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 Sole Trader,ABN 注册在澳洲 (国内没有注册公司),做正版软件生意。 软件原厂在欧洲,我拥有中国的代理销售权。也就是说我从欧洲进货,然后卖向国内。由于没有实体产品,不经海关,金流都是透由 Wise.com,线上商站的国际支付宝,或国际汇款来完成。交货则是发放软件的授权号,买断终身使用的。 前阵子找了国内一家公司做我的一级代理,从我这里进货在国内铺售,卖了一些。我卖给他们之前洽询过我的老外会计师,他说不需要收取 GST。而对方从国内汇来的货款,则按澳洲这边的所得税规定,一分没少缴给澳洲政府。 我以为这样就完了,结果前几天对方和我说中国税务局找上他们,说我这边必须缴纳增值税 (6%) 和所得税 (10%),由他们先代缴,我再把钱还他们。 我听了都蒙了,不大理解这个。我一个澳洲企业为什么要向国内税务局缴税呢? 我已经在澳洲这边缴了,再向中国缴,那不就两头缴? 那我利润都被吃光光了。 有没有人懂这个? 或是可以介绍这里的华人会计师同时也懂国内税法的可以帮我处理这个? 先谢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