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jobkeeper补助是4月申请通过的。 今年做退税的时候,我把自己的收入多算了3000,因为4月的jobkeeper是要5月才到帐,实际到账日期的jobkeepr是在5月初(给的4月的)和6月初(给的5月的)。我应该只是拿了6000的jobkeepr。但是我报了9000的jobkeeper收入(把6月的算进去了,应该是7月初才到帐)。我老公的税已经退了,他填的配偶收入包括了我的这个多算3000。今天我自己做退税才反应过来,自己多算了3000。 我现在应该怎么做自己的退税?还是把这3000算进去(就和老公退税的我的收入一致了),还是我自己做退税的时候,把多出来的3000扣掉,按实际收入退税?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