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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SW] 被控强奸女乘客的Uber司机曾停车购买避孕套 [复制链接]

2012年度奖章获得者 2010年度奖章获得者 2011年度奖章获得者 2013年度奖章获得者 2014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17-1-25 11:1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BOC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BOC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被控强奸女乘客的Uber司机曾停车购买避孕套。

一名被控强奸了在他的车里睡着的女性的Uber司机在加油站停车买了避孕套,随后发生了他所谓的“双方自愿的性行为”。

41岁的Muhammad Naveed对于未经同意跟一名22岁喝的烂醉的女性发生性关系的罪名予以否认。

2015年10月一个周六晚上他在Kings Cross拉上了这名来自英国的保姆。

周二在地区法庭检控官James Trevallion说当时这名女性跟朋友在几个酒吧喝酒后上了一台她以为是出租的汽车。

他说汽车在开往女性住的东区的路上,Naveed在一个加油站停车,购买了避孕套和一瓶水,对女性说“我刚买了这些东西”。

“她有些困惑,不明白为何被告向她出示避孕套,”他说。

Naveed然后开往女性住所相反的方向,停在街边,问她是否想换到后排座位。

“女性已经睁不开眼睛,她睡着了,”他说。

女性记得的下一件事情就是醒来后发现Naveed正趴在她身上。

“她没有力气把他推开,”他说。

事后Naveed开车把她送回家,她在路上又睡着了。

女性在家中联系了一个朋友,后者报警。

当警方在几天后逮捕他时,他说“这是双方自愿的性行为。”

“我问了她几次,她都说好的。”被告对警方说。

周五审理将继续。


http://www.perthnow.com.au/news/ ... 613bc8c37ff5e5fe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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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tina  在2017-1-25 12:15  +33分  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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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5 11:2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孤独马夫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孤独马夫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在对方没有自控能力的情况下,肯定属于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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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靴族

发表于 2017-1-25 11:22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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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5 11:3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Raymondukelee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Raymondukelee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她没有力气把他推开,”他说。

事后Naveed开车把她送回家,她在路上又睡着了



......

发表于 2017-1-25 11:3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alee79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alee79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这大概就是捡尸,可惜开着uber.

发表于 2017-1-25 11:4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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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的烂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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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5 11:48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baobeibei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baobeibei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本帖最后由 baobeibei 于 2017-1-25 11:54 编辑

喝得烂醉被居心叵测的坏人抓到机会伤害,
首先应该怪自己。

当然那个司机不是个好东西,
看样子像3哥

发表于 2017-1-25 11:50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kidz821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kidz821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回家看到uber 單子太貴
收的錢不夠給uber
所以要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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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5 11:51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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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baobeibei 于 2017-1-25 11:53 编辑

当今世道还要求别人"我可以骚,但你不可以扰"
显然是不现实的。

发表于 2017-1-25 11:5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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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obeibei 发表于 2017-1-25 11:51
当今世道还要求别人"我可以骚,但你不可以扰"
显然是不现实的。

法律说了算。
iWhinge.

发表于 2017-1-25 11:55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pacificbluemst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pacificbluemst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唐三马 发表于 2017-1-25 11:22
女权运动的标志性成就,就是单身女子可以喝得烂醉然后独子回家。
在万恶的旧社会,单身女子是不可以喝得烂 ...



这个是什么逻辑? 难道只有女人都足不出户或者出门全身遮掩,才不会给那个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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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发言

发表于 2017-1-25 11:5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kidma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kidma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司机的传染病自我保护意识很强啊,点赞!

发表于 2017-1-25 11:5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芭乐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芭乐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baobeibei 发表于 2017-1-25 11:48
喝得烂醉被居心叵测的坏人抓到机会伤害,
首先应该怪自己。

我以为这种名字是穆士林

发表于 2017-1-25 12:0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maru_ha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maru_ha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这个

发表于 2017-1-25 12:0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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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cificbluemst 发表于 2017-1-25 11:55
这个是什么逻辑? 难道只有女人都足不出户或者出门全身遮掩,才不会给那个叫  ...

不要走极端。

女人喝醉夜间回家,就是在五十年前在澳洲也不是常见的。在中国就更没有了。

很多坏事慢慢多了,人就见多不怪了。

发表于 2017-1-25 12:12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pacificbluemst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pacificbluemst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唐三马 发表于 2017-1-25 11:22
女权运动的标志性成就,就是单身女子可以喝得烂醉然后独子回家。
在万恶的旧社会,单身女子是不可以喝得烂 ...


这个是什么逻辑? 难道只有女人都足不出户或者出门全身遮掩,才不会给那个叫 Muhammad 的畜生司机的强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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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5 12:1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唐三马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唐三马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

发表于 2017-1-25 12:17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baobeibei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baobeibei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芭乐 发表于 2017-1-25 11:59
我以为这种名字是穆士林

我只扫了一眼照片,
没注意名字,
或许你说的才是对的。

发表于 2017-1-25 12:1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鱼上行舟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鱼上行舟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pacificbluemst 发表于 2017-1-25 12:12
这个是什么逻辑? 难道只有女人都足不出户或者出门全身遮掩,才不会给那个叫 Muhammad 的畜生司机的强奸 ...

那些人都是这样的逻辑,长得欠揍的人被揍了活该,住豪宅被扫荡了是活该,有危被人乘了,统统都是活该。

发表于 2017-1-25 12:1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沉默的熊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沉默的熊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pacificbluemst 发表于 2017-1-25 12:12
这个是什么逻辑? 难道只有女人都足不出户或者出门全身遮掩,才不会给那个叫 Muhammad 的畜生司机的强奸 ...

