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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 绝对正能量的移民老爸老妈 [复制链接]

退役斑竹 2012年度奖章获得者 2009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13-9-5 18:5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缓缓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缓缓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本帖最后由 D妈妈 于 2013-9-6 10:12 编辑

我一般不转帖,但是,刚刚读到这样一篇文章,实在忍不住转过来和大家分享一下。这样的老爸老妈,正能量,通透豁达,感动得我眼泪都快下来了:

----------


有一天,我收听悉尼华人电台国语台的“直话直说”节目。主持人通过电话与听众对话,并现场直播。有一位年轻的女士在电话中讲述了她家中最近发生的一件事。她一鸣惊人:“我请警察把我婆婆赶走了!”用中国大陆人的通俗1,叫“扫地出门”。
  记得当时,讲话的女士心直口快,并坦然无惧,我听了却是目瞪口呆,就连反应灵敏,口齿伶俐的主持人也僵住了,一时不知该如何接话茬了。

  
  停了好长一会,这位女士开始侃侃而谈,讲述了她的委曲,以及如何被逼无奈才出此下策。原来,是婆媳关系不好,但年轻夫妻十分恩爱和睦。这位婆婆因为自己不喜欢这儿媳妇,就动员儿子离婚再娶。老太太说干就干,立即着手给儿子介绍新女朋友,并且百般逼迫儿子与新女友见面。可怜的儿子不敢惹怒母亲,违心地去相亲了,回家后,又良心不安,主动向太太坦白交代,结果是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当然,儿媳妇震怒之下,不能容忍与要拆散其家庭的婆婆在一起生活了,所谓“不共戴天”。于是,发生了上述“扫地出门”事件。
  虽然,我自己是60多岁的老人,也是以父母团聚为由来澳洲投奔女儿的,平心而论,且不论婆媳交恶,是否双方都有各自应负的责任,仅就这件事,我也觉得这婆婆是咎由自取。当然,在澳洲社会她也不会吃多少苦,可暂住“妇女紧急救援中心”,据说免费吃住,而后,再去申请公房,或自己租房过日子。不过,她再也没有机会去干涉儿子媳妇的家庭生活了。
  刚听到这件事,只觉得可笑又可气,仔细一打听,婆媳关系紧张,翁婿不和者,不是少数。在此,笔者愿以自己在澳洲多年生活的体会,来与所有做老一辈的人,一起探讨,找出解决困境的办法,使家庭生活重新充满和睦,让年轻人轻松,让老年人有一个幸福快乐的晚年。
  开始,我也走过一段弯路,自己深感很辛苦,很操心,但仍不被女儿理解,当然女婿也不高兴。好在,我与老伴能认真自我反省,以局外人身份,重新评价家中各人角色,从而找出问题的症结,并想办法解决。所谓“快刹车,急转弯”,进入正确航线。
  我认为身为公婆或岳父母者,在澳洲生活,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不要争当家长
  当年子女来澳留学前,有的是学生,有的刚刚参加工作,我们一直把他们当成孩子,自己则是理所当然的家长。但是,今天到了澳大利亚,咱们这家长该让贤了,该主动下岗了。理由有三:其一,生活来源要靠年轻一代了。咱们领到的那点津贴,仅够自己吃饭穿衣。买房,买车,抚养第三代全得靠子女;其二,我们语言不通,,又没有工作。支撑门户,出门办事,社交应酬得全靠儿女;其三,澳洲主流社会年轻人经济一旦独立,就自立门户当一家之主了。再说了,咱不当家长,少操心,当个配角多自在。就是不当家长,子女不是照旧要叫咱们爸爸妈妈嘛!上面那位婆婆就是没摆正自己的位置,先侵权,而后又越位,致使矛盾加剧,而落此下场。
  二、多作贡献,少添麻烦
  子女们安居乐业,有房有车,工作稳定,第三代纷纷进了学校,这正是祖父母,外祖父母们大展身手之时,能帮孩子们干许多事情。例如,接送孙儿们上学,做早晚餐,洗洗衣服,打扫卫生,外出买买菜,去邮局交交电,水,电话费等等。
