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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pkucom

[生意经营] 删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12-13 18:0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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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用手机刷300贴楼主的贴都在前两页,大叔你是做生意的人闲成这样你觉得你写这个贴宣传卖店是不是有反效果呢?你要真想卖生意就要舍得孩子才套的住狼,专业broker会帮你包装上市的,这样就会面对更多多国的买家,而不是刷足迹你瞧不上的“华人”了。祝你早日卖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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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3 18:1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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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pkucom 于 2015-12-13 18:13 编辑
Mushroom 发表于 2015-12-13 18:08
每次用手机刷300贴楼主的贴都在前两页,大叔你是做生意的人闲成这样你觉得你写这个贴宣传卖店是不是有反效 ...


我从来没有说要卖店,我就不明白,为什么你会这样理解呢?

ANYWAY,谢谢你的关心,你这是我最后一贴,我就此封口。

发表于 2015-12-13 18:1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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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你可能是把在国内做生意的习惯用在了这里, 有点迫害妄想, 跟人打交道老是觉得人家坑了你. 我看了下你前面写的, 总体感觉是你比较'刁'. 如果一直有这个习惯, 以后做生意时少不了烦恼.

发表于 2015-12-13 18:2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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态度最重要 发表于 2015-12-13 13:33
楼主是要卖店了

大概每天亏钱

完全没必要这么说吧?
喷得很不厚道。

发表于 2015-12-13 18:2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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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kucom 发表于 2015-12-13 18:10
我从来没有说要卖店,我就不明白,为什么你会这样理解呢?

ANYWAY,谢谢你的关心,你这是我最后一贴,我就 ...

本帖最后由 pkucom 于 2015-12-13 17:40 编辑

态度最重要 发表于 2015-12-13 17:27
楼主写这帖子目的主要是为了卖店


你是坛子里最大的骗子了,我都不认识你,何来发帖说我老婆已经付了900元。。。

更进一步说,我就是要卖店,写帖子宣传,也不违反任何道德和法律,无需你等攻击。




大叔我帮你拍个照,最后你可是没否认要卖哟。当然我在国内受教育时间不长,可能对你的文字理解错误。

发表于 2015-12-13 19:29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juanchueng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juanchueng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我想问一下大家,会计师有没有义务在执行工作之前给客户报价,LZ说是会计师准则里面有,也有的人说 行内都是客户主动问询的,会计师的准则是不能乱收费,并没有义务提前告知具体费用,因为业内的价格都是基本固定的,没有提前主动告知的义务。

请问哪一方的观点是正确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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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3 19:5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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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xchair 发表于 2015-12-13 11:39
今天刚看到这个帖子,谈谈自己的看法;
1.这个帖子关于生意部分的介绍,是几年来为数不多的好经历分享;没 ...

什么是键盘侠?LZ的做事方式这么多的疏漏和自相矛盾,选择性的忽略一些细节,大家指出来,成键盘侠了?

键盘侠道德婊这种词我也用过,但你用在这里,恐怕根本没有经过大脑。

这里的问题并非是代购和交税不交税这类有争议的问题,做人要诚信,要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清醒,这是生存在这个社会上的最基本的要求。如果连这个都做不到,那为人确实太low。

也许在lz的立场上他只是在保护自己,这没错。但他同时也是在欺负别人,唯独不提自己的所作所为对别人有什么影响,大家鄙视的是他在这点上的选择性致盲和扭曲事实。因此,大家普遍的观点是:lz的行为太自私,一个40多岁的人,一点没有学到为他人着想,时时刻刻只想着自己,这样的人,应该不应该鄙视?

——你告诉我,这是键盘侠吗?不见得说这个话的人,人人都是说得到做不到的吧?

如果说这是人和人的不同,也就算了。但你看看lz,丝毫没有认错的意思,即使他的行为中有如此多的不妥。

“华人在外的不良声誉,就是给你们这些先出来的搞坏的,华人坑华人,就是你们这些人做的,你这样说,就是狼和小羊的故事的翻板呢?”——这话是不是lz说的?我很难理解这种端着屎说别人臭的想法。

“你到了四十,再来跟我说这样的话,或者问问你爸,看看有没有资格说这样的话。”——这也是lz的原话。别说我爸lz根本高攀不上,这里是足迹,光这里在收入学识上能秒杀他的的人都不知道有多少。当然我不否认足迹上的lowB也很多,但在这里倚老卖老,是不是走错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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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3 19:5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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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贴里太多吵架没营养的内容。两争论的人都不觉得累?

