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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LD] 妻子为自保而率先拿刀,所以丈夫谋杀罪名不成立 [复制链接]

2013年度奖章获得者 2016年度奖章获得者 2021年度勋章获得者 2017年度勋章 2018年度勋章 2019年度勋章 2020年度勋章

发表于 2021-10-30 16:0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onlysesia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onlysesia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桑德拉(Sandra Peniamina)被丈夫残暴地杀害了,法官称其丈夫的行为是“恶毒、野蛮、凶狠、无情”,但是从法律角度讲,她的死是她自己的错。

2016年3月31日夜间,29岁、有四个孩子的桑德拉被两把厨房用刀捅了29次,主要伤在头部和脸部。有些刀伤用力很猛,一把刀的刀尖甚至嵌在了她的颅骨里,但是那并没有杀死她。

受惊严重、血流如注的桑德拉跑到了位于Kippa-Ring 的住家外面,试图躲藏到车底,但是她丈夫阿罗纳(Arona Peniamina)追上了她。

她畏缩时,他从花园取出一根混凝土护柱,用她的头撞它。

她的颅骨有部分撞碎了,脑干的损伤太严重,导致主要器官衰竭,最终结束了她是生命。

这些暴虐而冗长的肉体攻击的起始,是桑德拉拒绝与阿罗纳谈论有关她不忠的指控,而他开始打她的头。

昆州刑法说她丈夫没有谋杀她,理由就是她接下来所做的——拿起一把厨房用刀自保。

41岁的阿罗纳从被捕那一刻开始,从未否认自己残忍杀死了妻子,但是他坚称自己不是谋杀她,只承认误杀。他对警察、法官和两个陪审团说,他是被激怒的一方。

2018年,昆州最高法域陪审团认定他谋杀罪名成立,他被判决无期徒刑。但是不到两年之后,他上诉成功了。

新的庭审上个月在布里斯班结束了,虽然检方成功地证明了认定他有罪所需的超越合理怀疑的四要素,但是结果却是阿罗纳谋杀罪名不成立。

这是因为,12个陪审员讨论了三天,无法达成一致有罪的认定。

但是,11位陪审员同意误杀罪名成立。最后他被判入狱16年。

原判的无期徒刑中,他在2036年下半年之前都不能假释。

改判后,算上已经服过的刑期,他再等不到八年就可能出狱了。

两次庭审中,辩方律师都仰仗“被激怒而杀人”的辩护。

陪审团认为,虽然他形成了“谋杀的意愿”,并且杀死了妻子,但是他这么做之前是她做了什么激怒了他,让他失去了控制,进入“狂热”。

如果陪审团接受了这种辩护,谋杀罪就会自动降级为误杀罪。

在庭审中,辩护律师说,阿罗纳说,夫妻冲突中桑德拉的若干“挑衅行为”造成了他的谋杀反应。

这些行为包括咒骂他和孩子们,拒绝谈论不忠指控等。

其中最甚的行为,让陪审团认定他是被激怒到无法控制的程度的,是他为了夺下桑德拉手中的刀而与她扭打时,他的手被割伤了。


(更多内容请看原文)

https://www.abc.net.au/news/2021 ... -loophole/100576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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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tina  在2021-10-30 21:21  +18分  并说
面干了就加点水,水多了就加点面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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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30 16:13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scissorhands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scissorhands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误杀会杀出虐杀的效果?陪审团在想啥呢?
美好的周末被这条新闻“激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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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30 16:1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闻樱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闻樱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受惊严重、血流如注的桑德拉跑到了位于Kippa-Ring 的住家外面,试图躲藏到车底,但是她丈夫阿罗纳(Arona Peniamina)追上了她。她畏缩时,他从花园取出一根混凝土护柱,用她的头撞它。

凸凹的法官确实奇葩

发表于 2021-10-30 16:29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alisawang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alisawang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她的死是她自己的错???这是脑子进shi了吗?
误杀会这么狠,都逃到外面去了还继续找其他凶器继续杀?被恶心到了。

发表于 2021-10-30 16:36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lengyi3211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lengyi3211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误杀????了几十刀?
什么神逻辑?

发表于 2021-10-30 16:3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笑和尚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笑和尚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说是一条古老的法律漏洞,难道是男人还是女人的主人和上帝?夏娃是亚当肋骨做的?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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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30 16:46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Hetbert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Hetbert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还是中国古代的杀人偿命,操作起来更简单,更符合人民朴素的道德观。。。

发表于 2021-10-30 17:0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飞雪满楼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飞雪满楼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在庭审中,辩护律师说,阿罗纳说,夫妻冲突中桑德拉的若干“挑衅行为”造成了他的谋杀反应。
这些行为包括咒骂他和孩子们,拒绝谈论不忠指控等。
其中最甚的行为,让陪审团认定他是被激怒到无法控制的程度的,是他为了夺下桑德拉手中的刀而与她扭打时,他的手被割伤了。


不寒而栗。
完美被害人?
所以当对方要和你“谈论”的时候你一定要乖乖和对方谈论,在对方开始打你的头的时候你也只能乖乖挨着。不能反抗,不能求饶,因为这都会激怒对方。
而不巧当你拿刀自卫时,一旦对方来夺你赖以自保的武器,你最好立刻马上乖乖放下它,并祈祷对方没有因之而受伤,不然虐杀你也不过是误杀而已。
“被激怒”真是免死金牌啊。
我大概是生活在印度利亚吧。
^_^

发表于 2021-10-30 17:0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scorpionz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scorpionz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我可以理解,从道德角度考虑,这个男的绝对该判死刑(在澳洲应该判终生监禁)。但大家是否考虑过,法律不是道德,法官也不应该从道德或者经验的角度出发判案。