  做以上这些事,要克服两个障碍。其一是放下架子,别老想着我在国内是高工,教授,主任,医师,或当过什么长,什么官┄┄,实际上今天咱们只是一个又无工作,语言又不甚通的普通老头老太太,过去的荣耀早已不存在了。咱们干任何活,不是为别人干,而是为咱们亲爱的儿子女儿干,从爱心出发,有什么可抱怨的?其二,是要真正地,而不是只在口头上把媳妇当成女儿,把女婿当成儿子。我每天早上第一件工作是为女儿全家洗衣服。当拿起女婿的内衣裤,脏袜子时,我当成是自己儿子的(实际上女婿俗称半个儿),心情很平静,那里能有什么怨气和委屈呢!
  我见到一些老人,不敢独自出门,不敢坐火车汽车,不敢与邻居交往,不敢去商店买东西,不敢┄┄,总之,把自己变成了子女的一个特殊照顾对象,一个负担,象个“老小孩”,整天窝在家里。其实,澳大利亚人是十分友好的,很乐意帮助别人,尽可不必害怕。出门带好地图,不会说,还不会比划么?总之,一回生,二回熟,三回就全会了。我曾见一位从上海来探亲的老头,一句英语不会,带了一张地图,不用子女陪同,一个人每天出门,几乎游遍了悉尼全部的风景名胜,一脸的信心十足,满面得意的样子,让人佩服。
  三、体谅子女,理解子女
  咱们子女来澳洲学习,工作,定居,俗称洋插队,也似闯江湖,打天下,承受了巨大的心理压力和生活压力。今天的安居乐业,来之不易。本人曾在机场看到一些年轻人实在吃不下苦,而放弃了努力,打道回国去了。所以,咱们留下来的孩子全是好样的,是英雄,作父母的只有为他们感到自豪的道理。咱们千万别拿子女今天的职业与国内时相比,也千万别拿自己子女的工作,收入与别人去比。中国有句俗话说:“人比人气死人”,知足常乐才对。
  四、尽量分开,独立生活
  如是父母双亲一起赴澳者,本人建议尽量与子女分开,独立生活。好处有二:其一可减少许多烦恼和矛盾,古人亦云:“亲戚远来的香”;二是可减轻子女的压力和负担。我们老俩口开始时也和女儿女婿住在一起,是很热闹,但我仔细观察,最累的是我心爱的女儿。每天辛苦打工归来,先要孝敬父母,敬茶,送上水果点心,问寒问暖,回头又要与一天未见面的孩子亲热一番,同时又不能冷落了也是一天未见面的丈夫,总要给些温情。一个人要周旋于三方五个人,处理得要大家满意,还要平衡三方感情:父母的怨言要虚心听,丈夫的牢骚要容忍地听,孩子的淘气也要耐心对付。为了一家的和睦,女儿只好努力委曲自己,压抑自己,好象船上的风帆,四面来风,皆要承受。谁都可以发牢骚,谁都可以发脾气,惟独女儿不能,永远要装出一副快快乐乐的样子。
  后来,我们老俩口主动要求独立生活,从此以后,女儿的心情开朗放松了许多,再也不用谨小慎微了,有时丈夫“犯混”,还可以爽爽快快地痛骂他几句,真是活得潇洒自在。
  父母与子女分居,为父母者千万别自以为被遗弃似的,而应认为是主动追求“新生活”,我戏称为“重度老年蜜月”。老年人的二人世界,自有其温馨浪漫的情调。
  笔者唠叨许多,未必对同龄人有多少帮助,正如俗话说的:一家有一个老天爷,一家有一本难唸的经。不过,只要一家人都有爱心,就会找到和睦相处,幸福生活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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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可以 + 2 写的太好了,我要认真的学习,摆正位置,在.
bravecdh + 2 太对了。
孙阿姨 + 3 感动的眼泪哗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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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5 19:0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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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赞同