不要走极端,人家说的是烂醉夜归。

2007 年度奖章获得者 参与宝库编辑功臣 飞天奖章

发表于 2017-1-25 12:1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astina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astina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沉默的熊 发表于 2017-1-25 12:17
不要走极端,人家说的是烂醉夜归。

那也不是被强奸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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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泽乡的雨 + 1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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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无声处听惊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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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5 12:1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沉默的熊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沉默的熊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astina 发表于 2017-1-25 12:18
那也不是被强奸的理由

这是保护自己。

发表于 2017-1-25 12:2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Junko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Junko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臭不要脸的

发表于 2017-1-25 12:2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唐三马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唐三马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你好astina版主。 请问我在女乘客这帖子里面的发言,因为什么原因被警告了啊? 我尊重版主的权威,但是很好奇我的发言违背了足迹的哪一条规定?请告诉我,也让我弄个明白,不然也是白白警告了。

我只是从社会分析的角度发表了个人的意见,而且我认为用词是完全中性的。别人可以不同意,可以用论点论据来反驳,用警告的方式赢得讨论好像不太政治正确哦。 :)

我有三个女儿,她们还很小。我不希望她们长大后饮用酒精,更不希望她们晚间出去喝酒、醉酒、并且在醉酒的状态下搭乘陌生男人的车子。当然女权主义者认为这是剥夺了她们与生俱来的权利,但是我认为这是一个正常社会的父亲和男人对女子最伟大的尊重和保护。不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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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5 12:26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大韦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大韦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默罕默德……
呵呵哒。

2007 年度奖章获得者 参与宝库编辑功臣 飞天奖章

发表于 2017-1-25 12:4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astina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astina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唐三马 发表于 2017-1-25 12:24
你好astina版主。 请问我在女乘客这帖子里面的发言,因为什么原因被警告了啊? 我尊重版主的权威 ...


你以一个女性受到强奸犯的伤害为由,来攻击女权主义。

首先这个新闻是关于一个人触犯了法律;对于疑犯不谴责,而谴责嘲笑受害者,不仅不正确,而且违背我们居住的社会的普遍认知和道德准则
其次,这个帖子根本无关女权主义,你却用此例来抒发你这一两天关于华盛顿女性游行宣传女权主义的新闻的不满,既不尊重楼主,也不尊重这个新闻里的受害人
第三,男女平等是澳洲社会的普遍认知,你要说政治正确,这一点就是政治正确。你以你的发言对女性构成了冒犯。


这就是你被警告的理由。

若有不满请去站务投诉发帖。

女权运动的标志性成就,就是单身女子可以喝得烂醉然后独子回家。
在万恶的旧社会,单身女子是不可以喝得烂醉的。社会真的取得了巨大的进步。
可喜可贺啊女权主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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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obian + 4 我很赞同
kwikkopy + 2 我很赞同
szrqypl + 4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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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无声处听惊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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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5 12:54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baobeibei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baobeibei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别说酒醉后搭乘陌生人的车不妥,
就是头脑清醒时上陌生人车也是相当危险的,
弄不好命都没了。

前些年加拿大多伦多几位少女被奸杀,
就是因为听信一位抱孩子妇女(案犯帮凶)的请求:
说孩子生病着急,
请女孩上车帮助指引一下到医院怎么走。。。。。。
女孩们单纯善良的品性被邪恶的歹徒利用。

发表于 2017-1-25 13:00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新panda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新panda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最近论坛上奇葩人越来越多啊

发表于 2017-1-25 13:01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新panda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新panda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唐三马 发表于 2017-1-25 12:24
你好astina版主。 请问我在女乘客这帖子里面的发言,因为什么原因被警告了啊? 我尊重版主的权威 ...

你这逻辑非常搞笑 照你的逻辑人人都可以欺负残疾人 谁让你自己废呢

发表于 2017-1-25 13:0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唐三马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唐三马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astina 发表于 2017-1-25 12:48
你以一个女性受到强奸犯的伤害为由,来攻击女权主义。

首先这个新闻是关于一个人触犯了法律;对于疑犯不 ...

谢谢版主的回复。去版务投诉成本很高,我就不去了。

在足迹上,新闻帖子之间的话题彼此交错本来就是常态。这个你不应该否认吧?
就算我离题了让你受不了,你也可以友好地发帖提醒啊是吧?我反对女权主义运动是妥妥的。 女权主义是什么? 我不可以反对吗? 我没用刀枪、没有谩骂,“公鸡”一词是哪里来的?在足迹上,不喜欢就等于公鸡么?好委屈。

况且这也不是不相关的帖子,因为窃以为这跟女性在当今社会中的错误定为很有关系。

一个人触犯了法律,尤其是我认为魔鬼的绿教,当然要谴责。但是你不能指望每个人上来先谴责一番然后在说话吧?谴责是默认的,不说话未必就是赞同犯罪啊。 如果某运动鼓励女性喝醉然后夜间搭乘陌生人的车,就算绿教的人不干,还会随时有其他任何人种的人干的呀。 安全的本质不是谴责谁,而是要先学会保护自己是吧?

我也认为男女应该平等。事实上,我认为人类应该平等,这包括了男女还有不男不女。但是具体到一些事情上,什么是男女平等,就很值得商榷了。比如50年代,中国鼓励妇女干跟男人一样的活儿。比如连天加夜站在齐腰深的污水中干活。你觉得那是男女平等?我倒是觉得那时对女性的摧残。

所谓男女平等,就是让男性成为男性,让女性成为女性。 让男性做男性的事情,让女性做女性的事情。让两种性别的美好和特色都能够充分的发挥出来,而不是让女性争取成为男性,部分或完全地男性化,才有实现自我价值的感觉。那不是女性的成就,而是女性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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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猴王 + 4 我很赞同
kitchenman + 5 我很赞同
Leetecit + 4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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