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底交了定金5% 没有走律师,私下给的现金。卖家写了收据,说这笔钱是5%的卖店总价,签名日期都有。当时口头说了下,如果他反悔,要赔定金(这点当时说的比较模糊,因为当初觉得他也不会变卦);如果我反悔,定金他收着;如果房东那边租金谈不下来什么的,定金可以退给我。 结果卖家今天突然说他有更高的offer,只能退定金给我,但不愿意多赔。可是我这边已经各种开始找律师,申请公司abn什么的有了各种支出,同时也很多投入了时间精力。 我的律师说他给的收据并不具备法律效力,因为是私下给的现金,没通过律师,加上我们只是口头协议,白纸黑字的收据里并没有写清楚这个定金的具体条款。请问这种情况,还有可能从卖家那里得到一定赔偿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