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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和退稅(ZT)

2005-5-24 20:22| 发布者: 足迹网系统保留 | 查看: 660| 原文链接

稅和退稅

免稅 Duty Free:

隨身攜帶的自用物品,均屬於免稅範圍。
1 公斤以下的酒類 1 瓶,香煙 200 支,雪茄 25 支。
價值 $5000 澳幣以下的自用嶄新物品。
機場稅 :

澳大利亚的機場稅 $30 澳幣,一般都已包含在機票中,沒有其他額外收費。

退稅 (Tourist Refund Scheme):

如果在澳大利亚購買商品時支付了10%的消費稅(GST)和 14.5% 的酒稅(WET),海外遊客退稅方案(TRS)可以將您已支付的消費稅金退還給您。 此退 稅只適用於您離境時作為隨身攜帶的物品。具體內容規定:

如果您在離境前 30 天以內從一家商店購買了價值為 $300 澳幣或以上的商品,所有物品列在一張標有稅款的發票上,就可以得到退稅。
如果您從國際機場離境,您可以領取現金退稅(退稅數額不超過 $200 澳幣), 或支票退稅。 港口離境不辦理現金退稅。
如何申請退稅:

退稅物品必須隨身攜帶,證明將帶出境外
標有稅款的發票
您的護照和國際機票(或登機卡)
以下情況不能申請退稅:

酒類和煙草產品(因為您可以在免稅店買到)
免除消費稅的商品(如新鮮食品等)
全部或部分消費品已在澳大利亚消費了
航空公司嚴禁攜帶的危險品
超出隨身行李大小規格的物品
不隨身攜帶的物品
在飛機起飛前的30分鐘停止辦理退稅申請

文章来源:澳大利亚观光网

[ Last edited by horseanddragon on 2005-5-24 at 07:44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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