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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dootbear

[澳洲资讯] 林家血案审讯第八天:在继承纠纷中,谢连斌对岳父说,我憎恨你到死!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5-22 00:5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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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ayzy-010 于 2014-5-22 00:12 编辑

谢确实有些可疑。

哪有接老人去自己儿子被杀的凶案现场的?一般拦都来不及。没准想把老人刺激死,继承财产就顺理成章,没想到老人心理素质还很强。

要是被冤枉杀害亲人一家一定会非常愤怒,说:"你凭什么说是我杀的"比较正常,说:"你没证据"比较没智商,除非这是两种语言翻译的问题。
还有"我恨你到死"?好像一般中国人不这么说话,是"我恨死你"吗?

因为可疑被起诉,不过如果凭这些被定罪又觉得不那么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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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2 00:5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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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ckwhale 发表于 2014-5-21 22:37
是不是谢杀的交由法律来判断吧。 但有几个疑点,如果谢的计划这么周长,为什么不会想到如果门不被破坏会怀 ...

你的第一點講法就比較無道理。說他計劃周長,但是仍然有破綻,竟然可以成為對他有利的因素?
獨釣寒江雪

发表于 2014-5-22 01:0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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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确认谢是不是凶手,不过一事论事的话,在案子发生以后谢夫妇打算接管林家报店也算正常吧?先不去推敲谋取遗产那些观点,先从人性本良的角度来看这件事,林父确认过案发之前两家人关系良好,由此可推断林家是欢迎妹妹搬来悉尼并且在报店帮忙的。客观来说很多小生意都是请自家人做的,基于彼此信任的基础。请妹妹图的就是省事安心,比如自己一家出去旅游交给妹妹看总比交给雇员安心的多。受雇的妹妹手里有点话事权,工作上没有什么压力,也不用担心被炒掉,毕竟老板是亲哥 - 若果在外面打工可就没这么如意了。

事情发生以后,没有人能够管理报店,营业额直线下降,直接影响就是店的价值。一档生意,买回来50w,如果不善经营,最后贱卖的例子比比皆是。妹妹妹夫觉得既然自己也懂得运作,为什么不能把店拿过来做,好过贱价益了外人,这样的想法也不奇怪吧?林父林母本身就不懂英文不会经营,无论如何也不可能维持生意的。他们坚持自己经营,结果大家都知道了,报店最后是彩票机被收回,店面也被业主收回,当年买生意的几十万都打了水漂,这些当年都有报道过。站在谢和林妹的角度,如果自己不是凶手,自然会认为两老想法很混蛋,说得好听是守护儿子的财产,实际上就是把报店的价值败光。大家所持的观点不同,纷争自然会起,因为经营权问题而怀疑谢是凶手,自然不得林妹还有林家大女儿理解,和父母(爷爷奶奶)吵翻天也不奇怪。

如果我是陪审员,我会觉得林父的证词其实不足以让我信服谢是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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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2 01:4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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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di523 发表于 2014-5-21 21:55
应该是;我憎死你地呀。不过只有小孩或女生才这样说话。谢一个大男人这样说很奇怪。  ...

稍微变一下就是男人的口吻了
“我憎死你斑冚家铲”

发表于 2014-5-22 01:5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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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悲剧

发表于 2014-5-22 03:1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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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林父也承认,席间,他曾斥责谢连斌“什麽生意也不想做”,还曾质问他“什麽?难道你想等到60岁再去工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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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2 06:2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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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憎死你】,與我理解算是廣東話裏普遍的吵架方式,但是通常小孩子說的比較多吧,就好像爸爸媽媽以前經常會說【我打死你】。

還有之前說到的you have no evidence,在吵架的時候廣東話有時候是會說【無證據唔好亂講嘢】,也有否認的意思。

雖然個人認爲謝的嫌疑很大,但是這兩句話真的不代表什麼。

发表于 2014-5-22 06:4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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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2 07:1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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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ocool 发表于 2014-5-21 22:48
据说所有人瞳孔都被打烂了啊。对孩子也一样吧。什么怀柔,不如说是折磨没反抗能力的儿童 ...

瞳孔都打烂,说明是70-80年代中国人做的案,因为,在那时有个片子,是破案的,上面说死者的瞳孔如照相机底片,会留下最后看到的影像,这是小说家言,但当时许多人看了片子都相信。

发表于 2014-5-22 07:3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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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没有去路上寻找血迹?警察太弱了,案发当天就应该查看周边路上的血迹
凶手肯定满身都是喷溅血迹,总不能带了换洗衣服在家里换吧,肯定是血淋淋走的,那就有痕迹

澳洲4大怪终于凑齐了:亲王封骑士,毒贩成英雄,富人不交税,圣母装B忙
早餐要吃好,午餐要吃饱,晚餐要吃少

发表于 2014-5-22 08:2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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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发表于 2014-5-22 05:23
【我憎死你】,與我理解算是廣東話裏普遍的吵架方式,但是通常小孩子說的比較多吧,就好像爸爸媽媽以前經常 ...

谢不是福建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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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2 09:2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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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xton 发表于 2014-5-22 00:07
我不确认谢是不是凶手,不过一事论事的话,在案子发生以后谢夫妇打算接管林家报店也算正常吧?先不去推敲谋 ...

这个倒也不一定的,每个家庭关系不一样。如果我是林妹和谢,这么大的事情发生后,又知道父母怀疑自己,我考虑的肯定不是把生意接管过来,而是把自己和这件事完全撇清关系,以示清白。我根本不会管报亭经营得如何,也不会给任何意见,亏光就是亏光了,与我何干?

