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来墨尔本后买了私人医疗保险(一年),后俩,妈妈身体不舒服而且是周六,于是就到Monashi公立医院看病,当时看好没有付钱,过了大约3个月 ,寄了封信,要求付320元的住宿费。于是,就有了疑问? 1、单子上说“ <4小时的床位是50刀,>4小时的是320刀”,但是这个4小时到底是从到医院等开始算起,还是从睡到病床上看医生开始算起? 2、私人医疗保险上说,保险对于到公利医院看病的时候,如果是私人床位就要自己付,但是,我们进去的时候, 医生让妈妈是躺在一个人的床上的,但是用布帘子拉上就是一个人的,拉开就是大家都看得见。不知道是怎么来界定私人床位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