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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民政策】 - 历史、现实、法律和政治的碰撞

2011-9-13 14:05| 发布者: 黑山老妖 | 查看: 3462| 原文链接

最近闹得沸沸腾腾的难民政策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大多数人都觉得不可理解,为啥会有这么闹得这么大?其实里面包含了历史、现实、道德和政治的碰撞。
说实话,澳洲对难民的政策真的很奇怪。同样的境内难民庇护申请,坐飞机来的和坐船来的待遇相差太大太大。其中有很多因素影响着选民和政府。请让我给大家细细的讲解。

【历史】

澳洲难民政策简史
澳洲是一个大岛,地广人稀,海岸线太长根本没法7天24小时有效的监控。白澳时期的遗毒让不少澳洲人害怕人口众多的亚洲会通过海上入侵澳洲(Asian Invasion)。所以澳洲当地人很多对坐船来的难民有一种发自心底恐惧和抵触。他们认为这是对澳洲的侵略,是边境保卫出了问题。持有这个看法的人很多是澳洲极右翼人士。由这个理由又衍生了另外一个论点:澳洲有权利选择谁能够进入澳洲。我认为这是一个原因澳洲人反对船民最大原因。而且现在的船民很多是非白人种族。这就让一些右翼人士更加热衷这个问题。

澳洲是一个比较注重守秩序的地方。插队(queue jumper)是一件非常犯忌的事情,被人看到插队遭白眼和鄙视是肯定的。不少澳洲人又认为所有的难民都应该在境外排队等候,然后澳洲政府会按照排队的顺序接收这些难民。所以澳洲当地不少人认为船民们的到来是一种插队行为,是queue jumper。这也是不少人反对接收船民的理由。这个观点被很多基层劳动人民所认同。

【现实】
澳洲对寻求庇护申请的处理方法
1976年来澳洲船民的数据(澳洲议会图书馆)
澳洲的难民庇护申请者大多数是坐飞机来的境内的申请。这些人里面只有20%被确认为真正的难民。
坐船来的难民庇护申请者里面最终有90%的人被判定为难民。
大多数的船民从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上的船。
每年的船民到岸人数变化很大。
澳洲的最高法院判决说:1)在无法确保难民待遇和法律保护的前提下把到岸船民解送出境不合法。2)未成年儿童不能被解送出境。
有需求就有市场。偷渡问题是不可能被彻底解决的。

【法律】
1951年的日内瓦难民条约
第十三条、 非法入境的难民
1)任何签署国不能以非法入境为由歧视和惩罚难民。难民必须在第一时间通知当地政府他们的难民申请。
2)不能限制他们的行动,直到他们的身份被合法化或是得到去第三国的许可。
Article 31

Refugees unlawfully in the country of refuge

1.    The Contracting States shall not impose penalties, on account of their illegal entry or presence, on refugees who, coming directly from a territory where their life or freedom was threatened in the sense of Article 1, enter or are present in their territory without authorization, provided they present themselves without delay to the authorities and show good cause for their illegal entry or presence.

2.    The Contracting States shall not apply to the movements of such refugees restrictions other than those which are necessary and such restrictions shall only be applied until their status in the country is regularised or they obtain admission into another country. The Contracting States shall allow such refugees a reasonable period and all the necessary facilities to obtain admission into another country.

从这一条来看,澳洲对船民的强制监禁是非法的。而且对坐船来的难民和坐飞机来的难民区别对待是歧视,也是违法的。

澳洲最高法院判决
而且上次澳洲最高法院判决说:在无法确保难民待遇和法律保护的前提下把到岸船民解送出境不合法。未成年儿童如果没有移民部长的书面同意不能被解送出境,因为澳洲移民部长对他们有监护责任。

【政治】
澳洲先下的政治环境大家都看到了。一个弱势、缺少民意支持的少数政府加上一个攻击性超强的右翼反对党。这种政治环境下政府是不可能在任何事件上退让的。哪怕打肿脸也要充胖子。马来西亚策略其实是一个比较务实的策略。把船民送回到他们登船的出发点能够起到很大的阻吓作用。但是这个策略被判定不合法。在这个判决的精神下澳洲前联盟党政府的太平洋策略也同样也不合法。
之前自由党现在大力推动的瑙鲁策略其实同样不合法。但是瑙鲁非常缺钱,所以他们愿意加入日内瓦难民条约,并且已经快要签署了。但是签署了日内瓦难民条约的瑙鲁是不是能够符合最高法院判决的要求?这个还不好说。可能还要打一次官司。

判决下来以后工党政府有几个选择:
1)取消境外处理,把船民和坐飞机来的一样对待。绿党肯定支持,其他独立候选人不好说。估计能够通过。但是这个做法的政治难度太大。把工党放到了和绿党一样的非常偏左的位置,而工党现在的定位是中偏左。
2)和反对党联合一次,做好瑙鲁。绿党肯定反对这个不现实,因为对现任政府来说怎么做也不能向反对党低头。
3)修改法案,让马来西亚策略合法化。反对党和绿党肯定不会支持。这个法案肯定不会通过的。
4)修改法案,让所有的境外处理都合法。绿党一定反对。这样就要靠反对党支持了。如果通不过就可以说是反对党不支持境外处理,反对党要对以后所有的船民入境负责。

有趣的是最近一个民意调查显示54%的选民支持境内处理难民申请。但是朝野两派没人愿意听大多数人的意愿。可笑可悲。

【结论】
屁股决定脑袋。政治决定一切。这次不会例外。没有赢家,只有输家。
难民问题在澳洲很难有理性的讨论。每次都是被喊口号的极右翼所劫持。
如果说在这个闹剧里还有让人欣慰的事情就是最高法院的判决。

[ 本帖最后由 黑山老妖 于 2011-9-13 13:1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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