发表于 2013-9-5 19:0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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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达的老人,赞, 特别是分开住这条都能想得通, 真正是为孩子和自己好。

发表于 2013-9-5 19:1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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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么通达的父母也是儿女的幸福啊

发表于 2013-9-5 19:1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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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得真好

发表于 2013-9-5 20:5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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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得忒好了分开住是明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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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5 21:0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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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做朋友的家长相处的会很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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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5 21:1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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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的太好了,努力争取做这样的父母

发表于 2013-9-5 21:2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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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5 21:3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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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的真好::

退役斑竹 2012年度奖章获得者 2009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13-9-5 21:3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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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做到这份上,子女都不可能不孝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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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5 23:3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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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6 02:2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john-2204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john-2204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很赞同第四奌,分开住最好的办法。

想到一奌,不知此故事婆媳如何不和,总觉得儿子太差劲,老妈与媳妇不和太正常不过。 纵容儿子离婚再娶从老妈角度上说也没什么大逆不道,关键在儿子怎能答应老妈去见新女友並且还告诉自己的老婆,这不是把自己的老妈送到火上烤吗?

除非这住房的房产权是属于媳妇的,若是儿子和媳妇共有,把自己的老妈扫地出门亦太狠心了。

从前亦谈到,老爸老妈要注意自己的权益,不要把自己在国内的血汗銭帮子女买房且不写自己的名字。 澳大利亚是法制国家若房产证上没有自己的名字,从理论上讲房子是子女的,他们隨时亦可以下逐客令的,不一定要等到婆媳或翁婿矛盾激化时刻。

就如上述故事,警察到场是讲证据的,房产不属老爸老妈只好走人,亲情道德其时是不管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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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na50 + 8 感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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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6 09:3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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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tina50 于 2013-9-6 09:33 编辑
john-2204 发表于 2013-9-6 02:25
很赞同第四奌,分开住最好的办法。

想到一奌,不知此故事婆媳如何不和,总觉得儿子太差劲,老妈与媳妇不和 ...


婆媳矛盾千古难题,客观存在,还很普遍,不过真把老妈扫地出门的似乎还只是个别现象。
生活中经常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这个要是能听到当事人双方的辩解,可能更客观些,毕竟我们都是局外人。
这个婆婆肯定有做事不妥的地方,但那个媳妇,以及老婆婆的儿子,是不是也从这件事中,总结出了自己的不足呢,
还是一味的认为,都是老人的错?

个人观点,“赶出去”过于简单粗暴。

赞成一楼帖子里面的这句话:只要一家人都有爱心,就会找到和睦相处,幸福生活之道。
赞成班长的:老爸老妈要注意自己的权益,不要把自己在国内的血汗銭帮子女买房且不写自己的名字。

发表于 2013-9-6 09:5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youlyw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youlyw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除了分开住这条,文章上的我爸妈基本已做到,我太幸运了!

发表于 2013-9-6 10:2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bennytang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bennytang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能摊上这么好的岳父母是福啊
不但肯干,而且通情达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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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6 10:4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SWAN叔叔2013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SWAN叔叔2013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学习学习,再学习!放下身架当个通情达理的老人。

发表于 2013-9-6 10:5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xiaoshizi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xiaoshizi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我心里知道, 应该来了之后分开住(现在还在排队)- 父母也愿意。 但是想到届时他们也快70岁了,要独自住在外面, 我的心里就很酸。
住在一起, 实话说, 的确不好受。 可是,可是。。。。。

发表于 2013-9-6 10:5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天堂猫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天堂猫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楼主写得真好。这样的父母在中国人中不常见。

退役斑竹 2012年度奖章获得者 2009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13-9-6 11:1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缓缓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缓缓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我感觉这对父母是比较早期的移民。那时候还不用付费,公屋也容易申请。福利也早拿到了。

因为文中没怎么提到经济问题

退役斑竹 参与宝库编辑功臣

发表于 2013-9-6 13:4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big_beast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big_beast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D妈妈 发表于 2013-9-6 10:18
我感觉这对父母是比较早期的移民。那时候还不用付费,公屋也容易申请。福利也早拿到了。

因为文中没怎么提 ...