建议楼主不要再回复那些与主题无关的回复了,那是纯浪费你的时间啊。多写一些你的生意心得,和人生感悟吧。
头像被屏蔽

禁止发言

发表于 2015-12-13 20:3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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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welzhu 发表于 2015-12-13 19:58
这个贴里太多吵架没营养的内容。两争论的人都不觉得累?

建议楼主不要再回复那些与主题无关的回复了,那是 ...

又开个新马甲, 有没有这么无聊啊

发表于 2015-12-13 21:0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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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牛尾巴下一点 发表于 2015-12-13 20:37
又开个新马甲, 有没有这么无聊啊

在定论之前,不应该先看看清楚么?两年前注册马甲的概率是多少?

我常年潜水,被这贴炸出来了

我想看楼主的经验。每个人都应自行分辨别人的经验是否合理。即使不合理,看看,笑笑,翻过就是了。觉得这人不好,以后不再接触就是了;觉得好,就点个赞。网上那么多虚假奇葩新闻,难道还要一个个反驳过来么。每个人都为自己摄入的信息负责,不劳其他人为我把关了。 说白了就是“多管闲事"

发表于 2015-12-13 21:46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Simyet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Simyet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pkucom 发表于 2015-12-13 17:07
实际情况就是这样,政府收费是代收费,不是会计师收费,所以我一开始没说,如果你要这样理解,我也没有办 ...

这样的装XX我给满分。我确实没有足够的商业、法律知识,不过阅读能力还是没问题的。好歹开店也开了三年多了,幸好没有遇到不讲理的主,我遇到的supplier:过期的饮料是都可以退的,算错价格的账单是可以改的,会计是免费回答问题的;客人不满意我的菜品,我是会refund的,进货价格出错我也不会要求整张bill不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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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3 22:2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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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rin 发表于 2015-12-13 21:31
就是因为你这种人太多,这个社会越来越凉薄

年轻的时候,总是太过轻易就给事与人judgement。过若干年后,再来看同样的事情,也许结论会不同。此时此刻,也许并不会体会到自己的judgement给别人带来了困扰,那为何不谨言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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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3 22:26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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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

发表于 2015-12-13 22:28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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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anchueng 发表于 2015-12-13 19:29
我想问一下大家,会计师有没有义务在执行工作之前给客户报价,LZ说是会计师准则里面有,也有的人说 行内都 ...

请问大家

发表于 2015-12-13 23:4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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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乘物以游心 于 2015-12-18 11:43 编辑
pkucom 发表于 2015-12-12 23:09
如果我是PEPSI,在更换OWNER时,及时派出REP与店方联系,并签署合同。

如果我是会计师,我会遵守会计师 ...


你接手的时候,是默认接受前任的所有权利和义务的,这样你才可以继续问以前欠店里钱的人追款、 你同时也要给供应商偿还货款、 房东才会继续履行租约。  并非一定要把所有合同转到你名下,才生效的。

而且,你既然要讲歪理,那我问你,你接管生意的时候,有按照要求,正式文件通知所有供应商你接管了吗? 没有的话,你就不要怪别人没来跟你续签合同了。

什么会计是准则,你懂吗?  在这胡诌。  而且,负责任的告诉你,从法律上来说,这事就算打官司上法庭,对方即使没有在做事前告知你价格,只要他是按市价收费的,你一样要付。  只有你能证明他的收费高于市价,你才可以得到保护。  澳洲法律分得很清楚,你的义务就是你的义务,不因对方的过错有什么改变的,至于他的过失应有什么惩罚,那是政府部门的事,与你无关的。

不看你的回复,可能还觉得你也只是不懂,但是看了你的回复,觉得你不是真不懂,而是性格使然。

考虑问题过于自我,一件事的两面,你总是挑对自己有利的一面接受,完全看不到另外一面,像这样不考虑别人的立场,相信你平时跟人相处碰钉子的时候也估计不少,这种性格会让你自己受到伤害。  非常固执,以致这么多人表达相反的意见,你不但不思考是否自己做法有问题,还去抠什么字眼,一会说别人理解能力有问题,一会又说别人文革余孽什么的,你真以为这世界上,就你明白吗?  看到你这份自信,我也是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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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然世外,欲乘物以游心,
逍遥驰骋,必先了悟宇宙之真谛。

发表于 2015-12-13 23:5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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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rin 发表于 2015-12-13 23:13
这个我同意的
刚开始我觉得楼主40多岁俩公婆这样勤奋,挺不容易的
虽然有些做法值得商榷,表达一下不赞同 ...

