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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计划在澳洲置业,与老公在网上四处搜索房产公司。突然想到新浪名博金凯平老师领导下的房产开发商澳中集团,鉴于金老师的名人效应,我与老公一致把澳中作为我们买方的首选脆响。很快,我们像澳中集团上海办事处索要了部分房产资料。研究后觉得很有兴趣,并开始进一步与上海办事处的业务员联系购房事宜。
与我们联系的本文1号业务员,是位年轻的先生,他不但给我们邮寄和e-mail了房产资料,并耐心回答我们提出的问题。当我们提出购买前可否去实地,也就是去澳洲看房时,他回答我们,若有强烈的意愿购买澳中房产,澳中可以为我们免费办理商务签证,并在澳洲当地有专人带我们去看房。我们欢欣鼓舞,并由衷地赞叹,澳中不愧是澳中,有名人,有信誉,服务周到有保证!然而,时隔几日,当我们更进一步讨论赴澳看房事宜以表示我们有强烈的意愿时,得到的答复是,只有在从澳中购买了房产后,才可以为我们办理商务签证。这个回答让我们匪夷所思。我问,难道在澳中购房的客户都是在买了房子之后才知道自己房子和周边环境具体什么样子的吗?1号的回答是,的确是这样的。
不解的我们带着满腹疑问登陆了自己的新浪博客,找到澳中领导人金凯平老师的博客地址,并向他发送了一封满带问号的e-mail,同时也发送了一张新浪小纸条。(懂得见缝插针的老公这时还建议我随信附上求职信一封,以备机不可失失不再来,这是插曲)很快,日理万机的金老师居然回复了我的小纸条,并向我们推荐了公司的2号业务员柳小姐。
加了柳小姐的msn,重复了让我们感到匪夷所思的问题。柳小姐给我们的答复是,1号先生刚到公司不久,业务不熟悉,所以口误口误,不要误会。1号先生随后向我们表示了歉意。我和先生本着宽宏大量使人进步的方针,表示理解,不予介意。并向2号柳小姐详细询问了赴澳购房事宜。得到的答复是,澳中为已在公司购房的客户办理免费商务签证;对于没购房,但是有意愿购房的客户,需交500元左右的临时商务签证申请费,并强调这个费用是交给大使馆办签证用的,但是免我们人工费。他们也可以帮我们办理旅游签证,费用大约2500元,并且必须有VISA金卡。我们毫不犹豫地选择了交500多元办理临时商务签证。柳小姐在确定我们的选择后,郑重警告我们,双方必须是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才可以帮我们这样办理。名人效应使得我们有理由相信金老师领导下的澳中集团,我们也表示愿意提供一切需要的材料和可以证明我们是可以被信赖的证据。随后,柳小姐发来发来办理临时商务签证所需要的材料,和我们不需要的办理旅游签证的注意事项。(我们权当服务周到)
事情至此,我们依然欢欣鼓舞,虽然不能免费看房,但是花500多元也是可以接受值得一看的。我们开始着手整理材料。
今天,我们再次联系了2号小姐,她再次强调“信任”二字的神圣不可亵渎,我们再次表示愿意提供一切证据。柳小姐随即不是很情愿地表示,公司会有一位办理签证的职员(下文称签证小姐)与我们联系。
5点左右,3号签证小姐给我们打来电话,寒暄后的第二句话就是,若想请他们帮助办理临时商务签证,须先交20万元人民币的保证金。我立即表示疑问,说,以前怎么没听说过?并随后说道,我朋友的家人刚刚办理了这类签证,只交了10万元。签证小姐支吾道,现在澳洲对入境人员控制严格,就是这么规定的,10万元保证金也可以,但是这笔保证金不能完全保证我们,而20万保证金就可以完全保证我们的清白。我说,那我们以后再联系,并挂掉电话。心情不能平静。
我们登陆msn再次追问2号柳小姐事情的发展为什么会是这样,为什么不在接触的最开始告诉我们关于20万元的保证金的事。柳小姐的答复是,公司的程序就是这样的。
从1号到2号再到3号,我们的心情随着业务员的序号而递进变糟;从1号到2号到3号,我们办理签证需要交付的钱数也递进增加。我们告诉2号刘小姐,假如一开始就告诉我们办理商务签证须交20万保证金,我们也许会考虑放弃这个办法,但不会有任何不舒服的想法。对此,2号的回答依然是,公司的正常手续就是这样的。
我们非常理解公司害怕因客户自身问题而背负责任,所以我们强烈表示愿意提供一切可以证明我们自己的证据。但是我们认为,澳中不应该以“免费”或“花500”办签证为诱饵引诱潜在购房者付定金购房,而当潜在购房者表示在赴实地考察之后才可决定是否购房时,澳中不应制造问题试图阻碍或改变潜在购房者的意向。
澳中集团的2号柳小姐给我们的答复中有这样一段话:“在我们公司没有买房子的人,我们不是不能为他们办理商务签证,你人不在上海,我们对你们所有的情况都不了解,所以我们需要你交保证金。假如你有任何问题,我们公司也即将面临大问题。对每个客户我们都要把关。” 柳小姐认为这自始至终都是钱的问题。她认为我们是因为需要交钱才产生的心理不平衡。最后她不等我们说完msn就关掉了。
从上述话语中,我们感到,我们不是澳中集团的潜在客户,而是他们的潜在杀手。我们认为,柳小姐把我们事先设定为问题客户,然后再进行业务是不可取的。
这从头到尾都不是钱的问题。我们同时也在与其他房产公司联系。关于签证的问题,我们认为邦拓置业的业务员做得很好。当我们询问邦拓置业的业务员先生有关赴澳考察签证的问题时,他的回答是,公司没有替客户办理这种签证的业务。他还亲自帮我们咨询了旅行社有关旅游签证的事宜,并打来电话告诉我们,办理旅游签证赴澳考察房产是不现实的,因为持旅游签证去澳洲就必须去旅游,是不允许主动脱团的。
很遗憾,澳中集团失去了它的一位潜在客户。也许,我们这样目标不是高档房的“穷客户”,本来就应该被这样对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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