的"请你不要再为了我浪费宝贵时间了,多谢!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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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9 23:0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herub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herub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公主一向有正义感,只是性格耿直,说话言辞激烈,可能让人挑出来欠妥之处。在这个论坛,跟公主抬头不见低头见,她一向是没风度,但是蛮可爱蛮真实的,踩不踩的,我心里反正是早有决定。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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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9 23:0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大成若缺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大成若缺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Cherub 于 2011-4-19 21:47 发表
公主说的有理啊,一个事件被立案不是单凭一个所谓的被害人的话,LZ被要求认罪,也不是有人借机陷害。经过调查取证双方确认,才到今天这样的吧。LZ你想想,这个案子可以拖这么久,可见法官也知道不是多么严重的事,你为什么还不依不饶呢?
一点亏吃不得,是不是就是当初你把乘客拉回家的原因?一个人的性格和做法是很难改变的,你现在的表现,恰恰说明,当初你不是完全没错,更说明,现在要求你认罪并非过分。


我们都是以自己的经验或主观上的意识在揣测LZ案发的情况,实情只有LZ自己知道。所以我们是无权假定LZ是否有罪的。假如说实情真的是按LZ所说的那样,那他为什么一定要认罪呢?只是因为罪名轻微?我觉着LZ一再坚持自己的清白是有他自己道理的。但这种坚持究竟是因为无辜还是攻于心计也只有他自己知道。澳洲的司法也未必像我们想得那么完美无暇,既然是由人来制定并执行的就难保不会出错。

发表于 2011-4-19 23:1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林草123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林草123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LZ来这里发帖的目的是什么呢?大概是想得到更多的专业的建议吧。可惜大律师都很忙,弄个CASE按表收费,只好我们这些不懂法的老百姓来发表意见了。

老百姓的意见大概也是各有各的看法吧。LZ看到不愿意听的(或许是接近真相?)就表示你的意见没有价值,请不要浪费我的时间。而对我们众多群众的提出的疑问一概回避。这样,我们又怎么能客观地帮你判断呢?假设我们是陪审团(LZ不要小看不是律师的人哦,虽然我们不懂法,不是专业人士,但是我们都有COMMON SENSE,陪审团里都是老百姓,陪审团里的老百姓才是真正判断你有罪没罪的人哦,即使是大律师,也只是起到一个引导陪审团的作用,真正的决定权还是在陪审团手里哦。)。LZ既然不能说服我们去相信他所说的话,处处有隐瞒,又如何能说服陪审团去相信他的话,认为他是无罪的呢?

高密公主绝对不算刻薄,大概是比较直接,并且有正义感吧。LZ如果不能详细地回答我们的疑惑,那谁又能真正帮到你呢?即使同情你也没有办法啊。那你发帖也没有什么意义吧?

LZ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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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9 23:12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大成若缺 253# 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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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一直是用假如开始,我们都是根据事实来推测,更站得住脚吧。再说,这位TZ为什么针对公主呀,公主哪得罪他了,或者说,小胖我也够毒,他怎么不回击我呀。还不是看公主说话跟机关枪一样,横扫一大片,话里有斟酌不够之处,有机可乘。
真无辜的人,还有心思跟人打嘴架么?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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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9 23:1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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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herub 于 2011-4-19 21:53 发表

其实我不想掺合,掺合就会被骂对同胞如何如何。再说高密公主说话恶毒刻薄,我也不大乐意跟她同一阵线的。(monkey27) 这次不得不破例,我想我们这些对同胞恶毒刻薄的人,看法都是一样:LZ既不想息事,也不想宁人,不住的拖延,所为不是正义,而是让经济方面的损失最小化。有没有道理,大家各有看法。


虽然经常觉得你说话怪怪的, 但这次不得不说你说的很有道理. 楼主绝不像他自己描写的那么白兔.
楼主为什么不正面回答几个问题呢?
1. 你老婆事发时没有怀孕. 你为什么说谎?
2. 你把乘客载到遥远地西区真正动机是什么?
3. 你和你家人用什么办法' 劝说' 乘客付车费? 难道你父母妻子比你英语好更会'劝说'人?
4. 你到底收了乘客多少车费? 是到乘客目的地的车费, 还是到你家的远距离的车费?
5. 既然乘客有钱付车费, 为什么你还需要给他做火车的钱? 你掏光了他的钱包?

案子都到这一步, 楼主在网上都难以自圆其说, 更别提对着专业的法官和律师了, 仍然坚持自己无罪. 大家都说正常司机都不会选择这么做, 不正说明lz性格问题, 不能吃一点亏, 不择手段. 我们既是华人同胞, 但也是潜在的出租车乘客, 有可能和其他人发生冲突的澳洲社会的一分子. 选择不支持一个并非无辜的犯罪嫌疑人就是恶毒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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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9 23:1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大成若缺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大成若缺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Cherub 于 2011-4-19 22:12 发表
你一直是用假如开始,我们都是根据事实来推测,更站得住脚吧。再说,这位TZ为什么针对公主呀,公主哪得罪他了,或者说,小胖我也够毒,他怎么不回击我呀。还不是看公主说话跟机关枪一样,横扫一大片,话里有斟酌不够之处,有机可乘。
真无辜的人,还有心思跟人打嘴架么?
哈哈。


再未定罪之前,何来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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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9 23:1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runchy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runchy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不觉得公主恶毒

[ 本帖最后由 crunchy 于 2011-4-19 22:1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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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9 23:1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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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大成若缺 于 2011-4-19 22:14 发表


再未定罪之前,何来事实?

