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在2019年提交的143。本来打算用着600签证时不时地往来,等着143下签,可接下来的疫情让他们觉得还是能一直待在我们身边为好。 现在他们手上的600签证正好没有8503。我就想今年他们可以过来,然后在澳洲境内就把143转为804,他们以过桥签一直待在这里。 我理解的流程是,等他们入境后,在600签证有效期内,先提交143 withdrawal 申请,然后再提交804的申请,等804的lodge acknowledged, 应该会自动发过桥签。600签证有18个月内不超过12个月的condition,那等他们待满12个月后,过桥签就会生效了。 请问这样的理解是对的吗? 另外,感觉现在143已经审理到2017年提交的了,确实也有点纠结是否应该把143转了。转804应该就是一直过桥签,等不到下签了。转864呢?143之前排的时间会算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