如果辩方有证据证明,是妻子先拿起的刀,而且丈夫没有事先准备好凶器杀她的话,那就只能按误杀,或者激情杀人判,而不能按谋杀判。

有个故事,或者算段子吧,说一个人准备找另一个人去报仇,如果包里放了一把刀,报仇时把对方捅死了,绝对会判谋杀。但如果包里放了一块砖,而且报仇的时候是在工地之类附近有同样砖头的地方,把对方打死了,只能算误杀或者激情杀人,除非控方有非常强的证据证明,打死人的砖是事先准备好的,否则是不能判谋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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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30 17:3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自游自在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自游自在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多大的仇恨呀

发表于 2021-10-30 17:37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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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语 希望陪审员以后不会遇上这种“误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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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30 17:38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Robbie2018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Robbie2018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好。

发表于 2021-10-30 17:5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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冻千秋 发表于 2021-10-30 17:44
误杀29刀,这个能不能给法官做一下精神鉴定,被误杀了29刀,公道话,无论如何都说不过去了 ...

和药家鑫的激情杀人相比,凸凹人民普遍情绪稳定,法官表示无压力,确实是误杀。

发表于 2021-10-30 17:5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davi00007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davi00007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这个应该不是谋杀,也不是误杀,感觉更像怒杀

发表于 2021-10-30 18:0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wishpolo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wishpolo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谋杀罪名不成立误杀罪名成立不是陪审团的结论么,为啥楼上那么多同学让法官背锅。

2016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21-10-30 20:5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GardenOfDreams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GardenOfDreams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什么破法律!

“其中最甚的行为,让陪审团认定他是被激怒到无法控制的程度的,是他为了夺下桑德拉手中的刀而与她扭打时,他的手被割伤了。”

手被割伤了就是最甚行为了??就让他砍29刀还不解恨,打到颅骨破裂脑干损伤???



过好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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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21-10-30 20:5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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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GardenOfDreams 于 2021-10-30 19:55 编辑
Hetbert 发表于 2021-10-30 15:46
还是中国古代的杀人偿命,操作起来更简单,更符合人民朴素的道德观。。。 ...


死还有各种死法呢,这都扎成筛子了

过好每一天。。。

发表于 2021-10-30 20:5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东风夜放花千树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东风夜放花千树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飞雪满楼 发表于 2021-10-30 17:01
不寒而栗。
完美被害人?
所以当对方要和你“谈论”的时候你一定要乖乖和对方谈论,在对方开始打你的头的 ...

就欺负死人无法发声

发表于 2021-10-30 20:5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Evo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Evo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Hetbert 发表于 2021-10-30 15:46
还是中国古代的杀人偿命,操作起来更简单,更符合人民朴素的道德观。。。 ...

不只是中国有这种朴素的道德观,西方也有。

圣经有云:An eye for an eye, and a tooth for a tooth
There are three types of people: those who make things happen, those who watch things happen, and those who wonder what happened.

2014年度奖章获得者 2015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21-10-30 22:2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蚝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蚝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所有证词也是男的一方说的呗,谁先拿的刀是可以没有证词的情况下判断出来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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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30 22:5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十亭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十亭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为罪犯辩护的律师,不知道老了以后会不会有罪恶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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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30 22:5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aa1017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aa1017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中立地分析,这女的到底怎么激怒了这个男的? 我非常好奇。乃至于那男的捅了她两刀还不放过她要追出去撞碎她的头?

发表于 2021-10-31 10:0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scorpionz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scorpionz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我一直觉得 manslaughter 翻译成“误杀”不是很合适。中文语境中的“误杀”,总会让人理解成类似过失杀人,“不小心”致人死亡之类的概念。但英文的manslaughter其实含义更广泛,甚至只要不是预先设计的杀人,都可以归类为manslaughter。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8%AA%A4%E6%AE%BA

所以此案中,如果辩方有证据证明,丈夫不是预先设计好的要杀死妻子,确实只能判为manslaughter,而不能判为murder,这一点上,我觉得陪审团和法官并不算错判。至于怎么量刑,那又是另一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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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31 10:2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raigie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raigie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scorpionzn 发表于 2021-10-31 10:06
我一直觉得 manslaughter 翻译成“误杀”不是很合适。中文语境中的“误杀”,总会让人理解成类似过失杀人, ...

翻译成非预谋杀人罪就准确多了。这里说是误杀让人无法理解

发表于 2021-10-31 10:20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新panda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新panda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scorpionzn 发表于 2021-10-31 09:06
我一直觉得 manslaughter 翻译成“误杀”不是很合适。中文语境中的“误杀”,总会让人理解成类似过失杀人, ...

确实,manslaughter应该翻译成杀人罪,但是不是谋杀,murder是有预谋的杀人,而manslaughter只是把人杀死了,包含的情况远多于误杀

发表于 2021-10-31 10:27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sen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sen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好凶残的人
这种刑度根本太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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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31 10:38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tripleseve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tripleseve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应该是男的先有攻击行为女的才拿刀自卫吧,就算女的拿刀了,如果男的不主动去攻击,也不会受伤吧,误杀肯定说不过去,被激怒算合理理由吗

发表于 2021-10-31 10:4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maymei66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maymei66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看看陪审团成员结构可能会得出不同的结论。

发表于 2021-10-31 11:0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shenjeff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shenjeff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怒不可遏.....................

发表于 2021-10-31 11:10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Lexie6611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Lexie6611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至少是激情杀人吧?什么误杀,太可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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