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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阴似箭,不知不觉来到澳洲已有多过整整一个年代了。在澳洲更是渡过了新世纪的更迭。记得十四年前——1988年11月15日(巧合 Robin 的生日,Jane 的生日1月 26 日澳洲国庆节),平生从未乘过飞机的我,在上海虹桥机场搭上了去澳洲的不归之征途。刚到那会儿处处觉得希奇与新鲜,于是我写了《初到澳洲》一文在亲友中传阅,似乎这些已是一遥远模糊的故事了。有道是“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因而只有初文而没有中文及下文。读了你的《恐猫记》后,思绪油然而生:中西文化的差异,截然不同的习惯,环境有别的社会,沥沥在目。
鸟是每个初到澳洲的人影响最深之一。不仅树上有鸟,草地上有鸟,街上有鸟,商业区有有鸟,连火车站也有鸟。澳洲的鸟不但品种繁多而且胆大不怕人。记得刚到时住在Newport 区,常常想起路鲁迅《百草园》里捉鸟的情节。时常有一股捉鸟的冲动,设想在后花园里放些鸟食,然后用绳勾住罩子什么的……听说真有“留而不学生”这样做的,后来了解到这是法律所禁止。Newport 只能属于绿化一般的地区,有一天清晨我出门去赶火车时,尽然有一只孔雀幽然散步穿街而过!由于有了那次“经验”,所以最近我们后花园里又出现一只孔雀时,我并没有如家里其他人那般惊喜!以前我们驱车几十公里去国家公园观赏一种彩色的鸟,它们会停在人们的身上吃食而毫无顾虑。这种鸟现在我们后花园里都能见到。现我们住在Boxhill(博士山)区,新房是两层楼,睡房都在楼上。二层与树顶差点平齐,若是窗户没关,清晨百鸟争鸣足以把你闹醒。鸟声不光有啼唱的,有时也有吼叫的!去年回上海喜见人民广场也有了鸽群,奇见的一幕是只听管理员一声哨响,群鸽腾飞一起回窝,显得有组织有纪律。相对而言,澳洲的鸟显得散漫而自由的多。
动物保护主义在这里势力非常之强,有时几乎达到盛嚣气上的地步。每次在海滩上出现一些个鸟尸或死去的企鸸,都会引发在州府前的示威抗议活动。电视上经常出现义务人员细心清洗被沾污的小动物来拯救每一个小生命。每年一度的Duck Season, 总是由射猎协会一方与动物保护协会另一方对持不下,警方不得以出动额外警员维持射击场的安全,防止意外事件发生。今年工党政府以干旱为由取消了Duck Season, 热闹场面因而暂停一年。如果这些事件体现了澳洲人的慈善,博得我们赞许的话,然而去年发生的“蝙蝠事件”则令人不可思议。墨尔本皇家植物园里出现了过多的蝙蝠,这不是几百只之多,也不是几千只之多,而是几万只之多!众多的蝙蝠不但吓跑游人,而且直接威胁名贵树木的生存。再说蝙蝠根本不能算作珍贵动物,园方决定请专业人员来杀掉一批,注意仅仅是解决繁殖失控状况,并非赶尽杀绝。消息一径传媒报道,立即引来了许多动物保护主义者,日夜坚守在植物园。并且扬言:谁杀掉一个蝙蝠,他们就砍倒一棵大树来对抗。风波持续了很久,最后只能用“移民”和避孕法解决,为此多化了不少纳税人的钱。
狗是澳洲最流行的宠物,有关狗的趣闻更是不胜枚举。我们把你的《恐猫记》叙述给Jane和Robin听,他们觉得滑稽及有趣,哈哈大笑一番。你的恐猫心态,不是你的过错而是中国传统习惯的捉崇。在你很小的时候,也就是初次建立意识的关键重要时期,每当你厌食不肯吃饭的时候,父母就哄骗道:如果你不吃,一会儿野猫就会来把饭抢去吃了!这无意之中把你同可磷的野猫对立起来,更有甚者为哄你入睡,把你送给野猫去咬而再不会管你了的慌话做要挟,就这样的恶性重复在你的幼小心灵之中树起了野猫咬人的可怖景象。呜呼!无辜者,小猫也。不光国内情况如此,有些华人在这里仍然延用着这种谎谬哄婴术。你对猫的害怕如此程度,似乎隐含地告诉我对狗更是六神无主了。