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前单位工作快十年了,2018年离开,不愉快的离开的。 我那时身体不好,吃不下东西,体重下降很快,1.87米的我,最低时体重只有56公斤。我那时身心状态很差,影响到工作,原单位还把我放上Performance Improvement Program。 我几周后来自己找到其它工作离开。 离开单位一年后,我写信给那个单位,说你们不能在我生病的时候把我放上Performance Improvement Program,给我身心造成更多的伤害,要他们给我半年的工资做赔偿,因为我在那里十年了,走时一分没多那。他们回信说因为我是自己走的,而且那时我的performance是不好,所以给我PIP也是应该的,虽然对我身体不好表示同情。 我前单位是很有名的单位,这两年又常在媒体上提及。我想再和他们联系一下,希望他们给我半年工资的赔偿,如过不给,我就去媒体讲述我的经历。我和原单位的合约上有‘就算我离开,也不能damage its reputation’. 所以我不会说我工作的内容,只会告诉媒体原单位对我的action, 这些action对我的影响。我会把我的医疗报告和单位给我的信给媒体看。 我现在在新的工作好多年了,新的工作也是不同的系统,所以我不担心媒体报道会对我现在有影响。 我想问一下万能的足迹有没有这方面经验的人可以给我一些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