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大大们一个问题, 我给父母办理的103移民签证,今年四月份要求补的资料,目前在等待AOS审核阶段(AOS不是我) 我的PR往返签证将在8月底到期,过去的五年没有住满两年。 本来我是打算8月底前父母拿了PR,和父母一起回澳洲居住 但是现在目测AOS和103速度突然变得异常缓慢,网友说全部材料交齐还得3个月 现在有一个疑问,如果我一直在中国境内和父母一起等待103下签,到8月底还没下签,我的五年签证过期了,会影响他们的103下签么 如果不影响的话,我是否可以在中国一直等到他们下签后,再递交RRV,这样我就有亲属tie了?再和他们一同回澳洲。 还是说一旦我的五年签证到期,且我在中国,不在澳洲境内,他们的申请就不会下签 他们的103申请需要我必须在澳洲境内,且必须签证在有效期内吗,因为我的理解PR是永久有效的,失效的只是往返签证。 如果这样的话,我是不是稳妥一点还是应该在8月底之前先回澳洲,但回去之后需要先申请RRV,还是也可以等他们下签之后再申请RRV? 谢谢各位大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