公主说的怀孕时间,我说的立案起诉,都是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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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9 23:1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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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高密公主 于 2011-4-19 20:08 发表

本来不想再在你这个帖子浪费时间,但看到你来了,觉得还是打个招呼吧。
首先,你太太案发时有没有可能确认怀孕、有没有可能生理反应,这个基本的生理学常识不用解释了,都是成年人,谁都骗不了。至于现在是不是在怀孕,这可没有人 ...

LZ 老婆怀的是哪吒

发表于 2011-4-19 23:25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同胞真是善于自我剖析呀,楼主算是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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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管楼主怎么样,这事情是那个原告引起的,我佩服楼主的勇气,别管他和他家人用什么办法' 劝说' 乘客付车费。

还有,各位同胞,你们不是法官,没有权利在这审判别人,没有给楼主定罪之前,他最多就是嫌疑人,无辜与否不是你们可以定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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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9 23:2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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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herub 于 2011-4-19 22:18 发表

公主说的怀孕时间,我说的立案起诉,都是事实。


怀孕时间的确有些可以推敲的地方,但只是立案的话,不能说明LZ有罪,至少是目前。lz的处事是毛糙了点,但有一点我是要提出的,LZ真的要对客人不利的话,是不回白痴到带客人回家这种程度的。肢体接触我信,毕竟不是什么愉快的经历,到后来动手了不足为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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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9 23:32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大成若缺 262# 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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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大家都跟你这么想,LZ还不定得多开心。LZ自己都说没带回家,你别拉偏架。
哈哈。

发表于 2011-4-19 23:3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password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password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crunchy 于 2011-4-19 22:13 发表


虽然经常觉得你说话怪怪的, 但这次不得不说你说的很有道理. 楼主绝不像他自己描写的那么白兔.
楼主为什么不正面回答几个问题呢?
1. 你老婆事发时没有怀孕. 你为什么说谎?
2. 你把乘客载到遥远地西区真正动机是什么?
3. 你和你家人用什么办法' 劝说' 乘客付车费? 难道你父母妻子比你英语好更会'劝说'人?
4. 你到底收了乘客多少车费? 是到乘客目的地的车费, 还是到你家的远距离的车费?
5. 既然乘客有钱付车费, 为什么你还需要给他做火车的钱? 你掏光了他的钱包?

...

LZ 快来回答问题,你今天不回答,上法庭陪审团,法官也会问的,你不如就答了先,:si72

发表于 2011-4-19 23:3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林草123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林草123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我想LZ的老婆怀孕这件事情是不能和LZ的CASE有什么关系的,但是LZ是利用了他老婆后来怀孕这一点试图去证明他们并没有绑架或者勒索对方,想想怀孕的女人怎么可能去绑架谁呢,对不对?但是其实事情发生的时候,LZ的老婆应该还没有怀孕。

大概让我们不理解的不是光LZ老婆怀孕这件事,还有很多别的事情,让我觉得LZ的态度很有点问题,诚信也值得质疑。

发表于 2011-4-19 23:3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PotatoChips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PotatoChips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tvc889 于 2011-4-19 22:25 发表
别管楼主怎么样,这事情是那个原告引起的,我佩服楼主的勇气,别管他和他家人用什么办法' 劝说' 乘客付车费。

还有,各位同胞,你们不是法官,没有权利在这审判别人,没有给楼主定罪之前,他最多就是嫌疑人,无辜与否不是你们可以定论的。

没人审判楼主,无非就是就事论事的老百姓说实话而已,楼主自己都不能自圆其说,怎么能说服陪审团呢?别忘了,陪审团就是我们这样的老百姓组成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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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9 23:4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tvc889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tvc889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这就的看谁是陪审团了,如果是各位同胞,那楼主就栽了。如果是有同情心的人,楼主估计没什么大事。

原帖由 PotatoChips 于 2011-4-19 22:37 发表

没人审判楼主,无非就是就事论事的老百姓说实话而已,楼主自己都不能自圆其说,怎么能说服陪审团呢?别忘了,陪审团就是我们这样的老百姓组成的啊

发表于 2011-4-19 23:4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m豆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m豆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crunchy 于 2011-4-19 22:13 发表


虽然经常觉得你说话怪怪的, 但这次不得不说你说的很有道理. 楼主绝不像他自己描写的那么白兔.
楼主为什么不正面回答几个问题呢?
1. 你老婆事发时没有怀孕. 你为什么说谎?
2. 你把乘客载到遥远地西区真正动机是什 ...



虽然很同情lz,但是。。。只能说祝lz好运吧!

发表于 2011-4-19 23:4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shencaifeiyang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shencaifeiyang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LZ说的没错,碰到这种事情律师往往会说,认罪吧,罚得会比较轻。曾经亲眼目睹这样的无奈,即使最后轻判仍然感觉很窝囊,我佩服楼主的勇气,希望你可以成功。

发表于 2011-4-20 00:3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韭菜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韭菜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祝愿楼主一家一切顺利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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