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分请教几个关于公司和个人税务问题: 假设设立公司,个人投入10万开始生意,几年后卖生意16万, 其中6万是capital gain,公司账面还有3万免税的政府补贴,而公司之前财年的1万经营亏损,等于公司银行账上有19万。已在卖完生意的第三季度,关停了公司GST和PAYG。但因为计划改变,短期几年可能不再打算用同一公司经营新的生意。 这种情况,有什么最优选择降低公司和个人的税收?公司仅在一个人名下,pty ltd 非trust。 所以,可以进行哪些比较好的避税操作,特别是在本次财政年结束前? 另有疑问,比如设立公司个人投入的10万,可以转回给个人,当作换director loan,不会产生任何公司和个人税务费用吧?只有账上的9万,才会根据 今年公司的经营收入,算公司盈利税么? 之前公司经营的损失,可以抵消CGT么? CGT 可以推迟一年支付,但无法避免,而如果要关停公司,公司账上的9万,在支付完公司所得税后,才能转给个人,并且还得考虑公司和个人的税率,多退少补交税是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