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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LENNY_D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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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4 00:0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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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财政年度,海外亏损只能一直接着滚,和股票的CGT一个道理,直到赚钱为止,不然的话是一直分离你的DOMESTIC INCOME.

从2008年7月1号,将不在分离海外LOSS和当地的收入。所以你的亏损可以为你带来减税的目的。

但是你需要一个详细收入和支出的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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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4 19:3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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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5 13:2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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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6 13:1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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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7 13:3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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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7 14:1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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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留学生也能退税?!


好好奇啊, 说来听下吧,买车买菜买书的GST都能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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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7 16:5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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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车买书的GST啊,除非你有生意,买车和买书和生意相关,然后你也注册GST,你就可以退了。

菜没有GST.要么你是开饭馆的。

发表于 2009-7-8 11:4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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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9 15:4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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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0 15:5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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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0 21:4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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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曾经有4个月收到过LAFHA(living away from home allowance),这部分在etax里如何处理?
这部分收入也需要计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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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0 22:2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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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自已做E TAX,别忘了象银行利息的收入,这里是ATO 可以的查的到的,TAX AGENT也可以查到,现在还不行,ATO DATA ENTRY的人还没做这个。"
请问LZ,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是不是说找tax agent做,银行利息就不用填到etax里扣税了?因为ATO查不到?

发表于 2009-7-11 00:0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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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不到只是暂时的,还是要填的

LAFHA要填进去,但是可以用更大的ATO RULING 去抵消他。获得更多退税

发表于 2009-7-11 20:2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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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2 13:1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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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3 13:0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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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3 23:5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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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5 18:4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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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6 04:2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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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楼主回答...


原来一定 做生意的才能退税....

我原来以为 学生不是本国公民 是不要交税的,买很多东西都有GST


划卡的时候,ATO(申请退税后)会把小钱退回来....现在看来我认识错了


只有打工才好退....留学生买汽车也不好退~~


(那有朋友做澳洲小生意,以公司买车私人用。是否好退GST,这样做


法律上风险是不是很大啊,比如说以后他倒闭了,用我的车去抵债.....)

发表于 2009-7-16 17:4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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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楼主,我父母到澳洲一年帮我看小孩,我能claim T11 tax offset Parent吗?谢谢

发表于 2009-7-16 19:3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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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less your parents residence here, which mean must hold PR visa not visit vi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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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9 01:5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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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0 10:4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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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1 13:0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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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2 00:1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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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3 11:0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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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3 19:28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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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cherrylake 于 2009-8-11 22:45 编辑 ]

发表于 2009-7-24 09:0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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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 they are residence for tax purpose, they should declare the foreign income in the tax return. which is Captial gain tax.

Once family over $43000 sth, the FTB A will be start cut off..

That is my opinion

发表于 2009-7-25 22:3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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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6 12:5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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