就像一年前我弟一家表示想移民过来,让我们帮忙找中介。我开始很上心帮他找,后来发现他们好像不是很满意我帮他们联系的。毕竟移民这么大的事关系下半生的,我说你还是自己来一个一个问吧,你喜欢谁就找谁。后来他人来了,还问我们认不认识相熟的中介介绍,我们认识还是决定不介绍的好。这种事,成了就成了,不成大家下半辈子姐弟关系搞坏了,有什么意思。最后还是他们见了5、6家自己做的决定,我基本中间连意见都不给。把这个案套下去,如果我弟弟出了什么事,除非我妈妈亲口叫我接管什么,否则我绝对不会过问他们家的财产
只要你在
便是网球最美的时代

发表于 2014-5-22 10:2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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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xton 发表于 2014-5-22 00:07
我不确认谢是不是凶手,不过一事论事的话,在案子发生以后谢夫妇打算接管林家报店也算正常吧?先不去推敲谋 ...

个人觉得报店其实不算“财产”,毕竟做得好就生财,做不好就要亏店租种种,卖出去也不值钱,换来竹篮打水一场空。如果谢家有对林家的不动产打主意,那才能说有谋财动机吧?

当然谢还有很多其他无法解释的行为,所以还是不能断定他是清白的。

发表于 2014-5-22 10:4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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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olbzk 发表于 2014-5-21 15:51
我也觉得轮不到他来继承林家的财产,和他一点关系都没有,她老婆也只能委托管理,一分不能动,等在世的女儿 ...

这个比较靠普。谢的凶相露出来了,就不是个好鸟。
Jo

发表于 2014-5-22 10:5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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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ilpoon 发表于 2014-5-22 08:24
这个倒也不一定的,每个家庭关系不一样。如果我是林妹和谢,这么大的事情发生后,又知道父母怀疑自己,我 ...

当然每个家族有自己的相处方式,过于关心会被认为贪图利益,不管不看也可被说成冷漠自私。不过你的例子和报店的完全不可比,出事以后报店是没有办法再继续做下去的,年迈的林父林母起初也不肯卖(记得报纸说过他们要坚持帮儿子守业?可是现实就是现实,顾客不会因为你们家的不幸就多来帮衬你的生意,业主也不会免你租,雇员也不会自降人工),在外人看来,谁接手经营最合适,只能是林妹一家了。

发表于 2014-5-22 10:5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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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想问一句,这打官司请的那个大律师,不便宜啊,谢家二夫妻不是没有什么大收入吗?那钱从哪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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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2 10:5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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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当然要气急败坏暴跳如雷
费这么大劲杀这么多人容易吗
你个死老头子还不让我继承财产

如果不是他干的
当林老爷爷提到那封信的时候
他是不是应该说,你血口喷人
为什么说,你没有证据

他的嫌疑越来越大

发表于 2014-5-22 11:0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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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纠纷,血腥场面,恩恩怨怨,可悲可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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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2 11:0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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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他就是蓄谋财产
所以要连2个男孩一起杀掉
这就是为什么他不让2个男孩留宿林老爷爷家的原因
光杀掉林夫妻和林妹妹,还达不到继承财产的目的

自己不努力工作赚钱眼红别人的财产
如果警方能放出充分证据定谢的罪
严重呼吁澳洲恢复死刑

发表于 2014-5-22 11:0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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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杀没杀人,谢都不是好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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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2 11:0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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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xton 发表于 2014-5-22 00:07
我不确认谢是不是凶手,不过一事论事的话,在案子发生以后谢夫妇打算接管林家报店也算正常吧?先不去推敲谋 ...

我觉得哥哥死后妹妹要管报业厅很正常,如果是我,我不能让哥哥的心血付之东流。林爸林妈根本没能力,管什么报业?而从中产生的摩擦后讲的话都不足以作为证据。这两家关系应该还好,包括姑丈交两个孩子打球表明关系很紧密,如果没有进一步的证据真的很难说就是他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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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2 11:0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lonely1998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lonely1998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成了钱财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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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2 11:2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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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早点水落石出

发表于 2014-5-22 11:2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beawolf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beawolf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不知林家长女这么多年是和谢家生活在一起吗?如果是,那她应该有机会获得不少信息。 一滴血和狱友的供词早已曝光,看来还不是警察的铁证。林家长女现在已经成年,说不定会作出非常重要的证词。杀父弑母之仇,如果不找出真凶那该是多大的阴影。。。

发表于 2014-5-22 11:3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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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lldean 发表于 2014-5-21 23:02
那你跟我讲一下,谢的辩护律师之前的那个案子,把加拿大女友扔下高楼那个,那个案子的连实物的证据都没有 ...

麻烦给个链接~ 多谢

发表于 2014-5-22 11:3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渔妇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渔妇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老人可怜。
失去儿孙之后,还要面对这么残酷的财产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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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2 11:4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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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ngtian 发表于 2014-5-21 18:21
林家老人收到的匿名信是哪里来的,什么人写的?匿名的人怎么知道人是谢杀的?
邻居在黎明时4点多听到的房外 ...

对啊,匿名信是谁写的,这很关键,写信的人为何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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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2 11:5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bluerose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bluerose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匿名信是谁写的呢? 难道是警方?

发表于 2014-5-22 11:5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ivorsyd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ivorsyd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很关心律师费是哪里来的钱

发表于 2014-5-22 12:0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Sorceress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Sorceress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seecloud 发表于 2014-5-22 10:43
对啊,匿名信是谁写的,这很关键,写信的人为何知情?

我猜是孤女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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