那也难怪,因为在中国文化里对狗是贬多褒少,诸如狗腿子、狗崽子、狗嘴吐不出象牙,赖皮狗、走狗等等。对于狗可能会有一段适应过程,记得刚到澳洲时对于狗的数量之多品种之多感叹不已。回想那时国内还没有达到小康社会,见到这里多于平均每户一狗的情况,“均富”的感觉就不言而喻了。若是将狗与“你害怕”的猫加起来,数量之众与总人口不会相差甚远。由于自认是个“大男人”岂有怕狗之理!表面的若无其事,有时也掩饰不了内心的恐慌,真有点色厉内荏的感觉。那时我们在Kew开了一家电器维修店,上门服务时遇到两条德国大狼狗把门,而且都是齐腰之高张牙裂嘴地朝你吼叫!我想你现在读来,头皮都会起嗝哒吧。后来由于“见多识广”, 慢慢有所改变,但真正的转折是我们养了小狗“Poochie”以 后才开时的。
一次偶然的机会遇到了上海的邻居李生(他家住4号,我们住38号)。我们之间不但同乡、同音而且同里,自然成了频繁往来的好朋友,他至今仍然自豪地说:“这条弄堂里面当时考上名牌大学的屈指可数!”我先考上复旦,两年之后他考上了同济,他还把我作为勉励的榜样呢。
李生这里的隔壁邻居,澳洲人搬家前把小狗“Poochie”作为礼物送给了他们。李生家在我们看来不但溺爱孩子而且溺爱小狗,在他们家孩子无可非议要与大人同睡连小狗也要与大人同床而睡!由于不到一年之内诞生了第二个孩子,每人照顾一个那排位第三者的小狗成了无法可施的难题。虽然依依不舍无奈只得向我们求援,就在他们求援以前,经不起Robin&Jane 一再提议我们正在犹豫是否要养小狗?犹豫的原因有二,一是或多或少要化点钱和添些麻烦,第二个原因则是关键的致命点:他们的外婆是谈狗色变!她每次外出散步,五十米开外只要狗的一声招呼叫都会两腿发软行而不直!怎么可以想象家里有条狗在你脚跟旁边窜来跑去的。因此虽然孩子们反复提议,此案仍是悬而未决。Poochie到来后发生了戏剧性变化!
读你的《恐猫记》除了Jane和Robin捧腹大笑之外,有一个人暗自会心而笑,她就是你的小舅妈。真是无独有偶你今天的情况同她二十四岁时完全一模一样,每当她晚上从上无十七厂下班回家,她的父亲总是在十字路口迎候,只因为经常有野猫们在那里游荡!来澳后当时我们住在Kew ,那时Jane才三岁读幼儿园,每天走的接送路线大伤脑筋。一天她们回家先走认定的“安全”街,不料有只狗在人行道上正懒睡享受着晌午的阳光。赶紧改走第二条街,不巧却有一只大猫挡道,那只虎皮猫还真有点“虎视眈眈”呢!任凭你拍手跺脚,它都巍然不动。说时迟那时快,只见三岁的Jane毫不犹豫地跑上去,把猫半拖半抱地说:“妈妈,我们把这只猫带回去,叫爸爸养起来好吗?”当我见到气喘吁吁的Jane时,她哭述到:猫咪跑掉了!
话说朋友求援,不管是短期还是长住都得答应,再说我们也下决心试一试。把Poochie领回来第一晚的热闹场景,就是不说你也可以想象,有兴高采烈的、胆战心惊的、也有不知所措的。不出一个星期,Poochie就成了我们家中一员。真可谓不养不知道,一养渐渐都知晓。人们为什么把狗作为家中的宠物?原来狗对人是那么忠信,不管你对它怎样,它绝不会赌气而不理你,因而成为老年人的伙伴。它会刻意照顾小孩,更喜欢与小孩玩耍自然是他们的朋友。Poochie知道和外婆一起散步要耐心慢走,与Robin同行则可以飞步赛跑!狗对人们的绝对服从性使我怀疑“狗奴才”是对它们的贬喻还是美称?
我们不容置疑地深信,一旦你来到澳洲不用几天你的《恐猫记》将改写成《------记》。而且这种改变是用不着对自己下任何决心,入乡随俗一切都那么顺其自然!
[ Last edited by horseanddragon on 2005-1-2 at 07:56 P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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