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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哇哇哇 于 2017-4-11 12:30 编辑
就在一名危险的纵火犯最终被法庭宣判入狱14年半的同时,负责审理此案的法官也指出,此案的审判过程暴露了目前司法制度中的一些脆弱性。
针对被告Brendan Davies的案件在3年多前首次被提交到了维州中级法院。
不过,Davies没有找律师,选择了自我辩护的方式,并且采用了不断拖延的手段,使得正式审判直到去年才真正开始。
之后,他又采取手段在法官面前进行了长达70天的预审辩论,直到选出陪审团开始审判。
陪审团花了61天的时间去聆听自我辩护的Davies轮番对多名证人做出严格盘问。
最终,陪审团认定39岁的Davies在2011年初两个星期时间里连续五次纵火的罪名成立。
即便是到了本周一法庭宣判的时候,Davies仍然在Gerard Mullaly法官面前试图为自己开脱。
法官判处他14年半的监禁,包含12年零3个月的最短服刑期。
Mullaly法官此前曾经表示,如此长的监禁时间并不是为了惩罚Davies的不认罪表现,自我辩护方式,或者他们之间的“冗长交流”。
不过,法官同时指出,本案的审判不应该拖得这么久。
他说:“无论是本次审判的时间长度,预审辩论,还是从2014年3月开始的众多聆讯,都暴露了我们司法制度中的一些脆弱性。”
“而最终在2017年才能结案的事实是令人无比遗憾的。”
据保守估计,审理此案的法律费用约为几十万澳元。
Davies表示会继续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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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评分astina 在2017-4-11 13:49 +34分 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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