书面的文字通常都表现得比较片面,因我们都不是作家。我倒觉得lz误解了你,所以言辞才激烈。如果面对面谈话,也许很多话都不会这样出口,也会体谅对方一些。

撇开对当事人的善恶的judgement,看看别人的经历都是lesson learnt。例如,如果下次有会计朋友私下说要帮我干什么,我肯定会问清楚收费。。。(我猜lz的太太也有些后悔,当时应该问一下的吧。毕竟没人愿意和本可以成为朋友的人闹得那么不快的)



BTW,希望lz不要就这样不写了。感谢你的分享和所花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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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4 01:1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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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kucom 发表于 2015-12-13 17:01
一群。。。。,无语!

妻子在家听广播,听到某高速路上有一辆车在逆行,

想到丈夫在那条高速上行驶,就打电话对丈夫说:

老公啊,你走的那条告诉上有一辆车在逆行,你小心点。

她丈夫说:那有啊,我看好几百辆车都在逆行。


楼主就是唯一没逆行的司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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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rr_7 + 3 太贴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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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4 03:1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mia2005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mia2005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完整看完了,楼主的道德水平确实太低了,绝大多数人都看不下去。这个不是法律问题,就是素质和道德。而且大家的几乎一边倒的回帖证明,这素质和道德绝对在平均水平之下太多。

楼主以此道德和素质还理智气壮发帖,这不是直率,而是脑子有问题。

发表于 2015-12-14 03:44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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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居然无聊的看完了。。。

发表于 2015-12-14 03:57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perfecttt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perfecttt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追了好几天,搂主已然成为了一只刺猬,睚眦必报。努力证明自己有本事,努力证明自己赚的够,努力证明自己是对的。人,缺什么才会在意什么啊。

发表于 2015-12-14 04:0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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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4 10:0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rodeo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rodeo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我骂一句傻逼就走。

发表于 2015-12-14 11:0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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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ujianmili 发表于 2015-12-12 16:33
这个是卧龙岗学生。。。学生。。。。学生。。。

不是说学生有什么不好啊,但是就是想强调下,是学生。。 ...

呵呵。有些人活了半辈子,其实也是白活了。

发表于 2015-12-14 12:3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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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cknotoverflo 发表于 2015-12-13 17:25
说的很中肯。论坛里掐架之风由来已久,大部分原因来自于说着说着就变成了说人,而不是说事。 ...

其实楼主这贴不就是完美的例子, 写出来不符合大众观点的内容还回帖必夹带令人难受的话,不被围攻就奇怪了。

发表于 2015-12-14 13:1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atm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atm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tramplady 发表于 2015-12-14 12:35
其实楼主这贴不就是完美的例子, 写出来不符合大众观点的内容还回帖必夹带令人难受的话,不被围攻就奇怪 ...

三观有问题,这样的三观在国内是很正常,甚至是很正确的,人人都耍无赖,就看谁比谁更无赖,赢的人不会被社会谴责,输的人也只会自叹不如,这样的畸形的社会刚出来的新移民,而且年纪这么大的,三观已经扭曲了,说什么都不会听下去的

而这贴里忍不住出来指责楼主的,要么出来得早三观没被扭曲,要么已经来的久三观已经被纠正,或者说已经接受这边的三观

我觉得楼主这样的还是回国内吧,那里更适合你,相信楼主也会如鱼得水的,别来坑害澳洲人民了

发表于 2015-12-14 14:0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tinacookie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tinacookie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我的妈,好长的楼,终于看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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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4 16:0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steven_sa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steven_sa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perfecttt 发表于 2015-12-14 03:57
追了好几天,搂主已然成为了一只刺猬,睚眦必报。努力证明自己有本事,努力证明自己赚的够,努力证明自己是 ...

LZ可是自诩风水专家的
THXMGT

发表于 2015-12-16 07:2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zrr_7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zrr_7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每天还挺期待楼主回来掐架的

发表于 2015-12-16 08:39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mundo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mundo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大家能不能先消停会,lz还有对付broker的部分没有发呢。让他都说完啊

发表于 2015-12-16 09:3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jordangoodwjz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jordangoodwjz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基本上在澳洲,只要有公司标志的冰箱阿冰柜啥的,其实都是公司的,这个是个开店的都知道。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就是公司负责冰箱的维护而店主必须在冰箱内放上足量的公司产品(很多时候不是100%,你可以小部分放点其它公司东西)。公司一般对自己牌子的电器都无条件维修更换,我也没听说人维修还要合同证据啥的。要人提供自己标志的冰箱是自己的,就好比要证明你妈就是你妈一样,很滑稽。估计人也是第一回遇到,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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