俺觉得不一定是公屋
夫妻俩都工作,父母又有福利,估计能一咬牙帮爹妈买套房-_-b
P民一个,屌丝一枚,傻妈一只

记得给俺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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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6 14:1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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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na50 发表于 2013-9-6 08:31
婆媳矛盾千古难题,客观存在,还很普遍,不过真把老妈扫地出门的似乎还只是个别现象。
生活中经常是公说 ...

版主赴澳进渐如何,应该快了吧。

期待版主的更多心得体会。

发表于 2013-9-6 14:2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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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多么理想中的理想啊

发表于 2013-9-6 14:3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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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2204 发表于 2013-9-6 14:18
版主赴澳进渐如何,应该快了吧。

期待版主的更多心得体会。

快了,还剩扫尾点准备工作了。
对未来的澳洲生活,已经比较淡定,没有太多的期望。普普通通的家庭,普普通通的人,将来肯定也脱俗不了,会有普普通通的矛盾,走一步看一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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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缓 + 5 TINA姐没问题,加油
john-2204 + 3 感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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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6 14:4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20101010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20101010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儿子还婚着,就介绍相亲,这婆婆也是奇葩了,难怪儿媳招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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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6 14:4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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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妈妈 发表于 2013-9-5 20:39
父母做到这份上,子女都不可能不孝顺了

太对了,父母真心实意为子女,也不防着儿媳或者女婿,父慈子孝,其乐融融享天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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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斑竹 参与宝库编辑功臣

发表于 2013-9-6 14:5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big_beast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big_beast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john-2204 发表于 2013-9-6 01:25
很赞同第四奌,分开住最好的办法。

想到一奌,不知此故事婆媳如何不和,总觉得儿子太差劲,老妈与媳妇不和 ...

“纵容儿子离婚再娶”的妈的确没啥不对,所谓当妈的爱都是盲目的,就算儿子是个极品花花公子,这边吃着碗里的,那边看着锅里的,甚至又吃碗里还吃锅里的,当妈的帮着圆谎话,或者儿子说要离婚,当妈的帮着儿子想办法。这些都是无可厚非的。
可故事里的老妈不仅仅吧,人家夫妻和顺,当妈的非厚拆,还逼着儿子去相亲,这不是逼着儿子离婚么?可见儿子也不想离,真想离,绝不会把这事告诉LP。

虽然这年头女性经济独立狠久了,可对一个女人来说,婚姻是一辈子的大事。古代哪怕男人,都有杀父之仇,夺妻之恨的说法,可见夺妻和杀父一样,是大仇。那对女人来说,夺夫之恨,那叫啥仇……
如果是第一种情况,这女人恨的是自己的丈夫,恨的是自己不带眼识人。第二种情况,你就去想吧,这女人该恨谁,该是个怎么样的恨法。都恨这份上了,赶出去绝对是轻的……
其实俺看所谓赶出去,也就是强行不一起住而已,哪能真流落街头-_-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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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民一个,屌丝一枚,傻妈一只

记得给俺加分……

发表于 2013-9-6 14:5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actio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actio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明理
越是这种只要求自己不要求子女的,子女越对他好

发表于 2013-9-6 14:5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格美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格美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20101010 发表于 2013-9-6 13:40
儿子还婚着,就介绍相亲,这婆婆也是奇葩了,难怪儿媳招警察。

就是啊。就怕这婆婆不一定能意识到自己的问题,即使警察招来了,也会给儿子说:你看我的观点对吧,这样的媳妇,就不该娶,要么就是哭骂儿子,娶了媳妇忘了娘。
加分欢迎通知,可以开心一小会,嘿嘿。

发表于 2013-9-6 14:5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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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tion 发表于 2013-9-6 13:51
明理
越是这种只要求自己不要求子女的,子女越对他好

没错,见过很多这样的父母,儿女都特别爱护他们,中外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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